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柘作为一个富家少爷,自然积蓄颇丰。他的老婆本一半存在了银行,一半藏在这套公寓的保险柜里,光是公寓里的这一半就足够再买下一套这样的高级公寓的。
这年头钞票不保值,流通最广的是黄金,罗城从保险柜里拿了一大卷钞票和好几块沉甸甸黄澄澄的金条,还有床头柜里林柘为了防身放的勃朗宁手/枪和瑞士军刀,全都在身上藏好。
司尘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伸长脖子好奇地看着他跟松鼠过冬似地收集了一堆东西。等罗城收拾好了,他就乖乖伸出手让人牵着,看着不像要逃亡,倒像个准备出门郊游的乖乖仔。
罗城也戴了一顶帽子遮住半张脸,牵着司尘下楼。
昨晚他开的是林柘的车,也得亏现在没有监控摄像这么高端的技术,他们才没有被发现踪迹。其实那是个愚蠢的举动,是他当时太着急大意了。
现在他们要偷渡出国,林柘的车是不能再开了。
罗城拉着司尘走过两个街区,在水产市场里找到了从巴尔的摩过来的水产运输车,司机卸完了最后一批货,正要启程返回巴尔的摩港区。
罗城毫不吝啬地拿出一大笔足以让人心动的钱,让司机答应了载他们一起回去。
钻进货车宽敞的车厢,司尘好奇地看看这摸摸那,一副十足兴奋的样子。
司机是个十分健谈的白人大叔,胖胖的脸上有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晒斑和晒红,他乐呵呵地看了看司尘,热情地夸赞道:“小伙子,这孩子是你的弟弟?长得可真好看。”
罗城把试图把手伸出窗外的司尘拉回来坐好,笑笑说:“他是我的侄子。”
司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惊叹道:“哇哦,果然亚洲人是看不出年龄的!我的邻居是个越南太太,据说她已经快五十岁了,可她看起来长得和我三十岁的大女儿差不多呢!”
罗城笑着应和了两句。
货车慢慢开出水产市场,司尘趴在车窗窗沿上,扭头看着市场被他们甩在身后,越来越远,留恋又向往地说:“唉,那里的气味真香啊……林柘,我们不能在那里多停一下吗?我饿了。”
“先忍忍,”罗城揪着后领把他扯回来,往下按了按帽檐,“到了地方就带你去找吃的。”
司尘顶着遮住半张脸的帽子,郁闷地说:“眼睛看不见啦。”
罗城没好气:“看不见就睡觉,醒来就到了。”
司尘想了想,觉得这样也有道理,于是乖乖“哦”了一身,侧躺下来蜷缩在座位上,毫不客气地将脑袋枕上罗城的大腿,理直气壮地讲:“那我睡觉啦,不要吵醒我。”
罗城:“……”
司机大叔笑呵呵地说:“小伙子,你和你侄子的感情可真好哇!”
罗城抽了抽嘴角,把司尘往他肚子上拱的脑袋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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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向着城外驶去,司机大叔打开收音机,跟着里面甜美的女声嗓音,荒腔走板地哼着歌。车窗外掠过街道和行人,巴士和轿车行驶在逐渐繁忙起来的道路上,间或夹杂一两辆军车。
罗城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外面的车辆和行人,一刻也不敢放松。
突然,正放着歌的收音机里“滋滋”两声,歌声戛然而止,取而代之响起一道男声:
“以下播送一则通缉令:
爱德华·罗格里斯,男,亚裔,1917年3月29日出生,身高约6英尺,身材偏瘦,犯有谋杀、绑架等罪行。
在逃嫌犯身边跟着被绑架的孩子,男,年约15岁,身高约5.5英尺,蓝色及肩短发,银灰色眼睛。
据知情人士反映,嫌犯极有可能谎称自己和被绑架的孩子是叔侄关系,此人非常危险,请广大市民见到疑似嫌犯的人,及时向附近警局报告。
重复一遍,此人非常危险,请市民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司机大叔摇摇头感叹:“现在真是不太平啊,咱们的好小伙子都被政/府送去欧洲打仗了,留在国内的净是这种人渣,杀人,绑架小孩……那人还撒谎说自己是孩子的叔叔?嗨,现在的人渣手段越来越多——”
大叔的声音猛地停住,他意识到了什么,脸颊边的肥肉不自觉地颤了颤,额头上瞬间渗出一层汗。
他干干地咽了口唾沫,讪笑着说:“不过好人也还是有的嘛,哈哈哈,就像小伙子你……”
罗城暗暗叹一口气,从腰上拔/出勃朗宁手/枪,“咔嚓”拉开保险栓,顶在司机大叔胖墩墩的腰侧。
他冷静道:“继续开车,别做多余的事。”
大叔握着方向盘的手抖了抖,车头向一侧一歪,罗城立刻加重了力气。
“抱歉,抱歉!”大叔高声叫起来,“我好好开车,饶了我吧先生!”
