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7章

    “母子煞”可就厉害了。意思就是母亲怀着孕的时候带着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死。母亲的怨气和孩子未出生就夭折的怨气比什么都强。

    知不知道地府投胎的鬼已经大排长龙了,好不容易投个胎,结果还没出生就又没了,这怨气可比雷阵雨都强多了。

    宝宝非常生气!

    余瑜十分无奈,这种未成形的鬼婴什么都不懂,是最不讲道理的,但是吧,余瑜觉得吃小孩子太残忍了,可是不吃吧,你就是打屎他们,他们也死性不改。

    没办法,还是吃了吧。

    不过这鬼婴有母亲在身边应该会好点。

    余瑜主动打开门,就看到了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女人抱着一个孩子站在门外,笑得一脸诡异。

    余瑜一把把她拉进了厕所。

    “咱们长话短说,但是说来话长。我知道你委屈,你难过,你恨不得打屎孙立威那个王八蛋,但是吧,我跟你说,他被车撞死了,我把他送走了……”

    女鬼:“……”

    她感应到了孙立威的气息千里迢迢的从老家赶过来,那个王八蛋居然死了?真是没天理了。

    “要不,我送你去地府找他?”

    女鬼:“……”怎么感觉自己就这么被说服了是不是太没面子了。

    “你看,你抱着一个孩子,我不想欺负老弱妇孺,你老实点,自己走,我不吃你和你的孩子。你想清楚,进了我的胃里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去了地府你跟你的孩子还有转世的机会。见到孙立威你也能踹他两脚出出气。”

    女鬼:“……”

    她沉默了许久,神色十分复杂的点了点头,“行!”

    鬼婴:“嘤嘤嘤??”

    话音刚落不远处就出现了一个旋转的黑洞,余瑜麻溜的把这母子两人送了进去,然后回去睡觉。

    半睡半醒之间,谢欢搓了搓眼睛,“你怎么还不睡啊?”

    “我好像听到什么声音?”

    “没什么事情欢姐,我上厕所呢。”

    “哦。”谢欢睡的昏昏沉沉的,半点都不觉得余瑜的话可疑,立即又睡了过去。余瑜摸了摸小樱桃毛茸茸的小脑袋,也睡了过去,一夜无梦,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谢欢只觉得自己的精神特别好。

    就好像困扰了自己很久的问题忽然之间被解决了一样,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心里高兴,就连想到孙立威都觉得不那么糟心了。

    哪怕日子再不怎么好过,她都不是一个人,她还有一个宝贝女儿。还有一个半路来的却不比亲妹妹差什么的傻丫头……

    谢欢早早就起床给小樱桃和余瑜准备早饭了。

    余瑜是被谢欢做的早饭的味道给馋醒的。

    “姐,姐,你做什么好吃的了!”余瑜是个典型的吃货,为了吃的奋不顾身,谢欢看她身上还穿着她的睡衣,睡眼惺忪的一路眯着眼过来的,不由又好气又好笑。

    “我煮了粥,蒸了包子,还炸了春卷。”

    “哇!我有口福了!”

    谢欢有一首好厨艺,这也是吃货余瑜愿意跟着她的主要原因,毕竟是开过火锅店的人,谢欢对美食颇有讲究。

    就是因为她太忙了,平时不见得有时间做饭。包子是超市买的冷冻春笋猪肉包。虽然是冷冻食品,但是蒸开了以后香气四溢。

    谢欢做的炸春卷是一绝,馅儿是银芽,韭黄和猪肉丝的。脆,鲜,香都齐了。春卷皮儿擀的薄薄的,炸得金黄,一口下去满口生香。

    余瑜一口气能吃一百个!她爱好美食,偏偏吃普通食物对她来说根本吃不饱,但是余瑜也没好意思把这二十个春卷全吃完,毕竟在人家家里做客,小丫头还没起床。

    小丫头叫她一声姐姐,她却把人家的早饭全吃光,想起来都觉得臊得慌。

    谢欢见她吃得欢,心里也高兴。不过隐隐觉得这姑娘也太能吃了一点,她一早上起来就炸了二十多个春卷,倒不是谢欢舍不得,只是她觉得她和余瑜两个女人,加一个五岁的小丫头吃不了那么多,做多了反倒是浪费了。

