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第1章《新边城浪子》

    无名居,这里有最好的酒,醉尽天下英雄;这里有最美的女人,是男人们的销金窟。尤其是领舞的那位青衣姑娘,最为美艳妖娆。那裸露的纤纤腰肢与雪白玉臂,仅仅是带着衣袖从眼前轻轻掠过,已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可惜龙毓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同样长得极美的女人。她一身金绣行云的红衣锦袍,显然是出身富贵人家。带着幕离,所以别人没办法看清楚她究竟长得什么模样。但仅凭那秀气斯文的举手投足,已然教人赏心悦目。

    坐在她对面的青年男子也甚是不俗,面容英俊,气质潇洒,应当是个江湖上有名的青年才俊。

    “欸,阿毓,师傅叫我来接你,顺便带你在这边城好好地逛一逛。你可是让我一通好找!”

    男子喝下一口酒,同女子说话的语气似乎十分熟稔。然而对方却是有些嫌弃地皱了皱眉,说道:“你叫谁阿毓呢?”

    “师傅都跟我说了,你就比我小两岁而已,所以就叫你阿毓了。难不成,你希望我叫你毓妹妹?”

    龙毓眉头皱得更深了,显然是对后者这个更为肉麻兮兮的称谓表示敬谢不敏。“我遮着脸,又没有表明身份,你怎么知道是我?”

    “师傅信上可说了,新收的师妹清丽脱俗、如诗如画,是个大家闺秀。在这个小镇,能接待来往旅客的,只有一个无名居。而这无名居当中,符合描述的女子也就只有你了。”

    龙毓冷笑了一声,“叶开,你少耍嘴皮子,占这几分口头便宜。我只答应来这边城,并没有答应一定要拜李寻欢为师。”

    当年金钱帮一事,林诗音归还《怜花宝鉴》后,就已经和李寻欢了结了一切前缘因果,带着儿子龙小云远走江南归隐。

    林诗音自己虽然不会武功,但是却惊才艳绝,过目不忘。所以龙小云得以修炼《怜花宝鉴》上的武功,在江南一带成家立业,建立其势力。

    本来她们一家人应当是与远在塞外的李寻欢,八竿子也不会再打在一起。坏就坏在龙小云的女儿龙毓,从小练武的天赋就极高,而性子又和父亲早年一样有些邪性。

    十六岁就跑出去闯荡江湖,面带獠牙面具,一身红衣,在两年后连杀江湖鼎鼎有名的龙武镖局十二位堂主,从而被赐予了“杀阎罗”的称号。

    这事说来她真的冤枉,本来只是好端端地在路上走着,偏偏碰上押镖的龙武镖局的青蛇堂堂主对人见色起意,意图不轨。她作为女子,自然是要拔刀相助,行侠仗义。

    谁知道那女子竟然是在和她的情郎玩虐恋情深,看到龙毓出手打伤了青蛇堂堂主,二话不说就对她背后偷袭。

    既然有误会,说清楚不就好了?她又没把人杀死,结果自己反倒好心没好报,遭了偷袭受伤。龙毓可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心下恼火,干脆就把两人全杀了,让他们做一对恩爱的黄泉夫妻。

    欸,这就是江湖。

    本来想着这事到此就该结了。但是没想到那女子有个身份,是镖局鹫鹰堂堂主的宝贝女儿。所以接下去的局面就演变成了无休无止地追杀,龙武镖局来一个,她杀一个,杀到最后梁子越结越大。

    龙武镖局的人行南走北的,一来二去她“嗜杀”的名声越传越大,已经颇具有未来武林大魔头的风范。

    当时龙武镖局的总舵头陈膑风,走镖塞外时,跑到已经归隐的李寻欢跟前“哭哭啼啼”地说:“我这镖局总共也就十八位堂主,个个武功高强,虽远远比不上您,但也绝非泛泛之辈。这不知道打哪跑出来的杀阎罗,嚣张跋扈,一言不合就屠戮了小老弟的诸多手下。我偌大的一个龙武镖局没了也就没了,可此人不除必为天下大患啊!”

    那陈膑风的话当然是有些夸张的,也有自己的私心在里头。可李寻欢早年欠过他一个人情,虽然感到几分为难,却也不得不和他走这一趟。

    在龙毓把前来找茬的龙武镖局总舵头和一帮镖师打得满地找牙后,李寻欢出手了。

    他出手时并未用飞刀,因为眼前这个后辈似乎并非如传言那样是个滥杀之人,而且出用飞刀,未免有以大欺小之嫌。

    因此龙毓得以和他一路打到密林深处,来往三百招后,她脚一踮借力后退数米,落地无痕,可见轻功之高妙。

    “不打了不打了,李寻欢,我打不过你!”虽然嘴上讨饶,但她的气息平稳,显然是仍有余力。李寻欢在与对方过招之时,心中其实是起了爱才之心。

    江湖年轻一辈中,能够不拼内力,在他手里过上三百招的人,她还是第一个,就连他亲收的徒弟叶开也不过百招罢了。

    听到对方竟然认得他,李寻欢疑惑道:“我并未用飞刀,你这年轻……姑娘如何识得是我?”

