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十五篇日记

    1991年10月22日  天气小雨

    今天我和斯潘塞一起值日。

    自从威廉走后,斯潘塞接受了父亲离开的事实,也接受了戴安娜的病有可能治不好的事实,他开始努力学习。

    这不是说以前我们两个没努力学习,只是在斯潘塞全力以赴学习的时候,我才知道过去的我们,只能称得上喜欢阅读,算不上认真学习。

    认真学习起来的斯潘塞非常可怕→_→。

    至少,我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

    他的阅读速度太快了,而我阅读速度快是快,却并没有什么卵用。

    因为记不住。

    我想要学习各种书籍,依旧只能靠抄写。

    可抄写的速度毕竟太慢了。

    我问过斯潘塞,你这么努力学习做什么,我们的阅读范围早就远远超过同龄阶段的孩子,为什么还要像是后面有人追赶一样,如此拼命。

    斯潘塞沉默了许久,才告诉我,他想长大,快快长大。

    而他觉得,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在脑袋里填上知识就是快速长大的唯一途径。

    哎,兄弟都这么拼命了,我还能怎么办,只能奉陪到底了。

    大概是我的怨念和渴望太强烈了,我脑中的‘诺曼的储物柜’出现了巨大变化。

    迄今为止最重要也最剧烈的变化。

    其实也是我无意识中才发现的。

    现在我在阅读的时候,除非手写,依旧无法记下一些文字内容,这有些令人遗憾。但是只要在晚上睡觉之前,我把看过的书整本背诵下来,那本书就会出现在储物柜第一栏的‘书橱’上。而一旦出现在书橱中的书,即使我没有抄写,我也能记得它上面的每一个字。

    虽然这些书其中的内容不像那些我手写下来的书籍那么理解深刻,融会贯通,但是我却把它们记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不会再睡一觉就忘了。

    我终于有了跟上斯潘塞脚步的资本。

    对于我来说,除了漫画小说这种类型的,其他种类书只看一遍就背诵下来并不容易。

    一遍仔细阅读,我大概只能记忆五六成,想要通篇背诵,就需要我看三遍才行。

    虽然比不上斯潘塞过目不忘,但是只要我花的时间足够多,跟上斯潘塞的进度不再是无法达成的目标。

    我把自己储物柜变化的事情告诉了斯潘塞,他很高兴,然后……看书速度更快了。

    第一次有点后悔。

    身为朋友,果然彼此还是要保留一点点秘密,这对我们之间的相处有好处。

    对于我们两个人的疯狂阅读,戴安娜乐见其成,露西娅和尤利不怎么在意,奥罗拉只是告诫我,不能做个书呆子,就她的上学经验来看,书呆子是最容易在学校里受欺负的。

    其实在学校也这么多年了,大多数同学都彼此熟悉,我和斯潘塞虽然在学校里不是那种受欢迎的人,但是也没什么人不长眼来欺负我们。

    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曾经教训过好几个人,还被请过家长,从那之后就在其他同学心中树立了我不招惹你们,你们也别来招惹我们的印象。

    到今天,这种印象也应该挺深刻的。伊森说,那是因为我打架有一种不怕死的疯狂!

    切,这个家伙的话不能全信,明明是我身手高超,他们怕了而已。

    不过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拖着斯潘塞打算报个格斗兴趣班。

    光坐着学习,不出门锻炼,对身体真的不好。

    以前威廉还在的时候,我和斯潘塞还会打打棒球,我们的社区棒球队一直都没解散,有好几个成员还成为了棒球校队的正式队员。

    除此以外,我在学校里也参加了篮球兴趣小组,偶尔会练练篮球,安娜姨妈喜欢篮球,我也挺喜欢的。

    可是威廉走后的那段时间,我和斯潘塞两个都没什么心思继续参加集体活动,斯潘塞心情低落,我也跟着着急,最后我们就干脆退出了社区棒球队。

    所以这个唯一的共同运动就停止了。

    为了我们两个的健康着想,我决定一定要和斯潘塞开发一个新的运动项目。

    在综合分析了时间费用场地等情况,考虑了我们两个共同的英雄梦之后,我最后决定选择报个格斗兴趣班。

    只是到底选什么种类的格斗,我就一窍不通了。

    斯潘塞拗不过我,最终同意了我的意见。

    只是他也不知道挑什么,空手道、泰国拳击、柔道、合气道、跆拳道、中华武术等等,琳琅满目,种类异常的多。斯潘塞为此还特意到图书馆翻了一大堆资料,但是看得越多,他越不知道该怎么选。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非常不情愿的拖上了伊森。

