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的小七,此刻正靠坐在一座酒楼的墙根下,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天泽酒楼的花雕,混着招牌菜的香味,很容易勾起肚子里的馋虫,小七却没有流口水。
他瘦小的身体被宽大的破衣包裹,左脚搭在右腿上,时不时的抖动着,看起来非常的悠闲,慵懒的脸上,一双眸子却灵动的很,来往的过路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小七的衣服虽然破旧,却意外的很干净,而且他身上还没有乞丐特有的馊臭味。这似乎有些不符合常理,可若说小七是逍遥城的乞丐,那就没人感到奇怪了。
逍遥城是当今皇帝的弟弟,封号逍遥王,李氏皇族中最顶级的武学天才李神锋的封地。此地位属江南,本就繁华富庶,自李神锋入住之后,因宗师之名,重商之策,让逍遥城竟然在短时间内,成为了天下有名的城池。
城内治安很好,日夜有王城守卫巡逻,这些巡逻卫士全都来自于军队,且跟随李神锋作战过,还练有战阵之法,就算江湖好手,一旦落入包围,时间一久没有突围,那么轻易就走不了。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是逍遥城最真实的写照。
因着如此,逍遥城商业异常的发达,富贵之人繁多。一些没见识的乡下人,如果有机会的话,都会选择来逍遥城试一试运气,撞一撞富贵,对很多人来说,这里能改变他们的一生。
逍遥城富庶,百姓安居乐业,这是哄传天下的事情,据传哪怕是逍遥城的乞丐,都非常的有品位,更比一般的人家还要有钱。
对于谣言,小七总是嗤之以鼻的,逍遥城固然富庶,但逍遥居,大不易,尤其是对乞丐来说,这里生存土壤有限。
而且,逍遥城如果真的富庶,那怎么会有乞丐呢?可见谣言终究是谣言,根本不可轻信。
春日的阳光,晒的小七浑身发软,慵懒的起身,他伸了个懒腰,慢条斯理的朝选中好的目标走了过去。
小七不是单纯的乞丐,他是老乞丐训练出来的扒手,因为一股子机灵劲,所以哪怕才十岁,他就可以独自一人出来觅食。
目标是两位看起来有点闲钱的公子哥,一胖一瘦。胖的那位身穿锦缎长靴,瘦的那位腰间挂玉手中磨珠。小七眼光毒辣,一眼就能看出两人的虚实,这两人或许出身富贵,但身上肯定只有一点闲钱。
锦缎长靴固然不错,但并不算新,而且样式也是老款。
腰间挂玉,玉是老玉,品种却一般,手里的珠子只半个拳头大,而且表面光滑,看起来像是盘了有一阵子,手法却很生疏。
这两人,要么是商人家里的不孝子,要么就是某个落魄府邸的纨绔子,有了这样的认识,小七才确定下手。
老乞丐跟他说过,每一行都有一行的规矩,向他这样的街面扒手,虽然不入流,但也要遵守规矩。
小七历来听话,所以遵循老乞丐说的规矩:富贵人家不上手,妇孺出行不撞腰,书生远游不伸手,豪侠浪荡不莽撞。
眼前这两人,既不是穷书生,也不是江湖人士,更不是妇孺,也不是前呼后拥的富贵子弟,自然不违背规矩。
小七下意识的低头,耳朵竖起来,脚步却悄然加快,跟了上去。
“这世道怕是要乱了,我从那些行脚商打听到消息,关外草原人,西南前朝遗孤,都不安分起来。”左边一位大腹便便,艰难的迈着步子,充满担忧的说道。
“怕什么?”右边的一位瘦竹竿冷笑道,“在乱,也乱不到逍遥城,这里可是逍遥王的地盘,自从成为宗师之后,这里就是我大武帝国最安全的地方,甚至比神都都要安全!”
“说的倒也是,”左边胖子笑道,“有逍遥王在,逍遥城乱不起来,欸,对了!我听说逍遥王这么年轻就是宗师,是因为得了仙缘?”
“噤声!”瘦竹竿连忙止住他,低声呵斥道,“你不要命了,这种事情也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吗?要是被巡逻卫士听见,咱们两人可就要被拿入监牢之中!”
“有这么严重?”胖子吓一跳,低声问道。
“比你想象的要严重的多,”瘦竹竿警告道,“仙缘的事情,在逍遥城内是禁忌,记得以后管理好你的嘴巴!”
