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就是一种力量,每每在自己将要放弃一切之时,似总能以这种看似莫名其妙,却又是如此真实的力量,支撑着脆弱不堪的灵魂,目视前方。
或许也正是在这种力量之中,总是欺骗着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只要现在努力就行,咕咚咕咚,又是几口酒下肚,酒瓶里的白酒早已下去大半,可钢笔依旧无法在笔记本上尽情飞驰,因,思绪万千。
……
晚上二十二点十六分,亚萍回来,她还是穿着饭店的工作服,一种天蓝色的服饰,裤子也是,刚一进门,这就脱衣,看上去非常累的样子,然后她就坐在床上,先是看着疯子他坐在书桌边,似乎是因为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疯子,所以现在的她,正在观察些什么?所以愣在原处?
不,她马上就是一笑,也不知道在笑些什么,只是拿起床上新买回来的零食,还有冰淇淋,开吃,而且冰淇淋都化了,但依旧可以吃,是用小勺子。
疯子这才放下手中的钢笔,又是咕咚咕咚喝了几口酒,这才似很是迷糊中轻声:“昨天你没有上班,昨晚的时候也没给你买饭吃,你不会生气了?”
亚萍一边用小勺子挖着冰淇淋,一边说着:“不是有零食吗?”
疯子听后没有说话,只是抬头看了看空调上的温度,这会是二十四度,随后起身,拿了亚萍她一般用来洗脚的脸盆,在洗手间里接了一些温水,对的,就是温水,然后就强行给亚萍她洗脚。
可亚萍一边享受着一边开口:“你今天是不是脑抽筋啊?我马上会冲凉的。”
可疯子只是笑笑:“脚上死皮太多,泡泡,然后我用刀子给你刮刮?”
虽然疯子此刻如此说着,可亚萍却没有说话,其实疯子也明白,亚萍在饭店上班是站着上班,脚上死皮不多才怪呢,所以疯子的内心深处在这刻,瞬间即是五谷杂陈。
但亚萍就是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被疯子他伺候着洗过脚以后,这就又去冲了凉,而疯子直接将书桌什么收拾好,准备和亚萍一起睡觉,因为日记早已写完,一直一直都是在拿着钢笔发呆而已,真的就是如此。
……
第二天,天亮之后不久,炙热的太阳光芒洒满了整片大地,也照亮了这整个世界。疯子站在窗户前,拉开窗帘,凝望着不远处的护城河,此时河面上并没有船只经过,但两旁的幽美风景真是迷人,树木花草葱葱郁郁,仿若人间仙境一般,曾经,自己刚来这里那一瞬间,那时候还以为自己会孤独一人,对的,那时候还没有亚萍的消息,那时候总认定,自己夏天的时候一定会在这美丽的河边流连忘返,可到底是什么,让现在的自己不能去向河边呢?是自己工作的繁忙?还是亚萍工作的繁忙?
哦,一定就是这该死的打工生活,对的,既然错了,肯定就是这个世界的错,不管是任何错误,这总不能都怪自己?如此都将这所有的错误,这都归咎于自己的头上,那么?这样的自己,起不是太过可怜?
呵呵,想到这里,疯子随即失声而笑,其实亚萍这会都醒来了,这时的她躺在被子上,四仰八叉似的,抱着已经在干洗店洗过的绒毛棕熊,却是突然开口:“饭店工作好累,我准备辞职了,准备重新找份工作,你怎么看?”
疯子回头看着这样的亚萍:“最好今天就辞职,想那么多做什么?我卡里一万六千多块钱呢,而且还在上班,你一年不上班都没事。”
亚萍听后只是笑着,但没有说些什么,至于疯子这会只是拿出香烟,点燃一支,又是拔了手机直充,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早晨七点二十七分,然后又是开口:“我手机这个充电的插孔好像不太好用了,不知道手机店能不能换啊?”
亚萍笑着:“换个手机?人家现在都是智能手机,也不贵,比如你给我买个新的,我的给你用,这不是挺好吗?”
疯子听后笑笑,但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香烟抽完,这才开口说着:“我去上班了,有什么事就打我电话。”
亚萍就只是嗯了一声,似乎要继续睡觉?可突然之间她就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看上去有些暴躁:“你丫的是不是没有洗脸刷牙?”
