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第二十五章

    殷梨亭和东方不败二人一路闲聊, 好不容易,找到那个茶铺, 还了茶壶,又向雪山走去,不多时, 就在半路遇见正四处寻找他的宋远桥等人。

    宋远桥等人见殷梨亭眼眶通红,眼睛湿润, 知道他刚刚一定是不知跑到了哪里背着众人大哭了一场,如今见他眉间虽有忧愁,但神色还算平静,这才放下心来,却不再提纪晓芙, 只是拉着他的手,和他说这几个月江湖上发生的趣事, 殷梨亭又向他们介绍东方不败, 说他是藏剑山庄的弟子西门常胜。

    到得晚上, 众人在一家客栈落脚, 殷梨亭刚沐浴完, 换了新衣,忽然有人敲门,道:“殷六侠, 有个姑娘让小的送来一个东西给您。”

    殷梨亭道:“好,稍等。”便走到门前,将门拉开, 见门外站着一个店小二,手里拿着一个托盘,盘上盖着一块淡绿的丝帕,丝帕上还绣着几朵花,只是丝帕一角折起,正好将那几朵花遮住大半,也看不出上面究竟绣的是什么花。

    殷梨亭心下不解,将托盘接了过来,道:“是什么姑娘给我的?”

    店小二道:“小的也不知道那姑娘名字,大约二十四五岁年纪,秀眉大眼,生得好生貌美,和您一样,都随身带着一柄长剑,她说您看过东西就会知道她是谁,如果您愿意见她,就去西面一公里外的湖边亭子。她说直到天明,她都在那里等着您。”

    殷梨亭心中一动,已猜出几分这人是谁,他手微微颤抖,拿起那块丝帕,只见丝帕上绣的果然是几朵芙蓉花,他眼睛一酸,看了那几朵花半晌,然后又去看托盘上的东西,见是一块玉坠,上面刻着一个“殷”字,赫然是他小时候被张三丰捡到的时候,脖子上系着的父母给他的唯一的东西,后来他和纪晓芙订婚后,他就将这玉佩当订婚礼物送给了纪晓芙。

    殷梨亭拿起玉佩,心中一时不知是喜是悲,暗道:“晓芙这时候来找我,一定是来告诉我,那些江湖传言都是假的,也许,也许只是大哥他们误会了,她和杨逍那恶贼并无什么关系,就算有关系,也许她……她只是被胁迫的,那‘不悔’的名字,一定是大哥他们打听的时候

    中间出了什么差错了。”他虽然这样安慰自己,可是冥冥之中,他自己都觉得这番猜测实在立不住。

    等他照着店小二的指引走到纪晓芙说的地方,先远远看见一片小湖,湖边栽着绿树,四下无人,十分安静,亭子就立在湖边,亭外生满野草,几根柱子和围栏已经破旧掉漆,他走到亭外几百米处,忽然停住脚步,一时真怕纪晓芙约他来见面,杨逍就陪在她身边,踌躇一会儿,还是走向亭子,到亭外几十米处,忽然见一条白色人影从柱子后面缓缓走出来,身形苗条,脚步轻盈,正是纪晓芙。

    月光之下,只见她看起来比上次见面时要消瘦不少,可是殷梨亭却隐隐约约觉得她似乎和从前有所不同,他仔细思量,忽然心中一痛,暗道:“她从前眉间一直隐隐有种忧愁,如今看起来神色这般轻松,想必都是杨逍的功劳了,我……我怎的从没发现过她从前竟然这般不快活!她这般不快活,想来都是因为我了。”

    殷梨亭想到这里,一时满心的质问和责怪竟都说不出来,他痴痴望着纪晓芙,一句话也不说,纪晓芙走到他面前,轻轻道:“六哥,多谢你还肯来见我。”

    殷梨亭摇摇头。

    纪晓芙道:“我听说你活着,真的高兴极了,就想着,无论如何,我都该来见你一面,对你说句对不起。”

    殷梨亭道:“是我对不起你。”

    纪晓芙默默瞧着他,忽然流下泪来,她擦了擦眼泪,微笑道:“我知道你人好,可是这事你从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我这辈子唯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了。”

