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阳群把刘禅给引到这来的?
马秦和高胜两个聪明的脑袋一合计,很容易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而且,他们听说刘禅的先锋部队居然只有区区二百人的时候更觉得有鬼。
这阳群在蜀郡人望极高,这被一股打散,该不会是因为早早投了刘备,现在是在给刘备当狗吧?
嗯,很有可能,
正常人也不会策划让他们往阆中方向转进,那不是找死吗?
“大哥,怎么办,还要跑吗?”高胜问道。
“跑?我等在郪县经营许久,
若是跑了,说不定正中刘备老儿的下怀。”
马秦当了多年大盗,还是有不错的判断力,
他迅速做出决断道:
“阳群让咱们跑,咱们就反其道行之,
叫儿郎们都伶俐些,咱们做好准备,先攻刘禅!”
高胜这种亡命徒听说要打刘禅,顿时热血上涌,拍拍胸口道:
“我为前驱,为大哥开路!”
“不可,刘禅兵力虽少,但带的定是刘备帐下的元从精兵,
只可计取,不可力敌。
唤阳群来,让这厮出个主意。”
“让他出主意?”高胜大惊,“他若是把我等赚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哼,这厮为刘禅来做说客,劝我等放弃郪县,定然想不到我等敢主动出击。
让这厮划策,再好好看紧他,定让刘禅毫无准备。
我等若是一举突袭灭了刘禅,四周诸郡必然大惊,
嘿,刘备还真以为我等便怕了他家的黄口孺子!”
高胜连连点头,赞道:
“大哥好谋划。”
二人计策已定,立刻把阳群唤来商议。
阳群听说二人要突袭刘禅,顿时大惊失色:
“二位将军不可,刘禅一营虽然兵力薄弱,但周围县军倾巢出动,怕是有一两千人,我军兵力并无优势。”
“况且刘禅手下各个邪门,手上兵器削铁如泥,身上甲胄更是刀枪不入,
我等贸然出击……”
马秦早就知道阳群会推诿,他仰天哈哈大笑,道:
“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亨,
刘禅孺子将兵不过二百,我马秦若是不战而走,岂不是为天下英雄耻笑?”
“不需多言,季众兄只要为我等定计,战场刀剑无眼,生死便各安天命吧!”
阳群很想给马秦介绍一下说“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亨”这句话的主父偃是怎样悲惨的结局,
可见马秦面露凶光,他也知道自己若是不肯好好出谋划策,只怕这两个人要一刀先把自己剁了。
惨了,这两个武夫不会是怀疑我跟刘禅牵扯,是故意来捉他们的吧?
形势比人强,阳群无奈,只好苦笑道:
“既如此,群只好献丑——”
他叫马秦先派人去探查刘禅军的安营扎寨情况,
见刘禅与各县诸军没有合兵一处,而是分散立营,总算松了口气。
“若是刘姓诸军合兵,我等万万阻挡不住,
可若分兵立营,我等未必不是对手。
马将军可先趁夜派手下攻打他县诸营,多放火鼓噪,虚张声势,
众人深夜不明军情,定然结寨自守,不敢妄动。
刘禅年幼,黑夜之中见诸营遇袭,定然龟缩寨中不敢擅出,
到时马将军率三五百人攻正面,高将军率六七百人自后方杀出,
刘禅便逃得性命,终究一应军械粮草要尽归我手,他日焉敢再犯?”
妙啊!
马秦和高胜都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莽夫,听到如此谋划,顿时拍案叫绝。
马秦嘿嘿笑道:
“还是季众兄谋划地好,今夜一战,必擒刘禅,为季众兄报仇雪恨。
季众兄,可敢与我并肩厮杀?”
阳群硬着头皮道:
“自然敢。”
“那便好!”马秦狞笑道,“速速点齐人马!”
高胜也乐呵呵地道:
“要不说季众兄长于用兵?果然厉害。
我听闻那刘禅骄奢,这二百人远征还多带大车,定装了不少奇珍异宝,今日一战便是我等发迹之时!”
