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0
[夜不归宿]
关于林琳的父亲——
那是在她小学一年级的某段日子, 父亲从她的生活中悄无声息,而又彻彻底底地消失了。
在一开始, 林凤娇母女也没在意,毕竟林庆山出去喝酒、赌博、乱搞, 十天半个月不回家很正常,直到过了一两个月, 林庆山仍未露面,林凤娇问了他几个狐朋狗友,却无人知晓其行踪,林凤娇这才明白——或许出事了。
那一刻, 是悲哀, 是庆幸。
是不舍, 还是痛快。
林凤娇分辨不清。
平日大打出手时,脱口而出的咒骂,竟成了现实…
有人说, 他喝得酩酊大醉,跳河自尽。
有人说, 他喝醉了酒在高速公路上游荡,被车撞死了。
亦有人说,他去了外地打工,改头换面, 努力生活。
穷人命贱。
在那贫民窟一样的地方, 时不时死个人, 或人口失踪,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尤其林庆山那种,也不工作,终日游荡的无业游民。
…
洗了澡,林琳走出浴室——
穿一身干净的米白色睡裙,披一头吹到半干的头发——头发很厚很长,像瀑布,一直重重垂到了腰间。
路过客厅——
客厅只开一盏小夜灯,光线十分昏暗,对面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看着那窗子,林琳见自己映在了上面,清瘦如一具没有灵魂的枯骨。
正在这时,随一阵行云流水的密码输入声,门开了,林泰走了进来。
像喝了点酒,身上带些酒味。
好在他不喝啤酒,只喝白酒或洋酒,与他共处一室这么多年,他每每应酬,喝了酒回来,林琳对那气味,倒未曾感到不适。
林泰见林琳站在客厅,问了句:“还没睡?”
“嗯。”淡淡应了一声,林琳便回到了房间。
走进去,无力躺倒在洁白的大床上,头脑一片空白,只是听客厅的声响,脑补客厅正在上演什么。
听到门声,弟弟咕噜噜跑出来。
林泰似是抱起弟弟,搂搂亲亲了一会儿,又照例询问了些,今天做了什么、吃了什么、有没有听话之类的问题。而明明原本还好好的,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开始传来弟弟大声的啼哭。
林琳并不惊讶,只是习以为常。
至于是因为什么事——是弟弟要吃冰激凌,林泰不让,还是弟弟不想睡觉,想玩iPad,而没有得到允许,林琳没太听清。
只听林泰开口教训:“林正浩,你是不是想挨揍?”
于是,林凤娇与保姆立刻跳出来阻拦。
这样的戏码,家里每天不知要上演多少次。
聒噪、吵闹,叫人心烦。
林琳好想逃离这个家,找一美去江边走走。
于是难得主动找一美说话,问一美在干什么,只是等了十多分钟,一美却一直没有回应。
林琳“嘭—”地把手机甩回床上。
门外,弟弟的哭闹声愈来愈大,紧接着,便是“哗啦—”的巨大噪音,想来,是弟弟赌气,把玩具桶里的玩具一把倒到了地上示威。
空气宁静了片刻。
紧接着,便是“啪—”的一声耳光,而弟弟撕心裂肺的大哭,自然而然地接踵而来。
林琳明白接下来会是什么。
妈妈的哭闹,妈妈的歇斯底里。如果林泰心情好,或许会哄妈妈两句,如果心情不好,两人便会发生大声的争吵。
以弟弟本就令人崩溃的哭声为背景…
林琳只觉得厌烦。
于是立刻起身,换上衣服,走出了房间。
撞见客厅里一家人讶异的目光,也只是说:“我出去走走。”
林凤娇愣了愣,但“这么晚了,要去哪里”之类的话,终究没有问出口。她知道林琳自己有分寸。在林琳很小很小,大概只有小学三四年级时,林凤娇便不再拿她当孩子看待,更不拿她当小孩管教,甚至在某些需要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刻,还会征求一下林琳的意见。
很多时候,于林凤娇而言,那个年纪虽小却异常强大的女儿,已成了心灵的依靠与支柱。
…
下了楼,林琳狠狠吸了一口深秋夜晚,凛冽无比的寒风,这才感到自己又活了过来。正想着,出了门,自己可以去哪儿,拿在手中的手机便“嗡嗡”震动了两声。以为是一美,于是举起来看,不曾想,却是林宇轩。
林琳有些厌恶。
她不想听任何解释、任何道歉,这毫无意义。
只是当林琳不耐烦地打开手机,想看看他还想搞什么幺蛾子,却见林宇轩说:“我想见你。”
这句话,倒是合林琳心意。
顿了一会儿,又一条信息弹了出来:“林琳,我想见你。”
“见我干嘛?”
