李寻欢坦然自若。
“我去跟大哥说,他要怨要恨,皆由我一力承当。”
他行至铃铛面前,正经八百做了个揖。
一躬到底。
“我们的关系,不该说谢,但是除此之外,我不知该如何表达我的感激。”
“谢谢你,铃铛儿。”
要不是铃铛儿,他恐怕要一直错下去,以为这是在成全大哥的性命无忧,和诗音想要的平静生活,自己背负一切悲痛。
若是如此,或许只会成就一场悲剧,毁去三个人。
小姑娘便笑了。
“成亲挑好日子记得告诉我呀!”
起身背着手,蹦蹦哒哒离开。
真好,既解决了给乐乐的礼物,又解决了龙啸云。
礼物虽然是在梦中,但既然梦中有,现实中她自然也能拿到手。
“我的手上现在要出现一牛皮囊的可以令男人变成女人的泉水。”
手心一沉,凭空出现一水囊。
这才是“出口成真”的威力,不过是铃铛不想生活变得无趣,才少有这么用。
*
李寻欢去跟龙啸云说明白了,林诗音是他的未婚妻。
与梦中差不多的反应。
刺激过后就是愤怒。
“李寻欢,好你个李寻欢,你是不是把我当笑话看?有婚约为什么不提早告诉我?我龙啸云在你心里,原是个会觊觎兄弟未婚妻的小人?”
窗外的铃铛撇撇嘴。
李大傻子看不出来,她难道看不出来?觊觎兄弟未婚妻确实没有,知道是兄弟表妹,想要道德绑架兄弟来达成念想,可是有得很。
李大傻子真不愧是大傻子,又是赔礼,又是道歉,过错全揽自己身上。结果那龙啸云依然是愤而离去。
马蹄声碎,龙啸云离保定越来越远。
愤怒归愤怒,此时他也的确还不是后来被嫉妒折磨十年的兴云庄庄主,虽有点小心机,却做不出来不占理记仇的事。
——本来便无仇,只能说是阴差阳错。
“大哥哥!”
铃铛在路上拦住他。
龙啸云一勒缰绳,见到小姑娘,想起当时他脑补的和林姑娘的女儿,一时间百感交集。
他不至于没品到迁怒一个小姑娘。
艰难地扯扯嘴角
。
“有事?”
“大哥哥,我观你印堂发黑,近来恐有小坎坷。”
她眨眨眼睛。
“出门在外,要小心呀。”
说罢,她就运起轻功跑了。
好似清风拂过树桠的轻灵。
他的轻功竟连个小姑娘都比不过。
龙啸云怅然。
所以,他要不还是回家种地吧,江湖不适合他。
正想着,大雨倾盆而下。
然后被路过的,策马狂奔的人给溅上一身泥。
好不容易找到一间旅店,被告知客满。
花钱买来一身别人的旧衣服,借旅店的茅房更换,大风一吹,搭在门口的下衫被吹得老远,蹲在茅房许久方等到人来请对方帮忙捡一下。
一系列倒霉事情接连发生,龙啸云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来刚才铃铛那句“你印堂发黑”,下意识摸摸眉心。
不会……吧?
*
“哇!凤凰日?”
小姑娘将自己卷在毯子里面,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瓜儿。
林诗音低眉绣着嫁衣,声音柔柔细细。
“对,表哥说,我与他成亲的日子定在十二月九日,凤凰日。”
“凤凰日有什么特殊呀?”
“凤凰下降之日,是女人的吉日。相对的,麒麟日是男人的吉日。在凤凰日里,只要八字不冲克,女人便能逢凶化吉,百无禁忌。表哥挑的凤凰日,今年生肖正好与当日干支相生旺,合家安然,福寿两全。”
李寻欢认真起来,自然是极为认真的,成亲诸事,该有的,有一件算一件,绝不让林诗音缺失。
准备昏礼的事宜和小姑娘没有关系,她摸摸自己的小荷包,觉得是时候带礼物回去见五年没多少消息的小伙伴了。
小姑娘咬住嘴唇。
哼,最后一次,如果乐乐继续不理她,她就和他绝交!
“酒爷爷,咱们要回去啦!”
铃铛熟门熟路找到喝酒的地方,将老爷子从酒桌上推醒。
“回去?”
老爷子摇摇头,捂着嘴打酒嗝。
“我有好几种酒没有喝痛快,不回去,不回去!”
铃铛皱巴着小脸。
“可是我要回去啦。酒爷爷你不和我一起走,你要怎么回去?”
“没事,我等你下次再来,你不是要来参加李家小子的昏礼吗?我一闲散客卿,几个月不
在,出不了乱子。”
揉揉小姑娘的脑袋。
“你酒爷爷厉害着呢,大唐有不少人可以伤到我,而这边我观察过,武学层次没有那么高,我飞上天他们压根打不到我。”
“飞上天?那是什么?是轻功吗?”
