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金鹿最近交了新朋友。
她认识了贾谧之后, 才知道他是多好的朋友!贾谧举止有礼,言谈中从来没有看轻女子的意思,相反, 他很喜欢读书多的女孩子,认同姑娘的才华是一样美好的品德。
他爱看书,她也爱看书,贾谧跟她说《汉书》, 她就静静地听着他讲。他会写诗会作赋, 他每次发表了什么新作品,都会第一时间拿来跟她分享。
他的眉眼生得真好看啊。
他笑起来有一双很好看的酒窝。
穿着男装的姑娘和他肩并肩坐着,等到大人们都离开的文章会时候, 她便会来宅子找他玩。娘亲问她上哪儿, 这姑娘机灵地说:“我去盯着我爹!”
“路上注意安全。”杨氏挥了挥手, 放金鹿出来了。
因为洛阳城的治安不错,家长们还算挺放心的。
杨氏并非迂腐之人, 女儿现在还小, 又没有嫁人,正是能随心所欲的时候。等姑娘嫁人之后, 约束就多了, 上有公公婆婆, 下有姑子和小叔,哪里还能这般轻松?
她也是疼女儿的, 金鹿贪玩, 那就再玩几年。
姑娘打扮成小子的模样, 熟门熟路地过来找朋友玩耍。他们两人约好的,每逢她爹出来聚会,贾谧就会在这里多待一会儿。
他肯定在等着她呢。
果不其然, 她被侍女领着进来之后,就看到一个少年坐在案前,手里还握着一本书。他朝她招手,笑道:“金炉来得正好,我正在看你爹为先帝写的《藉田赋》,听闻皇后要祀先蚕,我打算也写一篇赋。”
大家都是种田文,虽然一篇男频一篇女频,但应该套路差不多?
大葱是这样想的。
祀先蚕是皇后领着夫人贵妇们举行的仪式,祭祀轩辕黄帝的元妃嫘祖,来表达蚕农对明年丰收的美好愿望。有道是男耕女织,缫丝织布的工序一向是女子完成的,皇后身为全国女子之首,理应起到带头作用。
这是张嫣当上皇后的第一年,事关她的脸面,容不得疏忽。
大葱孝顺母亲,想要写一篇文笔华丽的长赋,来歌颂妈妈的美德。虽然他已经联系上潘岳,让文学家潘岳也写一篇推文。
但是别人写的,哪比得上他这个当儿子的真心实意啊?
少年是很认真的。
金鹿坐在他旁边,她的目光顺着他白皙的手腕,落到书页上。她一眼就认出来,书上的字是他的,字体潇洒俊逸,远胜她许多倍。
少年把她爹的《藉田赋》抄写了一遍,读书人都很懂这种先抄再背的学习方法。
“你的字真好看,我就写不出来。”姑娘很羡慕。
“等你的手再练大一些,你落笔的时候也会更加有力。”
大葱想起自己小时候想练字,却被襄城姑姑骗着玩翻花绳,那时候的日子真有趣,少年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他一抬眸,这才留意到好友的手实在是太小了,难怪“他”写字总是软趴趴的。
“你的手怎么那么小?”
他抓过金鹿的手,搭在自己的手掌上,他的手骨节分明,但是好友的手指却又细又软。浅粉色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有点像春日落下来的桃花花瓣。
看起来有点怪。
怪可爱的。
他突然间十指紧扣握住了好友的手,吓得金鹿都要惊叫起来。
姑娘连忙把自己的手抽开,骂道:“你在做什么!”
“没有,就是看你的手有点粗糙,要多用洛神阁的护手霜。”少年的表情淡淡的,仿佛刚才牵手的不是他,“我改天给你拿一罐,你喜欢牛乳护手霜还是蜂蜜护手霜?”
“……”
“蜂蜜,我就爱甜香的。”
金鹿深呼吸一口气,这人怎么一惊一乍,吓得她都以为别人要非礼她。她看着少年的侧脸,听闻他家中父母恩爱,所以他应该不是基佬?
不是她自夸,金鹿每次穿着男装出来,路上的姑娘们都会多看她两眼。
她可俊了!
魏晋的风流人物多,有断袖之癖的人也不少。金鹿对好友的性取向感到疑惑,一会儿觉得他应该喜欢女孩子,但是他跟自己也很亲近啊。
要知道,她现在可是“男”的!
姑娘的脑袋里混乱成一团乱麻,大葱的神色倒是十分正直。他虽然是个咸党,但也很理解许多人喜欢甜香味。
“你爱吃甜的?要不要吃些点心再回去?”
太子举办的文章会提供酒水和美食,大家在聚会上不但可以交流文学,还可以吃一顿美美的下午茶。尤其是邀请石崇参与文章会之后,石崇不吝啬,很识相地送钱送人过来,规格就更高上几个档次。
既然好朋友都过来了,总不好叫人空着肚子回去。
大葱是个热情的男孩,他对着众侍女道:“你们看看后厨还有什么点心,我记得今日的果冻,好多人都说好吃。”
金鹿扯了扯好友的衣袖,小声地说:“我不吃甜食,吃甜食太容易长肉了。”
她都十二岁了,前胸不见长,但身高长得跟竹子一样快。她娘不许她吃太多,说女子长太高嫁不出去。
路上的姑娘们大多数身高都是一米五的样子,金鹿现在都超过一米六五,跟好多男孩的一样高。所以她穿着男装在街上跑,很多人都没有怀疑她。
她长得忒高的。
亲妈杨氏估计金鹿还能长几年,等女儿成年也许比现在还高两寸。她和潘岳都非常发愁,姑娘越高越难嫁啊!