    殷梨亭又摇摇头,道:“我……我心中欢喜这门亲事,就以为你也和我一样是欢喜的,我从没想过你会因为这门亲事不快活,因为我不快活。从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做人家的未婚夫做得还算称职,今日见到你,见到你这般轻松自在,才知道原来我从来都关心你不够,从没注意到原来你这几年都是这般不快活。”

    他顿了顿,继续道:“如今看你这样,我……我心里也为你高兴。你也不必在意我,武当不会怪你的,日后……日后你就和杨逍好好在一起,我……我没关系的。”

    他说这话时,泪珠在眼中打

    转,却强忍着不肯落下来,纪晓芙听到这话,微微一笑,忽然低头,抹了抹眼泪,然后道:“我没有和杨逍在一起。”

    殷梨亭本来心脏抽痛,听了这话,豁然一惊,忍不住向纪晓芙望去,道:“那你……你是来找……”

    纪晓芙摇摇头,道:“六哥,我是真的来找你道歉的,并且把你从前送我的那个玉坠还给你,盼你日后能再寻一个很好的姑娘,将玉坠给她,让她陪伴你一辈子平安喜乐。”

    她顿了顿,神色平静的继续道:“我知道现在江湖上有很多关于我的传言,我听过一些,只觉得他们说得都好合理,就好像我真的做了他们说得那些事一样。可是事情发展到今天这地步,我又能去怪谁呢。我从前只怪自己命苦,但是现在我想通了,才觉得从前我遇到的那些事也没什么是真捱过不去的,只怪我自己太优柔寡断,谁都想讨好,最后反而落得谁都得罪了。”

    殷梨亭忍不住道:“晓芙妹子,你和杨逍究竟是怎么回事?

    纪晓芙叹了口气,道:“不错,不错,这些事,我本应该跟你说明白的。那一年我们得知天鹰教王盘山之会的消息后,师父就命我们师兄妹十六人下山,分头打探金毛狮王谢逊的下落。我走到川西大树堡的时候,在路上遇见了杨逍,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千方百计,躲避于他,却始终摆脱不掉,后来被他擒获,为他强力所迫,无力反驳,就失身于他。 ”

    殷梨亭如今才知道自己的未婚妻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竟然遭受过这种事情,他看向纪晓芙,目光中满是怜惜,脸上肌肉微微颤动,愤怒道:“我竟不知道你经历过这种事,这人实在是猪狗不如的禽兽!我……”说到这里,才想起纪晓芙和杨逍其余的事,又难以启齿的说:“但是你……你怎会……给那淫徒的孩子取名不悔?”

    纪晓芙倒不惊讶他知道自己的女儿叫不悔,苦笑道:“六哥,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那时候我被他制住,虽然从不顺从他,一直想着怎么去死,好免受侮辱,他怕我自尽,也一直看管我极严,让我求死不得,后来数月之后,我也是趁着他应付敌人的时候逃跑的,可是这些年

    来,我心里却始终没有忘记他。”

    殷梨亭听到这话,脸色惨白,身子颤抖,只恨地上没有一个地洞好让他钻进去。

    纪晓芙继续道:“六哥,我当时和俞二哥去雪山,发誓要为你守一辈子,那话是真心的,虽然你活着的时候,我不愿嫁你,可是我知道你死了,就算你那时候不是因为要来帮我才会在路上遇见血刀老祖,才被埋进雪里,我也愿意为你守寡一辈子。”

    殷梨亭苦笑着摇摇头。

    纪晓芙道:“可是我和俞二哥分开后,在路上又遇见了杨逍,他又一路跟着我,怎么赶也赶不走,后来……后来就是江湖传言说的那样。”

    殷梨亭道:“你既然这么爱他,为何又不与他在一起了?”

    纪晓芙淡淡道:“我和他在一起后,才发现也许这么多年来,我念念不忘的只是当年的他,或者说我爱上的只是一个梦幻泡影,只是女人对她第一个男人的特殊的感情,而不是他本人。又或许,其实这么多年来,我虽然爱他,可是我也同样恨他,如果不是他,我的生活又怎会变成现在这样。

    如果不是他,我的父母不必为我多年操心劳累,牵肠挂肚,我也不必终日惶惶不安,唯恐别人知道我曾经失身于他,曾经偷偷生下过一个孩子,而我的女儿,也不会出生,更不会出生没多久就被人抢走,不知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活着。”

    殷梨亭道:“你的女儿被人抢走了?找到了吗?”

