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
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确实有傲娇的资本,就这一副皮囊,连当下最红最火的演艺小鲜肉都要逊色三分,更何况,他家境显赫,出身高贵,在国际商界还是年轻一代人的楷模。
;衣服不用捡,更不要放在沙发上,你知道衣服上沾了多少细菌?连沙发也会弄脏的,不过,既然捡起来了,那就放在门口吧,自会有人收走的。
叶莞歌一听,得,还白捡了。
看来庄伦说的不假,这是病态的洁癖啊,连自己穿过的衣服都嫌弃,可是,这人行为有些矛盾,身上是干净了,可衣服扔的哪都是,他就不嫌乱吗?
她把衣服放在门口,转回身时,正好看见他不着寸缕的后背,线条立体分明的肩颈肌肉群……
哎,我去!
叶菀歌顿时觉得鼻孔发热,这个男人的身材容易让人流鼻血啊,真是妖孽啊!她下意识的摸摸鼻子。
可是,下一秒,明眸倏然一暗。
咦?
他后背肌肤上怎么有几条……划痕?
她迅速垂眸,看了看指甲,哦~明白了,馋猫吃腥,这些划痕是欢爱时,女人指甲留下的痕迹。
叶菀歌完全不知道,这些划痕都是那天在金碧辉煌包房她留下的,虽然已经有些日子了,但指甲划过的伤痕不爱愈合,所以还有痕迹。
她马上联想到出轨的前男友寒冰洋,难道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吗?
叶莞歌很失望。
但她想努力忽略掉这些失望,毕竟这次订婚是没有爱情的。
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她为什么会失望?
唉!
叶莞歌暗暗长叹一声,罢了,这些统统与她无关,还是先解决目前问题吧。
这时又看见换好睡衣的华霆向大床走去。
啊?
她眼睛直了,这才几点,他就睡了?
;我们还是各睡一间卧室吧?
叶莞歌再次提起,不说就晚了。
华霆躺在松软大床上双眸微阖,;你说一个能够说服爷的理由。
嗯?
还要理由?
她总不能说,不愿意跟他同室而眠吧?这也太直接了,显得没情商。
明眸一闪。
;我从小就不爱洗澡,一个月洗一次,洗澡喜欢干搓,经常性的一个月不洗头,一个月不刷牙,一个礼拜不换内裤。
叶莞歌故意把自己说的邋遢,你不是有洁癖吗?那就这么恶心你!
可是说完了,再看他,连眼皮都没掀一下。
;不爱洗澡没关系,不爱洗头没问题,爷安排下人给你洗澡、洗头发,不爱刷牙呢,爷受累给你刷,不换内裤?告诉你,做爷的女人,你可以永远不穿内裤,OK?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系列问题他一段话轻松解决。
呃?
还可以这么操作?
一时间被顶住了,她不知怎么接话了,么意思?这就是非要她陪他睡觉喽,永远不用穿……内裤?这态度也太赤果果了吧?
不行。
叶莞歌小脖子一梗,那就干脆明说了。
;还是直说吧,我们是订婚,不是结婚,我对你又不了解,更没有感情,硬要在一起,弄得像强奸似的,所以适当保持距离,不要同居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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