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柴玉关想不明白, 便暂不去想。

    虽然他对快活林垂涎已久,只是碍于逍遥侯武功深不可测,他若与逍遥侯明枪交战, 胜负各凭武功, 那他绝不是逍遥侯的对手, 便打起同样野心勃勃的高寄萍的主意,想要抓住高寄萍的把柄, 以此来威胁她归顺自己。

    但眼下王怜花已经率领一百来人堵住快活林的大门,还指名道姓地要众人交出自己, 不然谁也别想离开, 可见王怜花受了王云梦和贾珂的挑唆,已经打定主意, 要不顾父子之情, 与自己势不两立了。

    柴玉关是西方魔教的长老,他去哪里, 别人都得给他三分薄面。他十几年养尊处优,除了不能踏足中原,仇人活得太久,以及西域的武功高手实在太多以外, 再没有第四件烦心之事。

    这时见王怜花竟如此不给他面子, 柴玉关拉拢王怜花的心登时冷了半截, 暗道:“子不教, 父之过!我今日定要好好教训王怜花一番, 把这十几年来,我没有教训他的份,通通给他补上!”

    当下脸一沉,冷笑道:“好一个‘王怜花赐下’!瞧不出他小小的人儿, 胆子竟然这样大!哼,他在信封上是这样写的,那他在信里又是怎样写的?”

    他说王怜花是小小的人儿,自是因为他最后一次见到王怜花之时,王怜花还是一个六岁的孩子。这时他提起王怜花,虽明知王怜花已经不再是个小孩子了,但他脑海中现出的人影,还是王怜花六岁时的模样。

    那女子“嗯”了一声,甚是迟疑,说道:“他在信里写的话很不好听。”

    柴玉关听到王怜花竟比他想象的还要过分,心下更怒,冷哼一声,说道:“这是他说的话,不是你说的话,你在这里犹犹豫豫,吞吞吐吐,是个什么意思?”跟着喝道:“难道你和他是一伙的吗?”

    他最后这句话声音洪亮,宛若惊雷一般在那女子耳边炸开。那女子肩膀一抖,脸上现出害怕之色,忙道:“他在信里写道:‘丧家之犬,速来领死!’”

    这一句话简简单单,一共只有八个字,但是越简单的语句,往往给人造成的冲击越强烈。

    柴玉关一生之中,不知给人咒骂过多少次,他从不把这些咒骂放在心上,甚至会因为这世上有这么多人在骂他而沾沾自喜。毕竟这世上做过坏事的恶人数不胜数,可要成为他这样千夫所指的恶人,倘若没有通天的本领,即使这人心肠再恶毒,手段再狠辣,只怕也是不行的。

    但这时听到王怜花说他是丧家之犬,柴玉关只觉那女子的声音化为一条鞭子,在他脸上连着打了四下,他一张脸登时涨成了猪肝似的紫酱色。

    毕竟王怜花和别人不同,是他的亲生儿子。何况“丧家之犬”这个词,说的就是无家可归,四处逃窜的狗,这他如何反驳得了?

    他不由得恼羞成怒,越想越怒,抚掌笑道:“好,好,好!好一个‘丧家之犬’!本王倒要看看,本王是丧家之犬,他是什么?”

    一句“狗崽子吗”正要说出口,柴玉关又觉倘若自己这样骂王怜花,岂不是在骂自己是一只老狗?当下重重地“哼”了一声,大袖一挥,走出门去。

    那过来报信的少女蓦地里瞧见屋门打开,柴玉关站在门后,脸色阴沉,神情可怕,不禁心头发颤,向后退了一步。柴玉关看也不看她,大步走出院子,决心去和那不孝的狗崽子会上一会。

    高寄萍虽心中慌乱,但她骂了洪大福几句,将心中的怨气宣泄出去后,人也随即镇定。她本就很有自知之明,既然自己武功不好,便从不正面对敌,总是用些鬼蜮伎俩来达成目的。何况她才因为轻视别人,栽了这样一个大跟头,现在说什么也不敢把赌注全都压在柴玉关身上,指望柴玉关大败王怜花,而留在这里等柴玉关凯旋的消息,或是陪柴玉关一起去见王怜花。

    高寄萍心念电转,想出一个脱身之法,但她若要用这个法子,她也许能活下来,另一个人却未必能活下来了。她略一迟疑,然后向小何招了招手。

    小何适才见到高寄萍看也不看他一眼,似是对他十分嫌弃,心中正自惶恐不安,这时见高寄萍向他招手,脸上虽然缠着绷带,但露出的小半张脸上,神色甚是温柔,不由心中一喜,扑到高寄萍身边,说道:“高老大,你是不是要杀了他们?”

