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9章

    戚云走进来,我觉得空气忽然都不够用了,我变得有些呼吸困难。电梯门重新关上了,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喂喂,刚刚的王者风范去哪了?无处安放的魅力呢?散发一点出来啊!此刻倒像个哑巴了!难得的独处的机会,我就不准备说点啥?

    戚云看了我一眼,不准备说点啥。出了办公室,她就变得冷漠了。仿佛两副面孔,办公室里那个是温柔可人的,办公室外这个是高贵冷艳的。

    我不知道要说点啥,看着电梯数字一个一个地往下。不过一眨眼的工夫,我们就到了一楼。出电梯之后,我获得了解放。多么美好啊,自由的空气。

    然而心里还是有点点的遗憾,没能和戚云说上一句话。

    我们现在总是若即若离,暧昧不清,哦,或许只是我单方面觉得若即若离,暧昧不清。当我觉得她好像想要接近我的时候,很快我就会发现这是个天大的误会。要解开这个误会!

    我想靠近戚云,想了解她的想法。可我不敢。我不知道戚云在想什么。

    戚云,我无法企及的女人啊,你到底在想什么?

    戚云走在我前面,匆匆忙忙的,我跟了她出来。直到看到她上了一辆豪车。我一直不明白,像戚云,那么有钱,富二代,是吧?有什么必要来做我们这份工作呢?

    她穿的衣服,戴的首饰,尽管相当低调,但也尽显奢华。这就是我为什么觉得她气质出众。除了那无人匹敌的美貌,当然还有金钱堆积出来的无上的华贵。

    我叹了口气,骑上自己的小电驴。头发一甩,头也不回。啊,我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啊。

    骑上电驴之后,感觉全世界都是我的。回家的路尽管只有十来分钟,但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尽情享受路上的风景。

    首先要过一个高大上的红绿灯。知道这世上我最喜欢什么颜色吗?绿。生活没点绿,怎么过得去?你看那青青草原,可不就惨绿惨绿的,绿得发光,绿得感人。

    而我最爱的绿灯,等了你许久,你终于亮起。我允许你为我一个人闪耀,也允许你同时为其他人闪耀。因为我知道,你不只爱我一个。没关系,我爱你就够了。嘘,别说话。尽情享受这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轻风抚过我的面庞,撩拨着我的头发丝,阳光洒在我的身上,这样的午后,果然温暖怡人。经过那家开在路边的小骑兵时,我不由深呼吸了口气,一股炸鸡的香气扑面而来,啊,我感到幸福。

    我留恋这清香,却从不曾驻足。有些风景,应该留在路上。我不想破坏这份美好。

    又一个红绿灯。泥巴裹着裤腿,你裹着我,送了一里又一里。啊,我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守候的执着。风里雨里,你都在那里,等着我,等着。只为了我。别了,爱人,明天再会吧!

    明天,明天,还有几个明天。珍重吧,逝去的光阴。

    回家的路上当然不免要到附近的超市买点排骨煲汤。最近压力太大,大姨妈来了两次。补,没办法。

    玉米板栗排骨汤,是我的最爱。也是我唯一拿得出手的。女孩子不会煮菜做饭?没关系,我们只要负责貌美如花就好,其他的,交给外卖吧。

    我在这家超市周边住了两年,对它的分量和价格有着独到的见解。上好的板栗,必须是剥好的,因为这样卖起来更贵。玉米,我倾向于六块八一扎两个的。相比于13.9的筒骨,我更喜欢24.4的排骨。筒骨,不是我这样娇小的女生能驾驭的。

    最喜欢超市服务员问我:“砍吗?”

    “砍。”我说,有多狠砍多狠,最好能剁碎。我递给了他一条排骨,他毫不费力地放到砧板上,剁剁剁。多么美妙的声音。就是要这样的刀功,就是要这样的狠劲,否则你是征服不了它的。还记得那次吗?买了一条没砍过的五花肉回家,家里那把水果刀根本征服不了它,最后只得整条放进去煮。嗯,真香,我再也不吃五花肉了。

    回到家,把锅碗瓢盆拿出来洗一遍。尽管它们已经在角落里落了灰,但我没有忘记它们。这双筷子,我用了两年,筷头已经有些磨损,但,陪我度过艰苦岁月的兄弟,我怎能轻易背弃?这个碗,这个盆,还有这个锅,都是有故事的。它们跟我一样,孤独地盛放在我家的厨房。哦,这不是我家,我出租房的厨房。

    洗好了之后,把排骨板栗玉米生姜清洗一遍,放进锅里,生活富足的时候加点红枣枸杞,不然就这么煲。煲出来的味道都是一样的。咸了加点水,淡了加点盐,尝一尝,总有一个味道适合你。我喜欢这种带点甜味的汤,不是糖那种甜,是玉米那种甜,是板栗那种甜。

    我煲汤的时候跟我煮泡面的时候差不多,一个月两三次。每次都要把锅碗瓢盆清洗一遍,我是个极度爱干净的人,地可以不拖,但吃进嘴里的东西不能太邋遢。所以我会反反复复地洗那些已经洗干净的碗和盆。久而久之,我就懒得做饭了,工序太繁琐。

    家里会存干粮,不想吃干粮就叫外卖。像煮菜做饭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能别干就别干吧,除了煲汤和煮泡面,其他纯属浪费食材。相信我,没有最难吃,只有更难吃。

    有些女人天生不会煮菜,但经过后天的努力,照样可以炒出两个像样的菜。像我妈,在遇到我爸之前,也算是个文雅的知识分子,看看书写写字什么的,从小没拿过锅铲,后来嫁给了我爸,二十几年下来,已经是厨房的一把好手。很遗憾我没有遗传我妈这种后天发愤图强的基因,我遗传了我爸的优良传统,懒。或许我还没有像我妈那样遇到一个迫使我改变的人吧,要是遇到了,倒是可以比一比,看看谁更懒。

    我最享受的,莫过于汤在锅里,而我在沙发上。炖汤的过程是缓慢而持久的,但我很享受。美味的佳肴总是需要时间,没有七八个钟怎么能炖出味来?我的晚饭,只有这个汤。所以,我愿意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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