    纪晓芙摇摇头,然后继续道:“可是那时候,江湖上的传言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人人都知道我和他在一起,而师父又一直在后面穷追不舍,想将我和他一起斩于剑下。那时候我心中虽然有些失望,却并没有想要离开他,甚至想过,就和他相濡以沫一辈子算了,哪怕他不收心,日后还会像强迫我一样强迫很多女人失身于他,也没办法,人人都知道我跟过他,难道我还能回头吗?

    何况就算我想回头,我的父母都当众说和我断绝关系了,这世上除了他身边,我再没有容身的地方。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女儿,他肯陪我一起找女儿,总比我一个人强,也许很快就能找到女儿。

    那时候我是这样想的,后来我

    们去了西泥国,我们去的时候,那边出了大事,说是西泥国皇帝的生母,从前的皇太妃,因为想要除掉比自己武功高的师姐天山童姥,就让自己的师侄‘星宿老怪’去联系童姥的手下,将卫国前往西泥国的迎亲队和卫国之后派来的士兵都杀死了。

    然后她将这件事栽赃给童姥,后来卫国的迎亲队伍里幸存的一个五岁多的孩子将那‘星宿老怪’送回了卫国,作为人证将这件事的真相告诉了卫国皇帝,西泥国的皇帝就下了圣旨,将这位皇太妃贬为庶民,不得再踏入西泥国半步。我们当时在客栈,听了不少这位皇太妃的故事,原来她嫁进皇宫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并且进宫之前,已经嫁过一任丈夫,还和那任丈夫生下了一个孩子。

    后来她对丈夫厌弃,就找了很多情人,其中就有那个帮她做了很多事的‘星宿老怪’,后来她又厌弃了他们,就抛弃他们,嫁入西泥国的皇宫。当时所有人都在讨伐她,我却在想,她做的这些诸如抛弃丈夫孩子,婚内和许多情人来往,改嫁别人的事其实是世间再常见不过的事情,只是做这些事的人都是男人,很少有女人会这么做。

    我……我并不是要做她这样的人,我只是想,我和她都是女人,她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事,自己愿意和哪个人在一起,就和哪个人在一起,不愿意了,就抛弃对方,任他们怎么哀求,也不肯回头,为什么我就要认命的跟着杨逍,明明我也是学过武功的人,我当年学剑时吃的苦头,难道是为了今日认命才吃的吗?

    回想我这一生,拜入峨眉是奉父母之命;与六哥你订婚也是奉父母之命;失身于杨逍是受他所迫;生下不悔却是因为犹豫再三,不知该不该生下她,后来月份大了,不得不生;现在和杨逍在一起,还是因为迫于形势,兼之杨逍穷追不舍,动之以情。

    我这辈子唯一自己做主的只有两件事。第一件是给女儿取名叫‘不悔’,第二件就是一直在拒绝和你成婚。

    可是仔细想想,当日我给她取名叫‘不悔’,究竟是不后悔和他有过这一段往事,还是不后悔生下这孩子,连我自己也不记得了。而始终不愿和你成婚,究竟是心中挂

    念着杨逍,不愿和你成婚多一点,还是因为怕和你成婚后,你发现我不是处子之身,知道我从前失身过别人,会嫌弃我,鄙夷我多一点,我也分不清了。”

    殷梨亭忍不住道:“我怎会嫌弃你,鄙夷你,我若知道这件事,只会更怜惜你,疼爱你。”

    纪晓芙流下泪来,点点头道:“我今日是知道啦,你刚刚见到我,跟我说不怪我,是你对不起我,还让我和杨逍好好过的时候,我就知道啦。我只遗憾自己要是从前能更信任你一点,能把这些事通通告诉你就好了。”

    殷梨亭道:“可是……可是……现在也不晚,我仍然不怪你,仍然愿娶你为妻。”

    纪晓芙笑道:“六哥,你是个好人,可是我……我不爱你。”

    殷梨亭早料到她会这么说,苦笑着点了点头,嗯了一声,声音颇为平静。

    纪晓芙道:“对不起。”

    殷梨亭道:“没事,没事,是我不够好,这世上哪有人能强迫别人爱自己的。”又道:“那你自己做主的第三件事,就是离开杨逍吗?”