    放冰箱里面冷冻了味道就不好了。

    可是她完全没想到,余瑜看上去压根还没吃饱。谢欢不由有些尴尬了。

    “来,吃包子。”

    余瑜看了一眼春卷,颇有几分恋恋不舍的感觉,不过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再吃了,毕竟是在别人家做客。不能这么没礼貌。

    余瑜咬了一口包子,眼睛不由一亮,皮薄馅多,汤汁鲜美,虽然冷冻食品比不上现做的,也算是不错了。

    谢欢默默的又蒸了一笼包子,一笼六个。早上本来只蒸了一笼的,无他,她觉得她们两个女人一个孩子吃不了那么多,还有煮的香糯的白粥。

    对比谢欢,余瑜真的是太能吃了。

    谢欢只吃了一个春卷一个包子,再加一小碗白粥。小樱桃就更省了,两个春卷,一小碗白粥,再加半个包子。

    反观余瑜,两大碗白粥,十个春卷,十个包子……

    谢欢从一开始的惊讶到无奈,心情简直不要太复杂。

    “怪不得你奶奶说养不起你。不过你这丫头不去做吃播可惜了。”谢欢调侃说道。

    余瑜嘴里还塞着包子,虽说吃的有点多,看上去并不显得狼狈,一双大眼睛看上去无辜极了。

    “欢姐,你说什么?什么是吃播啊?”

    谢欢捂着嘴笑,“就是一边吃饭一边直播给别人看,网上就有很多人号称大胃王,一个人一顿能吃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饭量。我看你比他们都厉害。”

    谢欢这话倒是开玩笑的。

    不过余瑜的确半点都没有吃够的意思。谢欢倒是觉得小姑娘有点意思,在她面前半点都不掩饰也是因为信任她不是吗?

    所以谢欢的笑容顿时更加温和了。

    余瑜嘴里还塞着包子,一听,不得了了,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一边吃饭一边直播?这都行?”

    余瑜已经不是刚从乡下来的乡巴佬了,当然知道很多人靠直播挣钱。但是一,她没有启动资金,没有设备,二,她也没有智能手机,对这一块关注并不多。

    所以她还从没想过自己做直播。

    况且吃饭会有人看吗?这年头的观众都怎么了,居然喜欢看别人吃饭?

    余瑜这个样子其实相当的蠢萌,谢欢笑得更加温和了。

    “网络时代,只有你想不到,只要有名气就能挣到钱。”

    这一点,谢欢倒是比余瑜看得远。别看她一心钻营奶茶店,其实她也想做网红店,每个月新品出来都会在各种app上面找人试吃写评论还有推广。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换。

    一款产品从无到有,再到很多奶茶店模仿,这个过程,就足够她挣很多钱了。谢欢的野心还远远不止这一点。

    只有一家店的情况下,就算是你把这一家店做到极致,也只能挣这一家店的钱。

    但是如果你把一家店做成一个品牌,全国开满连锁店的话,这个利润就非常可观了。当初她也是想这么发展火锅店的,但是被孙立威这么一搅和,谢欢只要一看到火锅就能想到那个贱人。

    所以火锅生意也就做不下去了。再者,火锅店的投入可比奶茶店大多了。收益虽然好,但是比不上奶茶店那么稳。当然,地段也要找的好。

    当初的谢欢自己有钱有店有基础当然不怕,可是离婚后她身上就只有几百万现金,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她就不能把自己手上的全部资金都投进去。

    因此相对而言,投资少一点的奶茶店就更加适合她。

    谢欢信任余瑜,当然不吝给余瑜指路。这个小姑娘长得好,又实诚,还能吃,很符合大胃王主播的人设。

    “那我需要准备什么东西?”余瑜是真的好奇了,她曾经听说隔壁寝室一整个寝室的都是做直播的,挣得不少,当时也没多想。

    可是作为一个贫穷的吃土少女,余瑜内心的挣钱谷欠望可是十分强大的。管他做什么呢,只要能挣到钱,就能给奶奶养老,就能吃很多很多的好吃的。

    当然,犯法的事情不能干。

    谢欢望着她蠢萌的样子,顿时笑得更灿烂了。怎么会有这么蠢萌这么实诚的妹纸呢,好想领回家啊!

