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生当作人杰

小说:神弃哥布林 作者:流星陨光刀
    最终孟庆还是没能敌得过睡意闭上了眼睛,来到异界的第一个夜晚在波折中就此渡过。

    清晨,孟庆睁开眼睛后只觉胳膊略显酸痛,昨夜危险逼近他忘却其他,看似弯弓射箭很轻松,但后遗症还是残留了下来,他现在的哥布林身躯还是太弱小了,可能力量都不如十岁的人类孩童。

    “新的一天,来到异界的第二天,是时候尽可能的改变能改变的一切了,先从昨天用过的弓开始吧,想走出丛林,必须先有顺手的防身武器才是。”

    起床后坐在床沿思考了片刻孟庆就打定主意,他一向有想法就会着手实施,理想再丰满不付诸于实际行动也是枉然。

    推开简陋透风的木门,孟庆嗅了嗅笼罩在晨光中的营地空气,隐约嗅到了尚未散去的血腥味,他在营地里绕了一圈,收获了比往常更多的敬仰目光,也了解了如今营地的确切哥布林数量。

    八十七哥布林,这是算上还在吃奶的幼年哥布林以及牙齿都已经脱落已经没多久可以活的年迈哥布林,不过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并不是哥布林智者,他们的智商确实比普通哥布林高不少,但完全不入孟庆的眼。

    哥布林内部也分为小家庭一样的团体,一般都是成年夫妇带着少则三两个多则五六个孩子,哥布林的寿命比人类短很多,但生育能力很强,孕期三个月,一胎一般都是两到三个,千百年来一直困扰人类的难产问题对哥布林而言并没有,因为初生的哥布林小的可怜,和没睁眼的小奶狗差不多大。

    哥布林成年之前的死亡率很高,这是孟庆在和年迈哥布林对话后得到的消息,哥布林六岁成年,约有三成哥布林会死在成年之前,能够活到二十五岁的哥布林就算长寿,比如大棒营地的这两位年迈哥布林一个是二十四岁,一个是二十八岁。

    “所以原来我才五岁半啊。

    坑爹呢

    不过哥布林的寿命原来只有二三十岁么

    真的太短太短了”

    忽然知道自己可能只有二十年可以活,孟庆感到了难言的恐惧,那是任何有智慧乃至无智慧野兽都畏惧但绝对逃不脱的结局。

    死亡。

    从生到死,是一条没有办法回头的不归路。

    沧海桑田,哪怕是神灵也会犹如过眼云烟消失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即使是天上的日月星辰最终也会迎来死亡的归宿。

    生灵活着可以感受到自身,感受到周围的一切,听到万事万物的声音,品尝能够给身体带来活力的食物,触碰到恋人的脸庞。

    生灵死亡后失去意识,无法看到、听到、嗅到、触碰到任何存在,他已经走完了短暂的人生路,他的名字会短暂的存留在世间,直至被最后一个所知者遗忘,到那个时候,他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最后一丝痕迹也被抹去,与蚍蜉蝼蚁的生死无异。

    以身合道是孟庆穿越前无数人杰选择的道路,这条道路充满了太多的艰难险阻,穷尽人杰一生或许也只能留下一道微不足道的痕迹,不过真正的人杰就是人杰,哪怕死去千年、万年,人族不灭,他们的名字依旧还会存在,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死不灭。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孟庆用哥布林无法明白的语言低声呢喃着,他终于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一时间陷入了深思之中。

    不久之后孟庆会说奇异语言的事情就传遍了放个屁都能被半个营地知晓的大棒营地,孟庆拥有精灵血脉的事情根本不是秘密所有大棒营地的哥布林都知道,加上昨天目睹过孟庆神射举动的哥布林大嗓门的宣扬,一时间孟庆之前筹备扬名掌权的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完成了九成九,只待他高声一呼其实就可以圆满了。

    “人杰看样子是当不成了,但哥布林之杰呢丛林之杰呢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强者的哥布林不是好哥布林。

    我孟庆上辈子活的浑浑噩噩荒废大好光阴二十多载,也该醒了。

    哥布林又怎么了

    钉锤照样能锤烂你的蛋蛋”

    从沉思中清醒过来的孟庆只觉整个哥布林都不一样了,也许这就是拥有希望看到方向的体验吧,连空气都是那么清新

    卧槽,怎么这么浓的臭脚丫子味

    睁开眼的孟庆深呼吸半口气立刻屏住呼吸,环视四周才发现一大堆哥布林将他团团围住,以哥布林只有下雨天才会沾水的尿性,凑在一起那味道无法用语言表达。

    “都给老子散开点,还想不想吃猫妖肉了”

    见孟庆脸色难看的要命,人群中萝卜大棒高举钉锤,哥布林一哄而散只留下寥寥数个,孟庆深呼吸着,哥布林的嗅觉很灵敏,某些情况下也不是好事。

    昨夜死于萝卜大棒钉锤下的猫妖已经被剥皮剔骨,切成大块丢到了营地正中央唯一的一口铁锅之中。

    这口铁锅孟庆昨天就见到了,当时还惊为天人,以为哥布林部落已经掌握了冶铁的技术,当知道铁锅是从人类村庄抢来的后久久无语。

    铁锅不小,炖一只猫妖绰绰有余。

    散开的哥布林们成群的离开营地在营地周边找寻任何可以吃的东西,这锅肉得等很久才能吃,真分下来其实每个哥布林也没多少,不过至少不管老幼都能有一口肉汤喝,对普通哥布林来讲,十天半月能见一次荤腥就是幸福的。

    昨夜死去的哥布林,孟庆醒来的时候已经见不到了,自然不是被哥布林们吃了,而是被埋到了哥布林统一的集体墓园中,为此孟庆还颇有庆幸,吃同类这种事情他真的做不出来。

    “我本来还说得等你成年之后才会觉醒精灵血脉,没想到一夜过去你就开窍了,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变聪明了很多”

    驱散围观的普通哥布林后,萝卜大棒丢下钉锤坐在孟庆对面的石块上,面带期冀。

    “脑袋里确实多了些东西。”

    孟庆环顾四周,看到除了包括萝卜大棒在内的哥布林对自己投来的那毫不掩饰的羡慕目光之后,再听到其他哥布林低语的内容后,到了嘴边的话顿时改变了。

    和原本的哥布林相比,现在的晨星大棒确实变聪明了,因为多了一道来自异世界的人类灵魂。

    “太好了”

    自家几个孩子是什么样子,萝卜大棒一清二楚,可以说没一个成气候的。

    本来大棒营地的首领就是孟庆的父亲,萝卜大棒当了首领之后就知道首领比最初想象的难当太多太多,他知道兄长多半没有可能再回这片丛林了,那么未来的大棒营地的首领,唯有觉醒了精灵血脉的孟庆最适合。

    萝卜大棒没有什么舍不得的,哥布林不过百的大棒营地日子如今过的非常苦,距离普通哥布林逃离营地也只有一线之隔。

    他知道自己作为领主当得很失败,没有办法让更多的哥布林填饱肚子,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能够让部落变得更好。

    如今的大棒营地太需要聪明的哥布林来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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