    纪晓芙点点头,微微笑道:“我在他身边的时候,内心始终饱受煎熬,每一天都过不安稳,没有一天真正快乐过。离开他后,整个人反而轻松起来。如今我父母和我断绝关系,峨眉将我逐出师门,师父只想亲手杀了我这个逆徒,我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我终于不用按照别人的意愿去生活,而是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了。”

    殷梨亭听她语气轻松,见她瘦削的脸颊上也流露出淡淡的笑意,虽然刚刚自己被她打击得不轻,但心里还是忍不住为她高兴。

    殷梨亭道:“灭绝师太那里,我会去找她,请她放过你。”

    纪晓芙笑道:“我这个不肖弟子让师父丢了这么大的人,即使是张真人亲自过去说项,师父只怕也不会给面子的。六哥,你不必为我费心了,你放心,若非今晚来见你,平常的时候我都是扮成农家女的,我还买了一个庄子,庄子里还有几块地,保准你走在路上遇见我,也认不出我是谁来。”

    殷梨亭关切的问道:“你会种地吗?平时会不会有地痞流氓欺负你?”

    纪晓芙道:“现在还不太会种地,但是

    什么东西不都是从无到有的么,慢慢学,也就会了。”她见殷梨亭又想问什么,截住他的话,道:“我知道你关心我,六哥,也许再过几年,我会请你去我的庄子里吃我自己种的瓜果蔬菜,可是现在……现在我还不想告诉你我究竟住在哪里。”

    殷梨亭点了点头,默然半晌,笑道:“只要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纪晓芙听到这话,眼眶中泪珠莹然,知道这只怕是世上仅有的几个还会关心自己的人了,她忍住泪,笑道:“盼你能天天平安喜乐,身体康健,早日找到一个姑娘,能疼你怜你,六哥,我走了。”

    殷梨亭道:“好。”

    纪晓芙对他点了点头,再不敢向他张望一眼,转过身去,跳到湖上停着的一艘小舟上,翩然而去。

    殷梨亭望着她的背影在夜色中消失,知道此生前缘尽断,日后也未必还会见面,心中怅然,许久低头一笑,走出亭子,不过走了几十步,忽然一个酒坛自上方扔下来,殷梨亭心中一惊,忙接住酒坛,抬头一看,只见东方不败正坐在树枝上喝酒。

    殷梨亭大吃一惊,道:“你怎会在这里?”

    东方不败理直气壮道:“刚刚我去你房里找你,见你不在房间,就找来店小二,一问才知道你来了这里。我见你房间的桌子上扔着一块手帕,手帕上绣着芙蓉花,就怀疑约你出来的女人是纪晓芙,我又不知道她竟然离开了杨逍,担心她约你出来见面是不怀好意,杨逍会在旁边趁你不备偷袭你,所以就追出来找你了。怎么,难道我担心你还有错吗?”

    殷梨亭怔了半晌,喃喃道:“没有,没有,担心一个人怎么会有错呢!”说这话时,他一面笑一面流泪,然后打开酒坛的盖子,将坛中酒一饮而尽,然后道:“还有没有酒?”

    东方不败从树上跳下来,悠悠笑道:“酒馆里有酒,你想喝多少都有。”

    酒店里不仅有酒,还有喝酒的人。

    除了东方不败二人,大堂里还坐着十几个人,大多是男人,但最引人注目的却是一对老夫妇,两人鸡皮鹤发,曲背弓腰,看起来十分的年老体弱,但他们竟然还有闲情在晚上喝酒,喝的也不多,只点了两小坛酒,还有一碟花

    生米、一碟炒蚕豆和一碟豆腐干,然后声音很小的说话,神情怡然自得,偶尔咳嗽几声,也互相帮着拍后背顺气。

    东方不败看着他们,心里忽然有点向往,暗道:“不知等我这个年纪,会不会也有人和我一起,找一个小酒馆,点几坛酒,几碟小菜,安安静静的消磨一个夜晚。”想到这里,不由去看殷梨亭。

