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天风客栈

    马小峰现在心里很忐忑。

    他带着公羊小狗正在去往万魔殿的路上。

    这一路上,遇见过三个恶霸外加一伙贼人,其中不乏厉害的修士。

    在公羊小狗的手上,全都是被瞬间秒杀。

    马小峰现在已经知道了公羊小狗有多么的厉害。

    他更加坚定了心里的想法。

    这是他翻身的一个大好机会。

    他本来是一个富家子,本来他有一个大好的人生,他可以不愁吃喝的过完上半辈子,然后下半辈子等他爹死了后,继承家里的财产,再荣华富贵的过完下半辈子。

    可是这一切都在半年前成为了泡影。

    他爹死的太早了。

    后娘又太强势,家里面没有人喜欢他,就连最亲的爷爷奶奶也都更喜欢后娘生的那个老小,不喜欢他这个老大。

    只因为后娘家里面比较厉害。

    而他那从未见过面的亲生母亲,却是在他五岁的时候就早早的离开了人世。

    半年前,马小峰被赶出了家门。

    当然,家里面也没有平白无故的赶他。

    给出的理由是,他需要去外面历练一番,可他马小峰,从小到大,都是衣来张手,饭来张口,什么都不会干,他能怎么历练?

    家里面给了他三万两白银。

    他只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全部花了个干干净净。

    他喝过最好的酒,在最好的客栈里面和最漂亮的女子有过最美好的回忆。

    可现在,他一无所有。

    他变成了乞丐。

    就连家门,他都已经回不去了。

    家里的护院全部都不许他进门,他连爷爷奶奶的面都见不到。

    现在的马家,后娘一手遮天,所有的人都听命于后娘。

    他成了孤儿。

    本来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可是没有想到,他竟碰到了公羊小狗这等强人。

    更舒服的是,这个强人刚好有求于人。

    最巧的是,这个强人要去万魔殿,而他马小峰,刚好知道万魔殿在哪里。

    马小峰不是简单的富家子,马小峰家里面和修仙宗门也有一些关系,而万魔殿,马小峰在小的时候,曾经近距离的见过一次。

    小时候看万魔殿,只觉得那简直是天底下最气派的地方。

    他甚至都不敢一直对着万魔殿看。

    生怕那里面的修魔者会出来把他给杀了。

    要知道万魔殿就算在修仙圈子里面,也是顶尖的宗门,而且里面都是一些魔修。

    就连马小峰的父亲,见了万魔殿里面的一些人,也都是低三下四的。

    然而现在,马小峰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觉得他带着的这个女孩,没错,就是女孩,他反正是想不到,为什么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女孩会这么的强大。

    但是一路下来,马小峰非常确定,这绝对就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女孩。

    绝对不是什么修炼了驻颜功法的老妖怪。

    马小峰只觉得人比人,实在是不能比。

    要是自己也有这个女孩这么强大,哪里还用得着被后娘欺负。

    现在马小峰要把握住机会。

    两人经过了一家客栈。

    距离万魔殿还有半天的路程,现在天已经快黑了。

    马小峰想休息,但是公羊小狗没有先开口,他也就不敢提出休息这件事。

    “本大爷累了,今天就先在这家客栈里面休息一下,明天一早继续走。”公羊小狗打了个哈欠,说道。

    “全听您的。”马小峰躬了躬身子说道。

    两人走进了客栈。

    这家客栈从外面看,非常的气派,红砖碧瓦,气势辉煌,进了里面,地板看起来都像是用白玉做的。

    上面的水晶灯看起来也是名贵至极。

    就连曾经住过最好客栈的马小峰,也不禁被这家客栈的气派所震撼。

    马小峰认为,他以前住的最好的客栈,充其量也就是给普通人住的那种,而这家,看开的位置,看这装修,绝对是给修仙者住的那种好客栈。

    马小峰作为一个不会修炼的人,进这样的客栈,说实话,心里还是有一点发虚,所以马小峰故意走慢了一些,让公羊小狗走在了前面。

    公羊小狗倒是走的很快。

    和之前与陈云一起住客栈一样,这次公羊小狗还是径直的走向了客栈的柜台,往柜台上拍了一块大银锭,说道:“给本大爷一间最好的房间,再给本大爷的小弟一间第二好的房间,快点。”

    柜台后面的掌柜的听了公羊小狗的语气,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他想不明白。

    为什么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家,却是如此的嚣张。

    而且张口就要最好的房间,甚至就连手下,也都要住第二好的房间,她到底什么底气敢说出这样的话啊。

    要说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这个银发的小姑娘,看起来确实不像是普通人,而且说不定有两把刷子,那种嚣张是装不出来的,如果她没有点什么背景在,敢这样嚣张,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至于跟着这个小姑娘的小弟,看起来穿的破烂,实际上从气质上来看,也不像是真正的乞丐,倒是落魄了的富家子弟。

    不得不说,掌柜的眼光还是毒辣的,不过他看人无数,却终究是没有办法看穿公羊小狗真正的底气所在。

    那就是实力。

    谁都想不到,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女孩,会是一个真君。

    而真君在神州大陆,是俯瞰芸芸众生的存在。

    不说别的,就说以这家客栈为中心方圆八千万公里,绝对找不到第二个真君。

    也就是说在这八千万公里之内。

    公羊小狗不说是最强,也绝对是毫无疑问的至强。

    之所以不能明确的说公羊小狗是最强,是因为据说在这八千万公里之内,有比真君更强境界的传奇人物存在。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总之,公羊小狗绝对比掌柜想象的要强了无数倍。

    所以公羊小狗没有惯着掌柜,而掌柜,也没有惯着公羊小狗。

    “这里没有最好的房间,也没有第二好的房间,现在只有无间普通的房间。”

    掌柜看都不看公羊小狗一眼,冷冷的说道。

    公羊小狗猛的一拍柜台,大声的说道:“不行,本大爷只住最好的,现在马上把最好的房间给本大爷空出来,不然..”

    “不然你想怎么样?告诉你,小丫头片子,这天风客栈可不是你这种人能随便撒野的地方,你看看现在在大堂里吃饭的那些客人,哪个不是修士?哪个不是在这附近响当当的人物?”

    掌柜冷眼盯住公羊小狗,眼神里竟是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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