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创资本出来,四人徘徊在基石大厦的门口,紧张地商量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kanmaoxian.com
本以为胜券在握的项目,没想到直到投资人这里,才发现自己居然被玩了。
可恶的鼹鼠公司!
黄立明等人都对这所老东家恨的咬牙切齿!
只是现在不是发泄情绪的时候。
他们必须做好几个选择。
第一,是否要继续去见已经约好的几位投资人。
第二,如何对付鼹鼠公司的这种行为!
第三,怎么找出团队里的叛徒,找到之后,怎么处理。
“我们先决定第一件事吧。”
黄立明作为项目的领头人,又有几年的管理经验,很快就制止住了吴谦、蒋建国两人的暴跳,认真地从眼前的实际出发,
“剩下两位投资人,也是前几天就约好的。
不见,放人家鸽子会被留下不好的印象。
见的话,也有可能再次面对刚才的局面。
我相信鼹鼠公司不会这么巧只给明创资本一家公司发过他们的抄袭项目!”
“这还见什么。”
吴谦满眼的恨意,最先表态,
“又去丢人现眼,还不如找个借口临时改期。
老黄,你就说临时要出差,对,就说出差。
明创资本这边给了咱们五天时间,你也说,出差大概五天之后才能回来。”
“老蒋,你觉得呢?”
“我想不好。”
蒋建国没有吴谦那么意气用事,该有的情绪也有,但尽量不让情绪影响自己的判断,
“不过我想继续碰碰运气。
前期的事情都被鼹鼠公司给赶上了,这回也可以多听听投资人对于项目的意见,争取在后续的版本里再增加咱们的独创性。看‘毛.线、中.文、网”
“张律,你什么意见?”
黄立明问向了最年轻的张远。
张远虽然也对鼹鼠公司的行为十分不耻,但在法庭上锻炼出来的唇枪舌剑和面不改色,仍旧让他保持住了最大的克制和清醒。
张远觉得,逃避不能解决目前的问题。
最关键的,隐隐还有一种感觉。
就像明创资本类似,他们明明已经收到过了与易企查类似的查一查项目,却为何愿意再见易企查的创业团队呢?
如果真想冯昊说的那样,他们完全有理由直接拒绝黄立明等人啊。
还是说从人的角度判断一下两个团队?
但也不太可能。
自己所在的易企查的创业团队都是技术出身,团队组成单一,而且还没有什么高级管理经验。
但查一查背后的鼹鼠公司则完全不同。
商业上有很现实的成功的案例,而且还有一定的资金积累。
从成功的概率上来说,查一查比易企查优秀多了。
这种比较,精明的投资人一眼就能看出。
可就是这样,还是有三家投资机构愿意跟自己见面。
或许是这几家投资机构仍然还有疑虑?
也或许这几家投资机构的负责人更有格局?
他们愿意花点时间听听两个团队对于类似产品的看法和期许,愿意花成本认清项目背后的来龙去脉你,然后选择在知识产权上更有保障的一个?
当然,如果这就是真相,那么对自己的团队来说,还有奋力一搏的机会!
所以张远耸了耸肩,看似轻松,实则经过深思熟虑地说了一句,
“我支持蒋哥的看法。
如果他们已经收到过了鼹鼠公司的产品,但还是愿意见我们,说明我们还有机会。”
“好,那这件事情就由我来拍版。”
黄立明点点头,拍了拍吴谦的肩膀说道,
“既然已经约好,咱们一定要见。
不管会遇到什么问题,还能比鼹鼠公司的算计更严重的?
所以咱们必须得见,而且还得自信十足,问心无愧地去见。
如果遇到这么一点事情就打退堂鼓了,岂不是说明咱们底气不足,还真他娘的要被人认为是抄袭的一方了!”
“好,那我也同意去见!让那帮人看看咱们团队的信心和朝气!”
大家都是聪明人,吴谦也是一点就通。
“那好,第一个问题达成了共识,那咱们接下来再讨论一下第二个问题。”
黄立明说道,
“怎么对付鼹鼠公司这种他母亲的不要脸的行为?”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咱们团队里有张律在,直接起诉他不就行了!”
对付鼹鼠公司的侵权行为,吴谦和蒋建国的选择很简单。
拿出法律的武器,干他娘的!
别忘了自己团队里还有一个优秀到可以打败孟庆市最好的律师的张大状。
现在有人侵权到自己团队的头上,不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反击,怎么对得起张大状的优秀!
“张律,你这边怎么样,没问题吧?”
黄立明的想法也和吴、蒋两人一样。
当初吸收张远进入团队,就是看中了张远的身份和专业。
现如今果然有机会利用上。
真是有先见之明啊。
只是他们都不知道,反而是在这方面拥有专业能力的张远对诉讼问题保持了谨慎的态度。
“我不认为诉讼是解决我们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的好办法。”
张远摇了摇头。
“不通过诉讼解决?”
三人奇怪地看着张远。
觉得这话从作为律师的张远口中说出,很奇怪。
你不就是打官司的吗?
这是怎么了,怀疑自己的职业了?
“对,诉讼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真走诉讼程序,估计咱们的项目就是九死一生。”
嗯?
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还能把自己给害死咯?
这,不科学吧……
黄立明三人惊诧地互望一眼,十分不解张远的判断。
张远看懂了三人的表情,解释道:
“首先咱们有几个先天不足。
在咱们国家,商业模式不能成为知识产权而申请保护,这是其一。
然后,你们都是技术出身,应该知道就算想要达到相同的结果,代码的书写方式,甚至运算逻辑,也可以进行多种变化吧?
如果是这样,我们又怎么保证能从技术上证明对方存在抄袭行为呢?
还有发布时间上的问题。
商业模式不是知识产权,目的也有多种实现方式,而鼹鼠公司他们,却比咱们更早地将产品展示于人。
在时间上,咱们就晚了对方一个节拍。
其次是诉讼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案件想要审理清楚,基本上都要经过旷日持久的持久战。
咱们如果在这之前拿不到投资,没有足够的资金积累,我可以肯定,根本坚持不到最后的判决结果。”
“那这么说,就是没办法了?!”
自己几人的提议被张远否决,让吴谦十分不爽。
“诉讼很难。
但想要维权,并非只有诉讼一条途径。”
张远说道,
“毕竟在法庭上赢下对手只是律师办案的其中一种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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