罗城也很无奈,八百年了他这还是第一次扮演一个如此“反派”的角色。绑匪加杀人犯?赫尔辛这么聪明怎么不上天呢!
“只要把我们安全送到巴尔的摩港,别对任何人说见过我们,你就没事,”罗城顶了顶他的肥肉,“否则……”
司机大叔立刻点头如捣蒜,一脚踩下油门,“我明白,先生,我明白!”
司尘也被这阵动静吵醒了,揉了揉眼睛坐起来,帽子顺着动作滑落到膝盖上,一头柔软的雾蓝色头发披散了下来,拥着一张茫茫然、雾蒙蒙的小脸,“……林柘,怎么了?”
大叔用眼角余光看到了他的发色,表情都快哭出来了。
司尘不解地望着他们之间僵持的动作,问:“林柘,你在干什么?”
罗城捡起帽子扣回他的脑袋上,安抚地笑笑:“玩个游戏罢了,这样大叔能更快地送我们到目的地。”
司尘眼睛亮了起来:“那我们就能快点吃中饭了?”
罗城点点头:“对。”
司尘顿时好一阵欢呼雀跃:“那快点,快点嘛!”
司机大叔当然听不懂中文,不知道他脑补了什么可怕的内容,一张惨白的脸开始逐渐发绿。
大约半个小时后,他们快要出城了,从DC到巴尔的摩开车只能走公路。20世纪40年代,M国还没有建立起洲际公路系统,公路的管理非常稀松,所以即使是真正的杀人犯,开车从城里混出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赫尔辛这回竟然下足了大手笔,在每条出城的公路上都设置了检查关卡。
距离关卡还有两百多米的时候,罗城让司机大叔停了车,抱着司尘跳下了车。
他刚关上车门,大叔就感恩戴德地一溜烟调头跑了,简直发挥出了毕生的车技巅峰。
公路旁边是一大片榉木林,将白日里喧嚣的公路和远处一片幽静的别墅群隔开。趁无人注意,罗城拉着司尘离开公路,跑进了林子里。
他们在林子里走了十几分钟,司尘就无法再继续走了。
他穿着林柘高中时穿过的旧球鞋,球鞋偏大,人鱼新生的双脚又太过娇嫩,这么一会儿就磨出了水泡。
司尘一开始还没吭声,直到水泡被磨破,后脚跟磨出了血,被罗城发现了不对劲,他才“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司尘抽抽搭搭,不解又委屈地问:“林柘,我们要去哪儿啊?”
出发前就考虑到了受伤的可能,罗城身上也带了药。
罗城把司尘抱到一块大石头上坐好,将他的鞋脱掉,蹲下给他处理伤口。看到那两只脚上的惨像,他禁不住皱起眉头。
司尘一下子慌张起来,一边抹眼泪一边伸手按住罗城的眉心不让他皱眉,抽噎着说:“我不痛、不痛了,你不要不开心……”
罗城感觉自己心口好像被人打了一拳。
他紧抿着唇,一言不发地快速给司尘处理好伤口,收拾完东西,背对他蹲下/身,示意他趴到自己背上来。
司尘打着哭嗝,手脚并用地爬到罗城背上。
罗城将他背好,加快了速度。
天色不知什么时候阴了下来,铁灰色的铅云沉沉地压在树林上空,林子里刮起了风,风中带着潮湿的土腥气。
倏忽间,一滴冰凉的水珠滴落在罗城的鼻尖上。
他一愣,抬起头。
逐渐加大的雨势拍打得整个树林沙沙作响,脸上和身上很快感受到了湿意。
司尘从出生起就没见过雨,他愣愣地抬起手掌接着雨珠,茫然地眨了眨眼:“这是……水吗?”
仿佛还要嫌现在的情况不够糟糕似的,树林里远远响起猎狗的叫声,一声声此起彼伏,至少有三只。
罗城低低骂了一声:“妈的。”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他背着司尘小跑起来,然而林柘并不出色的体力让他没一会儿就开始喘粗气,速度也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
身后猎狗的叫声越来越近。
视线快被雨水模糊成一片,背后传来司尘带了惊恐的哭叫:“林柘……我的尾巴,好像要变回来了……”
话音刚落,空气中就传来一阵连续不断的裂帛之声,比哗哗雨声还令人心悸。
紧接着,罗城抱着司尘的腿的手就摸到了一大片光滑冰凉的鳞片。
雨幕里响起“咔嚓”一声,清晰的保险栓被拉开的声音。
“爱德华,”赫尔辛讨厌而虚伪的嗓音慢慢靠近,“投降吧,我亲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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