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皇后街头下着冰雨,冷夜的寒风侵袭着这个存在了几百年的城市。
街头一个男孩用手抱住头部,冰雨打下来的时候有些吃痛,可是尽管他努力护住自己的头部,一切也还是无济于事。
在他的旁边一个带着白色猫咪面具的人慢吞吞地走着,和小男孩不同,好像眼前地大雨和他无关一般。
穿过里士满公园,再往前走了很长一段路,终于看到一个有些古罗马建筑样式地小屋,虽然外面刮着冷风,下着凄雨,但是小屋里面烛光摇曳,完全没有受到影响一般。
“这里是茅草屋小屋,以后你就可以住在这里。”面具人生了一团火,他用火柴给淋成落汤鸡的坎比斯烤着火。
“谢谢。”坎比斯低声说了句。
坎比斯此刻已经脱光了衣服,他用棍子把已经拧干的衣服放在火堆上面,不时有水滴下落,浇在了火堆上面,“刺啦”一声,火堆就会冒着一股青烟。
坎比斯有很多疑问,但是他没有问眼前这个面具人,但是坎比斯知道,他一定和普通人类不一样。
相比于坎比斯已经淋透的衣服,面具人也只有脚上的鞋子湿了而已,而他的身上,一点雨水的痕迹都没有。
“你是天使吗?”坎比斯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面具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他走到古老的橱窗前面,打开橱窗,一只老鼠钻了出来,面具人没有理睬那只老鼠。
随手拿着一袋干面包和一瓶番茄酱,他丢给了坎比斯,“这个给你。”
“这一周你晚上都可以住在这里,我有点事情要做。一周后,我会回来找你。”面具人丢下了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
坎比斯看着掉在地上的干面包,快速地爬了过去,没来得及放在火上烤一会儿,他就吃着冰冷的干面包,胡乱的把番茄酱涂在上面。
旁边一只老鼠眼睁睁看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抢了它的食物,可是,它只能发出“吱吱”乱叫声。
“路易斯,我昨天碰到一个很奇怪的人。”坎比斯和路易斯坐在棒球场的看台上。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的棒球场,场边只有几排已经掉漆的坐位,场中还有一个人在挥舞着球棒。
自从坎比斯的父母去世之后,这里就变成了他们的秘密基地。
“怎么回事?”路易斯转过了头,坎比斯看起来好像比以前高了一些。
坎比斯把那天的经历说了一次,路易斯摇了摇头,“你一定是被雨淋傻了,怎么可能会有人能使用镰刀,你以为是乌鸦吗?”
路易斯又想起了中世纪欧洲那个恐怖的组织,即使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都听说过乌鸦的名字。可是,他们早就已经被这个世界淘汰了。
坎比斯想带路易斯去昨天他碰到面具人的地方,可是路易斯拒绝了,“兄弟,不要讲这个事情了,”路易斯似乎下了很大决心,“我爸妈要搬去地方了,我也必须要跟着过去,所以我这次过来是跟你告别的。”
路易斯眼神有些飘散,他没有办法跟坎比斯说这些,可是他还只是个孩子,对于家庭的选择,他没有决定权,即使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年少大多都很悲哀,虽然长大也没好到哪儿去。
坎比斯不停地眨巴眼睛,路易斯是他在伦敦的唯一朋友,或者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可是,现在路易斯也要离他而去。
“ALL RIGHT。”坎比斯没有多余的话,尽管他此刻心乱如麻,但是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刚想起身,路易斯一把拉住他的手,从手里递给他一件东西。
坎比斯打开手一看,是一把崭新的瑞士军刀。
“保护好自己。”路易斯没有多余的话,他很想留下来,可是,他就算留下来又能做什么?就算是坎比斯他也保护不了。
“如果运气好的话,二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在埃尔斯坦小学再见。”看着已经走远的坎比斯,路易斯对着他的方向喊了一句。他的喉咙有些哽咽,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
坎比斯挥了挥手,算是回应了他的话。
转过拐角,坎比斯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两只乌鸦趴在屋顶,低沉的“嘎嘎嘎”不停地叫着,鸣唱着这个男孩的悲歌。
“你觉得怎么样?”面具人问着他身旁那个七色瞳男人。
七色瞳男人看着蹲在墙角哭泣的坎比斯,语气不咸不淡的说道:“一切由你自己决定。”
说完,七色瞳男人就变成了一只乌鸦飞走了。
坎比斯呆滞的看着眼前的一团火焰,老鼠在他旁边“吱吱吱”的叫着,可是他却跟没有听到一样,任由老鼠在他身边爬来爬去。
面具人不声不响地走了进来,他走到了坎比斯身边,蹲坐了下来,他觉得坎比斯是自己的伙伴了。
“怎么不吃面包。”沉寂的空气被打破,面具人开口道。
坎比斯还是呆滞地看着火焰,那些热情燃烧地火焰,也没有让他提起一点兴趣。
面具人看着坎比斯的脸颊有些微红,他伸出手摸了一把坎比斯的额头,有点烫的厉害,面具人赶紧把坎比斯抱起,向着门外狂奔而去。
“你确定要换吗?”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有些无奈,他第一次听说有人要换眼睛的。
面具人点了点头。
“那签字!”白大褂医生拿过一张单子,递给了面具人。
面具人看了一眼里屋蹲坐在床上呆滞的坎比斯,爽快的签了字。
白色的手术灯打下,面具人和坎比斯各躺在一张床上,坎比斯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他也不在乎了,那个男孩已经死了,死在了回忆中。
手术室的门慢慢关上。
自从手术之后,面具人就消失了,坎比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走出了医院。
坎比斯第一次看到这么灿烂的阳光,他觉得自己应该活着,勇敢的活下去。
走过皇后街,坎比斯看到两个英国警察在追着一个满脸胡渣的大叔,那个胡渣大叔四处逃窜,坎比斯很快跟了上去,就算是过了这么久,他还是认了出来,那个满脸胡渣的大叔就是当初杀了他爸妈的男人。
胡渣大叔好像在逛自己家的花园,这个地方他已经走过很多次了,他在这个地方抢劫过很多次了,虽然被警察也追了很多次,但是他也只有一次被抓到过。
他溜到了一个小巷子里面,他贴着墙,向后面看去,终于甩开了难缠的警察。瞧着手里的战利品,他的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迈开步子向前走去,他突然发现幽暗的小巷子里面多出来一个人,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男孩,脸上还长了点雀斑。
“嘿,小鬼,不想被打就走远点。”胡渣大叔扬了扬拳头,有些威胁的说道。
坎比斯有些无奈的摊开手,把路给让了出来。
胡渣大叔嘴角露出笑容,“小子,算你识相。”
胡渣大叔向前走去,小巷子里面只能容纳三个人通过,可是那个胡渣大叔却比一个人的身形还要胖很多。
“你退出去。”胡渣大叔皱了皱眉,如果这个小鬼挡在他的身前,他都不能通过这条小巷。
可是,坎比斯却没有退出去,而是冲着胡渣大叔跑了过来。
胡渣大叔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小子,你找死。”
坎比斯右边黑色的眼睛迅速变成了淡蓝色,把胡渣大叔吓了一跳,他的身形顿了顿,坎比斯从他身体里面穿了过去。
胡渣大叔兀然倒地,他的眼睛圆瞪,身上却没有一丝伤痕。
在他的身后,那个小男孩的身形格外挺拔,他的手里还握着一个东西——胡渣大叔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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