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到了周末江晨才会带钦仔回父母家蹭饭,前段时间程之灵生病,江晨送他回去住了一段时间,周末就没有回去,这不过了好几周了,江父江母表示很想念小孙子了。
周五晚上江母打电话过来,还是例行询问本周会不会过来。
这次江晨迟疑了一会儿,问了一嘴程之灵会不会过去。
其实这是他第一次问她要不要去父母家,以前两个人几乎是零沟通状态。
也不怪江父江母会用这种质疑的口气问江晨,因为在他们结婚的三年内,程之灵是从没有摆放过对方的。
作为儿媳妇来说,也忒不像话了一些。
结果程之灵想了想说:“爸爸妈妈会不会?”她有点担心江晨的父母会对她有成见,毕竟原主用这么个不光彩的手段放到人家儿子。
爹妈会爽?
她可不相信公公婆婆有那么好的涵养能够对她包容了。
原著中并没有过多交代这一对夫妻,不过他们在江晨跟薛露露的结合过程中设置了不少的障碍,就冲这个,这一对夫妻应该都不简单。
江晨简单的跟对方说:“她过来。”
尼玛!
程之灵在那边拧了一把江晨的大腿,狠狠的拗了他一把,江晨在电话这头发出一种类似于很暧昧的闷哼。
两人听着不觉得什么,电话那头的老两口都是过来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一眼以后,尴尬的问了问程之灵的喜好,也就是爱吃什么爱喝什么之类。
江晨想了想:“等下我发妈妈手机里面,另外你们也别折腾太多了,她在减肥,你就按照钦仔的爱好弄就好了。”
减肥,谁说要减肥的了。
挂了电话的江晨当然首先得到一顿狠批。
“我没有做任何准备啊,就这样去你爸妈家里,我要不要买什么东西,要不要准备什么东西,我的衣服也是旧的,不行不行,要不这次我就不去了吧。”
江晨玩味的看着她,从表情上看,看不出来到底是生气了还是没生气,不过最后他咧嘴笑了笑:“不用准备什么,你跟着我去,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虽然也是不想去,但是比起以前一副硬邦邦的嘴脸,说“不去”两个字要好上许多了。
“东西我都准备好了,也就是吃顿饭而已,到晚上就回来了,带回去的东西我也准备好了,你不用准备什么,再说每周都回去吃饭,每次都要准备礼物不是要累死了。”
“可是——”
程之灵磨了磨后槽牙:“成交,不过如果你爸妈要是为难我,你一定要帮我,否则就没有下次了。”
江晨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程之灵有点小小的郁闷,她感觉自己的智商在江晨面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不过小胖子知道妈妈也要去爷爷奶奶家,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了。
汽车开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江父江母住的大house。
江晨的爸妈以前开了一家小公司,做的也挺不错,在房价还没有高到现在这么夸张的时候就在A市的边缘地带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跟儿子分开住着。
联排别墅也不大,其实算总价还没有江晨在市区买的那套学位房贵。
第一次看见儿子媳妇一起来家里,江母高兴的嘴巴都要合不拢来,江父个子很高,年轻的时候当过兵,现在身板都挺的笔直,江父的五官偏硬气,鼻梁很高,江晨的鼻子很像他,个头也像爸爸。
江母以前是文工团出身,气质特别好,五官长得非常漂亮,即使现在五十多岁了,也是个大美女,江晨的五官比较像妈妈。
程之灵甜甜的叫了一声“妈妈”,又叫了一声“爸爸”。
她挺担心的,之前原主跟江晨关系不好,自然也没有来过江家孝顺公公婆婆,不知道这个锅要不要自己背啊。
江母高兴极了,完全就没有提之前的事情,脸上挂着优雅的笑,一看这表情就是生活的无忧无虑的人,这种人一般也宽和。
之前因为跟媳妇接触的比较少,江母还有些忐忑不安,生怕哪里做的不好,要给儿子丢脸了,谁知道儿媳妇看上去比他们更加不安。
因为江晨以前总催着不谈恋爱的关系,江父江母一度非常焦急,特别是江母那年查出来有乳腺纤维瘤,江母当时特别焦虑,就是在那年,江晨突然回来跟两位说要结婚,连日子都选好了。