    是的,在未曾见面之前,他一点也想不到有“杀阎罗”这种称号的人竟然是个姑娘,听声音还是个十分年轻的姑娘。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凭我手里的这把飞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虽然此刀并无杀气,但还是让龙毓的额头不禁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好快的刀!”

    “好快的身形!”

    龙毓虽身体迅速躲开,却被飞刀击落獠牙面具,露出了真容。说实话,她和林诗音长得一点也不像,但是那一双明亮的眼睛和清丽脱俗的气质,让李寻欢觉得似是故人来。

    不过不是故人,却是故人之后。

    在调查清楚这一切的来龙去脉后,李寻欢自愿做两方的调停者,让龙毓与龙武镖局化干戈为玉帛。那总舵头人虽有些蝇营狗苟,但头脑确实不差。不仅将前尘往事一笔勾销,还想和龙毓做个忘年交。

    一个现在就能连杀他十二位堂主的年轻后辈,假以时日必定是个跺一跺脚就能震动武林的人物。况且现在还有李寻欢愿意为她作保,这台阶他当然得下。

    这下龙毓倒觉得这陈膑风有几分意思了,不过做朋友就不必,只说欠龙武镖局一个人情,将来若有事相求,必来相助。

    此事到此,她与龙武镖局再无兵戈,本当离开继续游历江湖。只不过,李寻欢想收她为徒。

    龙毓没有作声,李寻欢便当她是答应了,就让她先去边城找叶开,他在中原还有一些事要处理,随后便回塞外。

    至于龙毓是怎么想的?

    上辈、上上辈的纠葛,她是知道但是没太大兴趣理会和耿耿于怀。然而一个照面就让她拜李寻欢为师,好像心里也不太乐意,所以走着瞧喽,能从他徒弟那先偷学几招也好。

    此时的叶开听到龙毓直呼其名,连忙压低声音说道:“嘘嘘嘘,小点声儿,我现在是慕容明珠,可别再叫错了!”

    “你在搞什么名堂?”

    “一时半会儿的说不清,反正是有热闹可看,你来吗?”

    正在两人说话间,无名居的门口传来了一番争吵,惹人侧目。只见一黑衣青年,无视了店小二的连番劝阻,径自寻一空位坐下,拿出一枚龙纹银珠递给小二,“给我来碗阳春面。”

    龙毓的视线紧紧跟随着青年的动作,她感慨道:“这鬼地方到处都是黄沙漫天,人也大都长得磕碜。几天了,可算见到个长得好看的人了。”

    叶开闻言差点没把嘴里的酒给喷出去,咳嗽了几声后平复心情后,问她:“我难道长得不好看吗?”

    “你只能说是顺眼,他才叫好看。”

    叶开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仔细打量了一番,最后不得不承认,比相貌他确实比不得那人。尤其是那双眼睛,犹如常年积雪不化的天山,清冷而遥不可及。

    他再转过头看龙毓,虽然说她是曾经天下第一美人林诗音的后人,一举一动都带着武林人士所没有的秀气斯文。但到底是龙小云的女儿,骨子里天生狂傲不羁,所以才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有这样一个师妹,似乎还不错?反正是比他之前想像得要投趣儿。

    无名居的花魁翠浓姑娘,对那黑衣青年也很感兴趣,多番勾引挑逗,只可惜他却不解风情,无动于衷。

    不过在问他名字的时候,他倒是回答了:“傅红雪,红色的红,大雪的雪。”

    龙毓隐在幕离内的脸上,眉毛一挑,这名字可取得真是美,却又血腥味十足啊。

    而后又有个什么,什么叫洛川断头斧的,反正她也没听过,因为翠浓的刮目相看而对那男子进行挑衅。龙毓原本看戏看得正高兴呢,转头就发现叶开跑出去给他解围了。

    “海内存知己,不要狗眼看人低!”话虽是这么说,不过叶开看那几个挑衅者的眼神,可谈不上多敬重。

    他拍了拍无名居老板萧别离的肩膀,“如果傅公子不嫌弃的话,我房里有个套间,让萧老板给你添张床,可以将就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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