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上次的圣龙帝国龙骑士团事件,已经很久没有人类来到红龙宫了。
自从我发现龙息可以将地面与墙壁变成七彩的透明石头,于是我决定将整个红龙宫最下层都变成这样。
我整个卧室都变得七彩而透明,下方的熔浆发出红色的光芒,上方的骑士之匙照射出圣洁的白光。两种光芒在空中交相辉映,又被琉璃映照折射,那风景炫目又迷人。
我对自己的劳动成果感到满意,即便是我都觉得光彩夺目又熠熠生辉。巴特尔他们就不必说了,看到这副光景早就激动的不能自已,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们经我允许后为我的卧室取名为混沌圣殿。
我本来觉得七彩圣殿更好或者七彩琉璃圣殿也行,都更贴切一点。但巴特尔说服了我。他说这光景正像是上古混沌之时,天国与地狱的光芒相映生辉,在多彩的人世间激烈碰撞,又有神圣的巨龙翱翔于天际,一切都是那么混乱而美丽。所以取名为混沌圣殿。
我觉得很好,这个说法很符合巴特尔那媲美人类的大脑,矫情。
就这样,装修完我的卧室后,一直相安无事,我一直趴在熔岩之上睡觉,每一次沉睡,每一次醒来我都可以清晰的感到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我觉得距离父亲所说的去往龙之岛的日子不远了。我十分想念他们。
但人类有句话说得好,叫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如果换成龙生的话可能更多些。
我本想一直在这混沌圣殿中,与巴特尔他们一起,一起安静的带着。直到我可以自动去往龙之岛。但那个女人出现了,她毁掉了这一切。
她叫艾莎,她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我的面前,巴特尔他们完全没有发现。就连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直接穿过红龙宫的上层,而直接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很好奇,所以我并没有立即碾死她。我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艾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只巨大的红色神圣巨龙在她眼前,金色的竖曈看着她,金色的光芒盖过了岩浆与骑士之匙的白光。照耀的艾莎一身金色。但圣殿里的光芒却能照在赤麟身上。
在艾莎眼中的赤麟一身红色鳞片,下半身映着岩浆的红光,上半身映着属于骑士的圣光,其间又有细小却不能忽视的七彩光芒,像极了远古传说中的龙神,那是天灾的象征。那么美丽,那么强大,那么狰狞……
艾莎是一个巫女,她美丽性感,她智慧过人。在这个光明教会为主流信仰的人类社会,巫女这个职业绝对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艾莎却以一身高调的黑色巫女袍在这个世界兴风作浪,十分张扬,却未曾失手。
每一个听说过她的人都不会说她是一个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就是她最好的写照。
但即便是光明教会也不会否认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巫女。因为她的悬赏金一直比其他女巫要高不少。
她这次这次来到红龙宫,是为了她一直所追求的女巫的终极咒法,为了获得黑暗的力量。如果让她达成目的,也许可以颠覆光明教会也说不定。
但女巫的修炼方法最为奇异,学习知识,收集材料,献祭材料于黑暗之神,从而获得力量。
外人称之为与恶魔的交易。
这次艾莎所学习的咒法,所需材料大多闻所未闻,以艾莎的能力在大陆游历百年也只是收集大半,剩余材料中便有一个是红龙的鳞片,艾莎搜集了不少红龙的信息。但要么是品阶不够,要么便是牵扯太多动不了手。
直到她听说了红色的灾厄,于是她便来了,她来了以后,定了定神就后悔了。
“您好,尊贵的巨龙,冒昧来访,还请您原谅我的无礼。”艾莎道。她没有逃跑的把握。也害怕轻举妄动会激怒面前这个脾气明显不好的生物。只能先与其交流见机行事了。
这开头我好像有点印象,对了,提斯来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说明你的来意,人类。”我说道。
艾莎心说我总不可能说我是来要你鳞片的吧,那你不立马就翻脸了?