    谢欢在网络营销上面也是花了一些功夫的,很快就帮余瑜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比如说先换一个智能手机,还要有一套直播的设备。如果手机质量足够好的话,也可以直接用手机直播。如果有条件还可以找一个合伙人帮忙拍摄。

    只是谢欢知道余瑜没有这个条件。

    她具体有多少钱谢欢是不知道的,毕竟从余瑜的口述来看,她要自己赚足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还要给奶奶养老送终,对一个十八岁少女而言,压力的确是挺大的。

    所以谢欢的建议是买一台好一点的手机,一开始不需要太专业的设备,最好找一个志同道合的,有钱有闲,并且愿意帮助她的人。

    谢欢倒是很想帮忙,但是她最多也只能提供一些资金上面的帮助,她有女儿,还有一家奶茶店,所以这个“合伙人”她怕是不行了。

    余瑜顿时沉默了,一台稍微好点的智能手机都要两千多!好贵的!舍不得!

    谢欢看她表情就知道这丫头心里的想法了。不过她也没说什么。

    吃完了早饭,两人就一起去了奶茶店。

    谢欢看到了一个新闻,说在魔都郊区的某一个路口发生了严重车祸,司机逃走了,有个人被压成了肉饼,根据警方调查,死者为孙某某,今年三十八岁,J省人……

    谢欢越看这个新闻上的死者就越觉得可疑。不过她也没有想太多。

    结束了一天的营业,拒绝了欢姐的邀请,余瑜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欢姐虽然好,但如果不是为了帮她解决危机,余瑜可没那么厚的脸皮三番四次住人家家里去。

    刚到家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小鱼,我无家可归了!”

    余瑜把手机拿下来看了一眼,又拿起来,十分淡定的说道:“那就来投奔我吧。咱们一起劳动致富。”

    第二天,余瑜从汽车站接了一个跟她一样的吃土少女丁雨。如果说余瑜是因为被她奶奶捡回来养,所以跟养父母感情不深的话,丁雨就比余瑜凄惨多了。

    她是她爸妈亲生的,爸妈对她也没有不好,平时看着也都正常,对她也是和颜悦色的,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可是一旦跟弟弟有关,一旦涉及到利益,家里人就一致把她排除在外。

    丁雨高中毕业就辍学了,她的成绩本来就不好,只考了一个大专。这年头,大学生多如狗。只要不是重点大学,普通大学上了也就是多一段经历,再加上名头好听。

    所以丁雨也没有想过真的去念书,她从小就懂事,知道家里并不富裕。

    但是最可气的还是她父母家人的态度。

    她奶竟然为了省下她读书的这笔钱,把她的录取通知书烧了,后来不知道听谁说现在这个年代就算没有录取通知书也能报名入学,这老太太一发狠,还把她的身份证给剪了……

    丁雨虽然伤心,可是看家里人态度那么坚决,她自己又没钱,没办法只好歇了去读书的心思了。

    她去补办了一张身份证,就出门打工去了。

    谁知道每个月家人都管她要工资。她就是个高中学历,在市里一家餐厅做服务员,工资加全勤,满打满算三千多,这还不包括吃住。

    就算公司包吃包住,她一个人在外面总得有两件像样的行头吧?

    结果她奶和她爸妈张口就要两千八……

    每个月都要闹一回,不给就上她工作的餐厅闹,闹得她没面子,经理虽然明着没说什么,可是丁雨不傻啊,同事们看她的眼神已经不一样了。

    一怒之下,丁雨就辞职了,过年也不打算回家了,就直接领了工资收拾了东西给余瑜打了电话就来投奔了。

    余瑜和丁雨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堪称莫逆之交。

    因为两人相似的遭遇,格外的惺惺相惜。不过余瑜好歹还有余奶奶护着,丁雨就惨多了。那个时候余瑜自身难保,也帮不了她。

    况且她还要念书赚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丁雨也不好意思麻烦她。但被家里人折腾了将近半年,丁雨身心俱疲。就什么都不管了。

    反正投靠余瑜她也没打算占便宜,好朋友之间如果你占我便宜,我占你便宜,总有一天会闹翻。

    反倒是两个人都格外拎得清,友谊才能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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