“不,就是飞上天。”
酒中仙神秘一笑。
“来,酒爷爷给你看好玩的!”
老爷子带着小姑娘去了城外,脚下起剑光,一柄三尺青锋熠烁,剑光冲斗,托着他离地三尺。
“飞起来啦!”
小姑娘双眼兴奋地闪闪发亮。
在东海蓬莱方家未出世的现在,御剑飞行一事,铃铛只在话本里见过。
酒中仙指着有空位的剑身。
“上来!”
小姑娘喜滋滋蹦上去。
“准备!”
“飞喽——”
“噢——”
飞剑载着他们直冲云霄,小姑娘银铃般的笑声盈盈于耳。
酒中仙的头发在风中乱飞,扎在袖袍处的细绳飞了一边,霎时狂风灌满袖子,猎猎作响。
他哈哈大笑,索性把另一边的绳子也解开,手一松,风立刻卷着它跑开,生怕人后悔。
酒中仙解下腰间酒葫芦,咕咚咕咚往嘴里灌酒,酒水四溅。
“哈哈哈,痛快!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
铃铛伸出食指拭掉脸上轻微的水渍,歪着脑袋问:“酒剑仙?是酒爷爷以前的名号吗?”
不是酒中仙呀。
酒剑仙大笑着揉揉铃铛脑袋。
“在谷中,我便是酒中仙。”
仰起头喝酒。
“酒爷爷你快瞧一瞧!”
铃铛伸手去摇酒中仙的袖子。
“别喝酒啦,爷爷,你看看嘛!”
天光炤云影,金浪滚滚,如大海生波。
飞剑冲破云海,好似要使天幕碎开。
“呦,真好看!”酒中仙道。
“不过,铃铛儿,好看的在下面呢。”
铃铛遂低头。
她瞥到——
白虹饮涧,沃雾杳霭,高山磋峨,沧溟翻滔。
那种居高凌下,震慑人心的美,铃铛十分喜欢。
“想学吗?”
“想!”
学会这个,她便能穿过广袤的土地,在细雨飘零的夜,穿过云层,躺在满天繁星之下,欣赏人间仙境。
“可是……”
“我不学剑啊。
”
“没事,用判官笔一样的,不要拘泥于外形。我更喜欢用酒葫芦呢。”
酒中仙沉思。
“不过,别人御剑你御笔,寻常人称御剑是剑仙,那你就是……”
“笔仙!”
小姑娘高高兴兴接上。
蛮好听的!
她喜欢!
小姑娘跟着酒剑仙学“御笔术”学得很愉快,愉快到她完全忘了裴元让她抄《万花七经》五十遍,修身养性的事儿。
甚至还用没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学会的御笔术飞去离万花谷千里之遥的龙门荒漠买了那边特有的砂锅肉丸子,当年和唐无乐组队闯沙漠时,那个用石狼肉做的肉丸子,令铃铛一直念念不忘。
小馋猫吃得满嘴流油,然后又被揪着命运的后脖颈拎起来。
“铃铛儿,玩的开心吗?”
一张手帕捂到她脸上,细致地擦拭油污。
“开、开心!”
调皮的小猫儿大眼睛滴溜溜地转。
“那我给你布置的抄写……嗯?”
“我写了!”
这一声铿锵有力,硬是将裴元喊愣住。
铃铛扭扭脖子,把后衣领从大师伯手中挽救出来。
——她的衣服质量真是不错,拉扯着她那么大个人的重量,都没有撕裂。
仰起头。
“我有抄五十遍的,不信,我去拿给你看!”
裴元狐疑地扫着她。
“行,你拿来我看看?”
如此短的时间,小姑娘做不了假。
“你等等!”
她还真会作假来着。
背对着大师伯,小姑娘吐吐舌头,进房间后装模作样打开上锁的箱子。
小声:“箱子里有用我的字迹抄写五十遍的《万花七经》。”
万花七经其实是谷内人随口说的,外面真实说法是《万花秘籍》,分为《总纲》、《武经》、《棋经》、《书经》、《医经》、《琴经》和《杂经》七部分,要是真自己抄五十遍,不眠不休亦要三五天方抄得完。
抄书多累呀,又没有用,《万花秘籍》早在她脑子里记得一清二楚,她才不要抄呢╭(╯^╰)╮
静心?
不可能的,抄一百遍也不可能把她改成乖乖女,何必浪费时间在上面。
裴元翻看抄写,略有诧异。
居然真的一遍不少。
裴元已经做好小姑娘撒娇卖萌耍赖甚至出言不逊的准备了。根据他那师弟,小姑娘的亲爹的描述,小姑娘可不像那么乖巧的孩子,和唐家堡的小霸王见天胡闹,上到唐门四老,下到唐家集那条狗,除去堡内德高望重的近九十高龄的唐老太太没事,几乎全被他们捉弄过,别说老实抄书,连句道歉都没有。
裴元很是欣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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