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张 鸡毛山过往

小说:魔都小妖 作者:刘小刀
    莫老爹作为鸡毛村现存唯一一个读过书识得字的人,最担心唯一的女儿莫小妖成为鸡毛村史上第一个嫁不好的姑娘。

    前面说了,鸡毛村出美人,这美可不光是脸蛋美。姑娘十几岁开始抽条,不仅是长起了个头儿,还像春天的桃花苞一般,该圆的圆,该鼓的鼓,白白的脸颊透着桃花的粉,娇嫩嫩的让人想一口吞下。独莫小妖是个异类,个头儿长起来了,却像夏天的青竹一般细瘦高挑,上下一般粗细,半点起伏也无。混在一帮乡间小伙儿中称兄道弟,人见人道一声“好少年”!

    站在过来人的角度,尤其一个过来的男人的角度,莫老爹觉得女儿的前途有点堪忧。莫大婶站在女人的角度觉得,这样竹竿一般的身形恐怕连婆婆都要嫌弃,怕不好生养。所以夫妻二人很是伤神。不好嫁,大不了放下面子多出点嫁妆,讨不得丈夫婆婆的欢心,日子恐不好过。偏家中人丁单薄,连个兄弟子侄都没有,受了气也无娘家兄弟给出头。莫老爹看着年岁日长的女儿,愁肠百转千回,直到门外一队身着墨色绸衣的伏日教采买弟子经过,茅塞顿开。

    算起来,伏日教来这鸡毛山安营扎寨也有上几年了。这几年中自然免不了几次攻伐仇杀,不像之前的几位前任,这伏日教相当强硬,任来者潮水般一波一波,他自岿然不动,稳坐如山,可见其实力不俗。

    莫老爹的打算就是,让女儿入教,习得一身好武艺。这样一来,哪怕将来嫁了人,父母看顾不到,也不至于随便给人欺负了。若能从同门中择一位眼光独到有别于世俗且最好无父无母的奇男子,那自然是更好!

    鸡毛山坐落于连绵群山之中,山势高绝,难以攀登,站在山脚下仰头望去,直耸入云,只有晴的不能再晴的大好天气,才能隐约看见上面青灰的山坡和山坡上旁逸斜出的什么树。很多年前有出过村的村民回来说:“这山直不楞登的一根,就像根鸡毛。”鸡毛山由此得名,连带山脚下的偏僻小村也叫了鸡毛村。

    后来有去了县城的村民回来,直指村民太过粗鄙:“什么鸡毛山?人家叫玉笔峰!”

    村民稍作比较,似乎玉笔峰更好听一些,文雅一些,便自觉改了口,但鸡毛村的名字却留下了。

    就算改了名字,玉笔峰也是荒山一座,不过比别的山高些,陡些,且这特点并不格外招人爱,直到十来年前,莫小妖还在地上摸爬滚打的时候,来了一帮人。

    这些人个个人高马大,身着花公鸡一般五颜六色的彩衣,腰间别着刀枪棍棒,在山脚下辟出大片地方,盖起了屋舍。或是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不曾恣扰过战战兢兢的鸡毛村居民,反而率先去了村长家拜会,希望睦邻友好,互通有无。直白点就是供应他们粮食蔬菜,他们出银子。

    鸡毛村不大,能耕种的土地也不多,但山坡上收拾收拾还是能种些菜蔬果腹的,又有山泉来灌溉,蔬菜长得好,卖给他们得来的银子倒比山下种地得来的还多,是一笔合算的买卖。是以这些人身着五颜六色的怪异袍服也可以忽略,到手的实惠才是真的。

    好景不长,来了一帮女道士。女道士灰白道袍,长剑在手,威风凛凛。一阵厮杀过后,赶跑了盖房子的“花公鸡”,堂而皇之住下了。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村民们不那么害怕。但这帮女道士却不那么和善,不仅不来村长家拜会,反而派了两个小道童,把村长叫过去交代事宜。虽则照样收购村民的菜蔬,出手却不够大方,还时有拖欠,惹来村民少许不满。

    不到半年,山那边的邻居再次易主,这第三任邻居看上去阴森可怖,通身黑衣,还用黑巾遮面。村长几乎忍不住要劝大家搬家了。却不想东西还没收拾完,那边就来了许多人马拦路,不许搬!

    村长惶惶,不知如何是好。对方丢出一袋银子,责令村长组织村民定时送去新鲜菜蔬肉食,不可偷懒!

    原来也是买吃的!

    这下村长放心了,看对方出手大方,银子从来都是预付。心放下之后,村长眼珠一转,坐地起价,且还谈成了。不畏艰险为村民谋福利,自此更得村民爱戴。鸡毛村不到半年就富裕起来。

    然而福兮祸所倚,好日子不久,出手大方的“黑帮”被一群道士灭了。此时莫小妖已经知事,记住了他们的名字------清虚教。

    清虚教有男有女,来村里买东西也给钱,就是不如他们的前任大方,讨价还价的厉害,还动不动拿眼睛瞪人。若不是怕他们掌中握的长剑,简直不想卖给他们了。莫小妖就数次在将要卖给他们的菜蔬上吐口水以泻不满。

    就是这样抠唆又不讲道理的门派,县里的衙役居然还说他们是正经门派,是修仙侠士,不可怠慢。简直莫名其妙,颠倒黑白!

    后来,清虚教被现在的伏日教打跑了。

    本着一好一坏的两次经验轮回,村长猜测这次又该好过几个月了,不待人家来找,亲自上门商讨蔬菜供应事宜。果然宾主尽欢,带回了相当可观的一笔预付款。至于多少他要拔一些雁毛,村民大度不计较了。

    只没想到,这伏日教就此扎根,几次有人来拔都无功而返,这邻居倒是做长久了。长久到,村民可以去伏日教不怎么隐秘的偏门口摆摊卖吃食。教中子弟也有去村里串门喝酒的。

    这村里原本有一位致仕的老爷带着个小儿子隐居,小公子嫌无趣读不下去,老爷思来想去,从村里找了个眉清目秀的小童给儿子陪读,小公子读不读的进去无人知晓,那小童却抓住机会,很是读进去了几本书,认得了不少字。后来老爷不知原因带着孩子搬走了,小童自然留在了村中,正是莫小妖的老爹莫正仁。

    莫正仁识字,经常受村民所托记个账,写个信,他又好说话不拿架子,也不要谢礼,成为村里除村长以外第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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