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小说:藏欢 作者:二恰
    宫里每到大宴,御膳房会提前将菜品准备好,为了不让菜肴变样,基本上的菜都会以蒸和炖为主,有的甚至来回炖了好几次,吸满了水,入口连味道都尝不出来。

    沈鹤之不喜,连筷子都没怎么动,这会午膳上来,他也就跟着用了点。

    小厨房不知道他也会一道用膳,给秦欢准备的都是南瓜粥蒸蛋这类软糯,小孩子爱吃的东西,等膳桌摆上,沈鹤之的眉头就拧紧了。

    但看着秦欢被兰香裹得像个小球,期待的挪着小步子过来,他又说不出不吃的话,只能硬着头皮的坐下。

    屋内烧着火盆和地龙暖如春媚,沈鹤之脱下大氅,盘膝坐在炕上,面前的小碗里盛着金灿灿的鸡蛋羹和南瓜粥,以及还冒着热气的馒头,光是看着还未入口都知道有多甜,真不知道这等甜甜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

    沈鹤之的筷子举起扫了一圈,颇有些无从下手之感,但不等他放下,就感觉到眼前有一团黑影晃动。

    坐在对面的秦欢已经笨拙的伸长手臂,将她面前的兔子馒头放到了他的碗里,而后睁着水灵灵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秦欢有双极漂亮的眼,乌黑圆润似会说话,尤其是认真的看着你时,灿若漫天星河,这般无辜又纯澈的模样,又有谁舍得她难过半分呢。

    沈鹤之犹豫了片刻,才面无表情的一口咬掉了小兔子的脑袋,果然就见秦欢弯着眼笑了,那神情倒是比自己吃了还要欢喜。

    真是个小孩子,这也值得如此高兴。

    不知怎么的,见她认真的低头吃着碗里的米粥,沈鹤之竟也不觉得口中的馒头甜腻了,带孩子好似也没想象中那么难。

    他这人做事最不喜半途而废,而且一旦做了便要尽善尽美,之前是想着只要把人送去秦家就好,可如今既然把人接回来了,那就得好好的将人抚养成人,看着她长大出嫁。

    用过午膳,沈鹤之也不急得走,坐在床畔与她说了会话。

    既是进了太子府,便要先立好规矩,他做不到像秦氏夫妇那般事必躬亲,只能是尽力当个称职的长辈。

    “你既入了府,以后万事都得听我的,不可任性不可乱跑,像之前那般不声不响私自跑走的事,不可再有第二回。”

    秦欢也是后来才知道,她一个小孩子上街有多危险,上次确实是她错了,而且她本就都听舅舅的,闻言老实的点头说好。

    “以后她们会贴身伺候你,有任何事都与她们说,尤其是身子不适,不可瞒着,若是再有下次,她们一并要罚。”

    秦欢当时也是怕会给别人添麻烦,这会才明白问题有多大,低垂着脑袋,认错的态度十分诚恳。

    “你虽是女子却也得读书识字明理,我记得你父亲已为你开蒙,待上元节过后,我便会请先生为你授课学规矩,你平时若是闲着无事,也可以先看看书。”

    秦欢以前在家时,爹爹便会每日教她读书识字,她自己也很喜欢学,听到要给她请先生,自然是忙不迭的答应。

    见她如此乖顺,沈鹤之也很满意,至于要给她找个同伴的事,人都尚未定下,也不急着现在告诉她,便没有先提。

    末了,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有什么想要的就与我说,被人欺负了要记得找我。”

    他养的小孩,像在秦家那般被人欺负的事,绝不能再发生。

    秦欢原本低垂着的脑袋,也因为这句话,倏地抬起,别的她没记住,这句可以找舅舅,她牢牢地记住了!

    从那日后,沈鹤之在家时便会尽量多陪她用膳,若是事忙外出也会让同福告知她何时回。虽然他们两一个是还不能说,一个是不愿意说,可相处起来却意外的和谐。

    除了秦欢有些过分的依赖,让他有些无法适应外,一切都很顺利。

    很快京城上下便都知道,太子带回了个故人家的小姑娘,当做是亲子侄般的养在了府上。

    -

    上元节过后没两天,秦欢的风寒好了,先生也陆续的进府了。

    沈鹤之为秦欢请了三个先生,分别教授她诗书和礼乐。起先她还有些怯生生的不适应,先生和父亲自然是不同的。

    好在沈鹤之在旁陪了几次,她才慢慢地习惯了,时间一长她也从中找到了新的乐趣,人也大胆自信了起来。

    等到半个月后,秦欢的小院来了新客人。

    “小妹妹可还记得哥哥?我们终于又见面了,你都不知道你这舅舅把你藏得有多好,生怕我带坏了你,都不带你出来玩。”

