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找队友

    水兵月只能当个心理安慰, 林默也没指望用她干什么,按陆小凤的出手速度算,她连拔剑都来不及, 更别提那三百六十度旋转跳跃如艺术体操一般的技能前摇了。

    陆小凤解下自己的披风披在林默身上,把她圈在怀里,一字一句地嘱咐:“记得我曾教过你的, 遇事先想退路, 别逞强, 不管你遇到了谁,他说了什么话,不要全信, 沙漠里水源食物最珍贵,切记不要随便与人……”

    “……进入沙漠之前一定要找一个向导, 千万不要再自己一个人闯了。”陆小凤越说越不放心, 林默人还没出京城,先在他脑子里用各种死法死了十七八遍, 想了又想道:“不行不行,你不能自己走, 我得看着你, 沙漠里太危险,一想到有人对你虎视眈眈, 我简直难受得睡不着觉!”

    “那李四……”

    陆小凤立刻道:“把他送到西门吹雪那。”

    “我不去。”

    客房的窗户忽然打开, 叶孤城撑着窗框居高临下,他似乎还想说什么, 可看到林默的那一瞬间全都哑了火,表情一言难尽。

    林默虽然穿着水手服,但那并不富裕的布料在他眼里约等于无。

    这光天化日的, 中原地区现在都这么自由奔放了?

    他只是屋里躺闷了想开窗通通风而已他有什么罪,为什么要让他听到、看到这样的事情?

    彭!窗户关得严严实实。

    虽然叶孤城什么都没说,但稍显快速的关窗速度出卖了他。

    时下民风开放,对女子也没什么教条拘束,体感上跟现代差不多,所以林默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着,只是服饰略怪,裙子稍短而已,没必要这么大反应?

    “他怎么了?”

    陆小凤沉默了半晌道:“一定要变身吗?”

    “是啊。”

    “变身一定要这种衣服吗?”

    “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陆小凤叹了口气:“最多在别人看来,你什么都没穿。”顿了顿奇异道:“莫非你不知道?”

    林默霎时脸红得滴血,一会又变得惨白如纸,二话不说解除变身,拉着陆小凤的手道:“在别人看来,真的跟什么都没穿一样?”

    四舍五入相当于当街裸奔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陆小凤虽然不忍心,但还是点头肯定。

    他第一次见林默时,是金九龄给他看的画像,画得就是她变身后的打扮,第一眼他恍惚还以为是春宫图,问金九龄你是不是拿错了?

    起初,他真的以为林默是那种奔放大胆的女孩子,后来以为是鬼附身受到的影响,今天才发现,原来,她真的意识不到那身打扮有多……

    林默骤然闻此噩耗,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自闭到晚上,然后饿得受不了,摸出门去找吃的。

    一开门,叶孤城站在门边,身子靠着墙,他没有敲门的动作,也没有说话,只是站着,不知道站了多久。

    “你怎么了?大夫说你的伤不能站太久的。”

    叶孤城道:“你有事要走?”

    林默点头。

    叶孤城又道:“陆小凤跟你一起?”

    林默摇头。

    “为了我?”

    林默一时间不知道该点头还是该摇头,想了一会道:“你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吗?”

    “弃剑归隐。”

    “对,弃剑归隐,我想让你换一个身份,好好的活下去,至少,先把伤养好。”林默道:“已经过去三天了,或是是明天,最迟是后天,白云城主参与谋逆的通缉令一定会贴得到处都是,以你现在的情况,若是落在朝廷手里,嗯……我记得上一个意图谋逆的好像判了凌迟。”

    叶孤城表情未变,只是撑着墙让自己站直了些,目光落在林默身侧的门框上,问她:“你为什么要我弃剑归隐?”

    林默道:“嗯……我想……嗯……挑战自我。”

    这么扯淡的理由居然没让叶孤城露出意外的表情,像是早就料到一般接着道:“我有办法脱身,不需要照顾。”说完就走了。

    马车停在月夜下,他一个人上了车,车夫人长得黑,穿一身黑衣,突然一说话,把林默吓一跳,还以为假牙成了精。

    “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叶孤城点头,从容地上了马车,然后将自己的剑拿出来交到了林默手上。

    “不是给你,是借你保管,待时候到了,我会派人取回来。”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双眸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

    他是什么时候准备好的?他想干什么?像他这样的人真的会受制于南王?又真的会弃剑归隐吗?

