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拉的确该感到羞耻,丹妮发现他没有说出自己妻子的名字。也许,她早已从他记忆中消失,毕竟她似乎从未进入他的内心。可她为他难产三次,最终还送了性命
骑士继续道“没多久,我父亲加入守夜人,我成了熊岛伯爵,前来提亲的人很多,我还没做出最后决定,铁民便开始造反,巴隆葛雷乔伊自立为王”
丹妮皱眉,打断他问“那是什么时候在我出生前吗”
“公主,我没那么老。”乔拉木着脸,干涩道。
“喔,你继续。”丹妮随意应道。
“那是篡夺者战争之后第4年,你大概四岁”他的声音低了下去。
似乎没啥区别,都是一样老
丹妮明白过来,应该是席恩葛雷乔伊入质临冬城那一次。
她不解道“铁民是怎么想的篡夺者造反的动乱时期,他不闹事,偏偏等到篡夺者都称王4年了,国内动乱已经平息,他哪来的底气还是说他的反射弧太长,刚反应过来,想来个乱世出英雄“
“我不太清楚,铁民一向疯狂,行事难以预测。“乔拉摇摇头,“也许他以为篡夺者根基不稳,也许之前一直有人压制着他,不让他起兵造反
篡夺者之乱中,巴隆的父亲科伦公爵一直保持中立,在您哥哥雷加王子战死在红宝石滩后,他投靠了篡夺者劳勃,那时高庭提利尔站在坦格利安一边。
于是,科伦带领铁舰队铁民岛主力舰队出海,准备劫掠河湾高庭,可惜高庭人早有准备,在盾牌列岛以逸待劳,不仅打败了无敌的铁舰队,还在那一战中斩杀了科伦。然后,巴隆继承父亲的位置,那是篡夺者已经登基为王,各地叛乱差不多平息下来。”
“花了四年时间,巴隆大王完全掌控铁民湾,他举旗叛乱了。然后,巴隆大王败了,他的大儿子、二儿子被杀,十岁小儿子成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养子,也是控制葛雷乔伊家族不再反叛的人质。
为庆祝胜利,劳勃决定在兰尼斯港外举行比武大会。
我在那里认识了琳妮丝。
她当时只有我一半年纪,偕同父亲专程从旧镇赶来观看自己的兄弟比武。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视线便再也离不开她,第一次,我感受到自己有如此强烈的爱意。冲动之下,我恳求她赐予我信物,让我为她而战。我作梦也不敢妄想她会答应,然而她却一口同意了。
公主殿下,你要明白,比武竞技是一种骑士运动,而非单纯的武艺较量。我们北方人一向不擅长这种安达尔人传来的运动,但有了琳妮丝的信物,我似乎被七神中的战士附体。
几天下来,我战无不胜,并最终为琳妮丝戴上爱与美的后冠。
美酒与荣耀刺激得我做了件疯狂的事,那天晚上我竟然去找到她父亲,直言希望娶他女儿。
以我们两家的财势与地位,雷顿伯爵原本该遭到毫不留情地拒绝我,但他没有。”
雷顿海塔尔家族的封地有维斯特洛第二大港口旧镇,还有学士的圣殿学城、七神教会的总部也在旧镇。
海塔尔家族还是青手加尔斯的血脉,他们可以算作没有公爵头衔的公爵。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曾经替儿子小恶魔向雷顿伯爵提亲,希望提利昂能取一位海塔尔千金。
雷顿伯爵几乎用被侮辱的姿态拒绝了他。
乔拉莫尔蒙走大运了。
“可惜,蜜月是短暂的,琳妮丝对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觉得太冷太湿又太偏僻。
熊岛的木造长厅远不如她家华丽温暖的高大城堡。
而且,熊岛生活缺乏南方贵族小姐需要的情趣,没有化装舞会,没有默剧表演,没有奢华晚宴。
就连流浪歌手,也要等上好几年,才可能随收皮毛的商人过来一次。来的还是又老又丑,技术不佳的三流歌手。
北境食物也远比富饶的高庭单调,我的臣民能吃饱饭就算诸神保佑,可每一餐饭对琳妮丝几乎都是煎熬。
那时候,我就想,只要她能开心,我愿意做任何事。
于是,我从她的家乡雇来厨子,找来吟游诗人,还有参加舞会的金银珠宝对每一个银币都数着花的熊岛,我无奈地精熟大多数首饰的价格。
所以,你明白我为何能如此熟练地估算出那个蛋白石手镯的价值了吧”
乔拉笑得就像双十一网贷给自己婆娘刷单的丈夫。
