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天虚刚刚比完割喉动作之后,对面本来空无一人的大营中,却是出现了一个身穿黑色衣袍的男子面目清秀甚至带着一丝的书生气,但是却无比嚣张的对着天虚众人说道:“一群冢中枯骨,应该在本尊面前,如此猖狂!待日后,本尊会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叫做魔域!”
说着身边便是出现一众的修行之人,只见他们最低修为也在金仙层次!土行孙赫然也在其中!而他的身边赫然就站着已经被束缚得不得动弹的邓九公,邓婵玉父女两!一行人眼看就要离开这片杀伐之地!回去重整旗鼓!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林宇却是带着杨戬站了出来,对着即将离去的土行孙一行人说道:“诸位且慢!老朽还有一言,想要请教土行孙道友!”
而土行孙听到这番话却是一个猛的转头,赤红而疯狂的双眼恶狠狠的看向了林宇的分身姜子牙的身上!对着他说道:“你这老儿,莫不是活得太久了?”
此时的林宇却是有恃无恐,他刚刚在战斗之时便是接管了分身的掌控之权,而且还从深渊血战的主体身上借调了一番力量过来凝聚在自己的身上!此时的他吊打土行孙却是搓搓有余,至于那魔域中人和其他三位穿越进来的真元境强者,林宇相信天虚等人自然会帮他打发了的!
若是可以提前知道知道他们的实力,林宇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要把水搅混了,他这条大鱼才能隐没其中直到化龙!!!
只见土行孙说完了之后,林宇便是直接对着他说道:“要走可以留下命来!杀害我阐教十二金仙中的惧留孙还有太乙真人,你以为真的就没有人发现吗?”
原来当时邓婵玉前去搬救兵的时候,杨戬正好就在旁边,眼看着自己的师尊就这样和惧留孙一起走了出去!然后不到两个时辰,师尊太乙真人的本命玉牌就破碎了开来!
这样杨戬又如何不能知道太乙真人是遭到了谁的毒手呢!
当时杨戬就想要去找土行孙拼命,后来仔细思虑一番,这才找到了他最为崇敬的姜子牙姜丞相询问对策,所以才有了今天林宇带着杨戬前来寻仇的画面!而且林宇对于邓九公也是有有些志在必得,这样的沙场宿将,或许朝歌不可惜,但是他林宇却是想要将邓九公纳入麾下!
而林宇开口说完了之后,土行孙却是轻蔑一笑,就林宇如今展现出来的这小小真仙级别的境界,他还真是不放在眼里!要知道他可是金仙巅峰的人物,而对方的大神通者自然会有后面的主人挡住,那么打就打,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所以在这个时候面对着林宇的挑衅,土行孙却是丝毫不惧,就要还口说些什么出来!
但是却被黑袍人给拦了下来,只见那个黑袍人微微一笑,却是走上前来,对着林宇说道:“本座魔域屠天,久闻姜丞相大名,既然我这下属有事得罪了丞相那么自然是他该死,可是我也不能无缘无故取他的性命!不如这样,姜丞相和我这下属一战,他若是死了那便是该死,而且邓九公和邓婵玉本座也双手奉上!不过若是丞相输了,便是要自我封印三个月,三个月之内必须神志昏迷!这样如何?”
说着屠天便是将邓婵玉和邓九公两人也操控在空中,然后对着土行孙使了一个眼色让土行孙来到了林宇的面前,等待着林宇的发话!
而林宇却是呵呵一笑,装作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对着屠天说道:“老朽应下了,屠天先生让你这位下属放马过来,老朽虽然年迈,可是一些野猫野狗还是能够料理得了的!”
然后转过头看向双手抱在胸前,一副天下无敌样子的土行孙,却是淡淡的笑了笑,他还不至于和一个死人生气
没错,在林宇的心中,这个土行孙摆明是一个马上就要死去的人了,无非结果就是怎么个死法罢了!毕竟林宇虽然只是汇集到分身中一点微不足道的力量,可是已经将分身的境界提升到了大罗金仙级别,在加上林宇那么久的杀戮经验,面对土行孙这垃圾,简直是没有一丝的悬念!
只见土行孙在黑袍人的示意之下,却是瞬间整个人就这样冲了上来,手中那根打死了他师尊的大棒却是高高举起,显然也是想要故技重施,一棒子将林宇也打成粉末!
而林宇此时却是突然发出万丈金光,甚至让人有些睁不开眼睛
一股强大的气息不断的从林宇的身上涌现了出来!然后不断的提升,只见林宇好像解开了某种封印一样!
身上本来皱起的皮肤渐渐变得平滑,而本来驼起的后背也是慢慢变得笔直而挺立,苍白的头发也瞬间变得浓密漆黑起来!
整个人好像回到了二十出头最为巅峰的年纪,然后一掌打出却是将土行孙所在的空间给封禁了起来,然后整个人对着土行孙便是飞了过去,速度之快简直如同瞬移,然后将手中的广成掌狠狠打出,却是瞬间将土行孙给打得灰飞烟灭
没有缠斗,没有什么酷炫的招式,只是简简单单的朴实一掌,便是要了这个弑杀师尊灭绝人伦的土行孙给一掌打死,半点存在的痕迹都消失不见
这一下,却是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双眼,他们知道姜子牙站出来必定是有一定的把握,可是却没有想到,这短暂时间他却是爆发出了大罗金仙的实力!
在众人无比惊讶的眼光中,林宇却是又变回了那副老态龙钟的模样,缓缓的擦去嘴角留下的一丝鲜血!然后对着所有人说道:“我阐教逆徒已经被我清理门户,这位屠天先生,你是否应该将你手中的邓九公和邓婵玉交给老朽了咳咳”
说话间便是又吐出一口鲜血,一副拼命压制自己体内伤势的模样 ..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