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百灵卖唱

小说:都市之宠物天王 作者:陈烈
    “大熊猫!头顶上还站着一只鸟?”

    “这是准备演戏?”

    两名路人看到这奇怪的一幕,不免驻足。

    如果是其他动物,他们或许会惊奇,但多数会避一避。

    这种氛围之中,不明真相的围观众越来越多。

    陈烈的计划成功了。

    而看到监控录像的老刀也急忙带着年轻警察小海赶过来维持秩序。

    “陈先生,你这一次又要玩什么?”

    老刀面容愁苦。

    好不容易清闲一段时间,结果最近就接二连三地闹事,这简直是要他的老命啊。

    陈烈摊手道:“阿宝会赚钱,百灵也想赚钱,于是开始胡闹着要当流浪歌手。”

    “这……”

    老刀无语。

    他本想说最近在搞创文,不适合折腾这些。

    但如果他说出来,恐怕附近凑热闹的群众会把他骂出血。

    老刀也是光棍,随意找了个理由解释过去:“算了,反正创文是那些官僚的游戏,我保护好这些珍稀动物就行了。”

    而在此时。

    任青也带来了新的礼物。

    “蓝冠,拿着。”

    “你操纵曲目。”

    任青把她的平板交给蓝冠。

    平板现在显示就是百灵最擅长的歌曲名。

    “百灵,你的麦克风!”

    顾小雨把百灵的专用麦克风拿了过来。

    “是鸟要唱歌?还是熊猫要唱歌?”

    “笨蛋,那鸟叫百灵,都直播唱歌几个月了,你得多没见识才没听到过?”

    刚有人发出疑问,就有人踩脸。

    的确。

    鸟能唱歌,这事不稀奇。

    稀奇的是唱得比原唱还好,宛如天籁,那就妖孽了。

    最妖孽的是鸟唱了几个月,陆续几波人想要证明百灵是假唱的所谓打假斗士,全都铩羽而归,名誉扫地。

    就是这样的妖孽,以奇闻的方式进入东方网民的生活之中。

    经过几个月的熏陶。

    现在东方网民都知道有个叫宠物哥的家伙养了一只大熊猫和一头华南虎,还开了一间超级宠物店;而且店里还有一只唱歌比原唱还好听的奇鸟,它唱出来的歌百听不厌。

    “老刀,你这么辛苦,不如你来点一首。”

    陈烈灵机一动,邀请老刀点个。

    “让我点!”

    “好啊!我早就想点歌的了!”

    老刀唏嘘道:“我看你直播也不是一次两次的问题,参加那么多次的投票,结果心意的歌没一次能唱出来的。而那些土豪的竞价,我可玩不起。”

    陈烈略微有点尴尬。

    没想到年近50的老刀也看自己直播,还失望过那么多次。

    这一次算是撞对了。

    “我就点《刀剑如梦》!”

    “我很喜欢这首老歌。”

    老刀显然是很有执念,不假思索就念出自己想要的歌。

    “我也喜欢这首歌。”

    陈烈悠然一笑。

    心底暗自庆幸。

    他因为喜欢一些有味道的经典老歌,所以有空的时候总会练一练。

    百灵对很多事情都不感兴趣,但对音乐就有特别的感触。

    所以陈烈每一次练唱,它也在一边,或是聆听,或是陪练。

    而没在直播里唱过这首歌的百灵,恰好熟悉这首歌。

    顾小雨小声对蓝冠提醒道:“蓝冠,第76首歌曲。”

    “第76首!”

    “一个7和一个6!”

    蓝冠不断点着向下翻页,不多时就看到《刀剑如梦》的歌曲选项。

    蓝冠的智力远没酒神那么高。

    但这不妨碍它的小聪明。

    它记忆比较复杂的数字,用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把单独一个都记下来。

    背景音乐响起。

    《刀剑如梦》无论是音乐还是歌词,全都有很中农武侠气息。

    音乐一起,全场就感受到一股刀光剑影的气息。

    而急促又有押韵的歌声震荡开来,全场就如同置身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有刀光剑影、有恩怨情仇、还有江湖豪情……

    一时间所有人都听得痴了。

    一曲而终。

    “好!唱得太好听了!”

    “直播里本就很震撼,没想到现实里更加震撼!”

    叫好声不断,可没人意识到阿宝和百灵是在卖唱。

    阿宝急起得来。

    百灵则连忙飞走。

    “怎么走了?再唱一首啊!”

    “就是啊,我还没点歌呢!”

    路人们依旧不不知情。

    老刀却知道,拿出一百块塞到地上的茶杯里,说:“百灵,我总算如愿了。谢谢你的演唱,你唱得很好有感觉。”

    “多谢捧场!”

    “谢贵客打赏!”

    百灵和蓝冠大叫开来。

    “哇,原来它们是在卖唱啊。”

    “虽然不知道阿宝和百灵为什么要卖唱,但这样的机会不能错过啊。”

    一时间不少人拿着钱塞到茶杯里,夸奖的同时顺带点歌。

    但也不是很多人都喜欢听歌。

    比如小孩子。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更喜欢阿宝。

    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钻出人群,拿着自己的零花钱问道:“胖达,我能跟你一起照张相吗?这是我买冰淇淋的零花钱,给你!”

    阿宝看到跟人合影还有钱收,哪里会拒绝。

    它乐呵呵地接过钱,然后学起电视里照相的傻样。

    咔。

    成功合影。

    “万岁,我跟胖达合影咯。”

    “我明天要跟幼儿园的小朋友炫耀!”

    小胖子欢天喜地地跑回母亲身边,急着要手机。

    其他的小孩子有样学样。

    就这样。

    阿宝玩起了付费合影,而百灵则在另一头卖力演唱。

    蓝冠也没轻松到哪里去。

    它吃力地找着点播的歌曲,还兼任收钱的重任。

    三宠忙得不可开交。

    而场面的人气不仅没伴随这时间的推移而削减,反而呈现一种快速增长的趋势。

    这种围观热度。

    很自然而然地迎来了最近一个很流行的群体:

    创文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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