“她要什么我都尽量满足。之前说过,因为她,我潜力爆发获得比武大会的冠军。
篡夺者是个慷慨喔,是个骄奢淫逸的国王,他挥霍无度,最喜欢举办比武大会,而每次比武大会的冠军都有丰厚的奖励。
那一次,我不仅得到荣耀与美人,还有五万金龙进了我的口袋。”
s艾德就职那次,比武冠军奖励4万金龙,但我想平定巴隆大王叛乱的意义更加不凡,故而增加了一万金龙
“那么多”丹妮也不由惊呼出声。
有着原主在各大城邦艰苦生活的记忆,她也大概了解了这个世界的金、银、铜三种货币的购买力。
记得有一次,在密尔平民区街头,韦赛里斯用两个铜板在摊贩那买到两根烤肉肠,一小碗羊奶。韦赛里斯很快吃完自己那份后,又抢走妹妹剩下的半截烤肠。
论购买力,就算一个铜板五块钱吧。毕竟是纯肉肠,分量还比较足一般情况下,那根烤肠可以抵一顿早餐,只不过韦赛里斯那时正处于发育阶段,营养有些跟不上。
而一个金龙可以兑换30个银月,一个银月兑换大约800个铜板。
也就是说,一个金龙2400个铜板12000人民币的购买力
五万金龙,大约等于6亿
卧槽
丹妮记得原剧情中,劳勃在位14年,一共欠下600万金龙的外债,其中300万属于兰尼斯特家族。
这
听到丹妮的惊呼声,乔拉也感慨道“是啊,熊岛一百年都无法收入5000个金龙。在花钱方面,篡夺者比你父亲更像疯王呃,抱歉,我是说“
骑士涨红了脸,有些手足无措。
丹妮没说什么,只面色平静地点点头。
乔拉爵士舒了一口气,继续他的爱情故事,道“也是有那五万金龙打底,之前的日子我里才能满足琳妮丝一切要求。
为了她可以四处参加节庆和宴会,我专门为她打造了一艘大船。兰尼斯特港、旧镇、君临、里斯、潘托斯,都出现过她的身影。最远的一次,我们去了布拉佛斯。”
“从熊岛到布拉佛斯你们疯了”丹妮再次震惊。
布拉佛斯其实距离北境非常近,直线距离的话如果有飞机,从熊岛飞往布拉佛斯,大概3000公里。
呃,三千公里好像也有点远。
关键是熊岛与布拉佛斯隔着一个大陆和一个海峡,如果坐船,必须环绕维斯特洛大陆一圈。
大概
实在太远,海况也非常复杂,很可能出现绕路的情况。
唯有一点可以肯定,航程百分百超过了一万公里,比从上海到洛杉矶更远。
乔拉为了老婆,真是把命都拿去拼了。
但这不是结束,乔拉还在继续讲述自己“燃烧生命”的旅途。
“为了金钱,也因为琳妮丝希望再次得到爱与美的后冠那对真正的王后也算至高荣耀,我继续参加比武大会,但奇迹不再,我竟再也没有赢过。而每次落败,便意味着一匹战马和一套盔甲的损失,必须花钱赎回,或重置新品。”
丹妮好奇道“一套铠甲,一匹骏马,大概多少钱”
原本的丹妮莉丝混迹市井,知道普通食物与酒水的价格,却距离贵族的武器与驮马太远。
“一匹驯服的良马,至少一个金龙以上,我曾经的战马更好一些,平均下来大概三个金龙左右。而好一点的全身铠大概4、5个金龙,我必须购买优良的铠甲。”他郑重告诉丹妮,“对于我们这些家学渊源的骑士,对铠甲的熟悉度堪比对自己掌纹的了解。一般情况下,我只需一眼便能看出对方铠甲的破绽如果真有破绽的话。
同样的,我的对手也能看出我身上的破绽。所以,我不能有太明显的破绽,不能用次品铠甲,否则在比斗过程中,我会有生命危险。
我不怕死,可因为铠甲问题死在一场贵族游戏中,那真是窝囊到极点的事。”
顿了顿,乔拉骑士语气复杂道“我参加过多次比武大会,每一次都有骑士丧命,多是谋求财物与名声的自由骑手。
几乎没有一个大贵族的子弟死亡,因为没人能在骑枪比斗的规则下,突破他们身上的防御。”
如果丹妮看过一年多前在君临举行的首相的比武大会,她就会对乔拉的话有更深刻的认识。
其中一场,蓝礼vs猎狗。在高速对冲过程中,猎狗一枪捅在蓝礼胸口,让他直接从马鞍上倒飞出去,以来时的反方向飞了十多米远。头盔上的小儿手腕粗的金鹿角都被他压断,结果怎么着
人家屁事没有,拍拍屁股站起身,骚包地挥挥手,用得体的微笑回应周围观众的欢呼。
如果换一个人,胸口板甲薄一点,或者板甲后的内衬弹力不够缓冲凶猛的撞击力,那他不死也得内脏受损。
这个世界,如若脏腑受伤,人基本就废了。
“自由骑手与骑士有什么区别”她好奇道。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