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大盛是个好时代

    可能时牦牛肉的味道不错,莺娘在后来的问话中,不再吝啬了。

    徐义也搞清楚了缘由。

    英国公早在徐敬业还十几岁时,就想着弄死自己这个长孙。

    没死。

    有这个传闻,传说英国公在一次打猎时,将徐敬业陷入林中,点了一把大火。

    没想到徐敬业挖掉了战马的肚子,自己藏进去保住了命。

    英国公以为这是不可逆的命。

    这故事是徐清讲的。

    真够狠,英国公够狠,他孙子也够狠。一个灭自家长孙,一个灭整个家族。

    所以,便派了当初自己的家臣,也是从开始就跟随自己的老人,也就是刘老头的爹,到了祖籍。

    目的就是要护住徐氏的香火。

    始终是隐藏着身份的。

    徐义的先祖西迁,刘老汉他爹带着他这个次子,也随着西迁。

    只不过刘老汉他爹有一次机缘,将刘老汉送到了终南山……

    刘老汉学成之后,依旧陪着徐义一家,默默的守护着,整个徐家都不知道。

    不是要这样称呼那老人的,是没谁知道老人的名字,不是不尊重。

    而莺娘,是刘老汉一次进宗门时捡的,正好有一只黄莺,便有了这名字。

    刘老汉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生未娶……刚才火化时也忘记看一看了,应该不是少了什么,有胡须的。

    莺娘也被送到了宗门。刘老汉的意思,是等他百年以后,让莺娘入徐家门,也好延续守护徐家的诺言。

    不曾想,三年前让莺娘认了徐义后,送莺娘回山门的档口,徐义他爹居然不声不响的举家内迁。

    一路追寻,一直到了祖籍,多没有见着徐家一家人。

    刘老汉在江湖上多方打听,查到了是那一伙盗匪所为,便舍了命的追杀。

    一点都不惜命,完全是以命搏命。

    之所以这次带莺娘下山,是刘老汉刨了徐家一家人的坟头,发现了徐义不在……

    咳咳,是找了个风水宝地重新安葬了,不是曝尸荒野。

    都是什么人啊!徐义真没法理解这一连串的事,更理解不了那些做法。

    至于为什么没有找到公明殿,不用说了,肯定是想着把这伙盗匪弄死以后再去。

    好像自己这次离开,都忘记到坟头告别了。

    也是够呛,自己居然从心底没有认可这徐家子弟的身份。

    “莺娘,你……”

    徐义不知道该怎样问。

    问人家接下来干什么?已经说了是你的人,这样问就是要往外推。

    人长的挺靓,模样绝对出色,除了冷以外,没毛病。

    似乎公明殿的这班人,都有好感。

    对于游侠的仗剑江湖,对于刘公的三代忠义,都是让人,让武人敬仰的。

    自然的就对莺娘有了份亲近。

    甚至来福,也乖乖的趴在莺娘身边,任由莺娘扒拉它。

    来福是忠义的践行者,难不成有灵犀?

    “跟着你,守护你!”

    话说的轻飘飘的,也是嫩个灵灵的萝莉声,却让人能听到斩钉截铁。

    “将主,明天到潼关,得找家成衣铺……”

    就这样吧,徐清这话算是把这事定下了。

    徐义点了点头…~可惜,莺娘看上去感觉还是跟她无关。

    替那些盗匪收尸是不可能的,收拾外财倒是不介意。等徐义他们离开后,山上的野兽会收尸的。

    清晨醒的早,要进潼关,莺娘一身血污肯定是不成的,翻遍了各自的行李,莺娘只穿徐义的······她也不是什么都不计较。

    徐云那小个子,比徐义的衣服更合身,她还是选了徐义的衣服。

    在潼关先卖出去七八匹马,又泡了澡堂子,都清了清杀人的晦气。徐义看到了莺年洗净污垢时的模样,真心养眼。

    成衣店有,只是女子的成衣店男人是禁止入内的,看不到花花绿绿的那些衣裳,更别想看到换衣服的场景了。

    徐义一干人在门外等着。

    徐义特别想蹲下,然后再叼一支烟,不停的向街上吹口哨······曾经的记忆里,那些赖孩子都是这样的,徐义一直羡慕,却从来没有做过。

    季节是盛夏,为了避免麻烦,长安也没进。潼关城里同样有让人迷醉的装扮。

    潼关,作为京与都之间的驿站式城池,终还是有贵人路过的,自然也就有露大半个胸部的女子晃悠。

    很奇怪,大盛朝,贫穷不是限制想象,是限制女子显摆,不可以穿露胸部的衣裳······

    这倒是也公平,你占我家地,我看你家婆姨。

    “没我穿的衣服!”

    莺娘还没等徐义等的腿困,就出来了。

    “这是女子成衣店啊。”

    “不好,不利索。”

    我······徐义真的无语了。你又不是时时都要打架,要那么利索干嘛?

    该不是想占我衣服的便宜吧?

    都忍着,憋着笑,看徐义的不自然,徐义却没有,只是看了看莺娘晃荡着自己的衣服······这样利索?连身材都没了。

    不管了。连徐清也不管了。

    七人七匹马,还有牛犊子大小的狗,在潼关往东都的管道上······可能是莺娘第一次没处于追杀人或者被人追杀的状态,小女孩的心思便显露无疑。

    骑术不错,一会儿前一会儿后,陪着来福在官道上戏耍。

    大盛很开明,即便是莺娘这样影响了别人行路,也都报以掌声,甚至也有少年跟莺娘抛着媚眼比试。

    徐义在这一刻也有心耍耍······到底是需要保留一点威严,忍住了。

    这一刻,徐义也真有点融入这个时代的感觉了。

    原本的日子,不是公明殿,就是战场,从来没感受过这时代的美好。

    大盛,确实是一个比较合意的时代。

    “义哥儿,路上你哼唱的是啥?”

    再一次住店,凌风子不忙着睡觉,硬问徐义哼唱的小曲是啥。

    这不是有病吗?

    唱倒是唱了,徐义真的很小声了,没想到凌风子如此不堪,尽偷听别人的了。

    看着就连莺娘都闪着亮晶晶的眼看着,徐义就大方了一次: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就在他被撞到这个世界的前一刻,音响里还放着这首歌。

    “我喜欢这小曲······”

    这是莺娘第一次主动说话,徐义那一刻居然有点不好意思。

    看来,我徐义也是有泡妞撩妹天赋的,只不过上一世贫穷限制了我的才华。

    至于凌风子不耻的球样,徐义直接过滤了······他懂几个问题?

    大盛,我喜欢你,喜欢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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