    殷梨亭已经醉了。他心情不好,喝酒喝得很猛,偏偏平日里他很少喝酒,酒量不好,因此没一会儿他就已经醉倒在桌上,唯一一点值得庆幸的地方就是,他的酒品还不错,喝醉了以后,不大声说话,不大声唱歌,也不拉着别人打架,他只是安安静静的趴在桌子上睡觉。

    东方不败又笑了笑,心道:“如果真要喝酒,只怕以后也只能是我喝,他看着。”想到这里,忍不住又笑了。

    东方不败搀扶着醉酒的殷梨亭离开酒馆的时候,那对老夫妇也结了酒账,离开了酒馆,他们竟然住在同一家客栈里,可是第二天一早,大家走的方向却不同。

    这对老夫妇早已雇下最好的马,最好的车,一路沿着玉龙喀什河进入了昆仑山区。。

    车厢中舒服而干净,至少可以坐八个人,现在车厢中却只坐着金花婆婆和银叶先生两人。

    他们本应该几个月前就到这里的,但是就在他们遇见王云梦和王怜花不久,就听说中原又出了一个名医,叫“阎王敌”薛慕华,妙手回春,救回了不少必死无疑的病人,并且还没有胡青牛那见死不救的性格。

    他夫妇二人便暂缓去恶人谷的行程,先去找薛慕华看病。

    薛慕华虽然没治好银叶先生身上的毒,但是给他开了十枚丹药,让他护住心脉,可延寿一年,听说他们要去恶人谷后,说他现在身体不适合在寒冷的时候去昆仑,等天气暖和了再去。

    因此他二人来到恶人谷时,已是初夏。从马车上向外望去,满眼都是绿色,山野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可是马车离恶人谷越近,野花就越少。

    终于马车停在山谷前面的崎岖山路上,沉沉的暮色中,不知何时已经弥漫开凄迷的云雾,忽然,一点碧绿的火光自雾中亮起,金花婆婆走近一看,发现是一盏竹子做

    的孔明灯,嵌在山谷避风处,犹如鬼火一般,火光之下,只见山石上刻着两行字。

    “入谷如登天,来人走这边。”

    两行字下,有个箭头,指着一条曲折蜿蜒的山路,山路直通向群山合抱的山谷。

    金花婆婆走到马车前面,伸手扶银叶先生下车,欢喜道:“银叶大哥,就是这里了。”

    银叶先生帮她扶了扶在马车上坐着歪掉的簪子,道:“千万小心,燕南天武功如此之高,都折在这里了。”

    金花婆婆笑道:“燕南天是行侠仗义的大侠,恶人谷的人谁不怕他,咱们却不一样,”抬手一指马车上被她杀死的赶车的车夫,继续笑道,“这人的尸体,就算咱们给恶人谷的见面礼了。”

    他二人说说笑笑,顺着入谷的道路,走进山谷之中,山路渐行渐下,越来越曲折,越来越陡峭,过了许久,眼前豁然开朗,只见群山环绕之间,忽然出现了一片灯火,远远看去,犹如夏天夜晚躺在院子里的时候,在天空中看到的银河一般。

    金花婆婆看了许久,松了口气,道:“这里可不像是恶人谷,反倒和外面的村子看起来没什么不同嘛。”

    银叶先生仔细打量周围,拉了一拉金花婆婆的手,道:“至少外面的村子不会在村口写这种话。”

    金花婆婆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就见道路旁立着一方石碑,石碑上写着一句话:

    “入谷入谷,永不为奴。”

    这句话倒触动了金花婆婆的心事,她本是波斯明教的圣女,十几岁时就被总教派到中原,波斯明教的圣女领职立誓,游|行四方,为明教立功积德。但若有谁失去贞操,便会被处以烈火焚身之刑法。

    后来她爱上韩千叶,与他结为夫妻,离开明教,两人化名为金花婆婆、银叶先生,担心被波斯明教的人找到,甚至不敢久居中土,而是找了一处海岛住下,之后回到中原,也是图谋盗取中土明教的乾坤大挪移心法,以期哪日被波斯明教的人抓住,可以拿这心法将功补过,逃过焚身之刑。