    周淮今日穿的依旧招摇,明明是乍暖还寒的时令,他却拿了把折扇在手中把玩着,一双桃花眼冲着秦欢使劲的眨,端的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只可惜无人欣赏。

    秦欢还记得上次沈鹤之交代的话,一见到周淮这痞里痞气的样子,喊了声舅舅,飞快的缩到了他身后。

    “周淮,有个长辈的样子。”

    沈鹤之冷冷地睨了他一眼,周淮才嬉笑着闭了嘴,“好好好,我不说玩笑话了,不带坏你家的乖小孩。重新认识一回,我是你舅舅的表弟,以后可以喊我周三叔。”

    终于见到周淮正经了,秦欢这才探出了脑袋,见沈鹤之点头,她才轻柔的喊了声周三叔,而后发现周淮身边也跟着个小姑娘。

    小姑娘看着和她差不多大,梳着双丫髻穿着嫩黄色的袄子,眼睛虽然不如她的大,却很灵动,小脸有些圆,肉乎乎的很可爱,最重要的是这个小姑娘性子和周淮有些像,活泼又开朗。

    看到秦欢在打量她,也大大方方的回看着她,不仅如此还冲着她笑,一咧嘴就露出了一边的小虎牙,“三叔父,这个妹妹是谁呀,她长得好好看,比二婶家的妹妹还好看。”

    秦欢对同龄人的记忆还停留在和堂姐的不愉快回忆里,突然见到个不怕生的小姑娘,还夸她长得好看,顿时就有了好感。

    “这个妹妹叫秦欢,珊珊喜不喜欢妹妹?”

    “喜欢!”

    “那正好,三叔与你太子叔父有事要说,你带欢欢妹妹去玩会。”

    秦欢虽然对这小姑娘有好感,但还是有些怕生,下意识的回头去找舅舅。沈鹤之知道她的性子,略微沉吟道:“秦欢,她是客人,你作为主人,得好好招待客人。”

    不等她思考,对面那小姑娘已经脆生生的说了好,小跑过来牵起秦欢的手,“欢欢妹妹,你带我去玩秋千好不好?”

    沈鹤之的话无疑是给了秦欢鼓舞,是的,她现在是太子府的小主人了,没什么好怕的,也鼓起了勇气,握紧了对面人的手,主动的带着她去后院玩秋千。

    等两个小不点出去后,沈鹤之才皱了皱,“昨日不是说好让小五来,怎么今儿来的是小六?”

    “小五听说要来你这做客,吓得都病了,也就小六单纯胆子大。能有人敢来你这阎王殿,你就烧高香,还挑三拣四的,小六哪不好了,我看就很好。”

    那边两个小姑娘已经手牵手到了后院,但只有一个秋千,是沈鹤之特意为秦欢扎的,两人只能轮流玩。

    秦欢作为小主人,自然是要让给客人先玩,两人轮着玩了一会,兰香就端来了糕点,喊她们进屋喝茶吃点心。

    “我叫周燕珊,今年八岁,爹娘都喊我珊珊,你也可以喊我珊珊。”

    秦欢捧着点心有些手忙脚乱,这还是头次有人这么正经的介绍自己,她跟着先生学了基础的礼仪,知道要还礼,但她还不太能连贯的说话。

    怕吓着新客人,忙磕磕绊绊的道:“秦欢,我是秦欢。”

    “三叔父来之前和我说了,你叫秦欢今年七岁,对不对?”

    “三叔父说你生病了,所以暂时说不了话,你别担心。我听说长得好看的人才会经常生病,只要乖乖吃药,很快就会好的。”

    “欢欢妹妹,你长得真好看,我可以经常来找你玩吗?”

    秦欢那不安和着急的心情,在周燕珊的热情和笑脸中渐渐被抚平,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等到傍晚,周淮要带周燕珊回去的时候,两人已经像亲姐妹一般难舍难分了。

    还是沈鹤之答应,过两日就让周燕珊再来玩,秦欢才依依不舍的松开了手。

    眼看着周家的马车都驶出了老远,她的眼睛还直勾勾的盯着那个方向,直到额头被重重的点了点。

    而后听到头顶响起嗤笑声,“真是个小白眼狼,才半日就把你的心给勾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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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舅舅:说,更喜欢珊珊还是更喜欢舅舅?!

    欢欢:小孩子才做选择,我都要!女鹅结交新朋友啦,顺便倒计时,下章看看能不能写完,写不完就后天长大~

    谢谢宝贝们的祝福,过了个非常快乐的生日~么啾爱你们,比心发小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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