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二节 我的祖国

小说:宿主 作者:黑天魔神
    古有信天游,今有蛮族吼。这就是天浩的理解。

    咿咿呀呀的哼唱没有固定调子,单调的音节与音乐扯不上关系。干瘪缺牙的歪嘴有些漏风,哼唱起来明显有些跑调,就像刚学过几天就信心膨胀我感觉良好举办个人音乐会操着一把二胡生涩演奏的半吊子水平,听起来很刺耳,感觉耳朵备受折磨,惨遭蹂躏。

    这是天浩的个人想法。

    但是其他人不这样想。

    老太婆身边很快聚集了一帮音乐爱好者。

    天黑了,本该是休息的时间,这帮混蛋不睡觉,纷纷聚集在广场上,点起一堆篝火,像发情的野狗胡乱喊叫着。

    这绝对不是文明人对野蛮文化的蔑视。他们的确没有形成音乐的概念,纯粹就是凭感觉与个人喜好张嘴乱叫,与其说是唱歌,不如说是鬼嚎。

    天浩听过不少文明时代的少数民族乐曲。阿细跳月、小河淌水、绣荷包北方蛮族在文化方面显然尚未达到音乐与美术足以流传的程度。但是不可否认,脑子里绝大部分思维只有“饥饿”与“粮食”概念的他们同样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用艺术手段进行渲染的想法。

    天浩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他实在受不了每天晚上外面的鬼哭狼嚎。麻痹的,这声音汇聚起来,连山洞里喜欢新鲜人肉的暴鬃熊都得转身加快速度狂奔逃走,何况自己还是在末日时期肩负重担从沉睡中苏醒的休眠者。

    如果这群喜欢鬼叫的家伙来自其它寨子,天浩一定下令把他们的脑袋统统砍下,图个安静。

    偏偏他们是自己人。

    而且看这架势,这种自发性的群众娱乐活动还将持续很久,甚至永远

    全方位封锁是没有用的。传说中伟大的治水英雄他老爸已经用生命证明堵不如疏。来自下层民众的呼声永远不可能塞进铁皮罐头严严实实封死然后扔进大海。就算真的这样做,罐头仍然会在强大的海水压强之下瘪缩开裂,从黑沉沉的海底冒出一串串气泡,升至海面,“噗通”炸开。

    连续几天没有睡好的天浩脸色苍白。他拖着沉重疲惫的脚步走出房间,来到被人群簇拥的篝火前。

    周围顿时一片安静,无数双尊敬的眼睛集中在他身上,黑暗中到处散发着令人作呕的口臭气味。

    天浩尽可能让自己脸上露出微笑,至少与平时看起来没什么两样。

    抬起手,指着被众人簇拥在中间,也就是带头在夜晚嚎叫那个老婆娘“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寨子里人太多,天浩能记住几千号人当中的百分之九十已经很不错了。如果不是这老太婆成天在夜里鬼嚎,他根本不会有任何印象。

    老太婆咧开嘴笑了,她恭恭敬敬对着天浩跪了下去“禀头领,我叫桂花。”

    欢快的笑声,乐呵呵的表情,只是吃肉太多加上很少刷牙导致的浓烈口臭从对面飘来天浩感觉盘绕在身边的吸血蚊虫瞬间少了很多。

    一股恶寒从脚底涌起,娇滴滴的名字与满脸皱纹的现实令他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天浩忽然有些后悔应该把这个问题交给阿依解决,而不是自己出面。

    现在已经晚了。

    “好吧嗯那个桂花。”强忍着恶心偏过头,在臭气熏不到的位置连续做了几个深呼吸,天浩慢慢转头过来,环视一圈周围,认真地说“我教你们唱歌吧”

