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的县衙门口挤满了人山人海看热闹的老百姓,不止是因为冯一刀今日无缘无故抓了天水所有的左撇子回来,也因为今日在长街后巷里发现了一具‘笑脸’女尸。
之所以称那具尸体是‘笑脸女尸’,不是因为死者是微笑着的自然死亡,她绝对是被残忍的谋杀。当然,也不是不尊重死者的戏言,而是因为女死者的脸部白净,惟独嘴巴被人生生割开了一个大口子,不止如此,凶手还变态的用针线缝合了整个伤口包括嘴巴,像是一张大笑脸,手法残忍,让人看的慎得慌。
老百姓议论纷纷都在猜测莫不是这杀人的是左撇子吧,不然冯捕头干嘛一见左撇子就抓回衙门?一时间人心惶惶,指指点点的声音不断。
如此兴师动众,不用掩饰也惊蛇啦,既然所有的蛇都被‘请’回去喝茶了,惊也惊了,就去看看,反正在秦楚馆暂时也没什么收获,还是不要‘咬’的太紧,等吉吉探查清楚再说吧。
林以乔他们来到县衙的时候,根叔已经做完了初步检验,只是现在死者的身份还没确认,几个衙役准备抬着尸体先安置在后衙。
根据一般流程,验完尸后,会记录在册,然后照尸体样貌画出一副肖像一同入档辨认,接着尸体会暂时先摆放在衙门后面。如果超过五到七天还是无人认领的话,不管有没有结案,都会被送去义庄。天热的话最多就三天。
出于职业病也好,好奇心也罢,林以乔不由自主的伸长着脖子,多张望了几眼,而旁边的顾十三只是稍带一瞥,赶紧闭上了眼睛,‘小鸟依人’似的一边把头埋在林以乔肩膀后面,一边打开扇子挡住另一边。
一看到女死者脸上那触目惊心的刀伤,切口平整,两边对等,还有缝合的痕迹,缝合的针法娴熟对称,林以乔心里不禁有种不详的预感。
猜测着应该是凶手拿着刀刃伸进死者嘴里,然后左一刀右一刀平均划开,造成这张诡异的血色笑脸。划开后还要‘费心思’的缝回去,这个凶手心理肯定有问题。
不仅让林以乔想起了小丑脸上画的那张鲜红上扬的哈哈笑大嘴,也让她明白到凶手的犯案手法不是一时兴起,凶手要的就是这种时刻都好像一直保持着‘微笑’的沉默效果。
他可能根本不觉得自己在犯罪,整个杀人的过程更像是在享受和释放。满足他自己的某一变态心理需求。最可怕的是这一类的凶手往往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连环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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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直下持续性的暴雨,尸体在后巷被雨水泡过,皮肤显得有点发白,有点起褶皱,就像晒干半湿的豆腐皮。眼睛睁得老大,透着痛苦和恐惧,还有死不瞑目。
女死者头发凌乱,还在微微滴水,身上的衣服被撕烂了,尤其是下半身,她死前肯定和凶手进行过激烈的争斗,甚至有可能被性侵犯。
她双手的手腕处还有被绳索捆绑过的痕迹,全身上下裸露的部分,皆有多处大小不一的明显淤青,脖间有指痕,最刺眼的就是脸上那道鲜目的笑脸刀疤,除此没有其它出血伤口,乍一看根本不能确定致命伤是什么。
尤其是一场大雨,无疑是更增加了这案子的难度,就算有什么残留的DNA和证据,怕也早已被冲刷的一干二净了。林以乔不禁一声叹气,和出现在身前的根叔不约而同般。
根叔一路摇头一路叹息,死者正是如花一样的年纪,却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惨被毁容和糟蹋,可惜可叹可怜!
“林姑娘?!我还怕自己老眼昏花认错人了呢。在这看到你实在是太好了,正好,帮我看一看这尸检结果有没有什么问题!臭小子,还不赶紧拿过来。”
根树说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说着站在那傻傻发呆的儿子,何向文拿着小本子愣愣的看着女装林以乔止步不前,没跟上父亲的节奏一点也不奇怪。
“别看了,我们还有正经事呢,快走吧,他们还等着呢。”
顾十三虽然埋着头,耳朵却竖得长的很,林以乔都还没回话呢,他赶紧就帮她拒绝了,尸体这么瘆人有什么好看的,拉着林以乔的胳膊就要走。
“根叔你是老行尊,我就是个打酱油的,啊,你们忙你们的正经事,那个,回头聊啊~”
林以乔礼貌的挥手道别,话没说完,人已经被强行拖走。
“顾十三,你个大小孩,当够鸵鸟了没有,你知不知道礼貌两个字怎么写啊,抓的我手都疼了,赶紧给我起开......”林以乔嚷嚷着使劲想拍开自己胳膊上的‘爪子’。
“鸵什么鸟啊,我是不想看到那些尸体晦气,影响我晚上看美女的兴致!你磨磨蹭蹭的还做不做正经事了~”
顾十三挺直着身体,清了清嗓子怼回去,心里埋汰林以乔,不是人人都像她那样,有喜欢看尸体这么‘怪异的癖好’,扇着扇子又做回了那个翩翩公子。
林以乔真不明白一个大男人这么嘴硬,害怕就害怕呗,心里不免担心如果真是连环杀手的话,那随时会有下一个受害者。
看着被冯捕头四处搜罗来的形形色色十来人,林以乔觉得自己自从来了这,就变相成了人肉辨识机,还不是电脑化的那种,简直是一个大挑战啊。要是验皮屑,分分钟确认。
“冯捕头啊,我最近好像没犯什么事吧?!你问来问去的就想问我五天前在哪?做什么?有没有人证?那个五天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啊?”
“你小子是不是又想念天水大牢的饭菜了?!问你话就好好回答,老实点,别瞎打听。”
“哪敢呀,不过小的记性不好,昨天发生的事情我都不一定记得,更何况还是五天前发生的事情,你还是问问其他人吧,我这赶着去发财呢,回头想到了一定亲自上门告诉你!”
说话的人一脸无赖样,林以乔有点印象,他也是出入赌场的熟客了,三次去有两次都能看到他,一输钱就破口大骂。
“是吗?那是不是要这样你才会想起来呢?”
冯捕头握着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在他眼前晃悠,这一招果然奏效。那家伙小偷小摸的惯了,三天两头就抓上一回,只是他不痛不痒不长记性。
有时候输的没钱吃饭,或者被高利贷追债,就故意找茬,想去牢里蹲上几天避避风头也是有的,一来二去,和衙门的人都混了个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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