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天赐听明白了,这又是一伙准备打家劫舍的强盗,说话的一共有七个人,不知还有没有不吭声的。
他很快失去了兴趣,这年头这种事实在是太多了。
让他奇怪的是,他无论如何都感觉不到自己有什么异样。
洒在烤鸡上的粉末究竟是什么?
难道就是盐,只是磨得精细了些,那叫山子的半大孩子没见识,昏暗中没有认出来?
想着想着,觉得有点渴,王小娘子水袋的水毕竟不多,再说鸡肉确实有点咸。
朱天赐坐起来,趁着月光,来到桌前,拎起已经凉凉的那壶水,就着壶嘴,一气灌了半壶。
有那山子看着,这水应该没问题。
很快朱天赐就后悔了。
他昏昏欲倒。
好烈的麻药!
“是水里提前做了文章,还是那山子故意那样说?”
朱天赐能判断那伙住宿的准强盗与店家肯定不是一伙,没必要阴他,况且也不可能知道他听力那么好,能隔墙听到他们的说话,那么就只能是这壶水在厨房外做的手脚。
这样说来,烤鸡可能也有问题,或者两者是复合麻药,需要配合使用才有效,专门对付那些难缠的主。
朱天赐在修炼界也学过用毒,连他这样的高手都着了道,只能说明这药确实不简单。
人家黑店也是很有专业水平的。
还是自己不够小心。
但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他就算知道是什么药,手头什么也没有,也不可能配出解药来。
难道就眼睁睁被这黑店对自己为所欲为?
那七百两银子可都是王小娘子送的!
虽然不想要她的人,但总要领她的情。
朱天赐能判断自己中的是麻药,而不是致命的毒药,如果是毒药倒好了,他可以很快就逆时序回来,不喝那壶水就万事大吉,可这麻药虽然不要命,却正好让他无计可施。
如果店家发发善心,在拿走银子的同时给他一刀狠的,那就千恩万谢了,说不得他还这个人情饶他们一命,但就怕店小二把他往犄角旮旯一扔,让他不死不活的,再想回到喝迷魂汤之前就难了,如果再每天喂他点狗粮,让他活个十天半月了,就更没指望了。
难道等这群强盗完成了抢劫大业之后,回来再收拾这家黑店?
但这几个也不像是穷凶极恶的,很可能不会给他补上一刀,那叫鱼儿的小哥明显很同情他。
再说,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动手,什么时候能功成回返,过了这么长时间,再想回到喝水前恐怕不太容易。
朱天赐颤抖着手,伸向桌上的剑柄,想给自己脖子来一剑,但手抬到一半便无力地垂下。
腿开始打晃。
“不,不能这样!”朱天赐心中怒吼:“我要回去!我要逆时间回到过去!回到喝水之前!”
眼前一阵晃乎。
这是要倒也了吗?
唉,没倒!
朱天赐下意识地继续伸向桌上的剑,抽出来,往脖子上横去,但抬到一半便回过味来。
不对,怎么突然有了力气?
看向左手的水壶,掂了掂,里面的水是满的!
回到了过去。
自己没死却回到了过去,这怎么可能!
朱天赐将水壶放到桌上,轻轻把剑收回鞘中,脑中急转,很快想到了一种可能。
意念术!
青羽曾经说过,这个法术有个特点,越难办到的事,消耗越大,他穿越一次世界,消耗了亿万人的魂力,而且是青羽帮他提纯的。
反过来,容易的事情,意念术就消耗比较小。
朱天赐感觉了一下,并不觉得如何疲惫,魂力似乎并没有消耗。
这就奇怪了。
难道回到过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容易得几乎不费什么力气?
朱天赐转念一想,逆时序原本就是他自己特有的能力,意念术只是引发了这种能力,而并不是靠意念术本身回到过去,这中间消耗就会相差极大。
他转而大喜,如果不死就能发动这逆天的能力,就简真不要太棒了。
意念术加逆时序,可以称之为后悔术。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法术,他独有的技能,绝对地变态!
“要不要再试一次?”
还是不要了。
朱天赐强压下好奇心,魂力消耗一分便少一分,这个世界又不能吸收魂力从外面得到补充,不能轻易浪费。
况且与这黑店说不得还有一番争斗,还是节省点力气。
想到黑店,朱天赐就恨得咬牙,像这个样久经世面的老江湖,居然栽在这小小的阴沟里,真是太令人气愤了!
