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米饭

小说:人类缩小100倍 作者:怪灯
    既然在生物体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陈暮不得不想到,如果自己的能力,可以用在人体上,会是一个什么情况。

    这种想法其实很早就有过。

    但一方面,没有实验体供他尝试,总不能让谁牺牲一下自己的肉体,来给他做实验。

    陈暮倒是有过拿自己尝试的想法,比如右手对左手使用能力。

    但是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万一控制不好,往轻了说,骨断筋折,往重了说,可能牵一发动全身,把小命都给玩没了。

    另一方面,改变人体形状,目前来看,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在战斗方面,如果能够触碰到对手的皮肤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发动能力,那直接给上一刀或许更有效果。

    反倒是,如果能对自己使用,随意拉长压扁身体,并且不损伤身体机能,或许还更有意义。

    陈暮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海贼王里面的路飞。

    只是依旧不敢尝试。

    ……

    那颗番茄的变化其实并不大,无非就是原本光滑的表皮产生了一些皱纹,就像凭空老了几岁。

    但陈暮消耗的精神力,却大得吓人,几乎是平常一整天消耗的一半。

    短时间内如此耗费,使得他微微有些不适。

    陈暮下意识的拿起番茄,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等酸甜的汁水滑入喉咙,才突然顿住。

    这玩意不会产生什么基因突变吧,会不会吃死人?

    尽管第一口下去以后一切正常,身体没产生什么不适,但陈暮还是把剩余的番茄扔进垃圾桶。

    反正番茄有的是。

    垃圾桶最近才做的。

    以前天天面饼,并不会产生什么厨余垃圾,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番茄的蒂,土豆的皮,总要有个去处。

    陈暮做的塑料垃圾桶基本上就是个一次性产物,装满之后封闭起来,然后等积攒几个之后,由魏大雷推着平板车一起扔到室外。

    ……

    能力的突破是件令人愉悦的事,陈暮趁机又和唐静讨论了几个延伸问题,很快便到了午饭时间。

    在经过了几天的番茄大餐之后,众人终于受不了了,强烈要求停止这种惨无人道的菜谱。

    原先的设想,土豆、胡萝卜和大米这三样可以存放的更久,因此在番茄等东西还能吃的时候,尽可能先存起来。

    但现在看来,大家已经快要扛不住了。

    有趣的是,之前食物更匮乏的时候都扛过来了,众人也没有抱怨过,现在好歹还有茄子青椒番茄这三种蔬菜,反而无法忍受。

    尤其是大米,之前被米饼支配过的恐惧仿佛已经被人遗忘,现在哪怕生米都想啃几口。

    主食这东西真是神奇。

    明明没什么味道,也谈不上多好吃。

    但几顿不吃,人就觉得浑身难受,没有力气,就算顿顿吃肉也没用。

    因此,在所有人的一致同意下,从今天开始,启明的菜单不再仅限于番茄青椒和茄子三样。

    而关于米饭的烹饪,也有了新的突破。

    董君薇从前几天起,就开始刻意训练加温金属的控制力。

    目的就是当初说的,希望能够在足够熟练之后,煮一锅米饭出来。

    这一点其实并不容易。

    因为没有测温的手段,董君薇很难把握每一次加温的幅度,只能用番茄作为试验品,一次次的尝试。

    但现在的条件已经成熟。

    陈暮先是制造了一个铁盒,随后把洗净的大米和水按1:0.8的比例放进去,再小心的封闭起来。

    密闭很重要。

    因为一旦加热,内部的气压会大到不可思议。

    正常的电饭锅煮饭,米和水的比例在1:1;

    如果是灶台,水量可以适当加大。

    而现在这种情况,因为水分完全无法跑掉,可以再减两成水量。

    早晨刚起床的时候,董君薇就像前几次练习的那样,把铁盒加热到一个适中的温度,随后就放在那不去管它。

    这东西的原理大致就等于高压锅,只是没有泄压阀。

    五个小时以后,铁盒的温度降低了不少,但依然温热,不过至少已经可以接触。

    陈暮打开铁盒的时候,所有人都激动的围过来。

    瞬间,米饭的香味四散开来。

    众人集体吸了一口气。

    “好久没有闻到这个味道了。”

    “不给菜,我都能干它两大碗。”

    “如果再浇一勺土豆牛肉……”

    “……”

    土豆牛肉没有,但是添加了酱料的红烧土豆胡萝卜,依然令这顿饭得到了升华。

    方便面蔬菜包里的牛肉粒,此时已经所剩不多,肉食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甚至当初力主扔掉青蛙的董君薇唐静等人,也有点后悔。

    仅有的那点牛肉粒,也要优先供给杜佳佳,尽管目前来看,让小黄带点老鼠青蛙什么的也不是一件坏事,但在目前食物供给还算充沛的情况下,董君薇陈暮商议下来,还是暂时不用这个压箱底的技能。

    毕竟杜佳佳还无法非常熟练的让猫把剩余的尸体叼走,而每次让魏大雷或者曹子山去丢,都是一次冒险。

    午饭过后。

    唐静跑过来找到陈暮,让他再帮着做一本本子。

    “之前那本,你这么快就用完了?”

    “嗯。”唐静点头:“另外,再帮我做几支笔。”

    “你到底在写什么东西,至于那么耗费纸笔?”

    “马上就快好了,到时候拿给你们看。”

    “好吧。”

    陈暮无奈,按照唐静的要求,制作了一本向上翻页的本子,又做了几支铅笔,一一给削好。

    熟练度提升之后,制作铅笔的速度快了很多。

    以至于陈暮有点膨胀,信誓旦旦的要做一把卷笔刀。

    结果尝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这东西的结构很简单,但安装精度却有很高的要求,刀片的角度稍稍出错,就无法使用。

    如果多花些功夫,倒也不是不能做,但显然为了这东西,不值当浪费那么多时间,毕竟陈暮还有很多其它的事情要做。

    第三天。

    午饭过后。

    大家正要散去。

    唐静把所有人都叫住。

    “我把东西写好了,大家看一看,还有没有需要修改的。”

    “终于好了?”

    不光是陈暮,这几天每个人都对唐静的大作期待无比。

    只见唐静捧出两本厚厚的本子。

    放于桌上。

    放在上面的那一本,是向左翻页的普通书本,陈暮记得是给她做的第一本本子。

    只见白色的封面上,用印刷体写着五个端正的大字。

    “启明编年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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