“尊敬的巨龙,我早就听过您的名字,红色灾厄在人类之中口口相传,我来这里是为了与您做一个交易。”艾莎道。
艾莎当然听说过红色灾厄,口口相传也是真的,但从未听说是传说中的神圣巨龙。
艾莎现在恨死了那些说话不说全的人。这就好比你要抓只猩猩。你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你买了结实的网与麻醉枪,你觉得万无一失了,就差只猩猩了。赶巧,有人告诉你在一个危险的岛上,那里有个大猩猩。
然后你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直接越过了岛上的危险,带着网与枪来到了那猩猩的面前,你看着山一样高的金刚,心里想的除了怎么活下来,肯定是怎么弄死告诉你这有个大猩猩的人。
“弱小的人类有什么可以与我交易?”我道说。
看在提斯的份上便和他多说几句。
“我能与您交易的只有我的情报。相信您会感兴趣的。在圣明帝国,有一个出名的公主,名为斯蒂亚。是一个难得的美人,还是光明教会的下任圣女。她的仁爱名声传变帝国与教会。她的王宫里有数不清的珍宝。”艾莎道。
在艾莎的认识里巨龙都对人类公主与财宝极为感兴趣。看着这光彩夺目的圣殿与堆在角落里的各种金币与宝石,艾莎觉得这个传言可能是真的。
“人类我觉得你是在侮辱我。”我的手指都竖了起来。
艾莎寒毛倒竖。心说老娘又让传言坑了。
“不,您错怪我了,我只是想告诉您一个财宝能自己来到您面前的方法。到时保管您可以躺在金币宝石珍宝上睡觉。”艾莎做最后的挣扎,既然你对人类公主不感兴趣,那你对财宝总得感兴趣吧?
“你的智慧挽救了你的性命,人类。”我动心了,自从提斯之后确实很少有人类来红龙宫自杀了。导致我的财宝增长的十分缓慢,而且躺在金币上睡觉确实是个有诱惑力的建议。
“只要您将斯蒂亚带到这里囚禁起来,我保证帝国派来的战士与自愿赶来的英雄都会源源不断,到时您的财宝也会随之增加。”艾莎说。
嗯?我迟疑了一下,觉得这个情节有点耳熟。以前父亲讲的那些故事里的龙貌似都是因为这事儿被杀的。而杀死他们的人便是英雄中的英雄,勇者。
难道他们都是为了收集财宝才去抢公主的吗?虽然这确实是个省力气的办法。不然四处劫掠费力不讨好不说,多丢龙族的脸不是?
我觉得我好像体会到了龙族前辈的心情。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只要抓住公主,貌似就可以见到可以战胜巨龙的人类,勇者。
确实如父亲所说,人类大多不值一提,但其中个别的,却可以给即使是龙族的我们以震撼。提斯就是那样,他并不强大,但他确实触动了我。那么作为人类顶峰的勇者那?我很好奇他会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期待与他的会面。
“您意下如何?”艾莎见赤半晌没说话,就出声问道。
“嗯,不错的主意,我采纳了,你可以去死了。”我抬起手道。这个人类貌似说完了她要说的话。让她说完话再为擅自闯入我家而付出代价,便是我对她智慧的尊重。
瞬间艾莎便被刺穿胸膛。我收回食指她便倒落在地。我刚想把她烧成气体以便弄干净我的地面。
她却站起来了。
我真是感到好奇,受到我的攻击还能活着的人类,这是第一个。
她飘在地面之上,浑身冒出黑色的烟雾。
女巫吗?母亲说过女巫都是黑暗之神的信徒,而黑暗之神是个连龙神都感到诡异与难缠的神祗。
确实很诡异,但我依然有杀死眼前人类的自信,不管她是不是有黑暗之神的庇护。
就在赤麟要再次出手时,艾莎赶紧说道“等一下。”
我便停下了,我说过,看在她的智慧上我愿意让她把话说完再死。
“您不能就这样去抓斯蒂亚,因为她的国家势必会反抗。如果您展现了压倒性的实力,杀了她的人民,毁灭了她的国家。那么你不会得到一个活着的公主。以身殉国是每个王族的自觉。”艾莎急忙说道。
刚才的一下她就明白了,她没有挣扎的可能,明明体型如此巨大,行动却敏捷的不输任何一种生物。她逃不了。即便是闻名大陆的女巫艾莎也不能无限次的复活。她想活就只能展现自己的价值。
“你说的有道理,那么,你知道应该怎么做?”我想了想问道。母亲说的没错,有智慧的人类,便有听其说话的价值。
“我可以将您暂时变成人形。”艾莎说。
“你还是去死吧。”我说。
让人类变成蚂蚁你会去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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