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好大的阵势呀!”</p>
老彪一脸大大咧咧,手里夹着烟,毫不在意地冲远处的人群指指点点,“不知道这么多人一起涌上来,咱老哥俩能活下来吗?”</p>
“彪哥不要妄自菲薄嘛!”</p>
林向华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咱们两个可是老板培养的左右手,吃下去得生生丸,就足够买下那些人的命了!”</p>
林向华说完不由自主舔了舔嘴角,好像在回味生生丸的味道,可老彪最懂他,这家伙眼睛中跳动疯狂的火焰,显然已经进入了癫狂的状态。</p>
林向华是个疯子,这一点在省城人人皆知。</p>
可是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疯!</p>
老彪虽然也猜不到他的底线,但是,他知道,如果有可能,林向华绝对会放一把火,将整个省城付之一炬!</p>
老彪弹了弹烟灰,一声长啸站起身来,冲着远方那样密密麻麻的武者高声叫道:“龟儿子们,你们是一个一个来还是一起上!”</p>
白白胖胖,一团和气的王布衣越众而出,少见的一脸正色,冲老彪和林向华拱了拱手。</p>
“二位,我等来此不过是为了见一见叶先生,想要替欧阳大人了结一段恩怨。”</p>
王布衣竟然也有武技在身,看似一团和气的生意人,却中气十足,朗声说话,不动声色间也能让在场的人听得清清楚楚,竟然是个隐藏极深的后天境高手!“事情全因叶先生而起,和二位并无关系,不如让开道路,早早离去。你二位的身手,哪怕是投奔了我兵戈集团,也能谋得不错的职位,何必在这里做两只看门狗呢?”</p>
“哈哈哈哈!”</p>
坐在躺椅上的林向华突然爆笑出声,“王布衣王老狗!旁人都说你最是与人为善,向来义气为先,可在我看来,你不过是一个搬弄是非玩弄权术的卑鄙小人罢了!</p>
都已经大兵压境,将我等困在此处,却还玩劝降那一套,不知道是你脑子坏掉了,还是觉得我们的脑子坏掉了?</p>
我林向华虽然不是个好东西,人人都知道我是个疯子,今天我这个疯子就让你们看一看,如何做好一只看门狗!”</p>
林向华长身而起,一双猩红的细长眼睛中闪烁着疯狂的光。</p>
甚至连身边的老彪都能感受到,这家伙面对死局跃跃欲试,全无胆怯之心!</p>
老彪心底不由感慨,没想到老林这种玩意儿还是个好汉子,颇有胆气,今后是不是对他好一点?</p>
“既然二位甘愿做看门狗,那我王某就不再劝了。”</p>
王布衣神色不动,一脸的义正言辞,“我兵戈集团今日打头阵,不让二位说我们只会仗着人多,用人海战术欺负你们!传闻二位都是不世出的高手,为了表示敬意,一次只派出一组战阵,倒是要看看二位能坚持多久。”</p>
一声令下,数千名黑衣武者缓缓移动,将镜湖别墅远远包围起来。</p>
有三十名精挑细选的,擅长合击之术的兵戈集团武者站了出来,往老彪和林向华所在的位置缓缓逼近。</p>
“老林你鬼脑筋多,这兵戈集团的王布衣究竟想干什么?”</p>
老彪毫不在意地活动着四肢,咔啪啪的骨节脆响犹如爆竹,“那么多人直接冲上来,咱们老哥俩绝对会被堆死,怎么这么好心,每次只派出三十个人?”</p>
“我也不清楚啊。”</p>
林向华挠了挠脑袋:“这王布衣一向诡计多端,和我不是一个路数。我是真的疯,他是真的狗!”</p>
面对逼近的战阵,老彪和林向华不再废话,各自抽出早已准备好的武器。</p>
平日动手,两人向来不屑使用兵刃。并非出于什么武者的尊严,只是不太方便而已,嫌麻烦。</p>
武者这个群体向来都是高傲的,哪怕是兵戈集团的打手,自小习武养成的习惯也是无法改变。</p>
这种个体实力上的强大,让他们对于某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远比普通人更加在意。比如平日动手不得使用兵刃,除非万不得已,需要拼命时才会提前做好准备。</p>
哪怕如今日这般大举围攻镜湖别墅,兵戈集团甚至出动了最强的军阵,可也不见有人使用弓弩。</p>
在武者看来,使用弓弩是对武道的一种亵渎。</p>
一个不曾习武的普通人,可以凭借一柄强劲的弓弩轻易杀死一名武者,万箭齐发,攒射目标更是为人不齿。</p>
这里不是东莽边境,这里是南疆,是省城,哪怕阵仗再大,在所有人的心目中依然是一场江湖争斗。</p>
无所谓正义,无所谓邪恶,大家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p>
兵戈集团的战阵,自然强过唐家。</p>
虽然武者的个体实力可能不如唐家精锐那么强大,但相互之间配合更加默契,战阵变化更加多样,就连其中的合集之道,也更加奥妙。</p>
这战阵之道,乃是东莽将军府自守卫边疆以来,经过几百年的演化沉淀,得出来的瑰宝!</p>
虽然不可能将其中的精髓传授给旁人,但兵戈集团掌握的战阵之道已经极为厉害,通常情况下,个体实力相仿的话,三十人的战阵能够冲散三百人的乌合之众。</p>
若是考虑气势军心之类的因素,三十人的战阵,在三千人的乌合之众里来去自由也并非神话。</p>
兵戈集团放出来打头阵的,自然不会是泛泛之辈。</p>
这一队人编号是1504,在集团内部名头极为响亮,曾经在省城周边参与过多次镇压地方势力的反抗。</p>
战绩彪悍,寸草不留。</p>
三十人手中或持长刀,或持长棍。既然亮出兵刃,显然今日就是不死不休!</p>
老彪使的是一柄鬼头刀,刃宽柄长,双手持刀,极为威猛,正适合人群中大开大合,应对群敌。</p>
林向华则使的是两把短刃,匕首略长,比短刀略短,双面开刃,幽光暗哑也非凡品。</p>
两人同时一声吼,非但不躲,却反向战阵冲去,一时间杀声震天,鲜血四溢。</p>
老彪自习练金刚劲之后,力气越发强大,重达45斤的长刀在他手中,竟然如草芥一般轻松,挥舞时恶风阵阵,直杀得人仰马翻,残肢断臂撒了一地!</p>
林向华的身形飘忽,两柄短刃犹如毒蛇的信子,吞吐间就能要人性命,竟然无一合之敌!</p>
片刻间,无往不利的战阵就被屠杀一空。</p>
浑身浴血的老彪冲着表情不善的王布衣,勾了勾手指:“再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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