    一条大河波浪宽,

    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

    听惯了渔夫的号子,

    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姑娘好像花儿一样,

    小伙儿心胸多宽广,

    为了开辟新天地,

    唤醒了沉睡的高山,

    让那河流改变了模样。

    这是英雄的祖国,

    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

    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好山好水好地方,

    条条大路都宽畅,

    朋友来了有好酒,

    若是那豺狼来了,

    迎接它的有刀枪。

    这是强大的祖国,

    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温暖的土地上,

    到处都有和煦的阳光。

    大体就是这样。

    这是天浩最喜欢的歌。沉埋记忆深处,成为了永远不会遗忘记忆的一部分。

    曲调简单,朗朗上口。

    当然,有些歌词一定得改,必须改

    其实他唱歌的功底很糟糕,以前基地还在的时候,经常与朋友约着去军官俱乐部,人称“无良麦霸杀手”。

    周围一片安静,摇曳火光照亮了人们眼睛里的震惊。

    他们也许无法理解歌词,却能记下大部分曲调。

    很好听。

    真的。

    比老太婆桂花鬼哭狼嚎的叫声好听多了。

    “那个,大家都照这个练练吧”沉闷的气氛让天浩有些尴尬。虽然他是寨子里说一不二的头领,此时此刻却有种想要转身逃跑的冲动。

    他真的没想过要教这帮野蛮人唱歌。

    我只想让他们改变一下兴趣焦点,让外面变得安静。

    老子要睡觉。

    仅此而已

    清晨,天浩从沉睡中醒来。

    房门敞开着,可以看到正端着木盆站在外面接水的兄长天峰。他身材高大、伟岸,宽厚的肩膀就像一堵墙,浓密的眉毛下面目光深邃。他站在那里,胳膊上搭着一块洗脸用的棉布,仿佛一座山。

    二哥天狂在屋子外面的空地上劈柴。他挥舞着钢斧,粗大的原木垛在凶猛的狂暴力量攻击下四分五裂。浑圆粗大的肩膀从无袖褂子下面暴露出来,早晨温度虽凉,他却热得满头大汗。很是随意地抬手抹了一把光头上渗出的汗水,喘了口气,再次将斧子拎高,继续着刚才的工作。

    火塘里已经生好了火,妹妹天霜跪坐在那里煮汤。干净的案板上摆着一块鱼肉,粉色的金枪鱼,她用菜刀灵活地将鱼肉横切成片状,均匀撒进沸腾的锅里,空气中很快飘散出鱼汤的熟悉香气。

    从粮袋里盛出半碗面粉,一边放水一边用筷子搅拌,随即将这碗半粘稠的面糊倒入锅中,撒上切碎的葱花,一锅热气腾腾的鱼片疙瘩汤就此完成。

    天浩连忙从床上爬起,三下两下穿好衣服,拿上自己的洗漱工具小跑着来到外面,笑着顺序向每个人打招呼。

    “大哥早。”

    “二哥你也起得挺早啊”

    “小妹做饭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身为寨子头领,天浩单独拥有一间宽敞的新屋。但他觉得那里太大,也太空,住进去没什么人气,经常会没来由的发慌。这其实不难理解,毕竟是初来乍到,又是完全陌生的世界,哪怕是心理素质再好的人,也免不了会觉得孤寂与失落。相比之下,还是与名义上的“亲人们”住在一起比较好。

    这个家里里外外都透着幸福。

    天峰从不在弟弟妹妹面前摆架子。他长得天生具有温厚的亲和感,脸上时刻带有微笑,也许是经历得多,他很少发火,即便生气也能很好的控制情绪。如果不是天浩这个异类突然出现,他是这个家里毫无疑问的领头人。

    天狂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力分子。与其说他是勇猛的战士,不如说是时刻围绕在家门口的一条凶猛野兽。无论是谁想要接近,都必须首先面对他的验证。就像文明时代的乡村,很多人家都养着看门狗,它们对外来者龇牙咧嘴,发出令人心悸的低吼。如果主人不出面,这种时刻准备扑上去的对峙将永远持续。

    很多时候,天浩脑子里都会忍不住冒出这样的画面抬手指着某个对自己有着敌意的家伙,然后大喊关门,放天狂

    等到三兄弟结束各自手上的事情回到屋里的时候,天霜已经盛好一碗碗的鱼片疙瘩汤,蒸锅里放着热乎乎的馒头,颜色虽然没有文明时代同类物品那么白,看上去却足以勾起食欲。

    酸菜的做法很简单,那是用整颗的青菜南方叫苦菜为原料,分瓣清洗,然后在太阳底下晾干。晾晒要持续好几天,等到菜叶失水发焉,干巴巴,软绵绵的时候,将它们收起来抖落尘土,切成手指大小的碎块,撒上盐,装在大盆里用力搓揉。等到菜叶里残存的水分溢出,干燥的菜叶被彻底浸透,加上花椒之类的佐料搅拌,就能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土陶罐子,顶部封口加盖,边缘凹槽放水隔绝空气,耐心等待发酵。

