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非北部边界,黄昏时分,白雪飘零的一处土丘,一座里外三排木扎的坚固的营地外围,一队手举着长旗刺枪的轻骑兵正从远处而来,这些轻骑兵穿着轻便锁甲,内套厚布棉衣,背腰部挎着骑兵复合弓,背上是两筒满羽,虽然显得有些臃肿,在大片落下的白雪中,人马皆是一片白色,速度极快,卷起远处的白色烟尘,刚开始还只是一个个小黑点,十几分钟后就靠近了营地大门,这时已经能够看见战马急速奔跑时喷出的白气,
”开门,是我们的人!“营地大门哨塔方向有人喊,沉重的两扇大门被从里边迅速打开,轻骑兵如脱弦之箭般飞驰而入,一直冲入营地大门后二十几米才猛力勒住战马,马蹄重重在僵硬冰冻的地面上磨出一道深痕,早有准备的营地仆兵,穿着厚厚的破皮袄立即上去死死拉住还在口吐白气,昂扬提蹄的战马,
”注意一点,这可是价格昂贵的纯种安图马,就是一支马蹄都比你的小命值钱,一定要上最好的马料和豆子!要是有一点掺杂出了问题,我要你脑袋!一名身披轻甲的骑兵队长一马鞭打在拉着自己战马的仆兵肩膀上,才从一匹矫健的战马上跳下,穿着破败厚衣服的仆兵被这一鞭子打得疼的咧牙,身体颤动了一下,低着头不敢有一丝违抗!这名骑兵队长随后转身急速跑向营地中间的大帐,
帐门路口有两名身披重甲的王殿骑士,明显是认识他的,目光只是扫过满身都是大雪片子的骑兵队长,就不约而同的向两侧散开,让这么骑兵队长直接进了大帐,大帐之内,一名穿着长袍。手臂处露出银白色软甲,身形矫健年轻人正擦拭着手中的一柄短矛,短矛只有他手臂长度,前端是精铁打造,锋寒慑人,一般只有速度极快的突击投枪骑兵才会配备,帐门位置,顶风带雪的骑兵队长跑进来猛的在中年人前方五米处单膝跪下,凝声说道“陛下,瑞拉方面急报。他们与猎鹰军的遭遇了!”
那名神色彪悍的年轻人眼神一亮,将手中短矛重重放在桌子上,凝声问道“猎鹰帝国的兵力有多少?”
“一千骑左右,而且还对瑞拉军发动了主攻,导致瑞拉军伤亡了一百多人,瑞拉军已经停止了前进就地展开防御,根据瑞拉方面的分析,这应该是猎鹰帝国的前锋斥候,依照骑兵马力计算。猎鹰帝**的主力也应该进入了前方百里!瑞拉方面说这支千骑前锋离开的方向是我们这边,希望我雄鹰军团能够及时给予拦截,保证联军此战布置不提前暴露与猎鹰帝国前!“
“在我安哥拉后裔子孙面前,瑞拉人从来都是胆小鬼!不过就是和猎鹰帝国前锋骑兵遭遇。又不是主力会战!竟然五万大军别一千人吓得停步不前!”
年轻人目光阴冷,嘴角不屑的撇了撇,向那名骑兵队长挥手命令道“瑞拉人素来不擅长骑兵,更不懂骑兵战术。只是那个弗拉可出现之后,才总算有一点骑兵的底子,论及真正的骑兵作战。比我们安哥拉后裔差的太远了,这支猎鹰军前锋一路探查数百里,顶风带雪,就算是真正的精锐,人是铁打的,战马也受不了,对方微微接触就立刻撤离应该就是如此,瑞拉人在这方面说的没错,这次联军拼尽国力以图挽回局面,瑞拉人更是自愿担任诱饵,如果任其深入,我联军大军的布置彻底暴露了倒是很麻烦!”
