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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夫背后两名商贾在讨论秦王伐燕之事。
却听一个人问道:“大王的伐燕檄文是怎么说的?”
另一个人回答:“大王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将令兵吏诛之,必灭其国!’现如今,恐怕大军已到赵地,甚至都过易水了。”
第一个商贾忧虑地说道:“每逢兴兵,都会优先征召赘婿、市籍等贱人入伍,那吾等会不会也被征召去运粮啊,我听闻燕国苦寒,八九月就有雨雪,这大冬天的千里迢迢北上,怕是要冻死不少人……”
另一人则安慰他说:“我听江陵城的人说了,南郡太守只征召各县干练老卒,前往秦楚边境警戒,伐燕之事,应该不会涉及南郡,毕竟离得太远……”
这大概是为秦国官府跑腿运货的商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消息比季婴这类道听途说的老百姓灵通多了。
不过再之后他们谈论的,大多是各地物价,以及八卦起燕国乡野民户,在旅人借宿时,会让家里女性陪着睡觉的葩风俗,一边说,还一边发出低俗的笑声……听得一旁的黑夫目瞪口呆,帝都人民也太好客了吧!
不一会,两名商贾吃完后,便匆匆走了,只留下黑夫若有所思。
如他所料,作为荆轲刺秦王的后续,报复心理极强的秦王嬴政果然发大兵伐燕了!
同时,黑夫也意识到自己算错了一件事情:既然秦国是以十月为岁首,今天就是大年初一,那岂不是意味着,现在已经是秦王政二十一年了?
若他没记错的话,历史上,秦王政二十一年破燕,二十二年灭魏,再往后,就是伐楚了……
“还有两年,我的时间,没来由又少了几个月!”
黑夫暗骂,同时感到了一丝紧迫性,三两口喝完肉粥后,他擦了擦嘴,喊季婴道:“走罢,现在就去南门校场报到去,省得夜长梦多。”
“啊?现在就去?我还想去女闾逛逛……”
季婴有些意犹未尽,女闾,就是这时代的妓院,他这是典型的小农思想,饱暖思**,兜里有千把钱,就想腐败一番了。
他还笑呵呵地约黑夫同去,因为看黑夫的年纪,大概还是个雏儿。
黑夫却对那种地方的女子毫无兴趣,他前世实习时,可是参加过扫黄的,对那难看的光景印象深刻,所以对这种事很反感,当即板下脸道:“我听说,女闾一夜动辄花费数百钱,你用不了两三次,便会将钱花得一文不剩!还不如留着钱回家娶妻。“
季婴算了算帐,的确是娶老婆划算点,才悻悻地站起身来,不知不觉间,他现在已经开始唯黑夫马首是瞻了,虽然年纪上,明明他更大一些。
或许是出于惭愧,在结账时,季婴硬是从自己兜里掏钱,将二十枚半两钱交给店主,请黑夫吃了这顿饭。平日里,他们一个人的伙食顶多值三四钱,今天算是下血本了。
店主接过了钱,却没有揣进怀里,而是当着黑夫和季婴的面,将那二十文钱一枚一枚放进所有客人都能看见的陶罐里,一时间满是叮当作响的声音,里面已放着不少钱。
原来,这东西叫做“銗”(xiàng),通俗点说,就是后世的存钱罐。因为这家食肆是“国营饭店”,一切收入都要归公,店主可不敢中饱私囊,因为那是要罚款一甲的。正确的操作是当着客人的面把饭钱放进钱罐里,等到一天日暮了,自有官吏来清点收入。
黑夫暗道自己又长见识了,他两人离开食肆,缓缓向南门走去,时值下午,太阳将落,有风吹来,衣着单薄的黑夫不由打了个哆嗦。
“黑夫兄弟,冷了罢。”季婴已经披上了一件厚冬衣,笑道:“如今已入冬,你为何还穿着夏衣?”
是啊,现在已经算入冬了,但黑夫离家时太匆忙,母亲给他缝的冬衣还没完工,大哥说过些天再亲自捎来,身上这件单薄的衣服经过风吹雨淋日晒,简直是“布衾多年冷似铁”。
再说了,虽然母亲缝的衣服怎么穿都暖和,不过前世很爱干净的黑夫可过不惯几个月就穿一件衣服的生活,正好去南门校场的路上,他们经过集市,黑夫便约着季婴进去逛逛,打算给自己置办了一些衣物。
……
秦国的集市,并不是后世想象中沿着一条街,两边满是摊位随便卖,而是一个封闭的场所,类似后世菜市场,外围还有市墙围着。
“看到那高高竖起的旗杆没?”
