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默看到微博上的那篇寻狗启事之后,主动联系了博主,并约好亲自把狗狗送到流浪汉的身边。
这条流浪狗在医好的第二天,就被她接回了救助中心。不过它一直不太合群,还经常茶不思饭不想地望着围栏外面。起初,程默还以为它是身体不舒服,现在才想明白,它应该是想念原主人了。
程默想起凤夜鸣说的,他们兽类天生心思单纯,认准一件事就会坚持到底。所以,才会有种说法,说宠物们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的每一任主人。哪怕那个主人曾经虐待过它,甚至,抛弃过它。
程默抱着已经被洗得干干净净的小流浪狗,跟着那位微博博主来到了流浪汉常驻的地方。
那是一个看不出具体年纪的男人,说他四十有人信,说他七十也不为过。因为他的面庞看着虽然还算年轻,但是头发花白,从背面看还以为是个花甲老头。
流浪狗似乎一靠近这里,就已经安耐不住要去找它主人的冲动了。它在程默的怀里七拱八拱,终于挣脱了她的手臂,跳了下去。程默被小狗突如其来的蛮力惊到了。她看着小狗风一般地冲到那个白发男人的跟前,也快步跟了过去。
白头发的男人一看是自己的小狗回来了,也激动得不行,他伸手把小狗抱在怀里。一人一狗,仿佛经历了种种磨难,才能重新相见。
程默看着这个场景,鼻子有点泛着酸。想起前几天,小流浪狗差一点就死了。如果它真的死了,这个头发花白的大男人,该是怎样的难过啊。
博主是个很年轻的姑娘,她站在程默身边,已经开始眼泛泪光。程默看了她一眼,觉得又感动又想笑。博主瞧见程默看向自己,有点不好意思。
她擦了擦眼泪,说:“这一幕真感人。”
程默点了点头,不禁感慨了一句很文艺的话,“是啊,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分离,都有机会再重逢就好了。”
博主表示认同,两个人又聊了会儿,才走到流浪汉身边。其实,她们也不想打破这段幸福而又美好的重逢时光的,但是离开之前,怎么也要打个招呼才礼貌。
小狗蹦蹦跳跳地跑
到程默跟博主的脚边,摇着尾巴叫了两声。一双亮晶晶地小豆眼,巴巴地望着她们,似乎是在感激她们把自己送回到了主人的身边。
程默望着这只瘦小的小灰狗,在它的小脑袋上揉了揉。其实从它的体型上就能看出,它可能经常连顿饱餐都吃不到,瘦骨嶙峋的小身体上,肉眼可见的露出一排小排骨。可比起那些被富人当成宝贝的宠物狗,它也得到了同样的爱与呵护。
程默看到那个流浪汉把碗里仅存的一点花卷都喂给了小狗。小狗用小爪子扒拉着花卷,那条带着一小撮黑毛的小尾巴,亲昵地拍打着它主人的脚背。
那个流浪汉用一种感恩的眼光看着程默跟博主,哑着嗓子说:“谢谢你们,谢谢!”
程默摇了摇头,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流浪汉看着这两个年轻又善良的姑娘,转身在自己杂乱的包袱里翻找,最后,他翻出来两个小福袋。
程默隐约觉得这个福袋的样子有点眼熟。
他把两个福袋递给程默跟博主,说:“一点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希望你们能收下。”
程默见他这么真诚,不想拂了他的心意,便大大方方的笑纳了。
之后,她把自己跟博主事先在微博上募集到的一点善款,也一并交给了他。然后,趁他推脱不掉时,赶紧离开了。
程默跟博主告别后,捏着手里的小福袋掂量了一下。这个小福袋只有一个巴掌大小,外面用金丝绣着类似符咒的图案,里面好像有一颗小珠子。她把福袋打开,从里面倒出来一个弹珠大小的琉璃球。
她盯着看了一会儿,觉得这个琉璃球还挺好看,便开开心心的放回包里。
做好事的感觉真好。
程默看了眼手机,发现现在才上午十点左右。她想了下,打算去捉妖协会学会儿习。虽然,她并不致力于成为一个捉妖师,但学费都缴了,不去岂不是亏大发了?就算有生之年成为不了捉妖师,那学点看风水,赚点小钱花花不是也很好嘛。
可是,刚走没两步,她就接到了苑清清打过来的电话。
“喂,清清,我刚打算去协会,你也在吗?”
苑清清说:“我跟会长在灵湖。”
“哦,你们去灵湖做什么?难
道是有什么新发现?”
苑清清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她停顿了一会儿,说:“我们之前在灵湖布置的结界被人恶意破坏了。”
“结界?”程默想起之前她跟白芷还去过灵湖,没听白芷提起过什么结界啊。于是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布下的?”
“就是开碰头会的那天,原本就打算先用阵法控制住蝙蝠妖,防止他离开灵湖,可没想到,他还是离开了。”
程默诧异,“你说他离开灵湖了?”