    小何口中的他们,指的自然是王怜花和洪大福。他是一个杀手,最擅长的就是杀人,所以他想要解决某个麻烦的时候,第一想到的便是如何将制造麻烦的人杀死。

    高寄萍瞧着小何年轻俊秀的脸,还有他眼光中流露出的信赖无比的神色,脑海中登时现出小何四五岁时的模样,心中忽感歉疚,这个孩子跟了自己这么多年,自己真要踩着他的肩膀活下来吗?但她随即硬下心肠,暗道:“我养了他这么多年,他也该回报我了!”

    高寄萍叹了口气,幽幽地道:“我确实想要找人帮我杀了王怜花和洪大福。但是叶翔他们如今不在快活林,而……”

    她后半句话没有说下去,但小何已经透过她脸上温柔的神色,看到她心中对自己的质疑。他登时怒火上涌,心中又不甘,又气恼,说道:“叶翔他们不在快活林,但我还在快活林!他们能杀人,我也能杀人。我保证帮你杀死王怜花和洪大福就是!”

    高寄萍双目一亮,似是看到了什么希望,但她眼中的光芒,片刻间便即黯淡下来。她叹了口气,说道:“你不行!他们太厉害了,你不是他们的对手!咱们还是先想个办法,离开这里,等叶翔他们回来,再另做打算。”

    小何心中更气,说道:“我行的!我行的!高老大,你只管放心,我现在就过去找他们,包管把他们的脑袋给你拿回来!”

    高寄萍一双妙目凝视着他,脸上也渐渐露出坚定神色,说道:“小何,你已下定决心,要去杀死他们了吗?”

    小何鉴貌辨色,知道高寄萍同意他去杀王怜花和洪大福了,也就是说,高寄萍终于决定信赖他一回了。

    他等待这个机会,已不知等了多少时候,如今梦想终于化为现实,心中只觉说不出的高兴。别说高寄萍要他杀的人,是武功平平的洪大福和他根本不认识的王怜花,即使高寄萍要他去杀逍遥侯,他也会硬着头皮去做这件事的。

    小何脸带微笑,回答道:“我坚定得很!我一定能杀死他们!”他说话声音很快,就好像只要他慢上一点,高寄萍就会改变心意,不让他去杀王怜花和洪大福了似的。

    高寄萍笑道:“好!我相信你。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王怜花和洪大福已经找了过来,你没有去他们附近踩点的机会。所以你要对他们下手,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接近他们。我有一计,或许可行,只是你得受点委屈了。”

    小何忙道:“只要能杀死他们,我受什么委屈,心里也高兴。高老大,你尽管吩咐便是。”

    高寄萍道:“洪大福知道我身边有你们四个杀手。我想他应该没有见过你。但咱们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倘若他曾经见过你,你再以真面目去见他,他一定立刻就会认出你来。到时你即使能从他们手中逃出去,也没有机会对他们下手了。所以你要接近他们,须得乔装假扮成别人。”

    小何“嗯”了一声,他是一个杀手,乔装假扮这件事,于他而言,自然不会陌生。

    高寄萍道:“可是你假扮成别人,他们未必会让你接近,除非你假扮成我。毕竟他们就是来找我的,倘若你假扮成我,即使你不过去找他们,他们也会过来找你。”

    小何吃了一惊,脸上露出异样之色。

    高寄萍却不等他说话,继续道:“何况洪大福知道我中了他的毒针,以及我没有毒针的解药,就算性命得以保住,手脚僵硬,活动不便,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他们看到你假扮的我,绝不会对你多加提防。他们对你不加提防的时候,正是你下手的好机会,这个道理,你当然是明白的。”

    她说话之时,盈盈妙目凝视着小何的眼睛,眼光中流露出又担忧,又温柔的神色,亲切得好像一个温柔的姐姐,正在看她心爱的弟弟似的。

    小何与她目光相触,仿佛回到那段她带着自己四处讨生活的时光,心中大是感动,说道:“我扮成你的模样去接近他们,这法子果然再好也没有了。只不过,我担心……”

    高寄萍道:“你担心什么?”

    小何本想说:“我担心我扮不好你。”但这句话刚到嘴边,他便感到不妥。倘若高老大因为自己扮不好她,就不要自己做这件事了,那可如何是好?因此这句话很快就缩了回去。

    他摇了摇头,心中有些紧张,却装作神色自若,说道:“没什么!”