“就应瑞拉人的请求,立即调集我方所有骑兵,以五十里范围搜寻这支猎鹰军前锋!如果发现,务必驱离或者歼灭!”年轻人眼神凌厉慑人,那名骑兵队长领命而去,这个年轻人是匈牙国的国王,随着命令的下达,巨大的匈牙营地顿时战马嘶鸣,一队队的凶悍轻骑兵不顾大雪飞驰出营地,
在距离匈牙营地不到二十里的一处平坦峡谷,大雪弥漫,对面数十步之外就难以分辨。下午时虽然小了一点,可仍然是落个不住,寒冷中的平原谷地都被冻结,战马奔驰在上面时时有打滑的危险,猎鹰帝国近卫直属第二中队长斯坦雷斯带着二百余名近卫骑兵,只是牵着马一步步的在峡谷当中走着。大家都是满身白雪,头盔都掀在了背上,只是挣扎前行,作为帝国骑军主力中最为精锐的前锋斥候,在瑞拉人面前狠狠摆了一道的就是斯坦雷斯,
当时他接到小队报告发现一支行进的瑞拉人主力军团,在秘密随行了半天后,决定集结麾下的十个小队摆出主动攻击的姿态,其实瑞拉方面搞错了,斯坦雷斯之所以主动发动攻击,并不是过分彪悍,而是因为猎鹰帝国骑兵主力尚在两百里外,
虽然帝国骑军主力大破联军十余万,但自身也是伤亡不少,加上连续突进尾随,全军上下疲惫待整,所以行军路程并没有联军预想的那么快,毕竟胖子也不想以一支久疲之军迎战联军在边界上集结的兵力,大军边休整边前进,此时,作为前行斥候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为了截断联军视线,不暴露帝国主力的真实情况,斯坦雷斯带领的精锐斥候已经放出两百里的距离,如果发现有联军大军团,就集结散队展开袭扰,这一点,果然让瑞拉军停步
此时,他所带领的近卫骑兵所在的峡谷,是在刚非北部被称为墨萨十字岔路的地区,这既然称为岔路口,是因为这个地区是联通好几个地区的要道,斯坦雷斯带领两百近卫在此徘徊巡视,半夜下来,他和身后近卫一个个都已经走得人困马乏。战马不安的摇着脑袋,虽然口中衔着临时找来的草木,可仍然喷吐着重重的响鼻。人马口中鼻中,都喷吐出了长长的白气。天气太冷了,不论人马,被夜风一吹都冻得身上筛糠。
黑夜里,近卫骑兵已经解下了身上的铁铠,靠在峡谷内的一处山洞休息,山洞位于峡谷高处。可以对整个峡谷道路一览无遗,斯坦雷斯的身高一般,面貌朴实,毫不出奇。眼睛上面还带了一道箭伤,略略的显得有些狰狞。他此时的目光正盯着下方峡谷道路上的好几处火光,那是人为点燃的篝火,虽然隔的比较远,也能够看清人和战马的身影,人数跟自己相当,看不清具体。但是每个人腰间箭筒子,装得满满当当的白色箭镞尾羽,在这寒夜火光力闪动着直渗入人心底的寒气。
“队长,好像是联军的骑兵?”一名近卫走过来,小声说道“人数跟我们差不多,但从装扮来看,似乎是弓骑兵,要不今晚就解决掉吧!”
