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一章

    爱德华浑身僵硬地走进了病房。

    ——说的不客气点,他根本就是被人从外面推进来的。

    我们隔着半个房间相顾无言。爱德华的视线从我的肩头越过,他面无表情地瞪着窗外,简直像是被人拿速干胶把一张蹩脚的面具粘在了脸上。

    指望他说点什么是不可能了,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决定不把时间都浪费在沉默上:“我的车呢?”

    爱德华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埃美特刚刚把它骑去汽修店,车身需要重新喷漆,可能再换一个车灯……但都是小事,它伤得还没你重。”

    他的本意大概是想说个笑话,不过说完之后脸色更差了。像拿着香槟前去道贺新婚夫妇,来到教堂才发现对方办的是葬礼。

    他肃穆的表情确实把我逗笑了:“嘿,爱德华,难道你的幽默感被我撞死了吗?”

    “这没什么好笑的。”他紧绷着脸,语气也是硬邦邦的,“你确实应该和我保持距离,这件事恰好证明我很危险,我们成为朋友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对,这绝对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我是怎么会觉得我们能在这个时候谈成任何事?

    爱德华的自我厌恶只会同时刺伤我们两个。如果我还是个聪明人,就该在谈话再次演变为争吵前闭上嘴从这里走出去;可我的舌头违背了大脑的意志,讽刺在被理智阻止前已经溜出口——

    “危险?机车都比你危险。”

    我在机车上撕裂过肌腱、折断过骨头,还实打实的死过一次。直到现在我仍旧记得骨骼与内脏被巨大的冲力压成碎片,生命从伤口流出身体的感觉。

    但我还是喜欢在道路上疾驰,等待逆向而来的狂风呼啸着鼓起衣摆。每当肾上腺素与血液一起奔涌在动脉里,心率随着仪表盘上的数字攀升,我能比任何时候更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活着。

    我没后悔过驾驶重机车,也没后悔过认识爱德华·卡伦。

    “当你真的了解我,就不会这么说了。”爱德华说,墨汁般漆黑的双眼狂躁地盯着我。

    事情仿佛回到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站在我面前的不是我所熟知的爱德华,而是那个陌生的冷血怪物。

    “你在暗示我识人不清吗?没办法分辨谁是值得我献出忠诚的人?”

    “如果我还是人。”他阴郁地喃喃自语,“你一开始就不该和我有牵扯,好在你现在醒悟还不晚。”

    他甚至不需要露出吸血鬼的特征,只用表情和语气就足够把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吓退。可勇气,或者说,鲁莽,是我这个乏善可陈的灵魂中唯一的优点,哪怕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爱德华已经不是我的朋友,至少不是从前那种值得为对方奋不顾身的朋友,也没能阻止我靠近他。

    我沉默地大步穿过房间,抬手触碰爱德华的脸颊。

    爱德华如同被烫到般迅速跳到病房另一头,落地时撞翻了一把椅子。

    屋外的风向变了,细小的雪粒和寒风一起灌进病房,钻进领口里冻得人神经发木。

    那阵冷风一并夺去了我声音里的温度,我听到自己的笑声,带着一种苦涩的得意:“瞧吧,‘危险’先生,现在是谁在害怕谁啊?”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上辈子混迹街巷的生活让我对危机的直觉比荒原上的兔子更敏锐。

    爱德华才是在这段关系中畏首畏尾的那个人,却想通过把我描绘成胆小鬼,来粉饰他自己的幼稚和软弱?

    我不会让他得逞的。

    “爱德华,你别想把责任推给我。”我昂起脖颈,与初见那天一样毫不退缩地迎上他的眼睛,“我被迫放弃这段友谊,不是因为你毁了我的手骨,而是因为你毁了我的信任。”

    爱德华站在原地,疑惑和动摇交替着从他脸上闪现,呆愣的模样看起来简直像被车大灯晃瞎了的麋鹿。或许从前根本没有人这样指责过他,那倒也不奇怪为什么他活了一百多年还是个如此糟糕的男人。

    他认为“成为朋友”意味着什么呢?随时随地满足对方的需求?用各种手段保证对方生活无忧?

    老天作证,如果我只是想要一个饲主,早就动手泡他了。

    我转身走出房间,对着空荡荡的走廊眨了眨眼。

    “爱丽丝!”

    身穿黑衣的女孩随着我的呼唤出现在走廊另一头,爱丽丝用一种优雅到不可思议的动作穿越整条走廊,眨眼间就到了我面前。

    我对她感到有些抱歉,我的本意是希望大家都好过些,但现在看来只是让事情变得更糟了。

    “请你送我回家。”我笨拙地用一只手拉上外套的拉链,“如果不麻烦的话,再转告埃美特把我的机车送到学校去。”

    我本来已经准备好对她抛出的所有问题沉默以对,但爱丽丝什么都没问。

    “好吧。”她只是这样说,“你等我一下。”

    她比她的兄弟体贴多了,就连大个子埃美特也是我乐于相处的类型。我究竟是多么运背,才在卡伦家挑到最差劲的那一个啊?

