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4章

    第二天, 陆墨带着陆家三口逛街买了衣服。

    陆强还好,心里知道陆墨大概赚了些钱,又有治腿希望,觉得自己以后能站起来多赚钱回报给陆墨。

    陆父陆母刚开始则死活不愿意买衣服, 花那些钱干什么, 大城市的衣服可贵可贵了,再说他们带来的衣服, 没破也不旧, 怎么就不能穿了

    陆墨可不管那么多, 看着合适的,或者陆父陆母多看了两眼明显心里喜欢的, 就直接刷卡买下来,压根就不和他们争执。

    或许陆墨的态度太强硬, 又或者陆墨如今在陆家已然是一家之主的身份,两老愿意多听他的,更多的或许是陆墨压根就不让他们知道衣服的价格。

    一天下来, 陆家三人添置了好几套衣服,陆墨也不是非要买死贵的奢侈品牌,平价的衣服质量好的一千块钱能一身夏装上下都整齐了。

    再剪个头发,三人的模样气质就有了一番变化, 不再让人一眼就看出是穷苦山村出来的。

    陆父陆母这两天也想开了,儿子出息,他们现在只要享福就好了,上车之前的那些担心忐忑全没了陆墨给了他们一张存折, 上面有十万块。

    陆父陆母觉得,就算陆墨以后没钱了,有着十万块在,家里给他盖个房子什么的没问题。

    第三天,约定看腿的日子。

    这一回,陆父陆墨没被陆墨带去,甚至没告诉他们今天要去干什么,两人留在房子里看电视。

    是的,他们迷上了七十多寸大彩电,陆父喜欢看枪战,陆母爱看都市婆媳,两人还有商有量地上午看哪个下午看哪个。

    陆墨带着陆强,到了市一医院。

    陆强的腿陆墨前天就看过了,他自己就能治,可原主不是医学生,更没有学过什么医术,陆墨只能先带着陆强到医院矫正,再回家慢慢调养。

    主治医生让他们拍了片子,看过之后说当时耽搁了治疗,现在医术发达,只要做个小手术调节一下就好,就是接下来的日子必须好好休养。

    这番下来,至少以后阴雨天不会痛得那么厉害,但毕竟时间耽搁了太久,有些酸痛是必然的,以陆强的坚韧,他完全能承受。

    陆墨则在脑子里将药酒需要用到的药物都列出来,就等陆强这边手术结束,去买齐了泡酒。

    手术虽小,却也要预约,时间定在三天后。

    陆强怀着激动的心情,一直在和陆墨确认“我这腿真能好”

    陆墨不厌其烦,一直点头“能。”

    两人回到家,再与陆父陆母一说,让两老惊喜不已。

    陆母双手合十“感谢老天爷哟”

    三天后的手术,两老说什么都要跟着一起去。

    手术很快,只一条腿,半个小时不到就出来了,陆强的腿被打上了石膏,看起来有点唬人,他自己倒是一脸乐呵呵。

    接下来可以选择住院,也可以选择回家休养,市一医院病床紧张,医生建议回家,陆父陆母舍不得住院费,听到能回家也就说着回。

    陆强是听到陆墨仔细和医生咨询的,知道住院不住院其实没什么差别,只要自己忍住别乱动就行。

    腿能治好他就高兴,坚持回家住省钱。

    实际上,陆墨自己也是赞同这一点的,且不说住院有多不方便,两老来回奔波也不是个事儿,至少家里的条件更好是肯定的,况且还有他自己一手医术在。

    陆强被放在轮椅上推回家。

    一到家里就被陆母按在床上不准动。

    刚开始他心里记挂着腿,又有陆父陆母在旁照料着,倒是不觉得寂寞,等到陆父陆母看电视去了,他一个人躺在客房的床上,这就无聊了。

    躺了一整天,耳边都是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陆强觉得心痒痒的,枪战片他看啊,婆媳大战他也不讨厌

    晚上,陆墨去看他的时候,陆强支支吾吾地说自己想去客厅躺着。

    转天,陆墨去上学前就将陆强先转移到长沙发上,陆家三口开始了美滋滋的看剧养病的生活。

    陆父陆母看了几天,又觉得每天坐着不动浑身不得劲,陆墨就带着他们楼下散散步,将他们介绍给楼下的老年人团伙。

    陆强除了看电视,则多了手机电脑了解网络,接触社会上的新事物。

    两个星期后,学校考试周结束,陆墨告别大三。

    他再三考虑后,接受了教授的建议,准备考研。

    陆强腿精心养了一个月,有陆墨药酒喝着,体内的湿气排了许多,阴雨天早就不怎么疼了,陆强内心相信是医院医生水平高,等到石膏解除养伤一段时间,他就能彻底恢复。

    陆墨算了算时间,药酒喝完差不多就三个月,能好了。

    今天,是去医院除掉石膏的日子。

    照例拍了片子,医生感叹陆强底子不错,恢复得比一般人都好。

    陆强抱着片子流泪,他太想过变好的日子了。

    四人走出医院,陆强已经能正常行走,就是还不能提重物,更不能踢腿这些,免得不小心二次受伤。

    陆墨坐在车子上,疑惑转头,刚才,他看到了一个熟人陈橙。

    他发动车子,没有半丝追究好奇的想法,陈橙这个人,已经从宋家和他这边彻底隔离了。

    一个月,能发生很多事。

    陆家三人从地地道道的老农民乡下人,皮肤养白了,懂得生活了,还能楼下散步跳跳广场舞。

    一身的穷苦气息被慢慢洗去。

    气宜居,陆墨从小事开始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手把手地带着他们适应,让他们不经意地就融入到大城市的生活里。

