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牧之拿着林以乔差人送来的口供纸,看了不知道几遍,甚至瞪大眼睛逐个字逐个字看过去,恨不得自己长了双火眼金睛,从里面挑出错处来。
却不得不承认她执笔的思路清晰,内容更是简洁扼要,条理清楚。衙门文书笔下比老太婆裹脚布还长的酸文酸语,逊色了不知道几条街。
即使如此,那也不能证明案子是她破的,顶多是有点文采,会写几个字罢了,而且还是个毛笔字写的巨难看的代笔。
沈牧之不屑的神情全写在脸上,他并不觉得区区几页口供纸能代表什么,会识字的都能写啦。颇为不服气的转而吐槽林以乔歪歪扭扭的字体:
“这洋洋洒洒的几页供词,唯一能看的居然是吴氏签字画押的名字。”
“林以乔那一手虫爬一样的字都好意思拿出来献丑,她还真是不藏拙。”
“我七八岁孩童时候,刚刚启蒙进私塾那会写的字,都比这个强。”
沈牧之似乎还是不甘心,拿过之前他们递交上来的验尸报告,仔细地对照两者每一处的细节:
尸骸的手关节处确有一个细小划痕,不排除是被利物刺伤留下的。
左腿骨曾经断裂,没有及时接回去而长了骨刺,符合。
其中几节胸骨在发现的时候,上面还套着绳索,绳索的另一端还系着重物,田张千查看后,认出是他当日弃尸所用的物件。
尸骨周边找到的几件衣物,吴氏认得上面的图样,是她亲手所绣,也证实了是翠竹当日穿去的那一套。
......
种种迹象显示的都是供述一致,没有发现。反而是因为有了吴氏签字画押的口供,让整个尸骸案的环节都更加顺畅地连接了起来。
补充和证实了所有关键的细节,李云成分分钟可以呈送回去结案,难怪他看完心情大好,还哼起了曲。
沈牧之挑无可挑,一时语塞,神情沮丧的收拾着案卷的资料,一想到顾十三嚣张得意的样子,他就不爽。
白雪没有参与他们男人间的对话,却是竖着耳朵聆听着每一句细节,贤惠的摆好了碗筷,倒好了酒,适时邀请道:
“一想到能早点结案,真是件让人开心的事!这些都是雪儿亲自下厨,精心准备的几道小菜,希望能对你们的口味,喝一点当是提前庆祝啦。”
沈牧之入座后赞不绝口夸道:
“还是嫂子体贴,知道我们矫情的平王殿下吃不惯这里的饭菜!哇,色香味俱全,上品!”
他的一声嫂子,叫的白雪的脸都红了,害羞的拿着丝帕半遮脸道:“你惯会取笑我!”
李云成心满意足的连饮了三杯,直呼痛快,舒坦的继续说道:“这是你沈牧之羡慕都羡慕不来的福分。”就连看向白雪的眼神充满了赞许,难掩爱慕。
不过他嘴里接下来说的最多的,便是对林以乔的不住赞赏,夸他自己慧眼识人,叹她果然没有辜负期许等等诸如此类。
沈牧之不爱听了,觉得他言过其实,不满的出言反驳:
“她不就是写了几个字吗,看把你开心的。换谁去问吴氏都是一样的结果,没什么了不起的,云成兄,你太高看她了!”
李云成听罢,虽有丝不悦,却也懒得替林以乔辩驳,读书人的思想都是死脑筋,他也不想因为争执破坏了气氛。
也无谓别人怎么看,只要她能办实事,让他有功可领,其它的都不重要。
白雪和沈牧之看法是一致的,尤其是听到自己夫婿张口闭口的称赞着其他女人,她的心里着实不是滋味。
虽然如此,她也未表露出来任何负面情绪,说话更没有沈牧之那么直接,反而换了一种方式:
“无论谁写的都好,能早点结案就是好事!在这逗留了多日,雪儿也是怪想家,怪想爹爹的。只是尸体都已经变成了白骨,连长相都看不出来了,又要怎么分辨呢?!光凭那几点符合,就足够证据结案吗?!”
白雪看似不经意问的问题,听着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沈牧之赶紧接过话来道还是她冰雪聪明,一语点醒梦中人。
白雪假装听不懂他们说什么,道:“是雪儿说错话了吗,雪儿只是担忧不能早日回家而已。”
她的心里却颇为得意,比起结案,她更想为难林以乔,她倒要看看林以乔怎么证明一具白骨化的头骨原来的面貌。
李云成的笑容不由收了几分,觉得她是无心才扫了自己的兴致,并没有多说什么。可白雪的话也不无道理,要是结案后,有人提出同样的疑问,他该怎么作答?!
这会,也就李云成一个人觉得庆祝的酒水没有那么香了,沈牧之舒心的一杯接着一杯,还同白雪说个没完,简直像是遇见知音了一般。
只要能帮他打压顾十三那方锐气的自然是盟友,他早就忘了自己留下的目的是催促李云成尽快破案,速速回去替他张罗相亲宴的。
何向文满头大汗,浑身脏兮兮的抱着个‘头颅’从外面跑了进来,就往他们餐桌上那么一放,眼神里尽是惊喜和满意。
他根据林以乔提供的方法和计量方式,这几日一个人废寝忘食,像闭关似的,潜心在房里琢磨研究,不准任何人打扰。
他沿着尸骸脸胛骨的形状,恒量骨骼的大小,不断的尝试着用泥土捏出尸体原本的模样。
每一次的失败,都让他有所进步和收获,他相信林以乔的话肯定是有依据的,终于不负苦心的让他塑造出了最为符合的头型和面容。
他已经拿着这个‘头颅’给府里认识翠竹的人们一一做过比对和验证,相像度达到了六成以上。
“不错哦,有点天赋,再接再厉!”
凭自己的三言两语,他第一次尝试,就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对这个一点就透的徒弟,林以乔也不吝啬自己的赞赏,尤为欣赏的就是他那股爱钻研的劲。
得到她肯定的何向文,从未觉得如此有成就感过,在别人眼里他一直都只是自己父亲的小跟班,再厉害也不过是个验尸体的不入流仵作。
做林以乔的徒弟,是他做的最正确的决定,让他重新肯定了自身的价值,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直到何向文讲述完来龙去脉,酒桌上的三个人才恍然大悟。沈牧之自诩学富五车,可他读了这么多的书,也从未听闻还有这样的方法,新奇又好奇的查看着这土头颅的奥秘。
白雪有种枉做小人的感觉,她想到的,别人早就想到了解决办法。看着神采奕奕,眼神里藏着星光的何向文,和她认识的他好像越发不一样了。
事实就是事实,何向文从未见过翠竹,这点就足以让人信服这个头颅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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