“不急,对方跟我们想的一样。知道这里是必经之路,所以来堵我们的,大家已经疲劳了数天,对方则是体力满满。这个时候对战与我方不利,先把体力休息好再说!只要对方不知道我们已经到了这里,其他都好办”
斯坦雷斯神色平静的摇了摇头,他只有两百余人。而对方的数量还不明朗,其他小队则根据安排四散以吸引联军的注意力,吓阻联军大集团推进。在后天才会向这个预定集合点靠拢,提前暴露集结点,一旦联军方面反应过来,对于这次战役,作为牵制的前锋斥候都是灾难!能够被抽调为帝国近卫军中的斥候,那都是个顶个的精锐中的精锐,身经百战,经验更富,历经风霜雨雪,野外生存能力极强,而且还要擅长相互配合,个人战力彪悍,甚至要有随时牺牲的准备,如此斥候,就算是放眼整个帝国十余万骑军,除了习惯了甘苦的草原人,真正能够拿出手也绝对不超过两千,而其中的一千就在这里,
斯坦雷斯的判断是正确的,当时在峡谷内的匈牙骑兵数量并不是两百,而是两千,只是其中的一千多人并没有驻扎在峡谷内,而是埋伏在峡谷外,匈牙骑兵不愧是草原游牧的后裔,本能的认为猎鹰帝国骑兵如果真在附近,就一定会经过这条必经的峡谷,峡谷内的马蹄印迹也证明了这一点,猎鹰帝国骑兵就在附近,但是等了一夜,匈牙骑兵们也没等到预想中的暗夜突袭,等到天色明朗,峡谷外的匈牙骑兵终于忍不住现身了,
隔着峡谷的一个坡地,斯坦雷斯伸出半个脖子,远远的也可以看见一大队骑兵,举着高耸的刺枪,刺枪顶端飘扬着燕尾旗,旗帜上绣着一面金色的浪头,晨雾潮湿,这支骑兵前面飘扬的军旗看似吸饱了空气中的水气,只是沉重的贴在旗杆上。天空也阴沉沉的,似乎这场大雪还没有下个够本,正在酝酿着更大的一场大雪。,上千骑战马,风一般的卷过峡谷,大雪初霁,道路上硬的结冰,
马蹄踏过,只是白浆四溅。匈牙骑兵的战马相当雄壮,是当年草原马与伊斯坦巨马的杂交种,但凡不是在战场上面需要剧烈机动,包抄奔袭,骑兵前行速度比步兵并不快多少。战马蓄养需要精致马料才有气力,这样两千多骑兵拥挤在峡谷内,顿时到处都是战马放出寻草,骑兵们纷纷烧水造饭,在外面冷冻了一夜,骑兵们满脑袋就想着有一口热腾腾的食物,
”妈的,好险!“
躲藏起来的近卫们的脸色都如这天气一般,阴沉沉的,想到昨天晚上差一点就杀出去,登时冷汗都出来了,谁也没想到联军中也有这么狡猾的骑兵,竟然懂得放诱饵,还好大家太累了,没有多余的精力咬,否则还不被一竿子钓起来,对方虽然是弓骑兵,但胜在数量上绝对压制,作为前锋斥候的这支近卫骑兵,并没有穿戴厚重近战的铠甲,甚至连重一点的常备甲都没有准备,要是被如此数量的弓骑兵围攻,立刻就是一窝血葫芦的下场
”队长,现在怎么办?有人低声问道
“能怎么办,先等等看吧!”
斯坦雷斯也没办法,还好峡谷的高段洞穴够大也够深,上面还有一个直透的天窗,数百匹战马放置在里边还有好大的空挡,只要下面的人不刻意往上寻找,就会不注意到,斯坦雷斯是个经验极度丰富的老斥候,曾经参与过多次战役,此时发觉暂时无法。反而一下平静了下来,两天时间,下面的敌方骑兵要是不撤怎么办?他目光看向北方远处,仍然有乌云堆积,远远的山脉之上,闪电从乌云中偶尔划过,谁也不知道,在乌云之下,等待大家的命运到底是什么。
“队长,你看!”