    他不会。林默甚至觉得从去白云城收税时他就在做一件比紫禁之巅,比谋反更神秘的事。

    谋反之所以暴露,初次露出端倪是收税时叶孤城以锡替银,如今细细想来,他那时简直像是故意的。

    他在用自己的命去做那件事。

    林默当然没问那是什么事,只是握紧了剑:“我会收好它等你来取的!”

    马车飞快地离开。

    “叮——恭喜宿主,任务目标李四(曾用名:叶孤城)已达成弃剑归隐成就,奖励积分五千!”

    ……

    陆小凤站在屋顶上。

    这间屋顶当然没有紫禁之巅高,但若是摔下去,只怕也得受伤不轻。

    他在被人围攻,几乎立刻就要掉下去了。

    也只是几乎。

    陆小凤毕竟是陆小凤,每次在被逼入绝境时,总会用那么一两个绝妙的招式成功脱险。

    围攻他的是一杆红缨枪,两把刀和一只精铁飞爪。

    红缨枪在夜空下去势若流星,陆小凤刚侧身躲过,刀又连绵不绝地砍过来,冷光惊人,比假牙成精还吓人。

    刀划破了陆小凤的衣服,而他的手指方才夹住红缨枪用力一扭,紧跟着,飞爪直奔他胸口。

    陆小凤鹞子翻身,硬生生在半空换了两次身形,脚踏着空气连纵,踏上了另一侧的屋脊。

    “武当梯云纵?想不到堂堂四条眉毛陆小凤竟也干起了偷师的勾当?”使枪的那人道:“把你的本事都使出来!一起上!”

    “偷师不敢,只不过看老朋友使过一次。”陆小凤在笑,笑得四条眉毛一块飞起来,气人得紧。

    看一遍就会,更是气煞人也的武学天赋。也就是手里没有剑,不然陆小凤甚至可以试试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剑法,就算只能发挥五成威力,但两人双剑合璧毕竟还没有人见过。

    “我不知是何处得罪了黑虎堂?竟派出连横无敌刀枪爪来杀我?”他能一边打一边说话,说明还算轻松。

    “你不是得罪了黑虎堂,而是得罪了半个江湖!罗刹牌既然落到了你的手中,那你便是魔教的继任教主了,呵,峨眉的独孤一鹤、武当木道人、薛家庄血衣人以及丐帮南宫灵跟魔教有着滔天大恨,你当了教主,难道还指望他们放过你?”

    就是再笨的人也知道自己被陷害了,只是他们凭什么那么肯定那什么见了鬼的罗刹牌在自己手里?

    话说,罗刹牌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

    “我不能陪你去沙漠了。”陆小凤丧里丧气的坐在桌前。

    他没说为什么,林默也没问,只是说:“保护好自己,我们还要一起赏雪呢。”

    “不管我们谁先回来,都在这里等对方好不好?”

    陆小凤:“……”这话越来越不吉利了。

    他能说什么,他只能说好。

    “进沙漠的话,你可以去找一个人。”陆小凤道。

    “谁啊。”

    “兰州首富,姬冰雁,他会帮你介绍向导的。”

    林默愣住,听陆小凤介绍了半个时辰这个人是如何如何的厉害,在沙漠里的经验是如何如何丰富,你见到他要说什么才能打动他。

    “姬冰雁……是女孩子吗?”听着这个名字就像冷若冰霜且兼具手腕野心的大美人。

    陆小凤:“……男的。”

    “噢,他是兰州首富啊……”林默道:“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点头:“很好的朋友。”

    林默眼睛闪烁着羡慕的光:“你好厉害……”

    陆小凤在笑。

    “能跟那么多首富交朋友!”

