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众人了解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战争,黄明远这才开始将用兵之道。
黄明远看了众人一眼,问道:“怎么才能打胜仗?”
众人当然不明白,难道打胜仗还有永远行之有效地办法。众人皆摇了摇头。
黄明远乃说道:“其实孙子在《谋攻篇》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了,‘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简单来说,就是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这个办法都行之有效。”
看着皱着眉头的李世民,黄明远问道:“世民,我说的你明白吗?”
李世民说道:“先生说得‘集中优势兵力’我明白,但这样似乎太难了,并不是我每个时候都比别人的兵力多。而且先生无论是征讨突厥,还是平定汉王之乱,都是以少打多,也不存在优势兵力?”
“哈哈!”
黄明远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黄明远拿来几个石子,放在地上,摆出了突厥草原的阵势。
“你们认为征讨突厥不存在优势兵力,但我却不这么认为。
我当初虽然兵力远逊于突厥人,但突厥广大,我又是进攻的一方,所以我不管步迦可汗怎么布防,我只选择一路,集中兵力往北推进。因此我虽兵少,但每一战的可用兵力并不弱于对方,反而较对方更有优势。
当时过了达兰堆,我已经有把握用手上兵力击败对方,这才派出两翼,隔开对方的援军,然后抄袭对方的老巢。不是我胆大,而是已经扫清对方外围之后,胜利的天平已经倾向于我。
这时候到了木烛岭决战,我手上是最精锐的数万大隋主力,还有数百架投石车,以及重骑兵、重装步兵、弩兵,虽然数量上略有劣势,但经过之前的数战,大军早就士气高涨,斗志昂扬,军心统一;而突厥人则屡战屡败,又各怀鬼胎,安能不败。
集中优势兵力作战,并不是比谁的兵多兵少。因为战场就这么大,很多时候虽然双方士兵数量极多,但能够交战的就那么点部队,兵员数量多未必是优势。譬如淝水之战,前秦虽然有八十万大军,但分批南下,拖沓严重。看似八十万大军,但其实能用在战场上的寥寥无几。如果晋军只是选择被动防御,那等到秦军兵力集中起来,晋军将难以抵御。而谢玄便选择了以攻代守,集中自己的主力精锐,赶在秦军各部就位之前,先攻击洛涧,打乱了前秦军的部署。然后再战淮水,给了秦军心理上的一击。等到双方决战,秦军到达战场的只有十五万,而且位于整个淮水沿岸,兵力分散。而谢玄又集中七万主力,猛攻秦军的中军,大破对方。
虽然秦军共有百万之众,而谢玄一共只有八万人。但每一仗谢玄都充分发挥了这八万人的实力,而秦军却空有力量,四面分散,最终失败。这就是集中优势兵力歼敌的典范。
对方兵力越多,实际上统帅越繁琐,战斗力未必强。而要击败对方,即使自己兵力比对方少,但从复杂、繁琐的战场环境之中,找到对方的致命点,便能瞬间破敌。”
众人恍然大悟。
黄明远接着说道:“具体到你们以后的用兵中。从战役方面来说,当你面对多路军队围攻时,要集中数倍于敌的兵力,于适当时机,首先包围歼击敌军一部。选择的这一部,应该是敌军之中较弱的一部,或者是脱离主力、较少援助的一部,再或者是其驻地的地形和民情对我最为有利而对敌不利的。我军以少数兵力牵制敌军的其余各部,使其不能向我军围歼的这一部迅速增援。等到我军歼灭其部之后,便再次寻求战机。在战役部署上,无论是攻还是防,都要选择重点。最忌讳的便是平分兵力对付诸路之敌,以致一路也不能歼灭,处处设防,处处不防的境地。
而在战术上,当我军已经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包围敌军诸路中的一部时。我军进攻各部,不要企图一下子同时全部歼灭这个被我军包围之敌,因而平分兵力,处处攻击,处处不得力,拖延时间,难于奏效。而应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从敌军诸阵地中,选择较弱的一点,猛烈地攻击之,务期必克。得手后,迅速扩张战果,各个歼灭该敌。”
黄明远讲得很仔细,众人听得也很认真。这种经过战火与鲜血验证过的经验,是他们所欠缺也最需要的。
众人听得茅塞顿开,无不叹服。
眼看众人都一副心悦诚服的样子,黄明远最后才说道:“这时候你们应该明白什么时候为正,什么时候为奇了。就是选敌的时候要奇,破敌的时候要正。”
看着沉浸其中静静思考的李世民,黄明远没有再多说。
对于李世民,黄明远很重视,但也只是重视。
其实有的时候,战争并不是靠一两个名将便可决定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什么阴谋诡计都没有用。
就像二战之中,麦克阿瑟、艾森豪威尔、蒙哥马利真比隆美尔、山本五十六、曼斯坦因、古德里安强吗,却是未必,但美军在东西战场却靠着绝对的实力对轴心国形成碾压,这根本不是单纯的军事指挥所能解释的。
当然,这些还不是他们可以接受的。
单今天这一场课,或许他们一辈子都很难弄明白。
(光“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这一条,你敢说太祖不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家?古往今来,尤其是对战少数民族,中原王朝几乎所有的失败都能用这一条来解释。此策堪称亘古不变之真理。)
在此之后,黄明远也常给众人授课,而李世民更是赖在黄明远府上不走了。他本就脸皮厚,自己老师的家,难道不是自己的家吗?
黄明远与李世民相处的久了,还真喜欢他这个性子,虽然有些混不吝,爱惹事,但尊师重道,刻苦求学,一点也看不出是个杀兄杀弟杀子的浑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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