就在这时。一名负责观望的近卫突然喊道,斯坦雷斯连忙走过去,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队装束严正的骑兵队伍从远处缓缓进入峡谷,这些骑兵与下面的骑兵不同,这些骑兵配的是重甲,速度不快,但很有威慑力,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沉默的青年将军。披着大红的披风,两侧是高举着竖旗的掌旗官,旗帜上一面是金色的狼头,还有一个是一柄银色的短矛。而在那名青年将军的马鞍上,侧挂着尺寸大得出奇的弓袋。整套五支白银般的短矛在白雪映衬下显得格外扎眼,
“应该是对方的将军吧!”斯坦雷斯眼神犹豫说道,目光在那面银色短矛的旗帜上顿了顿。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这柄银色短矛纹章意义非凡,如果他深知中欧巴罗贵族风格的话。就会发现在这杆银色短矛纹章旗的金属顶端,是王冠宝石造型的旗溜,那是王旗,即使是斯坦雷斯也不会想到,自己会见到传闻中少见到极点的王旗
作为大军斥候,是需要记住敌人军旗的,金色的狼头表明下面的骑兵是匈牙弓骑,这就难怪对方会有如此规模的骑兵集群,埃德加反击战,抓获联军俘虏八万,什么情况都问出来了,匈牙人是中欧巴罗的外来民族,本是中比亚北方的一个草原强族,人口最多的时候达到一百五十万多万,以弓骑兵闻名,因为草原上另一个部族的崛起,加上与中比亚帝国交战失利,一百七十多年前,人口仅存不到七十万人的匈牙族被迫开始充满血泪的西迁,
虽然匈牙族在北方草原的争夺战中处于劣势风,最终不得不迁徙,等于是自我流放,
但是在中欧巴罗,战力卓越的匈牙弓骑兵却是打得中欧巴罗地区一片血海,最终灭掉了中欧巴罗的好几个国家,抢得了一大块地盘在中段立国成功,甚至震慑中欧巴罗百年,一百多年的岁月隐然,尚未完全抹去这支游牧民族的本性此刻依然存在,
虽然已经不再有祖辈上的马背雄风,但是匈牙国的弓骑兵,在中欧巴罗依然非常有名,马上如风驰电闪,箭出连珠,五十米靶十发七八中是没有问题的,对于以步兵战力为主的国家,匈牙国弓骑兵是噩梦般的存在,只是战马昂贵难养,匈牙人当初带了不少战马,后来有用草原马配种伊斯坦巨马,总算解决了一部分问题,弓骑兵训练不易,一般都是贵族自筹,有点类似与草原人的部族建制,同时为了弥补骑兵战力的不足,匈牙国采取是的骑兵主力加仆兵的军事制度,
所谓仆兵就是奴隶兵,作战时负责辅助和步兵协调,这支草原民族依然延续着极度苛刻的奴隶制度,作为部族高层的贵族拥有对奴隶的绝对生杀大权,这次一直都秉持着扩张武力的匈牙王国,同样是联军方面的主要战力之一,
由匈牙国王白杰洛士亲自带领,弓骑一万一,仆兵两万,构成了联军后线战力中最大的高机动军团!斯坦雷斯没想到自己如此好运,竟然一头撞上了匈牙人的骑兵集群,而且对方还摆出了找寻自己的架势,
“看来等到其他小队汇合是很难了,必须要寻找机会突围才行!”
斯坦雷斯声音顿了顿,脸色有些难看“对方的数量是自己的十倍,而且大部分是速度极快的弓骑兵,突围就跟找死没区别!除非,,,,,,斯坦雷斯声音停住,脸色有些扭曲,事实上连他自己也被这个的想法吓了一跳,他想到了那名青年将军,如果能够突袭斩杀,匈牙人应该就会混乱的吧,如果在得到其他小队的配合,未必不能取得一场小规模的胜利,“两天后,我们就冲出去干掉那名将军,然后大家全力突围!”斯坦雷斯咬牙切齿的说道,其他的近卫都听出了里边的决然一搏的意思,
”如果真能够干掉对方的将军,也算够本了,可惜就是不知道那柄银白色短矛代表什么!“一名老成一点的近卫神色狰狞的露出一口白牙”管它呢,能够拥有军旗和族徽的人,怎么也是一名极为高层的人物!“(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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