    如果待在这里,真能永不为奴,永不被波斯明教的人找到,那倒好了。想到这里,金花婆婆不由去看丈夫,却见银叶先生也正在看她,眼神温柔,显然是和

    她想到一处去了。

    他们二人走过石碑,道路忽然变得平坦起来。

    刚刚他们站在高处,觉得这恶人谷看起来和寻常村子没什么区别,如今走入其中,更觉得这里看起来就和山谷外的山村没什么区别,只是要精致漂亮了许多。

    放眼望去,山谷中的一栋栋房屋,看起来都十分的精致。有些屋子的窗户是开着的,窗户后面有人探出头在看他们,一见他们的目光扫过来,就连忙把他收回去。有些窗户却紧紧闭着,人影在灯光下看得清清楚楚。

    金花婆婆二人见路上没人,便走到离入口最近的一栋房子前面,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一个矮矮胖胖,笑脸圆圆的男人走了出来,笑道:“贵客从远方来,不知尊姓大名,来这里是做什么?”

    金花婆婆见他笑容可掬,身形肥胖,心道:“这人莫非是‘笑里藏刀’笑佛陀哈哈儿?看他笑得这么亲切,谁能想到他曾把师父满门杀尽,只因为他的小师妹叫了他一句‘肥猪’。”

    想到这里,金花婆婆心中提防,面上微笑道:“老太婆叫金花,这是拙夫银叶,从前在外面做事嚣张跋扈,得罪了不少人,避无可避,只好来贵地避祸了。只是初来贵地,又没人引荐,不知贵地规矩,心中甚是惶恐,还望阁下赐教,也好让我老两口能在这里安度晚年。”

    哈哈儿笑道:“原来是金花婆婆和银叶先生,您二位两年前为了找一个西域番僧,将西域十几个门派搅得天翻地覆,血流成河的事,在下早已听说过。恶人谷多了您二位人物,一定如虎添翼。其实咱们这里也没什么规矩,第一条就是大伙既然都是来这里避难的恶人,如果有外敌入侵,就当联手御敌。”

    金花婆婆道:“这个自然。”

    哈哈儿道:“第二条就是恶人谷中绝不准提起燕南天的事,尤其是他五年多以前闯进恶人谷的事,是绝不能提起的。”

    金花婆婆道:“燕南天和我夫妇有什么关系,就算你不说,我们也不会提的。”

    哈哈儿笑道:“好!好!那贤伉俪便在谷中找一处门上没有上锁的房子就是,门上没锁的房子,就是现在没人用的房子。”

    金花婆婆笑道:“多谢,只是还

    有一件事。”

    哈哈儿道:“你说。”

    金花婆婆叹气道:“是这样,拙夫在路上受了伤,只是我们一路疲于奔命,没来得及治伤,不知道谷中可有没有大夫,医术好的大夫,不然我们只能想办法过几天再冒险出谷一趟了。”

    哈哈儿笑道:“夫人放心,咱们谷中就有一个医生,还很有名,叫万春流。虽然他从前在开封城中一夜医死过九十七人,但是他的医术非常高,咱们这儿的人逃进恶人谷时,大多身上都有伤,并且是重伤,全靠他妙手回春,把大家给治好的。”

    金花婆婆听到哈哈儿说出“万春流”三字,心中着实欢喜,暗道:“那小鬼果真没有骗我,万春流确实藏在这里!”但是她听到哈哈儿后面的话,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许久,质疑道:“他……他医死过这么多人?”

    哈哈儿笑道:“不然他一个医生,怎么会躲在恶人谷里不敢出去。”

    金花婆婆心道:“糟糕,糟糕,我只听说过他从前名声很大,可从没想过他医死过这么多人,要是银叶大哥被他立马医死了怎么办?他本来不找医生,还能活好几年呢。”

    想到这里,金花婆婆忍不住问道:“那他待在谷中这么多年,可医死过人?”