“知道了,”胖子悻悻道,“那……”
就在此时,小七冲撞了过去,身材瘦小的他,直接从两人中间钻了过去,把那胖子撞的身体跌宕,瘦子原地转圈。
“该死的小乞儿,没长眼睛!!”胖子大怒,对着小七叫骂。
“我的银子……”瘦子反应很快,凄惨的大叫。
小七早就灵活的钻入人群之中,连个背影都没有留下。
绕了个圈子,甩掉了人群,小七哼着曲,走进了小巷子。
逍遥城扩建不过几年的时间,大部分地方都是新砖新瓦,这条巷子却是青石板加老石墙,墙根都长了青苔。
巷子的最深处,一个破旧的院子里,小七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
“老乞丐,我回来了!”他口里叫道。
院子里,老槐树下,老乞丐枕着老树根在睡觉,听到小七的声音,眼皮都没抬,只是凌空一记踢脚,破旧的鞋子飞了过去。
小七笑嘻嘻的伸手一探,直接抓住了这只破鞋,而后麻利的把今天弄来的钱财倒入鞋中,随手把钱袋仍在院角。
院子的角落里,草丛茂盛,隐约可见一堆颜色各异的钱袋子,有香包,也有锦囊,稍微多点布的都没有。
捧着破鞋,小七快步来到了老槐树下,放在了老乞丐身边。
这时候,老乞丐才睁开了眼睛,瞥了一眼破鞋里的银子,颇为满意的点头,小七这趟收获不错,鞋里的碎银子装了大半。
小七见老乞丐满意,这才放下了提着的心,笑嘻嘻的给老乞丐捶腿,表现的异常乖巧,老乞丐也没在意,仍旧舒服的闭上眼睛。
逍遥城的乞丐不多,实际上王府并不希望逍遥城内有乞丐留存,但王妃慈善,每年都要救济乞丐,于是本土的乞丐就没遭到驱逐。
老乞丐没有名字,却被王妃娘娘救济了七次,后来连王府的卫士都不会为难他了。小七是被老乞丐捡来的,有记忆开始,就一直跟着老乞丐,上街乞讨,扒人口袋,如今技艺日渐纯熟。
别看老乞丐头发苍白,看起来慈眉善目,手段却异常的残酷,他专门收留小乞丐,每年都会有考核,要是没达到老乞丐的要求,那些小乞丐就会人间蒸发。
老乞丐对大家说,他们都是被卖给人贩子了,但有一天下雨,小乞丐被惊雷吓醒,却无意中看到了满手是血的老乞丐。
自那日开始,小七心里就对老乞丐充满了畏惧,人也好像开了窍,学什么都快,还自发的学会了拍马屁神功。
小七印象中,这几年院子里的乞丐进进出出怕是有上百,但如今包括他和老乞丐,人数才十八。
能留下来的,都是能摸到银子,探听的到消息的机灵鬼,小七能坚持到现在,除了自己的本事之外,拍马屁神功也很关键。
“今天学了几个字了?”老乞丐懒洋洋的开口问道。
“您忘了,书社今天不讲学,”小七道,“休沐一日,夫子与友人游山去了,不过没关系,从今以后,我可以不用去书社了,夫子教的我都背会了,也会书写!”
“那只是幼学,不过开蒙而已,”老乞丐没有睁开眼睛,依旧懒洋洋的说道,“别以为识得几个字,就以为能行走天下,你以后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我又没想着去当官,”小七不在乎的说道,“学那么多字有什么用?咱们乞丐,不学字,照样活的滋润。”
他一直都很不理解,老乞丐为什么要他们几个,一有空就去书社偷听偷学,还强逼着他们习字。
“傻小子,学问都在字里,有学问才能活的更好,”老乞丐伸手,准确的拍在了小七的后脑勺上,“而且,谁说习字就一定是要做官了?习字的好处多着哩!”
说到这里,老乞丐好像失去了谈话的兴趣,挥挥手不让小七伺候了,翻了个身,继续舒服的睡下,可他的话却让小七脸色变苦。
“下个月考核,没让我满意,你知道后果!”
老乞丐的要求很高,上街乞讨也只是带一遍,扒人口袋也只是讲解技巧,偏偏读书这种事情,他乐此不彼,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举办一次考核。
仿佛这里不是乞丐窝,而是讲堂。
小七不是不喜欢读书习字,只是乞丐的条件有限,没有笔墨纸砚,他只能在地上用木棍写写画画,时间久了手指就会酸麻。
这会影响他的手艺。
更重要的是,他受不来老夫子读书的样子,每次听的时间长了,他的瞌睡虫就会冒出来。
想到下月的考核,小七唉声叹气,来到院子里随便找了一根树枝,在泥土地里写写画画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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