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安想着给陆世卿做的衣服,一开始她是准备做一件衬衫的。
但是转念一想,陆世卿在部队也穿不了其他衣服,最后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做一件羽绒薄背心,京城的冬天又特别冷,到时候可以穿在里面既保暖又特别轻。
这个时代羽绒服还不多见,最后还是林安安拜托供销社的大舅才找到了些鸭绒。
做衣服可是个精细活,前世林安安也不怎么会,就只会织毛衣和缝一下衣服,但是有她妈王敏在,林安安没什么好担心的。
林家大部分的衣服都是王敏做的,款式虽然老旧,但是胜在技艺好。让妈妈帮忙做衣服,林安安放心得很。
林安安就按照后世羽绒服,大概给王敏讲了一下,她妈就趁着晚上休息时间几个晚上就做了出来,林安安也学得差不多了。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自己做的时候,上手效果怎么样。
等天气凉了一点,到时候再给陆家和林家的人一人做一件,让他们温暖过冬。
等到给陆世卿的衣服做好后,第二天林安安起了个大早准备去县城。
昨天夜里天气太闷,蚊子也飞来飞去的,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后来索性翻出课本看了半天,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虽然睡得不太好,但是早上起来喝了杯灵泉水后,整个人神清气爽,好像有用不完的精力。
到了县城,林安安先去百货商店找到当初买手表的摊位,因为林安安要回来的那块手表几乎就相当于全新的,包装,票据都还在。林安安就只用补贴10块钱就换到了一块新的其他款式的男士手表。
她要送给陆世卿!
这是昨天晚上就计划好的,人家毕竟买了这么多东西给她,她不回点什么东西,怪不好意思的!
为了给陆世卿一个惊喜,为此她特地没有在信里说。
林安安换完手表就准备去寄东西,怀着忐忑的心情,把手表放在了衣服兜里一起寄了过去,从这里寄到京城的话少说也要五天左右。
在心底叹了一声,希望陆世卿收到东西后能开心点,忘了过去她说过的那些伤人的话。
陆世卿对她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自己的工资几乎全部都寄了回来,一部分给她,还有一部分寄到陆家。
寄给她的信也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没有大男子主义的强势,也没有抱怨,知道她之前不愿意去陆家,也没有强求。
所以她根本不知道,他对她是什么样的感情。
还有他有没有喜欢的人,为什么要娶她等等,林安安都没有问过陆世卿,前世的她根本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
但是一想到他要是有喜欢的人了,林安安心里还是有点低落,毕竟她已经决定要和他过一辈子了,两人之间最好还是有感情比较好一点。
不过就像他在新婚夜那天说的一样,军婚不容易离婚,就算没有感情,她也要努力让他爱上她!或者说林安安也要努力爱上陆世卿!
她也不能强求陆世卿喜欢上她或者不准喜欢别人,毕竟她也没什么优点,长相也没有,才华也没有!更何况自己曾经也有喜欢的人。
林安安突然都点恐慌,她要和陆世卿培养感情,凭什么?他身边的女生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比她优秀,更何况陆世卿本人也很优秀,他也不是那个在村子里任人欺负的“坏分子”,也不是那个等着她去营救“施舍”糖果的小孩子了。
就是陆世卿那张脸也会吸引很多女孩子的喜欢!
想想还是有点难过,要不要想前世一样去部队探亲随便探探陆世卿是怎么想的?林安安冷不丁的想到。
还是算了吧!陆父的腿还没有好,现在又是农忙时节,自己家又忙,走了后父母会更辛苦。
就算陆世卿不喜欢他,有其他喜欢的人,那又怎样!就算两个人没有感情,林安安自己也可以过的很好,就像上辈子一样,自己一个人该工作就工作,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没事还可以和姐妹们跳跳广场舞!单身的日子也很快乐?!
想通后的林安安又乔装打扮了一番,去了当地人都心知肚明的换东西的小巷,把那只钢笔换了十块钱,十斤白米和一斤猪肉。
最后还顺便买了个大点的塑料桶,放在背篓里,待会儿林安安准备直接就去陆家。
林安安打算快到陆家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把桶加满灵泉水,和着这些用钢笔换来的东西给陆家一起送过去。
距离她上次去陆家也有好几天了,不知道现在陆父的恢复情况如何了?
上次林安安去看的时候,陆父的腿勉强能移动了,今天去的话,情况应该会跟好点了。
林安安也没想到这用过的二手钢笔还能换这么多东西,可能是今天运气比较好,她跟一个看起来家境殷实的知识分子换的东西,虽然林安安买这钢笔的时候也很贵还要票,看来这个时代的物资确实是匮乏!不过以后都会好起来的。
但这时代却是机遇最多的年代,林安安想或许等到自己上大学后,自己也可以找点小生意做做。
这些都办完后林安安就准备返程了。
现在八点不到,走得快的话到陆家可能也快九点了,这个时候大部分人都去上工去了,希望她去的时候陆家有人吧!