    我走到诊所门口的时候发现空地上停着一辆黑色的梅赛德斯,爱丽丝没开那辆沃尔沃,我对此感激不尽。

    “爱德华有的时候非常固执。”当我们的车奔驰在林间小路上时,爱丽丝对我说,“他总是能知道周围的人在想什么,这让他变得格外敏感,或许还有点偏激。”

    “我体验过了。”我简直不能更赞同这句话,“他不钻牛角尖的时候可爱多了。”

    “认识你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他……我们都对此很感激。”

    “然后他打开了那扇不能打开的门,所以现在,嘭——”我沮丧地看着车顶,张开手指做了个爆炸的手势,“结束了。”

    “我很抱歉。”爱丽丝简短地说,车子从林间蹿上公路。

    果然还是不一样。

    如果在这里的是爱德华,或许他能告诉我怎么杀死蓝胡子。

    够了,别想他了。我对自己说,那把钥匙上既然已经沾了血,你不可能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还是想想怎么向查理和贝拉解释你手上的石膏吧。

    这圈绷带比一整打爱德华加在一起都无解,就连爱丽丝也表示爱莫能助。

    我站在斯旺家的门廊下,带着奔赴战场的悲壮朝爱丽丝挥手道别。驾驶座的玻璃被摇下来,爱丽丝趴在窗户边缘看着我,浅金色眼睛哪怕在阴天里仍旧闪闪发亮。

    她说:“你们会和好的。”

    她的语气笃定得有些过分了,根本不像是安慰或者希冀。

    这姑娘是不是也有什么莫名其妙的能力来着?

    ……哦操。

    我很难分辨心里在这一刻升起的情绪究竟是困窘、释然还是希望。

    或许有一天,那种天真到愚蠢的信任能够再次回到我们之间。让爱德华相信我在他身边很安全,也让我相信他能够对我们二人平等相待,我们会重新成为朋友。

    我被禁足了。

    贝拉动的手。

    在我受伤这件事上,查理反而是更开明的那个。他似乎从我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代的影子,觉得小孩子玩机车弄伤手腕没什么大不了;只是叮嘱我以后小心点,还兴致勃勃想教我怎么骑车。

    我对此不置可否,要知道贝拉糟糕的运动神经可不是遗传自蕾妮。

    可贝拉表现得就好像我弄折了自己的胳膊,无论我怎么强调这只是一次轻微扭伤,她都禁止我在这学期结束前再碰那台机车,甚至于要求我不能在周末独自出门,每晚七点前必须回家。

    从我十三岁之后就再没听说过门禁这种鬼东西了!

    一旦我提出抗议,贝拉就开始自责,因为是她买给我那台“该死的”机车。

    行吧……她是姐姐,她说了算。

    我还差点因此错过第二天的西雅图之行,我在贝拉出发前软磨硬泡了很久,她终于答应把我带上。

    一辆60年代的雪佛兰绝对不是适合长途旅行的车型,我们在路上停下来加了两次油,到达西雅图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贝拉准备去一趟书店,那是我在世界上倒数第二个不想踏进去的地方,仅次于图书馆。

    我在距离书店两条街的地方下了车,按照网上提供的地址找一家二手音像店。

    写满爱德华字迹的信纸拿在手里有点烫手,我干脆直接把它塞给音像店老板,让对方照着单子拿CD给我。

    柜台后的老先生带着两片酒瓶底似的老花眼镜,头顶差不多全秃了,手指枯瘦得像一截树枝。

    “这年头听古典音乐的年轻人不多啦。”他从信纸上抬起眼,镜片后浑浊的蓝眼睛瞧着我,“你找哪年翻录的版本?要李希特?莱昂哈特?还是古尔德?”

    “您挑最好的吧。”我在地板上划拉鞋尖,忽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愧疚起来,“我要送人的。”

    那位老店主又看了我两眼,起身去店里面找光盘。他找东西的工夫,有个穿风衣的男人拿了几盘碟片等在我旁边,等店主出来结账。

    那男人先付了账单出门,我坐在店内的台阶上一张张核对唱片的名字,数到最后发现似乎对不上号。

    “好像少了一张,”我绞尽脑汁想那个名字,“德彪西的《月光》?”

    “德彪西?有一张吉赛金的录音碟,刚才那人拿走了。”

    “那张很好吗?”

    “蛮不错,但其他人的碟片店里也有。”

    那人肯定还没走远,我决定碰碰运气。我有预感贝拉会喜欢那张CD,我可以多付一倍,不,几倍的价格把它买下来。

    跑出一段路后,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它不容忽视地扎在我脑子里,催促着我折返回那家音像店。

    “先生,刚才那张纸——劳烦您还给我吧。”

    和信纸一起递还给我的还有另一张旧CD,没有什么华丽的包装,盒盖上的字几乎都要看不清了。

    “如果要听钢琴曲,怎么能不听贝多芬呢?”老人头也不抬地说,坐在柜台后面专心翻阅一份旧琴谱。

    我根本不听古典乐,也没想多拿一张CD,可店主打了个手势示意这张是送给我的,于是我把它和折好的信纸一起塞进袋子里,再跑去追那个男人。

    冬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这时候天色差不多已经黑透了,我按照记忆里的方向跑了一段路,很快就迷失在贫民区的旧街巷里。

    周围安静得只有风声和虫鸣,连个能问路的人也没有。

    一声短促的惊叫钻进我的耳朵,那个声音尚未完全出口就戛然而止,仿佛被人从中间生生掐断了似的。

    我顺着声音看过去,余光瞥见路灯在墙上照出两个人影,其中一个以奇怪的姿势俯身贴近另一个人的脖子。

    电光火石之间,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看到的是什么。

    我以最快的速度闪进墙角,贴紧身后的砖墙,把鼻子埋进围巾里。

    曾有某种神奇的力量掩盖了我血液的气味,无论它是什么,我祈求它能从这场灾厄中庇护我。

    我把所有的思维都集中在这个念头上,尽可能浅的吸气呼气,隔着墙角传来的响动逐渐变得模糊不清,像在水底听着岸上的声音。

    最先消失的是挣扎声,随后加入了轻盈的脚步声,一个女人在说话:

    “詹姆,有人来了。”

    “走吧,我们去和劳伦会合。”

    小巷里重新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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