    伊森是学校橄榄球队的成员,平日里对于这些课外活动也比较了解,最近据说他刚好在找一些新鲜有趣的事情做。

    伊森打橄榄球很厉害,是校队的主力选手,但是他纯粹是依靠天赋,平日里练习能逃则逃,本身对橄榄球的兴趣也是日益减弱。

    用他的话说,他是为了在场边尖叫欢呼啦啦队才进橄榄球队的。

    但是渐渐他也腻味了在橄榄球队里无脑的奔跑和碰撞,所以最近才想着课后能不能找一些其他事情做做。

    啧。

    最后我们三个进行了商讨。

    唔,情况大致是这样。

    伊森说,街头格斗招式自由实用,有一种暴力的美感,平时练习也方便,可以选这个。

    斯潘塞说,街头格斗发源于黑/帮街头火拼,迄今为止发展史也只有短短的数十年,根本没有完善的教学体系,并且招式过于讲究狠辣,风格野蛮,并不适合学习。

    我说,你们说的都对。

    然后伊森说,跆拳道看上去很精彩好看,经常出现在电影里,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斯潘塞则说,跆拳道起源于朝鲜半岛,早期是由朝鲜三国时代的跆跟、花郎道演化而来的,韩国民间流行的一项技击术。以脚踢、摔撞,以拳头打击为主要攻击方式。但是过于讲究套路,实战能力薄弱,也并不是锻炼身体的好选择。

    我说,你们讲得都很有道理。

    如此几次之后,我被斯潘塞和伊森两个联手镇压了。

    他们不仅各自敲了一下我的额头,还揉乱了我的头发。

    哼,我就知道,他们嫉妒我这一头金灿灿、美丽的好像阳光的头发。

    金发碧眼,天生丽质,你们羡慕也是没用的。

    最后我们三个挑选了空手道。

    空手道看上去好像和跆拳道似乎非常类似,但实际上流派众多,教学体系全面,发展时间悠久,并没有太多的漏洞。而且也不仅仅是讲究‘手’上功夫。

    当然,介绍这么多也没什么用,我们三个报的空手道班,最开始才没什么流派不流派的区别,只是每天练习一些招式、套路,然后彼此锻炼手上腿上的功夫罢了。

    用授课老师的话说,现在都是打基础,只有基础足够了,才能继续练习下去。

    不管怎么说,我和斯潘塞终于有了一个锻炼的活动,而不是一直都闷在家中,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虽然我劝服斯潘塞的时候,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他是真的不怎么喜欢运动,更何况是这种‘动手’打架的运动,但是这一切最后还是有了理想的结果。

    其实,我也思考过,我这种半强迫式的劝说,到底对不对。虽然我和斯潘塞是朋友,但是我没有权利去替他决定要过怎样的生活。

    但后来,我想通了。

    这不是强迫改变斯潘塞的生活方式,而是监督他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

    这两者之间,虽然看上去一样,本质却不一样。

    就像有些孩子沾染了错误的坏习惯,父母总不能因为爱就眼睁睁看着不去管,他们要顶着孩子的讨厌,帮孩子改掉这些坏习惯才对。

    虽然比喻有点奇怪,但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我把自己思考的东西告诉了斯潘塞,他朝我笑了。

    笑的前所未有的温柔。

    我愣了一会儿。

    他不是没对我笑过,但是这个笑容格外的不一样。

    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真的长大了。

    斯潘塞说:“诺曼,这不是强迫操控他人生活方式,这是关心。其实我自己知道不运动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只是因为我对运动这件事非常不擅长,所以一直对它都很沮丧灰心,甚至有一点点逃避。”

    “而你,让我正视了自己的弱点,并且努力去改变它。”

    “谢谢你这么关心我,我很高兴。”

    “以后不要再自己胡思乱想这些傻念头了,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讨论。因为我们是最好最好最好最好的朋友啊。”

    我告诉他:“看在,看在你这么诚心的份儿上,我会天天敦促你做些空手道的课外练习的。”

    我没感动。

    都是朋友,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感动的。

    嘻嘻,所以现在留校做值日的时候,他把原本应该我做的擦黑板抢去做了。

    还很讨好的说,刚好赶不上校车,我们等下刚好可以去书店一次,买最新的漫画,同时再挑一点感兴趣的书。

    我故作犹豫了一下,然后才欣然同意。

    但是敦促他天天做课外练习的计划,我一定不会改的。

    虽然我们两个都有了各自的学习目标,也对未来有了不同的规划,但是这些终究不会让我们变成学习的俘虏。

    因为家人朋友依旧,而生活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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