    哈哈儿笑道:“没有,如果他总是医死人,只怕咱们也没人敢找他看病了。”

    万春流是个身形瘦小精悍的男人。

    他脸颊枯瘦,有如活死人一般,脸上没有半点表情,让人看不出他是喜是怒。

    金花婆婆和银叶先生这两年见过那么多医生,有坑蒙拐骗,混吃混喝的医生,也有真的医术精湛的医生,无论是哪一种,都是面色红润,手脚有力,让来找他们求医的病人看着就觉得他们的身体很健康,然后就会因为这种感觉而对他们的医术抱以期待。

    但是万春流却看着就很不健康,他那阴沉沉的目光甚至让人觉得,他就算现在还没死,再过几天,也许他就会死了。

    唯一能给金花婆婆和银叶先生一点心理安慰的地方,大概就是他的房间。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四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药草,将这屋子的一大半塞满,剩下的一小半地方放着药炉,炉子上摆着各式各样、

    奇形怪状的药壶药锅,有的是铜做的,有的是银做的,还有的是紫铜做的,好几样他二人都是头一回见到。

    万春流看了看金花婆婆,又看了看银叶先生,道:“你们二人身上一个中了剧毒,一个身患陈年旧疾,谁先过来看病?”

    银叶先生和金花婆婆心中一惊,他二人对视一眼,金花婆婆笑道:“万先生好生高明,只听我们走路和说话的声音,就听出我们身上的毛病来了。”

    万春流没有回答他,冷冷的看向哈哈儿,道:“你可以出去了。”

    哈哈儿笑道:“你以为我愿意在你这里待着闻药味吗?我只是在等小鱼儿,这个月小鱼儿跟着你过,你在给别人治病的时候不喜欢别人看着,我当然要在门外拦住他,让他别来打扰你,顺便看看他有没有记得时刻保持笑容。”说完话,就走出万春流的屋子,站到院子门口。

    万春流道:“你们把门关上,就可以把面具摘下来了,如果不摘面具,我可没办法给你们治病,”

    金花婆婆道:“我的病是从前的旧疾,倒不着急,您先给银叶大哥治病。”

    说完,将屋门关上,然后打了一盆热水,又从怀里拿出一把小刀,用热水敷热脸后,将银叶先生脸上的面具取了下来。

    只见银叶先生约莫三十多岁,相貌平平,脸色苍白,久带病容,万春流看他许久,又把他脉搏,金花婆婆在旁边紧紧盯着万春流,生怕他也和其他医生一样摇头。

    过了小半个时辰,万春流道:“阁下是先被人下毒再被人以掌力所伤,这毒药其实并不是多么厉害的致命毒药,这掌力也不是多么厉害的致命掌力,偏偏两者加在一起,让毒素当时就进入心脉,因此世间寻常药物,再无可救,若换成普通人,只怕中毒后几天就死了,阁下能活到现在,甚至还能再撑几年,全赖功力深厚了。”

    金花婆婆道:“先生果然高明,那你可有救他的办法?”

    万春流缓缓道:“要想治好他身上的毒,唯一的办法就是以毒攻毒,我不敢打包票一定能治好,只要你们敢让我治,我便给你们治,只是你们得在这里至少住三年,每天都得来我这里。”

    金花婆婆听到“以毒攻毒”

    四字,不由打了个寒颤,知道此法凶险之极,心中不由犹豫起来,银叶先生却对她点点头,金花婆婆心中一定,道:“好,好,别说是三年,就是三十年,只要银叶大哥能好,我们也能开开心心的住下。”

    万春流道:“还有一件事,就是要治好他,我这里药材未必够用。”

    金花婆婆道:“这个自然包在我身上。”

    万春流道:“好,你们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准备药浴。”

    银叶先生去了一间很狭窄的小屋子里泡药浴,金花婆婆本来想跟着进去,却被万春流推了出来,一会儿万春流也从那间小屋子里走了出来,金花婆婆又想去看银叶先生,却被他拦住。

    万春流道:“我有件事想问一问你。”

    金花婆婆道:“先生请讲。”

    万春流道:“令夫身上中的毒几乎是必死之毒,这世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治好,你们两个来恶人谷是专程来看病的,并且还是专程冲着我来的?”

    金花婆婆略一迟疑,便道:“不错。”

    万春流眼中忽然露出一种很奇异的光芒,有点像恐惧,又有点像认命,他问道:“是谁告诉你们,我在恶人谷的?”

    金花婆婆道:“贾珂。”

    万春流一怔,愕然道:“他是谁?”

    金花婆婆道:“是一个小孩子,今年还不到六岁,但是做的事可不少,最出名的两件事,一件是亲手杀死了石观音。”

    万春流不敢置信道:“真的是他杀死的?”