季婴来过县城,便介绍到:“那便是市旗,立于市亭之内,每日清晨,前来贸易的各路商贩都在市门外等待,待市旗升起,才能依次入内。
管理市场的官吏就在市亭处,所有来集市贸易的商贩,都要检查证件、货物,再盖个章,才能做买卖。
进入市门后,整个市集上叫卖声不绝於耳,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各种粮食,如今正是秋收后粮食充沛的时节,不少县城附近的农家便出售多余的豆、麦,换些布和钱。
此外,还有卖耒、耜、耨、镰等农用器具的;有兜售漆器、陶器的,但大多数是日常器皿,鲜少做工精美的奢侈品。
在集市游走的人,多数是平民,有提着竹篮、荆钗布裙的妇人;也有粗布短褐、衣上打了好几块补丁的士伍;还有嬉笑打闹,奔跑而过的孩童,一个个脸上脏兮兮的……往来交错,热闹非凡。
黑夫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要的东西,他们在几家摊位前停了下来,这里有售卖生丝,以及织好的冬衣、鞋履的。
面对这几家店主热情的招呼,黑夫有些犹豫,不知该作何选择。前世的他,最讨厌的就是讨价还价,哪怕支支吾吾砍了价,到头来却发现,老板在他走之后依然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微笑。没错,他又被宰了……
好在秦国买东西,却不必讨价还价!
因为秦国在《金布律》里规定了:集市买卖,应分别系木签标明价格;除非是小件物品每件值不到一钱的,不必系签……若是商家故意哄抬价格,欺骗买家,一旦坐实,就会被市掾吏狠狠罚款,所以在这,你不可能看到某位商家拿着不知价值的货物高喊“每样998”。
也算是这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吧,简直是黑夫这种口讷直男的福音。
最后,在货比三家后,黑夫以150钱买了一件质量还不错的葛布厚冬衣,好熬过这个没有空调暖气,也没有炕的冬天,唉毕竟是南方人,过冬得靠一身正气。外加75钱买了件贴身的单衣,50钱买了条下裳,还用50钱买了两双粗布履,当即就穿到了脚上——一路走来,他的草鞋已经破损不堪,脚掌都要踩到地面了!
黑夫给小贩的钱里,有几枚有些残缺,但那小贩只是皱了皱眉,依然勉强接下,原来,又是《金布律》规定,交易所用钱币,无论好坏一并混用,不许挑挑拣拣!
看来和后世一样,卖家拒收人民币也是不可以的,只有政府强势到一定程度,才能下达这种命令。
接过衣物,黑夫正要转身离开,那卖衣的小贩又急急地追了出来,喊道:“这位公士,你忘了拿券!”
“券?”
黑夫顿时愣了,啥券?优惠券?打折券?
“公士说笑了,当然是契券。”
等那小贩将一枚边缘锯齿状的小木块塞到他手里后,黑夫看了看上面写的那些字,这才恍然大悟。
“我当是什么,竟然是购物小票!!!”
原来,在秦国,凡是超过一百钱以上的买卖,是要给契券的,正所谓“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达成交易后,卖家要在木板上写下交易物品、价钱,然后锯成两半,买卖双方各持一半。
万一钱数量不对,或是货物出了问题,就可以用它来当做凭证更换货物或打官司,当然,仅限当日,过期不算。商家所卖物品、钱财和券的数量对不上,也要受到集市官吏处罚。当然,若是别有用心者想以此行骗的话,可别忘了秦国独特的“诬告反坐”。
“我又长见识了!”
黑夫将购物小票揣兜里后,不知是第几次发出了感慨。
秦国不管干啥都要写契券做证明:缴纳租赋税要写、粮食入仓要写、法官答问百姓疑惑要写、市场交易也要写……而且有律法强制执行,双方各执一份,已经成了心照不宣的习惯,看看周围,但凡有超过一百钱交易的,连目不识丁的平民也会主动向店家讨要契券。不认识上面的字?不要紧,契券上那些长短不一的齿,代表了不同的数额,有万、千、百、什,一看就知道了。
这不是跟后世某些学者吹了很多年的“西方独有的契约精神”很像么?纸张还没出现就达到了这种程度,实在是让人细思恐极,那些嚷嚷着“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没有契约精神!”的人,真该穿回来看看。
带着这种心情,黑夫回头望着熙熙攘攘的集市,面色沉重,若有所思,片刻后,突然说道:“我明白了!”
季婴正蹲在一家卖剑鞘的摊位上左看右看,听黑夫一嚷嚷,连忙回头。“你明白什么了?”
黑夫乐道:“商君他老人家,当年一定被奸商狠狠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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