但转念之间,他又觉得,是这家黑店使他开发了新能力,凭他自己恐怕很难想出来,这家黑店也算是薄有功绩,自己亲自动屠刀就免了。
可是,也不必为此报答他们。
想了一会儿,朱天赐决定藏起来,看黑店与强盗狗咬狗,就不打搅他们的好戏了,将马牵出来赶夜路不太现实,势必会惊动他们。
仔细听了听,门外并无动静,黑店的掌柜挺沉得住气,朱天赐将长剑系在腰间,提着小包袱轻轻打开门,一步一步悄无声息来到门外,在昏黄的月光下,四下打量。
正房和厢房高低错落,有新有旧,显然不是一起盖的,中间有些缝隙。
朱天赐将包裹系在身后,反手轻轻带上门,踮着脚来到拐角处,手脚并用,沿着缝隙攀上屋顶,藏身在高低交错的房檐之间。
攀爬的本事不是法术,在修炼界掌握的经验还能用得上。
七百两银子相当于后世的二十多公斤,分量不轻,好在这半年虽然在黑风寨当总管,锻炼却没有拉下,这世界不能用法术,只能靠武力,体质的重要性自然要放在首选,虽然比不上在修炼界灵气淬体,但比起初到这个世界时王秀才那个弱书生强得太多了。
古历十月深秋的晚上已经颇为寒凉,朱天赐把包裹打开,将厚里衣垫在身下,旧强盗服盖在身上,仍然难抵寒气侵袭,不由怀念起修炼界时不惧冰雪的小龙体。
胡思乱想了近一个时辰,朱天赐觉得奇怪,客栈里毫无动静,那伙强盗难道要等到黎明前动手不成?
更奇怪的是,他的房间里也没有异声传来,这家黑店竟然如此沉得住气。
朱天赐略有些后悔,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呆在温暖的客房里。
突然,他竖起耳朵。
客栈里依然鸦雀无声,异响是从远处传来。
马蹄声!
马蹄声并不快,很轻软,明显是故意压制,远远的只能隐约听到,朱天赐能听出足有上百匹马,从东边的大路而来,蹄声颇有节奏,显然是久经训练。
官兵!
朱天赐很快判断出,这些人是奔望月客栈而来,针对的很可能就是他隔壁的那伙准强盗,可怜还没有成为真强盗,却事机不密,先被官府获悉,前来剿杀。
他的听力好,又在房顶,自然听得远,此时客房里的那伙人恐怕毫无觉察。
朱天赐虽然灭了黑风寨几个强盗头目,但对这伙准强盗却并无恶感,还指望他们与黑店斗一斗呢,因此不希望这些人轻易被人砍了脑袋。
得提醒他们。
房顶上的瓦一片压一片,很结实,就算能掀起来,也势必会弄出动静,朱天赐狠了狠心,从包裹里取出一个银锭,发力向西侧对面的厢房投去。
“扑”的一声,银锭穿透窗纸,然后“啊”的一声大叫,声透四野。
谁这么倒霉?
朱天赐没想着用银锭砸人,只是想闹点动静,将屋里人惊醒,没想到直接砸到人身上。
深夜里一声惨叫,这动静确实够大。
惊起一阵喧闹。
朱天赐听到不断地有人从西厢房各房间里涌出,不由有些奇怪,欠起身望去,却见有四五十人手执刀枪斧头,警觉地四下张望。
他心中好笑,看来在客栈里住宿的强盗不只一伙。
好热闹!
之前他隔壁的那几个强盗很沉得住气,并没有出现,显然与这些人不是一码。
朱天赐听到远处的脚步声骤然加快,他复有躺好,往房檐的阴影里挪了挪。
他才不管谁是狼,谁是狗,让他们随便咬去。
院子里的强盗也听到了客栈外的动静,惊慌起来,议论纷纷。
“这么多人,听起来像是官府的官兵。”
“老大,咱们明明受了朝廷的招安,怎么还有官兵冲咱们来?”
“是不是误会了,咱们跟他们解释一下?”
“对,咱们有招安书,不用怕。”
“大家别吵,听我说,咱们龙虎寨原本想着抢在黑风寨前面,第一个接受朝廷的封赏,我才带着大家一起去常德府,这一路上可都忍着没有干活儿,官府也要讲道理,我看他们未必是奔咱们来的,老焦,你去问问。”
朱天赐听说过龙虎寨,在黑风寨发达之前,是附近最大的寨子,一直与黑风寨明争暗斗,不甘心做老二,这些人竟然接到招安官文就急不可耐地前往府城,连条件都不谈,看来在山寨的日子过得真是不如意。
客栈的大门被打开。
“你们是……”一个略微沙哑的中年嗓音刚刚响起,便被打断,发出一声惨啊:“啊!”
院子里一片混乱。
“他们有弩箭!”
“问都不问,就直接杀人,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啊?”
“老焦死得冤哪!”
“咱们怎么办?肯定打不过,还是逃!”
“往哪儿逃啊?要不先退到屋里。”
有人大叫:“别动手,我们是受招安的良民!我们有招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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