    高寄萍笑道:“好!你去衣柜里,找件我的衣服穿上。我来给你梳妆。”

    小何先用缩骨功缩小身形,然后从衣柜中取出高寄萍的衣衫换上。他正打算把面粉、粽膏等物涂在脸上,就见高寄萍取出一只雕花木盒,走到他左手边,将木盒放在他面前、

    高寄萍揭开盒盖,盒里放着一只水晶盒。水晶盒里装着一大半淡黄色液体,液体里泡着三张薄薄的人皮|面具。

    高寄萍拿出一张人皮|面具,洗净面具上的液体,然后递给小何,说道:“你把它戴在脸上,包管谁也看不出来,你这张脸是假的。”

    小何将人皮|面具戴在脸上,霎时之间,他就变成了高寄萍。

    小何瞧着镜中的自己,目光中满是渴望。这渴望明明是他对高寄萍的,可是他眼睛看到的,却是高寄萍满含渴望地看着他。他心中不禁一荡,然后飞快地斜睨高寄萍一眼。

    高寄萍站在旁边,仔细打量小何。这张人皮|面具是她花重金请人做的,自然眉目口鼻,脸型肤色,都和她本人一模一样。她本也算是皮肤雪白,但这时小何把面具戴在脸上,脸色发生变化,竟显得他自己的脖颈更加雪白|粉嫩。

    高寄萍略一迟疑,将脂粉和粽膏涂在小何的脸上和脖颈上,涂了厚厚一层,总算将小何脸上和脖颈上的色差掩盖过去。然后她拿出胭脂,挑了一点,抹在手心里,用水化开,给小何涂在唇上,又给小何画了眉毛,用绷带缠住小半个脸颊,最后用梳子挽了个发髻。

    这样一来,小何这个高寄萍,倒像是生了重病,或是受了重伤,以致脸色憔悴,不好见人,所以在脸上化了浓妆,好掩饰自己的憔悴似的。而高寄萍不就是受了重伤吗?

    小何准备妥当,开始清点刺杀用的武器。这些武器他一直带在身上,对他们就像对自己的手掌一样熟悉,这时清点武器,也不过是为了平复心情。

    高寄萍坐在床上,看似是在静静地瞧着小何,其实是在将自己的脱身之法一遍遍地从头至尾虚拟想象,以确定其中没有任何破绽。

    小何清点完武器,放入怀中,站起身来,向高寄萍一笑,说道:“高老大,我走了!”

    高寄萍握住小何的手,目光在小何脸上转了几转,然后道:“你去。”

    她虽然只是简简单单地说了一句“你去”,但在小何心中,宛然便是一阵春风拂过心头。

    小何心中快活极了,也得意极了,脑海中跟着现出自己提着洪大福和王怜花的头颅,来见高寄萍的情景,点了点头,说道:“你放心!”便不再多说,松开高寄萍的纤手,转身离开卧室。

    小何现在假扮高寄萍,自然要效仿高寄萍的一举一动。他一出卧室,便放慢脚步,慢慢踱步到院中去,只见过来报信的少女站在门外,侧头看着院子外面,脸上露出些许害怕。

    小何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就见无数人从院门经过,走在最前面的七十二人,皆是二十三四岁年纪,高鼻大眼,面目英俊,身穿洒金斗篷,织锦劲装,胸前各有一面紫铜护心镜,各自刻着一个数字,分别是一、二、三……七十一和七十二。这正是柴玉关座下风头最劲的急风七十二骑士。

    这些急风骑士都是千里挑一的英俊少年,加之柴玉关去到哪里,都要把他们带在身边,关系十分亲密,所以很多人都怀疑柴玉关其实喜好男色,这些急风骑士都是柴玉关的男宠。这件事一度引得西方魔教所有男人人人自危,生怕自己长得太过英俊,被柴玉关看上了,据说连天吃星都因此担忧得少吃了一头烤乳猪。

    走在这七十二名急风骑士后面的,则是各路武林人士。他们也是柴玉关的手下,有老有少,有高有矮,有胖有瘦,衣着也不似急风骑士这般讲究。小何知道若论本事,那些急风骑士,决不如后面这些人。毕竟柴玉关挑选急风骑士,第一看的是对方的长相,挑选这些手下,第一看的才是对方的本事。

    这些人后面,是一辆雕花的马车。

    一位年轻公子坐在车夫位上,二十一二岁年纪,身穿淡蓝薄衫,腰悬一柄长剑,面目十分英俊,嘴角微微含笑,神情透着三分亲切,七分潇洒。谁看见这位年轻公子,都会想起柴玉关那断袖的传闻,继而对这传闻增添三分信任。小何只知道这青年公子姓江,是柴玉关的手下,十分得他宠爱,不过他叫什么名字,小何却不知道了。

    一个中年男子跟在马车旁边,这人身形极高,比别人起码高出一个半脑袋,却又极瘦,整个人瘦骨嶙峋,仿佛风一吹便会倒了。一件黑油油的皮衣,紧紧裹在他的身上,使他看上去像是一块直立行走的鲨鱼干,亦或是一根沾满了石油的竹子。

    他脸上沟壑纵横,皮肉紧贴头骨,眼睛不大,但眼中寒光四射,与他对视一眼,便不禁心中发寒。小何知道这中年男子名叫独孤伤,是柴玉关的气使,武功十分高明,柴玉关走到哪里,独孤伤都会跟到哪里,与柴玉关可谓形影不离。

    那马车的车帷垂了下来,里面坐着什么人,小何站在外面,自然看不清楚。不过他也不必看清楚,既然小江坐在车夫位上赶车,独孤伤走在马车旁边护卫,坐在马车里的人,除了柴玉关以外,哪还会有别人?

