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芒族郡王府。
李郡王、凌太公还有秦啸天的祖父秦墨聚在厅中议事,商量的正是闵兴一事。
事关重大,三人已经密谋多次,仍然有许多问题没有敲定。
“凌太公,你一直没有说话,可有见解?”片刻,李郡王盯着凌太公,眼中充满了疑惑。
前几次讨论,凌太公虽然出席了,但是从头到尾不发一言,只是静静听取秦墨和郡王的意见。李郡王觉得他这么做,必然事出有因,于是,干脆直接发问了。
凌太公缓缓站起来,若有所思地答道:“郡王,我们为何要帮花郡王除掉闵兴?再怎么说,真正被威胁的对象也是他自己,挑唆我们动手,用心未免太过阴险。若是闵元浩知道了,所有的矛头岂不都指向我们?他自己倒是置身事外,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言毕,厅中一片沉默。
半晌,李郡王叹了一口气,无奈地回道:“你说的这些我也考虑过,但是你仔细想想,他要是出了事,我们还能安然无恙吗?唇亡齿寒的道理你必定清楚,这是其一。其二,花郡王挑不出合适的人来做此事。这件事情一定要做得滴水不漏,能除掉闵兴之人,不但实力要强,还必须完全信得过,花郡王身边没有这样的人。思来想去,有能力除掉闵兴,又可以信任的人就只有秦啸天了。所以权衡再三,我也只有勉为其难,让秦啸天出手了。”
李郡王身体靠在椅背上,看着秦墨缓缓分析道。
“郡王,我还是认为让秦啸天动手颇为不妥。就算他能控制住闵兴,也不该亲自动手。不管怎么说,我们也要考虑闵兴的身份,不可贸然行事。”凌太公忧心忡忡地反驳道。
“嗯,我也有此忧虑。这也是我让秦啸天出手,而不找凌悬的原因。秦啸天出手,看起来只是个人之间的恩怨纠葛,不会牵扯到更大的层面。按照闵兴的性格,一定觉得他是为报前仇而动手,不会怀疑他有别的动机。即使秦啸天最后没有得手,我们也不会暴露。”
李郡王颇为笃定地说,一直坐在一边旁听的秦墨,此时却是哭笑不得。
你倒是精心设计,却把我的孙儿放在火上烤。我的孙儿已经这么惨了,还要冒这么大的风险。爱孙如命的秦墨,怎么能不担心。
“秦墨,你意下如何?”
片刻,凌太公看着秦墨问道。
作为秦啸天的长辈,也是最了解他的人,此刻必然最有发言权。而且,凌太公颇为了解秦墨,知道他爱孙心切,此次行动定然是顾虑重重,心里并不会太高兴。
“郡王所言,也是我担心的。多日以前,我就写信给秦啸天,让他千万把握分寸。昨日收到他的回信,他在信上说已经找到了可靠的帮手,到时候造成假象,让他们取了闵兴的性命。他自己不会动手,以免惹祸上身。”
秦墨虎着脸,不开心已经写在了脸上。
“很好!此事若成,秦啸天便为我族立下大功一件,日后必有重赏。”
李郡王十分满意,欣慰地看着秦墨道。秦墨连忙起身致意,嘴角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
李郡王走后,凌太公凑到秦墨身边,悄悄地问:“秦墨,啸天委托了什么人?可靠吗?”
