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罢,霄哥从抽屉底下拿出一把枪,直接对准了庭筝的脑袋。
“霄哥,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不会做这么无脑的举动。”庭筝淡淡的说着。
“霄哥,能闯进咱们这儿的人不都不是一般人,他身旁那两个保镖,一看就很牛逼,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身旁的助手小声提醒着。
霄哥气得额头青筋显现。
“这个叛徒!”他低声骂了一句,随后,不得已把枪给放了下去,虽然心中妈卖批,但还是要笑着问:“说,找我有什么事?这么大的阵势,可把我这小心脏给吓着了呢。”
“我来这,是来找我父母尸体的。”庭筝淡淡的说着。
“哈?庭筝,你是不是脑子烧坏了?”霄哥冷笑一声。
“我们黑街杀了人,从来不留东西的,从来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包括人的尸骨,你以为你父母的尸体,还能被我们好好保存着么?”
房间里的黑衣人们都笑了,笑他天真。
庭筝握着枪的手有些发抖,他紧咬牙关,红着眼,心情极度复杂。
“我不信……那天,我亲眼看到你们把我父母的尸体搬走了的!”
他强力压制内心的情感,一脸认真的说道:“除了我父母的尸骨,还有郑毅老大的遗物,你们也一并交给我。”
“郑毅的遗物?呵,他生是我们黑街的人,死是我们黑街的魂,他的东西就是我们的,你一个叛徒,有什么资格拿走?”他们一脸嘲讽的说着。
庭筝想起自己从前的日子,是郑毅把他从那暗无天日的贫民窟给带了出来,悉心培养他,让他成为他的左右手。
他还依稀记得,当初他们刚干完一件大买卖,肩并肩坐在那星空下的草地上,郑毅点着烟,亲口说了句:“等我死后,你替我立碑,我这辈子无父无母,也没儿女,你就是我半个儿子。”
当时他疯狂点头,“好!”
如果不是郑毅的话,他现在还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不知冷暖为何物。
“像你这种谁给钱谁就是爹的叛徒,有什么好执着的?郑毅的东西也不值钱,不如我们给你点钱,那可比他的遗物要值钱多了。”房间里,不知道是谁说了这么一句。
随后,一枚金币被扔了过来。
侮辱性十足。
顾千语皱着眉头,眼中开始流露出杀意。
“霄哥,你们只需要把他东西给我就好了,不要做这种多余的事。”说着,庭筝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枪。
“哟,你这是要吓唬谁呢?我们黑街可不是你想来就能来,想走就能走的地方。”
话音一落,突然,从旁边走出无数的黑衣人,拿着枪对准了他们四人,少说几十把,只需要一声令下,不出半秒,他们四人就会被打成筛子。
庭筝有些心惊,他就知道黑街的人没有那么容易对付,他们总会留后手。
那个叫霄哥的男人,坐回到椅子上,满脸嘲讽的望着他们:“四只小老鼠而已,真以为我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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