阳群见高胜活脱脱的盗贼秉性,只能无奈地叹了一声。
想起刘禅的奇珍,他倒是心念一动,道:
“刘禅车中,装有一物,名曰辣条,
食之,满口火烫,浑身温热,倒是祛湿开胃之良品。
益州湿气纵横,若得此物祛湿,倒是正好使得!”
“妙!”高胜眉开眼笑,道,“足下放心,我今夜便尽数掠来!”
·
“阿嚏!”
刘禅平白打了个喷嚏,万般不舍地把可乐放在了一边。
周围几县的县军听说刘禅要打郪县,都纷纷赶来凑热闹,
只不过周围诸县的精锐都已经赶赴汉中,剩下的都是一群擅长生事的游侠儿,
众人聚在一起闹哄哄的,完全看不出精锐的架势,让刘禅更是头大如斗。
都怪诸葛乔,非得来这干什么?
这么多人要是再打个败仗,这荆州我也没脸去了。
最让刘禅无语的是一个叫邓铜的游侠儿,此人身材高大,体壮如牛,开口声如巨雷,自称蜀中无敌将,非要在刘禅面前展露一番自己的武艺。
有武艺是好事,但说这话的时候邓铜已经喝得酩酊大醉,看刘禅都能看出四个人形,被刘禅一脚就踢翻在地,
要不是为了给其他来支援自己的县军留个面子,刘禅真想叫人直接把他扔回去。
“哎,都是这种蠢物,这仗还怎么打啊。”
入夜,刘禅给自己泡了一碗泡面,想试试能不能在军帐中穿越进入网吧。
但很明显这是痴心妄想。
刘禅无奈,只能在昏暗的烛火中咕噜咕噜享用着泡面。
帐外,邓铜均匀的鼾声一起一伏,搅得刘禅心绪不宁。
他当真后悔把这厮放在营中。
刘禅伸了个懒腰,叫人去把邓铜的嘴堵上,准备自己躺下小憩一会儿,等明日再跟诸君商议一番如何迎敌。
可他刚刚闭上眼睛,就听见外面一阵喧闹,不禁紧张起来。
“来人,外面何事喧闹?”
不一会儿,穿着一身铅衣的句扶打着哈欠跑过来,拱手道:
“公子,贼军攻打周围数营,
如何迎敌,还望公子示下。”
呃……
刘禅半天没反应过来,心道贼军攻打友军,肯定得出兵襄助才符合兵法……应该是吧?
“孝兴以为如何?”
“公子要战,我等便并力向前,
公子要守,我等便安坐营中,保管贼人寸步难进。”
刘禅:……
“诸葛兄何在?”
“阿乔已率众戒备,定让贼人无机可趁。”
要是别的将军要晚上突然出击,肯定有一群人哭着喊着抱着他的大腿让他三思。
毕竟这年代大多数人都有夜盲症,大半夜出去火把燃尽,就是睁眼瞎的下场。
刘禅思索片刻,突然想起自己的应急包。
他背着背包匆匆出营,邓铜也晕乎乎地坐起来,见刘禅过来,他一咕噜爬起来,谄笑道:
“公子,我……”
“闭嘴!”刘禅恼火地道。
邓铜讪笑着跟在刘禅后面,只见刘禅掏出一个把件塞进句扶手中,
自己又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同样怪异的双筒之物,大惊道:
“这,这莫非古蜀国蚕丛之纵目?”
句扶得意地冷笑道:
“公子有天神相助,岂是蚕丛可比?”
刘禅被句扶吹得脸红,赶紧拿起望远镜,朝远方看去。
句扶则打开强光手电,一道光束激射而出,远处顿时起了阵阵惊呼。
“好啊,真有宵小在附近!”
刘禅的望远镜夜视效果不错,清楚地看到一群人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恐惧的模样,
尤其是看到了一个自己熟悉的面孔。
他解下腰上悬挂的便携式工兵铲,大呼道:
“诸军,跟我并力向前,今夜便要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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