谁家夫君愿意夫人比自己还高?
这样衬得男子更加不威武了。
在如今的婚恋市场上,娇小玲珑的姑娘惹人爱,金鹿这样的高挑身材反而不会太受欢迎。姑娘也知道比她高一个头的对象不好找,所以她在饮食上已经开始节制。
唉,贾谧就长得挺高的。
要是男生都像他那样高就好了。
“没事,这个是用蒟蒻做的果冻,不会发胖。”大葱看她想吃不敢吃的样子,太可怜了,“加了一点新鲜水果,不会甜到发腻。”
“那就尝一尝。”
金鹿瞧见侍女姑娘端着碗盏过来,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只见青瓷小碗里放着一枚圆润透明的点心,又嫩又弹,里头包着好看的橘子果肉。
橘子是南方的特产,运过来洛阳可贵了!
她用勺子舀了一口果冻,滑滑的,很容易就滑落到喉咙里,口感非常新奇。其中的橘子果肉酸甜可口,一咬下去都是甘美的汁水。
“真好吃,这是怎么做的?”
金鹿想要学一学,回家给爹娘做上一回。
大葱看她感兴趣,解释道:“蒟蒻是蜀地的特产,左思带过来的。当年左思写的《蜀都赋》就提到,其园则有蒟蒻茱萸,瓜畴芋区。蜀人会种植蒟蒻,熬成汁之后做成吃食。宫中的大师傅弄得少许蒟蒻粉,加上橘子,做成了这个果冻……”
换做是寻常姑娘,吃一碗果冻还得涉及文学知识,那可真是太难了。
但金鹿不一样,她发自内心地夸赞道:“你懂得真多啊,左思的《三都赋》写得真好,我在家里也抄了几份。”
她有点羞愧,自己读书比不过贾谧,连在吃食上的学问居然也不如人家。她有求学之心,问道:“我想要学这个果冻的做法,可以吗?”
话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
她现在是“男孩”,哪里有读书的男生主动说要进厨房的?
但大葱还真的不觉得奇怪。
因为萧靖喜欢进厨房溜达,指点大师傅做出来好菜。连带太子也学会最基础的生活技能,比如怎么蒸米饭能有焦脆不糊的锅巴,怎么能煮出来完美的溏心蛋。
用皇帝的话来说就是,以后即使落难了,这小子也饿不死他。
这是必须的!
大葱很认同,他不觉得好友偶尔进厨房有什么问题。他与好友勾肩搭背的,去到宅院里的厨房,金鹿脸红红的,有些不好意思。
大概男孩相处都是这个模式的?
搂着别人的肩膀,还挺有肉的。
大葱站在一旁打下手,看着师傅们教金鹿做橘子果冻。金鹿的手又白又细,她剥了一个最大的橘子,橘子的果皮清香味非常好闻。
她自己吃了一瓣果肉,酸甜的味道让她幸福地眯起眼睛。
她把另一半塞到朋友的嘴里,“尝尝,甜吗?我要不要再剥点橘子肉进去?”
“唔……甜,再给我点。”
大葱张开嘴巴接受投喂,往日里他不是太爱吃甜食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今日好友给他的橘子特别好吃。他指了指自己的嘴,示意好友再给他分点。
金鹿扑哧一笑,这人真贪吃啊。
平日里也没见他有多爱吃橘子。
她又掰了一瓣橘子肉,喂到了大葱的嘴边,少年嚼了两下,咽下去了。
“橘子好吃,只要你不笨,做出来的果冻应该吃不死人。”
“……”
老铁,这话很扎心了。
金鹿认认真真地学做果冻,第一回做出来的成品卖相都不差。大葱是个大方的男孩,他送给她一大罐蒟蒻粉和一筐橘子,让金鹿有空就练习。
“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不用,这不算什么。”
橘子是地方送给皇帝的贡品,对于太子来说,四舍五入就是不要钱的。大葱给好友拿点水果土特产,萧靖和张嫣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
小孩也是有小孩的交际圈,家长们都表示理解。
同理,开明的潘岳和杨氏对女儿上街交朋友,也没有过多插手。
直到——
老帅哥潘岳看到女儿端出来的橘子果冻,吃着觉得很熟悉,一拍脑袋,他想起来了!
“这不是文章会提供的果冻吗?外面都没有得卖的。”
“南方的橘子多贵啊,孩儿她妈,你给金鹿买橘子了吗?”
“没有。”杨氏一脸疑惑,“橘子不是我买的,不是老爷您带回来的吗?”
潘岳去文章会蹭吃蹭喝吹牛逼,偶尔会打包点心和水果回家,杨氏也习惯了,还夸他聪明会持家。最近厨房里放了一筐橘子,杨氏没多问,以为这是丈夫拿回来的。
“橘子金贵,我没拿,拿的都是时令的枣子和杏儿。”
洛阳附近的枣子和杏子不贵,他拿了便拿了,不算什么。若是专门盯着人家值钱的水果,看起来会很没有素质的。
“所以老爷,这是谁拿回来的?”
“肯定是金鹿!”
潘岳很肯定地说。
他们家就一家三口,他没拿,杨氏没买,那只能是女儿金鹿了。金鹿为什么能拿到橘子?又是谁教给她蒟蒻果冻的做法呢?
这些点心精巧,厨房里的大师傅一向把方子瞒得死死的,不会轻易传给外人。
除非是……
夫妻俩对视了一眼,终于发现了盲点!
作者有话要说: 嗷,年少的互动有甜到吗?
想写橘子味暗恋!
我想吃橘子果冻,小时候特别爱吃,里面的橘子特别好吃。我捧着一大个果冻,能吃得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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