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4
[搬家]
在外面的一个多月, 书庭一美每天吃吃喝喝买东西, 姥爷也大方, 平日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但对书庭,从来是有求必应。
即便对于姥爷, 一杯饮料三十块,一件衣服四五百,理个头发一百块,实属天方夜谭,根本无法理解。
在姥爷的认知里, 这样的商业行为,约等于抢劫…
或传销…
但只要书庭开口, 姥爷便无法拒绝, 并且秉着公平原则,也从不亏待一美, 即便一美懂事说不要, 姥爷也一定买了, 塞进一美手中。
一美是个成熟的孩子, 姥爷也成熟, 两个成熟的人之间, 形成了某种默契, 姥爷一看便知, 一美不是真不想要, 只是不好意思而已。
而姥爷自己, 为了省一块两块,常常在烈日炎炎下忍着口渴,连一瓶矿泉水都舍不得买…
回到家时,两个孩子俨然晒成了两个小黑孩。
书庭还换了发型,剪了齐刘海BOBO头,当年最流行的发型,也适合书庭,平平的齐刘海下露出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看起来眉清目秀,又可爱十足。
在以前,书庭总是一个马尾,素面朝天,衣服也是拿到什么穿什么,外面再套上校服——
典型未经修缮的学生妹。
只是如今书庭剪了这个发型,平日里穿衣服,也开始用心搭配,常穿裙子,或是漂亮的T桖搭一条热裤,竟有了些许精致的女生味。
虽然在15岁书庭的眼里,自己的样子,还是比不上班里一些尖尖下巴、大眼睛,化浓妆,穿着“新潮”的女孩。比如——正和周之凡打得火热的谭思瑶…
本来和一个“社会青年”交往,最近不知怎么了,开始向周之凡伸出了魔爪…
但在21岁的一美眼中,姐姐却是那么清秀、端庄而富有气质,简直像一个大家闺秀。
即便姐姐的脸圆圆的,身上也肉肉的,但姐姐的一切,都是与这个年纪搭的。
她的婴儿肥,她的天真烂漫。
她对“变坏”的丝丝向往,她对周之凡的喜爱与怨怼。
她少女的忧愁。
她中等偏上,却不拔尖的成绩。
她的努力与获得。
一切的一切,都是最最美好的样子。
…
回到家,书庭走进爸爸书房,打开电脑,插上数码相机的数据线,开始整理这个假期的照片。
五千多张的照片,书庭一张一张筛选,选出一千多张存在了桌面,其余一律删除,又从一千多张中选出三十几张,上传到了QQ相册。
完成这一系列事,花费了她一整天时间,在等待上传的时间里,书庭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发了一会儿呆。
等回过神来,照片已上传完成,几乎是在同时,桌面右下角弹出一个窗口,表示有人评论了她。
点开一看,竟是周之凡?
问:“你去上海玩了吗?”
估计是看到她和一美在外滩的照片。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周之凡”三个字,书庭的心脏便加速了跳动,脸随之“唰”地一下烧了上来。
书庭打下“对啊~”,正要发送,脑海中,却忽然浮现周之凡那张黑脸——想到周之凡对自己的冷漠,她可不想自己的热脸又贴上他的冷屁股,于是全部删除,打下一个“嗯”字发送。
对面周之凡一定没下线,他一定看到了,只是他没再回。
书庭便开始多心,想着,是不是自己太冷漠了?
记得半年前,她和周之凡约在奶茶店见面,周之凡曾说:“一切都等中考结束之后再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等中考结束之后…
如今,中考已经结束了,再说什么?
他什么都没有再说!
或许他只是随口一说,她却反反复复揣摩这句话,揣摩出不下十几个用意,简直是自作多情!
想着,书庭断然离线,回房整理东西去了。
再过一周要搬新家,妈妈叫她把不要的旧物丢掉,其余都打包好。
四季衣物、小学到现在的课本、和朋友逛街时买的,不超十块的小手链、小项链、小挂件…
书庭一件一件审查,不要的一律丢掉!