    陆小凤:“……”说得他好像看中人家钱了似的。

    ……

    林默其实不是个爱钱的,她只是喜欢吃好吃的,穿最轻软舒服的衣裳,住在宽阔整洁的房子里。

    她最大的梦想就是饭会自动跳进嘴里,衣裳会自己边干净,房间从不打扫也会一尘不染,她躺在床上刷刷手机,追追剧。

    姬冰雁家的狗就在过着林默梦想中的生活。

    一眼望不到头的豪华宅院里,林默蹲在凉亭边,跟一只毛色雪白的长毛小狗大眼瞪大眼。

    小狗趴在鹅黄织金重工绣花软枕上,身穿白衣的侍女恭恭敬敬地将一块牛头切好放在狗嘴边,然后在一个冰种飘花翡翠盘子里倒满了牛乳。

    另一个穿粉色长裙的侍女在打扫狗子的住所。

    没错,那不是狗窝,那就是住所。

    林默稍微矮矮身就能进去睡的住所。

    里面有人能想象到的所有准备过冬的东西——连吊在屋顶上面的汤婆子都是纯金的。

    小狗吃完了牛肉喝完了牛奶,被抱着小心翼翼地请进了它的住所,再有白衣侍女为它套上狗绳。

    林默当时就想说,把大哥放出来,把我栓进去。

    我要是发了财,我也想过它的生活。

    不一会,一个身着彩衣的侍女走过来在她身边垂首躬身道:“抱歉林姑娘,让您久等了,我们老爷还要等一会才能过来,他说您可以在这里逗狗取乐,不会枯燥。”

    “它很乖的,不会怕生。”

    林默看着白衣侍女又把才拴好小狗放出来,用软垫托着送到她面前。

    她不敢接,她怕自己粗糙的手指头刮坏了这个卖了她都赔不起的软垫,也怕唐突了趴在软垫上的活祖宗。

    见林默往后缩,彩衣侍女便明白了七八分,立刻给她找好了台阶:“怪我冒昧了,您定是不喜欢狗?”

    林默点头,连连道:“不喜欢不喜欢。”

    彩衣侍女立刻代替了狗子位置,坐在林默的下首陪聊,不是问她来干什么,也不打听她的身世背景,就是单纯闲聊,比如京城里什么地方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地方的花儿开得最娇艳,哪个城门的官老爷脾气最臭,有些连林默都不知道,偏偏这个彩衣侍女如数家珍,说得头头是道。

    林默问:“你从小在东京长大吗?”

    她嫣然笑道:“我哪里有福气去长东京见识,不过是在这一隅之地道听途说罢了。”

    她说话不仅贴心,还十分有趣,就连林默这种见了陌生人说不出话的社恐都被带得活泼不少,一席话说完几乎当场结拜,要不是天色渐渐黑了,有人来通报姬大老板得了空要在花厅见她,林默都要忘了自己来干嘛的。

    林默神奇的拉着彩衣小姐姐的手,红着脸道:“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彩衣小姐姐在夕阳下娇笑道:“我叫伴冰。”

    她美得像是把天边的夕阳定格在了脸上。

    ……

    林默在花厅见到了姬冰雁,他的脸显然配不上他的名字,五官有些路人,但他富豪的身份给他套了一个英俊气质光环。

    林默看不见光环,只看到了路人,所以她一进去先被他身边站着的美人夺了视线。

    要不是事先知道姬冰雁是男的,她一定会误以为她要找的兰州首富是这个站在灯架边美人。

    美人满足了林默对“姬冰雁”这三个字所有的设想。

    她在为姬冰雁斟酒,玉色的手执着完全透明的酒壶,与里面深紫色酒液相映,夺人心魄。她开口道:“林姑娘远道而来,想必还不曾用饭,老爷略备了些薄酒,还望林姑娘不要嫌弃。”

    林默看着花厅中的一桌酒菜,竟是出乎意料的少,说是略备,还真就是略。

    菜肴虽精致,也就是两个人的量。

    林默走过去,坐下来,露出一个土狗般的笑。

    姬冰雁一直盯着她,看着看着忽然道:“迎雁。”

    斟酒的美人垂首微笑,附身细听。

    再之后的每一句话,都是由迎雁跟林默说的。

    两个人有问有答,姬冰雁只是喝酒,偶尔点点头。

    他的话很少,不是林默那种社恐的话少,也不是西门吹雪那种高冷的话少,而是单纯的懒得说。

    他觉得说话会浪费唾液,会消耗生命,会让自己喝下去的美酒提前蒸发。

    这太亏了,姬大老板从不做亏本生意。

    所以在林默按照陆小凤教她的说法说完自己的诉求后,姬冰雁才缓缓开口:“这话是谁教你的?”

    林默尴尬措手:“陆小凤。”

    姬冰雁忽然露出一丝丝笑:“原本这些条件已足够能打动我,但现在我可以加码,你加不加?”

    “什么?”

    “我想让你做我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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