虽说仓促了一点,跟儿媳妇匆匆见了一面就领了证了,婚礼也没办,不过好歹钦仔出生了,而且出生以后江母的乳腺纤维瘤就那样好了,也没有继续恶化,江母听说这种病有时候就是看心情,说不定就是被儿子给气病的,结果让孙子的到来,给高兴好了。
所以从那会儿开始,江母就特别稀罕宝贝孙子,因为稀罕宝贝孙子,连生下来宝贝孙子的大功臣也一起稀罕上了。
程之灵不清楚有这一层原因,不过看上去公公婆婆特别好相处,跟书里面描述的对待薛露露的态度截然相反。
小别墅不比老小区的房子,活动空间要大了很多,因为这边人车分流,孩子可以比较放心的在小区跑老跑去,钦仔很明显就喜欢这里胜过于自己家,每周都期待回爷爷奶奶家的时刻。
江父江母家里还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成年犬也比较温顺,一看到钦仔就高兴的不行,一人一狗迅速搂到了一起。
刚开始程之灵还挺担心狗狗会不会伤到小孩,江母道:“没有关系的没有关系的,以前钦仔小的时候睡在家里,要是旁边没有大人在,冰冰还会守着钦仔呢。”
江父戳了戳老伴,意思是她说的太多了,哪有妈妈不担心自己的孩子的,给她说钦仔睡觉是狗看着,万一儿媳妇介意了不放心他们带孩子怎么办。
程之灵附和道:“冰冰还有这种本事啊,刚开始看这么大一只,我还有点担心会欺负钦仔呢。”
“不会,冰冰最喜欢钦仔了。”江母说到兴起:“有一次钦仔刚刚睡着我就走开了一下,没想到钦仔醒来了,冰冰就一直陪着钦仔玩,等我回来的时候钦仔都没有哭,要不是有冰冰啊,钦仔肯定会哭个没完的。”
江父在旁边陪着笑:“进去吃饭,进去吃饭,你很少来,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做了一点,要是不喜欢吃你就跟妈妈讲,叫妈妈下次给你换别的。”
看得出来老两口看到程之灵过来,还是挺高兴的。
其实江晨每周带着孩子来这里,除了给父母看看孙子以外,还有一层关系,那就是他自己也要休息,到了爸妈这里也就彻底放松下来,孩子丢给老人,自己可以忙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还会在这里过夜。
有老人带孩子,他必然是轻松了,老人也乐得有孙子可以带,两相开心。
现在换程之灵带娃,他自然是轻松了不少,不用像以前那样公司家里两头顾着,自然是记挂着这个大功臣的。
能来这种地方放松一下,程之灵也觉得很轻松,家里有保姆,不过做饭都是江母亲自来,今天做了七八道菜,除了小胖子喜欢吃的,其他就都是程之灵喜欢吃的菜。
“皮皮虾,小龙虾,蒜香蟹,哇,妈妈你手艺真好!”全部都是她最最喜欢的,好神奇哦,她并没有告诉江晨她喜欢吃这些啊,他是怎么知道的。
目光投向一旁认真吃饭的江晨,他面无表情的在啃他碗里的食物,完全无视她的好奇心。
“是的,我奶奶的厨艺最好了。”江梓钦同学很赏脸,皮皮虾吃的爽,整个人也启动了嘴甜模式,小孩子有一种讨好大人的本能,他在家里说起情话来,江晨都是要退居三线之外的:“我最爱奶奶了,还有爷爷,我的都最爱你们的。”
被人拍足了马屁,江母实在是太开心了:“那就多吃一点,每次江晨来这里就跟从牢里放出来的一样的,吃不完的还要打包.......”她的手里也没有停,在给小胖子剥皮皮虾,还要挤眉弄眼示意儿子也要勤快一点。
形象全无的江总的手顿了顿:“妈——”暗示江母不要说他的糗事,不过在妈妈眼里儿子永远是儿子,当了老子了他还是我儿子,江母并不觉得有啥。江晨把手里剥好的皮皮虾放进一旁的老婆的盘子里,并嫌弃的看了她一眼:“剥个虾也能搞的到处都是碎屑,你知道不知道阿姨打扫起来很麻烦的,劳动人民很辛苦的知不知道?”
这个转移目标的办法实在是拙劣,程之灵翻了个白眼给他。
她盘子里面都是什么鬼?肉都不知道搞到哪里去了,还是别剥了就直接吃吧。
江晨在旁边跟个劳模似的,把一个个剥好的皮皮虾放进程之灵的盘子里。
很快堆的跟小山似的。
江父江母看见以前不开窍的儿子,也终于懂得会照顾人了,对望一笑,看来榆木嘎达也有开花的一天啊。
想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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