    小何心道:“看来快活王这次生的气着实不小,为了和王怜花会上一会,竟把所有手下都叫出来了。嘿,他也太给王怜花面子了!罢了,我也学他这样,坐马车去见王怜花好了。”便压低声音,尽量模仿高寄萍的声音,对那少女道:“你驾车送我过去。”

    那少女不疑有他,赶来一辆雕花马车,扶着小何坐进车里,跟在柴玉关后面。

    众人向大门走去,过了一会儿,便听得大门方向鼓声隐隐响起,鼓声中似乎夹着人声。他们越走越近,声音也越来越清晰,只听得上百人齐声唱道:“相鼠有皮,柴贼无皮;杀妻害子,不死何为?相鼠有齿,柴贼无耻;杀亲害友,不死何俟?相鼠有胆,柴贼无胆;十三年惶惶不敢入中原,断脊之犬,胡不遄死?”

    这首歌谣,改编自《国风·鄘风·相鼠》。这首《国风·鄘风·相鼠》,本就是痛骂别人连老鼠都比不上,还不赶快去死,王怜花在此基础上大作改动,将柴玉关的所作所为加了上去。

    柴玉关这些手下听清楚他们唱的是什么,都不自禁地涨红了脸。有的愤怒,有的尴尬,有的偷笑,有的惊讶,有的畏惧,更有人停下了脚步,转过头,想看柴玉关会不会叫他们停下脚步,随即便被后面的人推搡着继续向前走去。

    柴玉关虽在列队的最后一排,但他内力深厚,远胜别人,是第一个将这首歌谣的内容听得清清楚楚的人。他这时的脸色,比适才那猪肝似的酱紫之色,还要深了三分,只气得几乎要炸破胸膛,哪还记得拉拢王怜花来对付贾珂和王云梦的计划,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臭小子竟敢如此羞辱本王,本王非毙了他这臭小子!本王非毙了他这臭小子!”

    柴玉关这些手下来到门前,只见门外黑压压的都是人头,总有一百五六十人之众,数十人各自举着一面锦旗,上面写了一个“王”字,阳光照射在镶在锦旗上的珍珠宝石上面,当真满地宝光,耀眼生花。

    柴玉关行事素来骄横豪奢,这些人跟随柴玉关左右,生平见过的珠宝不少,但将这许许多多的大颗宝石镶在锦旗上面,如此骄横豪奢的做法,却也从所未见,都不自禁地又赞叹,又惊异。

    有人觉得王怜花只凭这数十面锦旗,就将他们比了过去,不禁自惭形秽。还有人生出异样心思,寻思王怜花连锦旗都要镶满宝石,可见论起骄横豪奢,柴玉关连给王怜花提鞋子都不配。他们给柴玉关做事,每年已能拿到不少银子,若是弃柴投王,以王怜花的骄横豪奢,不知能否拿到比现在多上一倍的银子?

    快活林建了一道极大的铁门,门外黑压压的都是人头,门内也黑压压地站满了人,门内这些人,既有快活林的守卫,想要联合柴玉关的人打退门外众人,也有快活林的客人,聚在这里只为了看热闹。

    柴玉关这些手下刚一停下,便听到有人传呼:“王公子到!”

    门外众人便即肃然无声,众人在门前让开一条道路,一辆马车穿过石桥,停在门口。

    车帷掀开,车中走出一个年轻公子。只见这公子穿着粉红缎子的长袍,手中握着一柄黑色折扇,折扇轻摇几下,更衬得面若冠玉,唇似涂丹,正是王怜花。

    王怜花走进快活林,那些武林中人跟在他的身后。

    众急风骑士对视一眼,均想:“他年纪这样轻,就算天赋异禀,武功又能厉害到哪里去?真不知是给他的胆子,竟敢当众挖苦王爷!”

    胸前那面紫铜护心镜上面刻着“一”这个字的急风骑士上前几步,来到王怜花面前,面上如罩严霜,说道:“阁下在这里大放厥词,讽刺我家王爷,当真不知‘怕’这个字如何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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