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启明飞抵K市后,做的第一件事并非大家想象中的臭骂一顿,而是首先关怀了一番选手们的身心健康。
几人不晓得夏老板已然代他们受过,面对“老班大人”难得一见的温和简直受宠若惊。
而后,程启明跟林榆确认了一下她对接手的这个烂摊子已经有了对策,于是比赛方面就完全放手不管了,只去跑跑赛前流程,比如提交上场队员名单之类的。
说是烂摊子的确不假。嘉世的正式队员一共九人,去掉邱非祖岚只剩下七人,七人当中有一名治疗,而个人赛和擂台赛就需要六名不重复的选手上场,他们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再说团队赛,虽说他们因为队伍配置的关系经常设置多点同时进攻,但以战斗格式为核心是毋庸置疑的,一下子把核心给抽了,剩下的几位着实茫然,不知道一场战斗该从哪儿开始下手。
这几个人里,白胜先是个脑子不会转弯的,闻理脑子好使得多但抗压能力不行,吴长青经验不足容易犯错,李林木又习惯于听从指挥,齐永……齐永倒是各方面比较均衡,勉强算是智勇双全,可谁见过奶妈带队往前冲的?
林榆几番斟酌之下,只好急召华盛江湖救急。
当然不是指望他帮忙把队伍捏成一团,他都多久没打团赛了,没那么容易融进队伍,林榆只是考虑了一下分兵的思路,想把他放出去做个游走于外的独行刺客。
譬如,嗯,找个恰当的时机狙掉百花的奶妈。
不过林榆并未以个人的名义找上华盛,人家跟俱乐部的合同写得明明白白,不能为了人情就随随便便打破,总归需要领导层有人出面探讨一下这个事情。
“简单,补个条款,给你单算一次出场费。”程启明觉得这都不算事儿,直接砸钱,连商量都没打算跟夏仲天商量一下,特别大方地一挥手,“从陈跃的工资里扣。”
合着是假大方!
电话那头尚在H市的华盛瀑布汗:“不是,这跟陈跃有关系?”
程启明双眉一竖,蛮不讲理道:“怎么没关系?队里出这么大的事,教练没责任吗?”
然而确实没有啊……队员假期旅游关教练什么事?这锅扣得可真冤!
吝啬的资本家连一个子儿都不愿多出,想方设法压榨苦逼的打工者,何其狠毒。
嗯——?等等,华盛突然想到,陈跃那家伙自己不就是投资人之一么,那压榨就压榨吧,左手倒右手,反正都是他家的钱。
然后双方就价钱问题进行了一番和谐友好的协商,最终以一年的奶粉成交。
华盛:说实话,感觉好像亏了,我娃的奶粉本来就将近一半是他们两口子买的吧?奸商!
一般战队在比赛前一天不会进行高强度训练,不过嘉世目前并不是一般的情况,而且队员们年纪轻经精力旺盛,所以初六这天花费一整天拼命练习也很正常,所以,你们懂的,张佳乐被单独撇在家里,怏怏地窝了大半天。
他也训练,但训练强度要小得多,训练以外的时间也不宜总玩游戏,又不好打扰林榆那边的正事。
用手机刷刷微博,再鼓捣两下3DS,却只觉得索然无味,最后,他一边把法师小号扔上线开个小窗挂机,一边在网上随便搜了个贺岁片看。
荣耀这游戏不支持双开,不过,如果你有两台电脑,当然没人能阻止你每个电脑上一个号,于是过一小会儿,男法师旁边静悄悄摸过来一只像土拨鼠一样灰扑扑的小刺客。
男法师正蔫在山坡上扮忧郁,仿佛忽然感觉到后背一凉,下意识抬手就是一道雷电光环,而小刺客步伐一错,条件反射般回手一记穿心刺。
先动手的角色会红名,红名被击杀容易掉落高等装备,难道是骗红名的?张佳乐警惕地四下一扫,并没有团伙冲出来喊打喊杀。
再说,他这个小号看着也不像有值钱装备的样子啊。
双方均是一滴血没掉,男法师举起魔杖严阵以待,而小刺客维持半蹲的姿势似乎蓄势待发,停顿两秒,头顶慢悠悠飘出一个问号。
哦,还假扮无辜?
正没处消遣的大神仗着身披马甲,索性不要脸地跳起来虐菜,各种招式通通倾泻而下,不过十来秒的时间,小刺客毫无反抗地扑街。
酒店房间里,林榆听到台式机传来死亡提示音,却没有向那边分出注意力,依然在笔记本上操作着另一个角色。
杀就杀吧,掉级而已。
可她到底低估了一个在网游大染缸里混过的老鸟无聊时的恶劣程度,这家伙居然找了个路人牧师施展复活术,然后蹲在旁边对趴在地上装死没有接受复活的刺客戳啊戳:“你武器掉了,不起来捡一下嘛?”