“干嘛都行,就是想见你。”
“我不想见你。”
“我想见你。”
他还赖上了?
林琳明白,不应该因为无聊,而随随便便找一个人填补心中的空洞,不应该解决不了一个麻烦,又去惹另一个麻烦,这作法很不成熟。
但此刻,她就是很想要人陪。
顿了顿,林琳说:“把你那身酒味弄干净了来见我,我在华茂下面的星巴克等你。”
“我能回去洗个澡吗?”
“能。”
“你能等我多久。”
“一个小时。”
只要林宇轩能清清爽爽来见她。
林琳走进星巴克,在寒凉的夜里,点了一杯冰美式,找到自己习惯的位子坐下,一个人听听歌,刷刷TED演讲,等林宇轩来。
五十分钟后,林宇轩到达。
穿一件Adidas黑卫衣,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双白球鞋。而林琳则是红卫衣、牛仔裤、白球鞋。两人都喜欢Adidas,平日穿衣风便很类似,而今天,更是穿得像一对情侣。
林宇轩走到林琳面前坐下。
一开始自然尴尬。
林琳不言一语,一副,“你能不能让我开心,不能我走了”的大爷样,而林宇轩则百般寻找话题,极尽讨好之能事。最后,林宇轩搬出了郑诗庭同学,说:“你跟诗庭关系还挺好的。”
林琳这才开口说:“是啊,她很好玩。”
说曹操,曹操到。
正巧这时,帮婶婶绣了一晚上十字绣,连手机都没兴趣看一眼的,失联了一晚的一美,趁上厕所的空档翻了翻手机,竟看到林琳找她?
一美问:“怎么了?”
于是,林琳漂亮的深空灰iPhone 5s,在星巴克漂亮的桌上“嗡嗡”震动了两下。林琳看到一美的话,只是回了句:“没什么,只是想说,别一天到晚干些有的没的,成天拖延,这次数学作业依旧很难,英语作业依旧很多。”
一美:“…”
顿了顿,回:“我已经把作业全做完了好吧!”
“行吧。”
两人聊了一会儿,林琳放下手机。
在对面一直默默等待的林宇轩问:“你今天几点回家?”
“我今天不想回家。”
林宇轩有些惊讶:“啊?你爸妈让吗?”
“没事。”
林宇轩便问:“今天不回去的话…你有没有什么想做的?或者想吃的?我都可以陪你。”
“想喝酒。”林琳说。
“那去酒吧?”
“可以啊。”
“行,我带你飞。”
于是那天晚上,林琳尝了人生第一口酒的味道。是一瓶威士忌,因为林琳不想喝啤酒。
倒到杯里,加上冰块。
林琳摇了摇酒杯,便把冰凉的杯子,对准自己温热的嘴唇,轻抿一口,那在嘴中绽开的酒味,竟叫人想吐。
于是身旁,林宇轩哈哈大笑,笑过后,又绅士地说:“第一次都这样,你可以兑点可乐。”
“兑可乐好喝吗?”
“嗯…”林宇轩说,“对不懂酒的人来说。”
于是,林琳又叫了一罐可乐兑上,那味道还算喝得下。反正她又不懂酒,再好的酒在她这里都是令人作呕。她喝酒,只是想求一醉,只想尽可能喝到一种没有酒味,但含酒精的饮料。
那天晚上,林琳也尝了第一口香烟的味道。
是一支万宝路。
林琳喝得微醺,见林宇轩抽烟,便说:“我也想抽。”
“不行,我不能把你带坏了。”
林琳说:“我自己不想变坏,没人能带坏得了我,我自己想变坏了,也没人能拦得住我。”
林宇轩:“…”顿了顿,“行吧。”
林宇轩抽出一支烟,递给林琳,叫林琳含在嘴里,为林琳点烟。
很呛。
哪怕不吸,光让它在嘴上燃着,那烟雾也熏得人流泪,若深深吸上一口,则更是要大咳出来。
林琳试了一口,又试了一口。
没什么意思——想着,林琳在烟灰缸捻灭。
原来烟、酒都不过如此,也不知这么一个东西,怎就成了那么多人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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