秦墨看了凌太公一眼,心不在焉地回道:“这伙人扎根在边境,干的都是大买卖。”
“可是啸天的身份,找这样的人做事,会不会有后顾之忧。”凌太公想了想,有些担心地问。
“这一点倒可放心,干这一行的都有行规,不该问的不问。秦啸天打算先控制住闵兴,然后再交给他们处理。”秦墨悄悄告诉他。
凌太公松了一口气,释怀道:“这样看来,啸天是有十足的把握了,秋芒族的未来就靠啸天了。”
凌太公几句赞美,深得秦墨之心,他的情绪渐渐高涨起来。
秦啸天这次若是成功,在族中的地位必然水涨船高。也正因为如此,纵使顾虑重重,秦墨也没有出面阻止。
经闵兴搅局,秦啸天现在在秋芒族的处境极为糟糕,越来越不被李郡王看中。所以,他急需立功证明自己,这次的风险秦墨认为值得一试。
“秦啸天,一切就看你的了!完成这个任务,就可以逆风翻盘。”
秦墨缓步而行,在心里暗暗地想。他等待着秋季的到来,等待着秦啸天传来成功佳音。
常青藤学院。
风波过去之后,闵兴的生活恢复了平静。他的日子过得非常有规律,每日早起修炼,常自成上课回来之后,与他一起探讨,每一天都充实而满足。
常自成学识渊博,不仅传授了他很多偏门招式,还开启了他的心智,让他在悟道之处,更为精进。
自然能量感应力,是一种灵魂感知力。拥有这种能力,靠的纯粹是修炼者的天赋。
而悟道学习,却是能士将自己的天赋理论化的过程。
不同于其他物种,人类的头脑是具有创造性的,对未知的好奇,推动人类寻根知底,不断前进。
四族能士,具有四季能量感应力的特殊人类群体。关于能士身体的奥秘,数万年来一直未能解决。这样的议题,足以吸引前赴后继的探索和研究。
因此,相当一部分人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致力于弄清能士身体的本源。在这方面,常青藤学院曾经的副院长,如今莫名失踪的普通人刘墉,是绝对的权威。
而刚进入的新生常自成,大有继承之势。
这日清晨,闵兴修炼归来,看到桌上放着一本书,便走上前去。莫名的冲动,让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
这本书的封面空空如也,一个字也没有。闵兴迫不及待地翻开内页,里面依然空无一文。
怎么会这样?闵兴不禁觉得荒唐。
这本书是常自成从青藤书阁借来的,他曾经告诉过闵兴,这是一本惊蛰族的内功秘籍。为此,闵兴还曾经在心里唏嘘感慨过。
常自成经脉尽断,已经不能修炼了,居然还要借内功秘籍,闵兴觉得这完全是在浪费时间。
闵兴时常劝说他接受现实,不要做无意义的事。
不过,常自成却表示,这本书和闵兴的那本《混沌诀》一样,是青藤书阁的震阁之宝。既然老师同意自己借阅,为什么不借呢?反正又没什么损失,何不如拿回来研究一番。
谁能料到,他花功夫研究的,竟然是一本无字之书。
这是真的吗?难道常自成一直以来对着一本空白册子发呆?平静下来,闵兴觉得不可能,常自成不是这么无聊的人。
他这样一个天才,怎么会捧着一本空白册子每日研读呢?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玄机,只是自己没有发现而已。
“我的那本《混沌诀》表明,只有混沌体才可以照此修炼。也就是说,它对修炼者的身体是有要求的。无论是借阅时筛选的方式,还是后期的修炼,《混沌诀》处处提示了不适合的修炼者停下来。可惜,那本书太抢手,只有苏辙一个人发现苗头不对,克制住了继续下去的欲望,其他人都因为舍不得酿成了严重后果。这么看来,地位与《混沌诀》相当,同为青藤书阁宝藏的惊蛰族内功心法,或许也不是所有族人随随便便能拿来修炼的。”
一瞬间,闵兴似乎有所感悟。
难道这本书就是用这种方式筛选的吗?只有适合修炼的人才可以看见上面的文字,所以常自成可以看见的,我却看不见。
闵兴的脑中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是的,这个想法看似荒诞,仔细一想却有道理。闵兴的想法一向独特,有时似乎过于天马行空,但是因为这丰富的想象力,他却经常能够快速地抓住问题的关键。
凑巧的是,创造出绝世秘籍的高手似乎和他一样,都是极富想象力的人。这或许从侧面应证了一个道理,只有拥有自己独特的想法,才能创造出经典。
分析一通,闵兴不打算轻易放弃。
他仔细回忆着常自成以往看书的场景,突然,他的眼前一亮,他猛然间回忆起了一个细节。
常自成食指上经常出现小伤口,被他用纱布包扎起来。事情怎么会这么巧,每次都在他看书前,不小心割破了手指?
不会的,背后一定另有原因,他的手指应该是故意割破的。
滴血认字?闵兴的脑中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滴血认字,只有特定的人将自己的鲜血滴在某种纸上,纸上的文字才会浮现出来。具体是什么原理,闵兴没有研究过,只是有这样的方式用以保存秘密,他却是知晓的。
想到这里,闵兴兴奋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他拿来一把小刀,准备验证自己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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