林安安在路上边走边回忆昨天晚上看过的课本,这是她最近养成的习惯。她的基础不好,虽然现在记忆力没什么大问题了,但是理解起来还是有些问题,还需要多思考几遍。
快到陆家的时候,林安安就趁着没人在路边把背篼卸了下来,蹲在路边,手靠着桶边用意念向桶里加水,灵泉一天可用量正好可以加满着一桶水。
而且林安安蹲在路边,桶又在背篼里,就算有人看见她了,也只会让人觉得她是走累了在蹲下休息。
等到陆家的时候,林安安就已经累得不行了,看来重生后还有一件重要的是要做就是锻炼好身体,不要再得病了。
林安安前两次来县城的时候,要不就是骑自行车,要不就是和着她妈一起来的,可没像现在一样背过这么多东西。
陆家的院门是关着的,林安安敲了敲院门,正担心陆家没人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哒哒跑过来开门的声音。
还好有人!林安安可不想再把这么重的东西再背回去了啊。
“大嫂,你过来了!”陆世碹连忙跑过来接过她背上的背篓,几天不见,陆世碹显得更加活泼了,也更爱说话了。
“家里就你一个人在吗?”林安安看了一圈院子,没看到有其他人,就开口问道。
“不是,爸和奶都在家,他们在里面坐着休息呢。”说完,陆世碹就急急忙忙的拉着林安安的手要往里面走。
“大嫂,你快来看啊!我爸可以站起来了!刚刚我还扶着他走了一圈啦。”说完陆世碹的眼眶有些微红。
难怪她觉得今天陆世碹比以往都要活泼,陆父的伤应该也是压在他心底的一块大石头,导致他也格外的懂事,大哥不在,就担起了家里男子汉的角色,帮着妈妈下工,在家也要帮着做很多家务,也没有同伴跟他玩耍。
陆世碹这么小的孩子,也承受了太大的压力,现在终于能看到希望了。
林安安也不言语,也有些感动微红着眼上前,抿唇弯下腰,揉了揉陆世碹的小脑袋。
陆奶奶见陆世碹去开门这么久还没回来,就想推着陆父出门去院子看看是怎么回事。
看到是林安安来了,也赶忙上前去拉着林安安进门。
当初看到陆奶奶后,林安安才知道,难怪在这土乡村里,陆世卿有种落魄公子的气质,这应该完全得益于陆奶奶的教育了。
陆奶奶是最后一批大家闺秀,从小养在深院里,接受着名门淑女的教育,可以说陆父和陆世卿这两代人都是陆奶奶一手带大的,虽然陆奶奶教不了太多的文化知识,但在为人处世,知书达理等等方面,那也是普通人远远达不到的。
现在的陆奶奶七十多岁了,虽然前段时间才病了一场,但陆奶奶也被林安安哄着喝了点灵泉水,现在看上去身子骨还算硬朗。
陆奶奶穿着带补丁的衣服,但是依稀可以看出年轻时候的美貌。看到林安安带的东西后,眼圈亦是一红,却还是强撑着道:“安安,来自己家不用带这么多东西,现在谁的生活都不容易,你自己留着吃哈!”
“没事!奶奶,你放心!我还有钱,我前段时间在山上又找到了一株人参,我们村有个女知青家里老人身体不好,我就卖给她了,赚了不少钱呢!”林安安解释道。
“我刚刚在院门口听东子讲,爸的脚可以站起来了,是吗?”
林安安说完就仔细地打量了一番陆父,见几日不见的陆父也没有了当初那么瘦,脸上也有点肉了,头发都变黑了不少,这才放心了下来。
“是啊,多亏了安安你带回来的药!哎……我这腿这么多天了,终于能站起来了”陆父又是一声长叹,眼睛紧紧地盯着自己的脚,微微泛着泪光。
林安安由衷的感到高兴道:“爸,您吉人自有天相!正好,我今天又去县城拿药了,比上次的还要多点。神医说了只要坚持每天喝两杯这灵药,相信过不了多久爸就能蹦能跳了!”
见陆爸点头,林安安继续笑:“正好,今儿我还买了点肉,我们吃点好的用来庆祝庆祝。”
陆父微红着眼轻声说了一句:“行,今天安安你尝尝奶奶的手艺,那可是没的说!”
旁边一直很安静的陆世碹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好啊,我等会儿就在旁边偷点手艺。”林安安也有些期待了,陆母做的菜已经让林安安惦记了好久,这又来了个让陆家父子都称赞的陆奶奶,所以该有多好啊!
林安安就在期待中和陆奶奶聊着天,顺便交流了一下厨艺。
林安安的收获不可谓不多,陆奶奶从小就喜欢厨艺,就跟着家里的厨房下人学习。就连海参等海产品怎么处理的陆奶奶都知道,在这个内陆地区一个西南的小乡村可不多见,尤其是这个年代,可想而知陆家以前有多豪!
快到陆母下工的时间了,林安安就跟着陆奶奶进了厨房,林安安帮着洗洗菜。
陆世碹也乖巧的帮着烧火,坐在灶台前往灶里加柴,什么时间该加柴火了,就一根根准确地放进去,熟练地一看就是经常做的人。
林安安表示自叹不如!就算林安安这么大年纪重生回来,有的时候还掌握不住这灶台的火候,做饭的时候偶尔还会糊掉,但是她爸妈只会说她做的好吃。
林安安一边洗菜一边看着陆奶奶是怎么处理的,她的每一步都如同行云流水般流畅,虽然现在林安安还不知道最后的味道怎么样,但是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光是一道回锅肉,用的猪肉都要煮过后,用干净的石头压着至少半小时。
最后林安安总结了一下为什么陆奶奶做饭好吃的经验,就是复杂、讲究!
吃完饭后,林安安坐了一会就告辞回家了。
在外面逛了一上午,林安安有点累,回到家她爸妈刚吃完饭,也准备去休息了。
林安安把背篓放下,里面有陆家中午没做完的肉,还有林安安带去的大米,最开始陆家死活不要,最后还是林安安妥协又带回来了几斤米才肯收下,林安安跟爸妈打了声招呼后便回房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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