苑清清嗯了一声,说:“是啊,我们这个结界,除了对人类不起作用,妖怪是完全不可能逃得出去的。这可是我们会长特地去北方青云观里借的上古法宝。没想到,这都能让他给溜了。”
程默突然想起那天见到的隋忻。或许,现在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在他的身上寻找线索。可是,没有人知道他藏在哪。就连让白芷用灵力搜寻,也依旧找不到他。看来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把被吸食了精气的小动物们遇害时的地点整理出来。说不定,能揣测到他经常出没的路线。
程默把自己的想法讲给苑清清。
苑清清说:“好,那你先整理一下小动物们遇害的时间跟地点,回头,我们再一起好好分析一下。”
挂上电话之后,程默想,连师父都不在协会,算了,还是回公寓。
用钥匙打开房门后,程默朝屋里张望了一下,发现家里只有溯洄在。便换好拖鞋,提着背包坐到沙发上。
化成狐狸原型的溯洄盯着有点疲态的程默,问:“我的美容卡办好了吗?”
程默伸了个懒腰,用下巴指了指自己的背包,说:“办好了,在我钱包里。”
“不是在狼妖那办的?我可不想去他那。”说着,溯洄一跃,跳到程默旁边的沙发上,用小爪子把程默的背包链打开。
程默见他一双黝黑的小毛爪子还挺灵巧,便笑道:“你就不能变回人形啊。”
溯洄不理,用爪子在她包里乱摸。突然,从程默的背包里闪过一道耀眼白光,紧接着,溯洄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惨叫一声,蹿得老远。
这一系列动作发生的太过突然,程默怔愣地看着溯洄,呆呆地问:“你咋了?被老鼠夹子夹到了?”
溯洄也是一脸惊魂未定,他提着自己的两只小爪子,泪眼婆娑地盯着程默的背包,咒骂道:“靠,你包里放了什么东西?MD,烫死老子了!”
程默不解。她放什么了?不就是出门必带的三样,钱包、钥匙跟手机吗?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背包,又小心翼翼地翻了翻,没有啊,什么问题都没有,哪里烫?神经!
程默在心里嘟哝了一句,接着,她把背包倒扣,让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掉落在沙发上。这时候,流浪汉送她的那个小福袋从沙发上滚了下来,落在离溯洄不远的桌角边。
溯洄用两条后腿跳到桌子边,指了指小福袋,问:“这是啥?”
程默走过去,将它拾起,回答:“别人送的玻璃球。”
溯洄抬起一只小爪子,用指甲尖儿谨慎地戳了一下小福袋,然后又被雷击似的哀嚎了一嗓子。
程默被他叫怕了,下意识地把福袋一扔,那颗淡黄色的琉璃珠从袋子中滚了出来。眼看就要滚到溯洄脚边,他一个激灵,一下子蹿到了程默的怀里。
程默还是头一次有机会这么实实在在的抱着赤狐溯洄,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他浑圆丰韵的大胖身体。
虽然程默之前有过无数次想抱抱溯洄原身的冲动,但都被他傲娇并且无情的拒绝了。这一次,她终于可以趁机抱住这只像个毛绒玩具一般的老狐狸。可还没等她好好感受一下手感,就被溯洄一
嗓子吼得耳膜都要破裂了。
“这什么破玩意!”
程默无辜地摇了摇头,“我母鸡啊!”
溯洄还是气愤难消,咬牙切齿地说:“烫死我了烫死我了!我的纤纤玉爪啊,都要给我烧焦了!”
程默伸手握住溯洄的狐狸爪,瞧了瞧,“没事,五个脚趾头都还在。”
溯洄抽回自己的爪子,哼了一声,“看清楚,这是手指头。”
程默才不想跟他争辩到底是脚趾头还是手指头这么没营养的话题。她往前挪了挪,试图去捡那颗琉璃珠。
溯洄从她怀里挣脱,逃得远远的。只露出一小半张狐狸脸,哀怨地盯着她。
程默轻轻地戳了一下琉璃珠,没感觉。再戳,还是没感觉。她索性把一整颗琉璃珠都握在了手里,还是没感觉嘛。不就
是一颗普通的玻璃珠,搞得跟什么似的。
程默握着珠子,靠近溯洄。溯洄赶紧往后躲了躲,“你别过来!”
程默说:“我觉得这珠子,没什么问题啊。”
“废话,有没有问题,我自己感觉不到啊!”溯洄质问:“这是谁给你的?”
程默说:“一个流浪老汉。”
溯洄瞪着他的狐狸眼,大声说道:“这珠子专门克妖怪,不行,我不允许我的地界里有这种东西存在,赶紧扔了!”
程默看了一眼手里的小珠子,有点舍不得。如果它真的专门克妖怪,那岂不是一件稀世珍宝?好好收藏还来不及呢,丢掉?疯了吗?
程默劝诱他:“这么珍贵的东西,怎么能扔,我把它放在你见不到的地方还不行吗?”
“不行,在这个家里,有它没我,有我没它!”
最后,在溯洄强烈的坚持下,珠子连同程默,都被一同赶了出去。
程默望着被反锁上的大门,悻悻然地离开了。她准备再去今天跟流浪汉见面的地方,问问他关于这颗珠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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