    天霜是个手脚勤快的女孩,她整个夏天都没有闲着。茄子、豆角、白菜等各种蔬菜都腌了一些,林林总总有好几坛。这是天浩教给她的做法,磐石寨不缺盐,早餐加上一碟切丝切条的酸菜,搭配面饼和馒头,外加一锅粥或汤,饭总是吃得有滋有味。

    天狂掰开一个馒头,夹了满满一筷子切细的酸白菜丝,像做汉堡那样把馒头合拢,用手捏着送到嘴边,带着说不出的满足,狠狠咬了一大口。

    “小妹的手艺越来越好了。老三那个,是不是该给小妹找个婆家,让她嫁出去”他嘴里全是食物,声音含含糊糊。

    出嫁

    天霜抬起头,带着明显的慌乱和意外。

    天浩端着汤碗,沿碗边吸溜转着,避开温度最高的烫嘴部分,眼睛从汤碗上方的空处看着天狂“这种事情你就不要操心了。小妹愿意就嫁,不愿意就呆在家里。反正咱们不缺粮食,一辈子养着她也不成问题。”

    说着,他放下碗,用胳膊肘捅了一下坐在旁边的天霜“就照三哥说的做。要是你有喜欢的男人,就跟我说一声。如果没有也不怕,反正这是咱们的寨子,谁敢欺负你,三哥揍死他”

    天霜一下子变得快活起来。自从天浩寄生成功,家里就没缺过粮食,充足的营养使她发育速度明显加快,原先干瘪瘦弱的身体也变得凹凸有致,脸色红润,不再是从前黄皮寡瘦的样子,就连声音也又脆又甜“谢谢三哥。”

    天浩笑着在天霜略带婴儿肥的脸上捏了一把。软软的,滑滑的,手感十足。他随即把目光转向天峰,半开玩笑地说“说起来,大哥你才是真的应该成亲了。”

    天峰年长,早就过了结婚的年龄。

    话一出口,天狂和天霜不约而同停止拒绝,房间里热闹的气氛也瞬间凝固。几个人互相看了看,所有视线纷纷集中在天峰身上。

    天浩并非故意如此,他说的是事实。

    天峰对此并不在意。他撕下一块馒头塞进嘴里慢慢嚼着,神色平静“你们看着我干什么赶紧吃啊,汤快凉了。”

    “那个,先等等。”天狂连忙咽下嘴里的食物,抬手急急忙忙指着天峰“大哥,老三说得没错,这次我站在他那边你的确是该结婚了。”

    天霜也在旁边点头附和“是啊大哥你都不考虑这些事情,我怎么能抢在你前面你要是不赶紧把嫂子娶进来,那我就永远不出嫁。”

    “你们啊”人多最杂,天峰一个人根本说不过。他苦笑着摇摇头,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他知道天浩是好心。

    说起来也是,二十多岁的男人,按照北方蛮族的规矩,早已是结婚生子当爹的年纪。

    “阿莉已经嫁人了。”沉默片刻,他淡淡地说“我暂时不想考虑这些事。”

    拒绝的很简单,很粗暴,也很合理。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人类情感从未有过变化。初恋的感觉是如此刻骨铭心,无论大富大贵,穷困潦倒,远隔重洋天各一方,痴恋男女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深爱过的那个人。

    “大哥你可以再找个好的。”天狂在旁边苦心劝解“老三现在是头领,咱们磐石寨刚打赢了鹿族人,名头响亮。只要大哥你愿意,随便什么女人都能摆在面前任你挑。”

    天浩一听就感觉不妙,他连忙伸手拽了一下天狂的衣服,示意他立刻闭嘴。粗线条的后者却对此毫无察觉,他很不高兴地掸开天浩的手,嘴里嘟囔着“你拉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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