    他当然听说过石观音的威名。

    金花婆婆点点头道:“杀死石观音这么出风头的事,如果是别人杀死的,怎么会一直不出声,任由别人抢了自己的风头。”

    万春流道:“不错,第二件呢?”

    金花婆婆道:“前几个月卫国和西泥国和亲,去了一队迎亲队伍,他也在其中。当时江湖上有传闻称他和云梦仙子的儿子是好朋友,他知道云梦仙子藏身何处,因此江湖上很多人就远赴西泥国,打算找到合适的机会把他绑走,逼问他云梦仙子的下落。

    恰逢西泥国的皇太妃想要杀死自己的师姐,就找人截杀迎亲队伍,留了几个活口,栽赃给她的师姐,等活着的人和卫国后续的军队到了兴州城,又冒充自

    己师姐把其余人一网打尽,整个迎亲队伍只有三个人活着,一个偷偷跑回了长安,一个留在兴州城装乞丐,后来被卫国派到兴州城的军队救了,还有一个就是他。他不仅活着回了长安,并且还带去了能作证皇太妃策划这一切的证人。

    我当时听到云梦仙子那江湖传闻后就也去西泥国找他了,因为我听说云梦仙子的医术很高,想找她给拙夫看病,贾珂被我制住后,告诉我他不知道云梦仙子在哪里,但是他知道另外两个可能能治好拙夫的病的人在哪里,其中一个就是万先生你。”

    万春流好奇道:“另一个是谁?”

    金花婆婆道:“叫平一指,是个御医。”

    万春流道:“哦,我听说过他,他的医术确实也很高超,只可惜一直没见过面。”又百思不得其解的喃喃道:“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即使他认识云梦仙子的儿子,但是云梦仙子也不该知道我躲在这里才是。”

    正说着话,忽然门被人在外面敲了敲,金花婆婆看向门口,万春流道:“进来。”

    小鱼儿笑嘻嘻的从门外走进来,正要说话,就见屋里那个头一回见到的老婆婆目瞪口呆的说:“贾珂,你怎么会在这里?”

    万春流怔了一怔,道:“你说什么?”

    金花婆婆仔细打量小鱼儿,见他模样和贾珂生得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他脸上有一条疤,几乎由眼角直到嘴角。

    金花婆婆道:“我看错了,你不是贾珂。”

    小鱼儿笑道:“我当然不是贾珂,贾珂是谁?”

    金花婆婆见丈夫有治愈的希望,心情大好,看到小鱼儿此刻似在装模作样,也不和他计较,好笑道:“你们兄弟俩还真是一般会演戏,可惜我眼还不花,你装不认识他的时候,最好先改一改模样,你们两个生得一模一样,任谁都一眼就能看出你们两个是兄弟,你现在装不认识他,我可不会被你骗过去的。”

    小鱼儿听了她的话,心中的震惊和激动实在难以形容,他眨眨眼睛,看向万春流,道:“万叔叔,我有兄弟吗?她说的是真的吗?我有一个兄弟叫贾珂?”

    作者有话要说:对纪姑娘真的心情复杂,因为她的人设很矛盾(具体咋矛盾的可

    以看我在评论里回复的),所以我也不知道她真和杨左使在一起以后会怎么样,虽然一直尽量不ooc,但是我实在无法写出一个qj的受害者和一个qj犯并且很可能是惯犯在一起的故事。

    并且我觉得纪姑娘书里起码两年多的时间都是自己带着女儿生活,从没想过联系杨逍或者说给杨逍一点点线索,让他能找到自己,甚至住的地方都离昆仑够远,我觉得她心里真的对杨逍是有抵触情绪的。就感觉我这安排应该还算合理。感情丰富如我居然写纪姑娘的剧情是一边哭一边写完的。

    西泥那里没啥好写的了,因为童姥二人直接没开战,李秋水跑了,但她儿子还是皇帝,珂珂想到自己多了一个李秋水这样的敌人已经吓哭。

    以及金花婆婆表示移花宫什么的都弱爆了,老娘才是最先知道了真相的人。

    明天就进入15岁了,嘿嘿,激动的表示我要对我看天龙最讨厌的种马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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