    这个过程,需要耐心细心,需要体贴关怀。

    这些,陆墨都不缺。

    陆墨没有那么着急让宋语诗和家里人见面,这并不明智。

    两方的生活想法差别太大,要是让陆母知道,宋语诗一个包就要三万,陆母心里只会认为她败家,心痛不已。

    陆父和陆强心里也会有意见,他们在老家辛辛苦苦一年到头用不到几千,而陆墨谈恋爱,是不是也会送人家姑娘那么贵的包包衣服

    七月,陆墨跟陆父陆墨商量,要将两个姐姐带到s市。

    陆母高兴点头“好好好,也让她们看看这大城市的生活,长长见识。”

    陆父道“你两个姐姐很不容易。”

    陆梅、陆兰一个嫁给镇上的瘸腿猪肉佬,一个嫁给病死了老婆的二婚男,且没有带半分彩礼过去,这些年在婆家都是伏低做小。

    瘸腿猪肉佬上头没爹没妈,可那年头,镇上三万的彩礼不是小数目,他也是心疼的很,这是搁在猪肉佬心里,是个坎。

    陆梅年轻漂亮又能干,猪肉佬对她很满意,就是觉得岳家不厚道,太不把女儿当人了。

    镇上村里不是没有拿了彩礼没有压箱钱的,可三万那么多真没见过。

    在猪肉佬的心里,岳家就算截取彩礼,可好歹别做那么绝,就算是随个几千回来,他都不会那么不舒服,到后来干脆拦着陆梅不准她和岳家走动。

    陆梅嘴里老是说着什么小弟学习好,以后肯定会拉拔她们。

    猪肉佬觉得陆梅脑子被教坏了,是个扶弟魔,她小弟才几岁,等大学毕业出来赚大钱出息,黄花菜都凉了,这中间还不知道要贴多少钱进去。

    更何况,这年头大学生也越来越多,镇上的人也不是没出过大学生,他看着也就那样,出来能把爹妈接到城里就不错了,还已经出嫁的姐姐

    二婚男是个县城人,头上还有父母在,要不是病死了老婆,家里积蓄因为看病没留下多少,他们也不会同意让儿子找个没文化的村姑。

    好在,找来的这个是个黄花大闺女,长得也清秀,眼里有活手勤快,这点他们是满意的,就是当初的彩礼嫁妆事情,让他们心里特别不爽,时不时要挑点刺,当然,也是不允许她多和娘家接触的。

    陆兰手里没钱连回乡下的车费都没有,二婚男家里不会让她管钱,而她以前在家也没管过什么钱,反正日子就那么过,就是经常算着,小弟什么时候能毕业,什么时候会来看她。

    陆梅陆兰都是嫁过去第一年就怀了,家里没有什么避孕的想法,两方身体都是正常的,速度就很快。

    陆梅生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陆兰生了一个女儿,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压力挺大,毕竟家里头都盯着想要个儿子。

    乍一看,陆家真的是为了儿子卖女儿。

    实际上,陆梅陆兰都不是什么蠢人,两人挑的人也不是那种奸恶之人。

    猪肉佬自己腿脚不好,出了不准陆梅回娘家,别的真的是掏心掏肺,从不打骂。

    二婚男人有点清高,父母都是老师,可家里既然愿意为了前头的老婆掏家底治病,显然不是狼心狗肺之人,平日里因为彩礼有心结,可也不会做搓摩人的恶心事。

    这两人,比起村子里甚至镇上县城的某些人真的算是不错的。

    陆父陆母也并非真的死命重男轻女,那两家人他们都打听过,后来也悄悄去附近看过,知道陆梅陆兰日子过的还行,这才放心。

    说愧疚吗或许有一点,但对陆父陆母来说,村里人嫁谁不是嫁,村里多的是过搓摩日子的人,至少,比起那些人来,陆梅陆兰过的是很好了。

    别和他们说什么精神恋爱追求,他们不懂那些,只知道吃饱穿暖不打骂。

    陆父陆母还有另外的自知之明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就算知道那两个女儿过得好,知道亲家不愿意两家走动,就不上去找嫌,只过年过节的送点地里的出产上门,更没有打秋风的谋算。

    也或许是陆家这种做法,让陆梅陆兰在婆家的日子好过许多,毕竟,谁也不乐意看到自己的东西老是被人白白拿走。

    陆母道“带她们来住几天,让她们开心开心”

    这说明陆墨这个做弟弟的想着她们,在别人眼里,就是陆墨给她们撑腰呢。

    这是陆墨盼了多少年的。

    陆墨“我的意思是,让姐姐姐夫到s市发展,以后一家人都住这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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