他对着地上掉落的一把匕首端详端详,故作惊讶道:“哎呀,好像是紫武啊,没人要归我了——哟,成对儿的呢!”
顺手捞过来,再瞄一眼尸体腰间的另一把匕首,幸灾乐祸:“有属性加成吧?丢了一把多可惜啊!”
最后,他又操纵法师用魔杖敲敲尸体,一副诚恳的语气打商量:“要不这样,这把也贡献出来得了,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嘛!”
这要真是个倒霉的其他玩家,此刻要么复活起来扑上去跟他拼命,要么拒绝复活灰溜溜死遁回复活点,然而林榆依旧没搭茬,相反,她抽空扫一眼台式机的麦克风插孔,再一次确定那边是空置状态,不会暴露自己这边的声音。
一开始没表明身份,如果现在突然暴露出来,尴尬的是谁还用说吗?
合训一直持续到下午五点多,大家准备叫一顿大餐犒劳自己,而林榆则跟程启明提出申请外宿。
程启明的目光慢悠悠地在她那一身松松垮垮的衣裳上打转,那副神态活生生演绎着“给你一个眼神自己体会”的表情包,过了足足十余秒才略一点头:“行啊,你先跟我去个地方。”
林榆没问去什么地方,只跟着程启明走,最后进了一家药店。
她第一时间想到了某种可能性,视线在柜台货架间逡巡,不料程启明却压根没把她往里面领,抬手指向门口的体重秤。
过了个年,旅了个行,怎么还不见胖?那位裘老师别是个庸医吧?
表盘上的指针很快稳稳停下,刚刚还满心怀疑的程女士对着预计以上的数值心中顿时一声“哦豁”,进而绕林榆转了两圈,摸着下巴沉思——没看出来啊,多出来的分量究竟长哪儿了呢?
虽然不管长哪儿都是好事就是了。
从药店出来,两人还要同行一段路,程启明之前没注意,一来一回换了个方向才发觉林榆是特意将她让到道路内侧,这份细致体贴连余浼那个在职场打滚多年的白领精英也没有。
所谓的绅士礼仪都是男孩子需要学的,年轻姑娘们从来是享受的一方,没多少自觉把自己放在照顾他人的角度上。
“在哪儿养出的这种习惯,撩小姑娘呢?”程启明纯粹是随口开了个玩笑,没成想林榆微微沉默片刻,在程启明以为话题已经过去的时候,却认真回答了一句。
“林杨,”她轻声说,仿佛提起这个名字不再是禁忌,仅仅带着怀念的思绪追忆过往,“有点调皮,不看好的话,会不知不觉晃到路中间。”
程启明自然知道林杨是谁,只是这两个字乍听起来竟觉得格外陌生,此前无论问谁对此都是讳莫如深,害她在脑海里严严实实拉了无数道警戒线,千万注意着不能提起沾边的话题,到头来却是白白操心。
“我可不调皮吧?怎么也是这个待遇?”程启明笑着说。
“当然。你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人。”林榆回以一笑,视线伴着透明丝线般的细雨从天际垂落,空气中湿润的寒意扑面而来,令话语也沾染了洌冽的气息。
“陈哥大概有一些……”她略微迟疑着,缓缓说道,“恋旧。其实不要紧的,人多少都会有一点。你看,哪怕只是个碟子,如果在里面投注了太多感情,不小心打碎的时候,也会伤心好久吧……不过,”她顿了一下,又斟酌道,“只要换了新的,新的也会慢慢被变成旧的,多加小心不要再打碎就好了。”
“唔。”程启明停下脚步,仿佛被这番话触动,神色十分凝重,而后望着远处沉沉叹了口气,“既然你这么说,那我明白了……当神棍也是需要天赋的,人家做心理疏导是治愈,你这是致郁啊!”她扭头黑着一张脸咬牙切齿,“我说大小姐,您就别瞎操心别人了行不行?那什么碟子打碎了不用回头看的垃圾故事你姐我早就听过了,关于这个新的旧的,你去跟你家那个某某某仔细探讨!去吧去吧,别在这儿烦我了,看见你脑壳都疼!”把人赶走后,她还在暗自嘟囔,“个死孩子,怎么这么欠削呢!”
诚然,已经打碎的碟子,回头去看也是碎的,就跟破镜难圆是一个道理,可又加个新旧理论上去,似乎莫名变了味道。
不回头的人就不惋惜吗?当然不是。
回不回头,碟子都是碎的,同样,回不回头,心都是痛的。
不过,用得久的,比起用得没那么久的,在失去的时候自然痛心的程度也大不相同。
所以,结论是为了不要太伤心,反而应该在碟子还新的时候就打碎吗?
“狗屁!”因着周围没人在,程女士难得地放纵本性骂了句粗话。
说打碎就打碎,欺负碟子不喊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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