与此同时,一美也在做同样的事。
来婶婶家一年,婶婶为一美添置了不少新衣服,一美便把小学时的旧衣服都丢掉了。即便衣服变得少得可怜——夏天只有五六件T桖、两条短裤、一条裙子,冬天只有一件羽绒服,两件毛衣和一件衬衫,但每一件都是精品。
且东西少了,打包起来也方便。
扔扔扔,似乎是一件比买买买更爽的事。
舍掉一切冗余、负累,断掉过去,重新出发,物质上做减法,让生活更加简单纯粹、高效。
一周后,大家便搬入了新家。
刚建成的新小区,小区内赫然挺立十几栋高楼,植物、健身器材、人工湖一切都是崭新的,且停车场里,随处可见奔驰、宝马、奥迪,在那个年代的小城市,已经算十分气派。
打开了新家的门——
那是一间宽敞、明亮、大气的精装房,与之前老旧、窄小的家属楼相比,简直堪称华丽宫殿。
客厅里复古、大气的皮沙发,巨大的液晶电视。
洗手间里,洁白如玉的陶瓷浴缸、洗漱台。
厨房里一应俱全的设备,八人的大长桌。
卧室里崭新的家具,宽敞的衣柜,能照一整身的穿衣镜。
即便姐妹二人之前已经来过一次,但今天再次看到,还是兴奋得相拥雀跃起来。
婶婶也是兴奋的,只是一直装作若无其事而已。
婶婶最爱她的厨房——
强劲的抽油烟机,嵌入式大理石的燃气灶,燃气灶是一对的,她可以一边煲汤一边炒菜。
还有双开门的大冰箱。
以后,她一定要买漂亮、统一的保鲜盒,把剩菜、水果都整整齐齐摆进去,而不是胡乱一塞。
婶婶还买了一堆锅碗瓢盆。崭新的,盘子花色优雅大方,锅子是一套的,摆起来十分美观。
大家把一箱箱东西搬进来,开始各自整理。
属于一美的东西不多,一美把当季衣服挂上去,过季衣服收起来,又摆放了一下书本,把新文具收进书桌下的小抽屉,很快便收拾好了。
她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自己的书桌。
书桌十分宽敞,摆了一系列书籍,以及笔筒、闹钟一类小物件后,还有大把空间用来学习写字。
婶婶还为两个姑娘一人挂了一顶粉色原定帐篷,显得房间更加漂亮。
…
劳累了一天,勉勉强强收拾完东西,下午时分,一家人便进楼下的大型超市逛逛——在当年,那是全市唯一一个两层楼的大超市。
晚上,婶婶已无力做饭。
从饭店买了六道菜,打包回家里,用新盘子装好摆上桌,大家便一起庆贺乔迁之喜。
婶婶难得喝了一回酒,只一瓶啤酒便喝得微醺,又开了一瓶满上杯,举杯看着叔叔说:“宇成,谢谢你。”彼时,婶婶眼眶已经红润,说着,婶婶一饮而尽。
叔叔也有些醉了,说:“凤仪啊,这么多年来,我对你,对咱爸,一直有亏欠…”
多少年了,他们在一起喝酒,从来都是在呼朋引伴、热热闹闹的场合,而从未夫妻二人单独小酌一杯,谈谈心事。
他们也许久未曾唤彼此为宇成、凤仪。
在书庭面前,从来都是“你爸”、“你妈”,在外人面前,也是“孩子她爸”、“宝儿她妈”。而面对彼此,他们似乎更无需称呼,仅一个眼神,或一句“哎”,便知道对方在呼唤自己。
于是,当听到对方称自己为“宇成”、“凤仪”,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心里忽然柔软了下来。
他们忘记了,这些年支撑他们走下来的,不应只是孩子,不应只是家庭的责任,而还应有她们当年赤诚天真的爱情…
凤仪说:“宇成,当年我真的没有看错人。”
当年,凤仪是高干子弟,书香门第,而郑宇成,只是一个农民出身的穷小子,即便靠自己努力一步步念到研究生,毕业后分配了好单位,但在城里,连一个像样的房子也没有,只有单位分配的单身公寓,拿了工资,还要贴补自己在农村的一家老小,与凤仪,以及追求凤仪的其他男人相比,实在相距甚远。
好在姥爷贤明通达,没有因门户之见,阻止这门亲事。
也是看在郑宇成为人正直,又有担当。
结婚时,郑宇成婚房、彩礼一样都拿不出,只靠自己单薄的积蓄,为凤仪办了一场酒席。
姥爷尊重女儿的选择,让女儿嫁了过去,又担心女儿日后,要受尽柴米油盐,斤斤计较之苦。
可怜天下父母心,姥爷也是从那时开始,便时常贴补女儿家里——朋友同事送的好礼,悉数送到女儿家里,还时常塞钱给女儿。
他不知这样的贴补何时才是个头,他只是想,无论如何,他不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吃苦。
穷困潦倒之苦、失去挚爱之苦,一样都受不得!
既然女儿选择的男人,并无权势,他便要自己帮女儿顶住一片天,让女儿在这片天下,自/由地相爱,自/由地生活。
想起这一切,郑宇成都唯有愧疚。
他说:“我这一生何其有幸,娶到了你…”
正是在这个时候,郑宇成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滑动接听,电话那一头传来郑恩惠快乐的声音:“哥!你猜我现在在哪儿?”
…
郑宇成知道,在妹妹眼里,世界就是一张A4大小的地图,她活脱脱就是一只跳蚤,在上面跳来跳去,一刻不停。
几年前,妹妹嫁到法国当了一个全职小太太…
那么,现在能在哪儿?
欧盟国家可以随意通行,所以她在英国、意大利?
北极、非洲也有可能…
应该不在南极,因为南极她已经去过了。
郑宇成想了那么多地方,却唯独没有想到,她竟会说:“我现在在林城呢!刚下飞机,对了哥,你们家是家属楼几期来着?二期,三期?快点儿!司机都等不及了!”
即便了解妹妹脾性,但听到这里,郑宇成还是惊掉了下巴:“林城!跟你老公一起回来的?”
“没有,他在法国呢!我离婚啦!”
说起这句时,恩惠的声音听起来依旧快乐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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