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整个故事情节开始变得截然不同,则是因为——
离开多年的巫师甘道夫重新回到了夏尔,同时他更是带来了魔戒的相关情况!
没有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的确是一枚拥有魔力的戒指,不过这一种魔力却格外危险。
持有魔戒的人可以不老不死,可这并非是寿命的增长,而仅仅是肉身的不朽而已!
虽然魔戒有隐身的作用,但长期用这个功能的话,就会逐渐被幽暗给吞噬,从而永久的隐形,在邪恶力量的引诱下被魔戒掌控。
再善良再坚强的人都无法抵挡黑暗力量日积月累的侵蚀!
正如那句在读者圈流传十分广的话:你在凝望深渊的同时,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怪不得之前比尔博会用那种语气跟老朋友说话,原来他的心灵已经被魔戒给影响了。可他能抵抗住魔戒的引诱,把戒指留给侄子,单凭这份心智已经实属难得。真不知道区区一个霍比特人是从哪里得到了这枚戒指,而且还在悄无声息之间默默保存了这么多年。”
网络小说里面的主角在得到了金手指之后,通常想的是如何去利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然而《魔戒》里面的佛罗多跟甘道夫居然在商量着如何把至尊魔戒给毁掉!
作为读者的敖烨然怎么也理解不了,这魔戒就算会对佩戴者有负面影响,但也不至于毁掉才对。
更何况如何想要去毁掉它,还得去遥远的魔多,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好死不如赖活着,年轻的时候或许还没有这种感受,但是当你身体机能日渐消退,当你容貌垂垂老矣,当你连一件简单的小事都力不从心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原来长生不死是多么有诱惑力。
不知不觉中,敖烨然就被的描写给吸引住了,这跟他以往看过的奇幻故事都有些不同。
主角好像没有特殊能力,阅读起来也没有太多的故事性,好几万字了还在聊天!
通过这不同人的对话来简单了解这个书中世界的过去、现在跟将来。
“还真有点意思。”
敖烨然揉了揉酸涩的眼睛,要不是这么长时间高强度用眼实在有点受不了,他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居然一口气就看了一个多小时。
这还是那个觉得前期内容无聊再看一点就要弃书的自己?
作为论坛里的小版主,他几乎习惯了每个小时刷新一次论坛看看情况,这样才能尽量管理好这个论坛。
相比起之前的萧条,现在活跃的人就要多了许多!
谈论剧情的读者也渐渐开始多了不少,估计这会儿潜水的人都忍不住要浮起来换气了。
【从昨天拿到书后一口气看到了现在,爽!就跟炎热夏天喝下冰冻肥宅快乐一样的爽!就是有点费眼睛。】
【开头好无聊有点看不下去啊,有哪位掏出来比我大的能告诉我从哪里开始有趣的。】
【主角出乎预料居然是个弱鸡,赶紧把那几个黑骑士反杀了啊!】
【看得我火大,这是淳罡大神写的吗?怎么节奏这么慢,简直浪费我时间浪费我金钱!】
【主角居然要把魔戒给毁掉,他该不会是被甘道夫给忽悠瘸了?】
【妈耶,看前面的时候我无数次想要直接翻开最后一页看结局怎么办。】
【大家耐心点,后面真的很吸引人,这不是普通的奇幻,这是一部史诗!】
【......】
里面疑点重重,有太多太多东西等待着读者们去发掘。
孤山是哪里,五军之战又是什么,比尔博是从一个奇怪的生灵那边捡到了魔戒,这个名叫中土的世界竟然孕育出了如此精彩、如此完整的波澜壮阔史诗历史!
它跟传统的网络文学并不一样,甚至说是南辕北辙也不为过。
不过李淳罡却让《魔戒》一样被广大的网友们接纳,只要能按捺下性子多看上那么一点内容,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它。
这跟他以往的风格不大像,与其说是奇幻小说,倒不如说是有故事有剧情的学术作品。
结构非常严谨,章节进度是在控制之中,人物历史娓娓道来,思路非常清晰,整个线索繁多却不紊乱,只要一直跟着阅读,就能理解其中的故事!
很多人看书或者看电影只看前面几分钟就想要弄明白后面的剧情,说什么看不懂之类的。
那么短的时间真要是能看懂的话,那才是见鬼了!
任何作品都不可能在一开始就让你知道后面的所有,哪怕它已经把结局摆在眼前,但起因、经过都需要慢慢展开。
奇幻题材,超现实元素或者说幻想元素很多,在这个架空世界里面构思出一个宏大的故事来!
只不过《魔戒》能自圆其说,创造出的霍比特人这个奇异的种族各个方面都能让人相信它是真的,而且历史久远,能追溯到很多很多年前。
个人英雄主义是幻想类不可避免的,哪怕哈利波特他也是魔法界的救世主,是伏地魔的克星。
在《魔戒》里面,主角竟然只是个霍比特人,这个长着大脚丫的小矮人似乎没有强健的体魄,也没有高超的巫术,在计谋上面也没有任何长处,可谓普普通通到极点!
要说他有什么优点,那可能就是有个传奇经历的叔叔,从叔叔那边继承到了至尊魔戒。
很多读者都在期待佛罗多能变强,能够在抵达魔多火山的时候成长起来,直接将魔王索伦给干掉,这样就没有必要把魔戒销毁。
这么强大的戒指有了,还有闻名大陆的巫师甘道夫陪伴,这可是妥妥的主角待遇啊!
抓住机遇,然后在路上找到几个奇遇,一路升级打怪走下去,修为跟战斗力噌噌噌地往上涨。
李淳罡并没有按照网文的套路来,佛罗多主要就是在抵抗魔戒的诱惑上面,意志力非常强,其余时候大概就像是拖油瓶,到三部曲结束了都还是战五渣。
故事节奏出奇的慢,而且对话很少,竟然动不动还吟唱诗歌,描述性的文字多得令人发指,动辄就是几页大篇幅的环境描写!
给读者们的感觉就像作者是要在你的脑海里面描绘出一副再清晰不过的地形环境图一样。
他们要是知道这还是被李淳罡浓缩凝练之后的结果,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说起来《魔戒》看似是奇幻题材,可如果把里面人物的身份稍微改变一下的话,看成是一部中土世界历史也未尝不可。
当然书中的奇幻元素一点都不少,那些穷凶极恶的戒灵竟然骑着马到处搜寻魔戒,拿着法杖的巫师不用法术偏偏要近战,精灵这个种族换成一个善于射箭的种族似乎没有问题。
李淳罡并不敢肯定在另外一个位面被奉为奇幻经典史诗大作的《魔戒》,被自己“搬运”过来并且经过精心修改之后是否会一如既往的大获成功。
不过在现代快节奏的社会中,停下充满的脚步来阅读这样一部作品,是一件非常愉悦的事情!
它并不晦涩难懂,但却依旧宏大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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