疯子咧嘴而笑,更是左脸肌肉抽搐,立刻夺门而出,又是关门,接着就听不到亚萍的声音了一样,反正亚萍说得没错,可是出门之后似乎又觉得自己忘记了些什么一样,用手摸着胸口处,对的,丽丽送自己的钢笔,这会还在书桌上,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已变得可以离开那支钢笔了一样,但又想起了昨晚自己的发誓,此刻却是唯有淡然一笑。
虽然这会是清晨不假,可这炙热的阳光也不是开玩笑的,所以走在路上,尽量都是挑选阴影处行走,顺便又像一个局外人一样,观察着这个世界中,这条长街之上的熙攘人流,所有的人似乎都是老样子,匆忙至极,是要去上班?或者是要去做其他的事情?但不管怎么说,每个人都有着他自己的方向与目的,而现在疯子他也有了方向与目的,只是这所谓的方向与目的,也就只是局限于今日而已。
路过小巷的菜市场,看到里面讨价还价的画面,听着那些商贩们的吆喝声,就是再也找不回,自己刚刚看到这场景之时那种恍惚的感觉,但今天的自己还是到了这菜市场边上,买了一个鸡蛋饼,边走边吃,或许是这鸡蛋饼太过好吃,所以还没有到网门口,就已吃完。
到了网以后,这会瑶瑶已经坐在柜台处了,因为瑶瑶的接班时间和自己不一样,因为瑶瑶接班是需要计算饮料的数量,还有柜台里的钱数什么的,总之非常麻烦,所以瑶瑶和夜班的收银员接班要比网管早半个小时。
接着疯子他就坐在了瑶瑶边上,至于瑶瑶是在看电脑收费系统上的汇账情况,而疯子就抽着香烟,然后拿起边上正在充电的对讲机,喊着让小胖子下班,小胖子在对讲机里只是说着他知道了,但就是不见人下来,看样子,小胖子今天又不回家呢。
但是疯子这会突然想到了些什么,然后就用对讲机又一次呼叫小胖子,告诉小胖子说他现在要出去一个小时,有点事,希望小胖子帮他看守一个小时,而小胖子只是在对讲机里说着没事,别说一个小时,两个小时都行,说他反正今天不回去什么的。
疯子听后一笑,这就对瑶瑶也说了他现在需要出去一会儿,瑶瑶反正只是说着知道了而已。
疯子出了网以后,直接就穿过了这条繁华至极的长街,然后来到了另一条长街上,这条长街边上也是护城河,风景也是异常幽美,但更为重要的是,这条长街可比疯子他上班地方的那条长街还要繁华热闹。
此时这条长街上完全可以说是人满为患,而且这条长街上也是有更多的网,乃至饭店,衣服店什么的,甚至还有一个大型的电器商城,此时疯子就到了大型的电器商城里,里面有卖手机的,目前疯子就在其中一家手机柜台边上凝望。
销售员是女孩子,二十来岁,西装革履,但这却没有什么,因为这家电子商城里可是有空调的,而且这位销售员很是热情,一直在向疯子他介绍手机,因为她觉得疯子会买?所以她一口气就介绍了好几款,说着内存有多大,可以附送内存卡,甚至说着手机性能很好,可以玩什么游戏都不卡什么的。
但是,销售员她给疯子介绍的都是偏向于男式的手机,也就是黑色,所以疯子这会点燃了一支香烟,思索了一会之后,突然就看到了一款粉红色外壳的手机,而且还很贵,标签写着,要两千四百块钱,这完全就是自己一整个月的工资啊,而之前销售员介绍的都只是一千块钱左右的。
销售员看到疯子他在看这款手机,所以开口说,这款手机是华为的最新款,性能非常强大,而且整个机身也非常薄什么的,反正疯子看了一会,这就让销售员拿出瞧瞧。
销售员拿出来以后,疯子他就拿在手上,反正这款手机确实很薄,而且看上去也是小巧玲珑的样子,总之手感特别好,而且在销售价格的标签处,也有写这款手机的配置问题,其实若说疯子他不懂手机游戏的话,这完全是说不通的,所以对于配置方面,他还是稍微懂一些,但他现在主要测试的却是摄像头,因为亚萍一般喜欢拍照,而这款手机是双摄像头,就是前面有,后面也有。
总之测试了一下摄像头,感觉非常清晰,反正总体感觉很好,所以他就询问销售员:“有没有新机?拿一部,就要粉红色的。”
销售员这下子看上去更开心了,直接就开始在后面的货架里拿手机,然后疯子也没有过多的说些什么,直接就是刷卡付账,对的,一下子两千四百块钱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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