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天使的疗伤

小说:十分喜欢 作者:森雨木杉
    刘志帮我戴上围脖,上下打量了一番,觉得满意了才出门,我为他的行为感到好笑,把我裹成球一样,自己却穿的那么帅气。

    “你就是想要我丑一点,让所有小姐姐都朝你送秋波”我追上他的脚步,在后面抱怨的说道。

    他回过头,对着我灿烂一笑,附和着我说:“是呀,待会儿去菜市场,说不定哪个富婆看上我了,就要包养我”一脸欠揍的模样,真想一巴掌呼过去。

    我向上翻了个白眼,不忍的打击他,阴阳怪气的开口说:“对,总会有钢丝球想要伺候您”

    “噗哈哈哈哈....”刘志没忍住笑,在我面前笑得人仰马翻。

    “算了算了,钢丝球这种东西还是不适合我,我还是踏踏实实搬砖吧。”

    他说完就大摇大摆走在我前面,还是那么阳光的他,真好。

    我小跑上去,勾住他的肩膀,说:“包工头儿,求包养啊~~”

    笑嘻嘻,一路来到菜市场。

    记得上一次来这个地方还是在一年前,突发奇想,想要陪妈妈来买菜,心里想用多点时间来补偿他们,多陪陪他们,不然以后工作了,就没有时间陪他们了,没想到,现在竟然天天在家陪着,人算不如天算啊。

    和刘志肩并肩地走着,这种感觉就像是新婚的夫妇,一起上下班,一起买菜做饭,一起嬉戏游玩。看着他的侧脸,还是那么好看,在现在的我看来,他怎么样都是好看的,一切都很美好。

    越往里面走,人潮就越拥挤,碰到我的人也越来越多,人挤人的感觉,让我不禁皱紧了眉头,有一些不舒适,人们有说有笑,打打闹闹,在我听起来都很吵闹。有一个中年男子,讲着电话,笑得合不拢嘴,一摇一摆地朝我走来,健壮的身躯,像是随时准备作战的战斗机,一张嘴入眼的就是被烟熏过的牙齿,迷之猥琐的走向我这边,我慢下脚步,不敢再往前走,冒着冷汗从额头渗出,脑袋里想的全是他的笑还有那个人的笑骂,在我脑袋里挥之不去,甩了甩脑袋,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总是感觉人们都在笑我,嘲笑我,讥讽我,我伸手想去抓身边的刘志,却怎么也抓不到,一下子,我就半跪在地上,抱着头捂住耳朵,紧闭着双眼,不想看见也不想听见,但是脑袋的影片,从未暂停,不断循环播放。

    一旁还在买菜的刘志,看见单跪在地上的我,放下手中的东西,跑过来。

    “怎么了?还好吗?”他一脸担心的问着,但是我什么都回答不上来,全身忍不住的颤抖,张嘴说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路过的人看着我们,那个笑着打电话的中年男人,莫名其妙的看了我们一眼,然后从我们身边路过,继续讲着电话:“啊,没事没事,刚看到一个人蹲着,好像很难受,多看了几眼就忘记跟你.....嗯嗯...马上回来....”

    我紧张的模样,让刘志有些慌乱,由于近来情绪很稳定也就没有吃抗焦虑的药,一下子发作,让他也不知所措。

    情急之下他直接把我拉进怀里,双手捂紧我的耳朵,哄着我说:“没事没事,我在这里,没事的...”

    嗅觉里充斥着他的味道,耳边是他的喃喃低语,我紧张的情绪,慢慢得到了缓和。我死咬着嘴唇,身体微微有些发抖,自己的肮脏、羞耻,一切都太令人恶心了,大家都在笑话我,我怎么还活着呢。

    他低下头,在我的耳边,轻轻诉说:“你是我的天使,一直都是。”

    尽管手捂住了耳朵,声音变得很小,但是这样的绵言细语,像是跳动的音符,安抚着我每一个躁动的细胞,声声悦耳:‘不是你的错,你没有错,你永远都是最善良最美好的那一个’

    你也是我的天使。

    只是我更喜欢恶魔。

    怎么办,天使,你有办法让我失忆吗?

    坐在马路边的椅子上,身边是刚刚买的菜。

    “给,喝点热的”刘志跑去买了两杯热饮,递给我,然后在我身边坐下。

    我接过手,抱在手里暖了暖,赶走所有严寒。

    “谢谢”

    “傻瓜”责备地看着我,然后摸着我头,认真地看着我说:“以后有什么事情,都要跟我说,不舒服也不要一个人扛着,我一直都在呢”

    这么深情地告白,我告诉自己,快点沦陷下去吧,让我陷入你的温柔漩涡。

    厨房里,我在洗蒜苔,刘志拿着鸡蛋,看了看,随后又在橱柜里翻出一个玻璃碗,清洗了一番,拿着鸡蛋就往碗的边沿使劲敲了一下,此时的场景令我眼前一黑——鸡蛋在他手里直接碎了,一手的蛋黄黏液和捏碎的蛋壳,我一个没忍住,内心是土拨鼠一声大叫,面上是绷不住的大笑了起来,他一脸委屈的看着我,再看了看鸡蛋。

    “你看你,我说过是猪啃过的手吧,你还不信,一个好好的鸡蛋都能被你折磨成这样,你说你能做出什么样好吃的饭菜呀?嗯?我的刘大少爷?”

    他心虚的回答我,说道:“不,不就一,一个鸡蛋嘛,至,至于否定我的全部吗?哼,今天就要做个像样的菜,你等着瞧!”一脸傲娇,认怂一下会死吗?哈哈哈。

    “那我,静候佳音。”我一脸期待的看着他,他又开始拿起了第二个鸡蛋,这个,手不稳,还是以失败告终,我来打鸡蛋,他去洗菜切菜切肉。

    我们在厨房忙着分工合作,默契十足,就像是蓝球场上,打全场时的契合,一个转身,一个眼神,就能深知对方想要做什么。偶尔开一开对方的小玩笑,给他脸上整点小花纹,他也给我摸了一把油,生活依旧过得很有趣,这是我羡慕的生活。

    “嗯~大功告成!我的第一次,就这么献给你咯~”端起最后一道菜,边走边说,然后稳稳地放在桌子上,帮我乘着饭。

    “你能完成,还不是得多亏了我这个天资聪慧、心灵手巧的助手”我仰起头,满脸骄傲的说,他笑着捏了捏我脸颊,笑嘻嘻的说:“是呀是呀,都是你这个聪明的小机灵鬼儿的功劳,赶紧尝尝好不好吃。”说着就马上动手给我夹了他炒得黢黑的土豆丝。

    我看着这个菜相,嘴角不自觉地抽了抽,皮笑肉不笑的说:“嘿,这个买酱油,不是你家的哈。”

    “当然不是了。”这人傻乎乎的还没听出来,我是在讽刺他,我也倍感无奈。夹起碗中的菜,放进嘴里,嚼了嚼。

    “嗯,味道,还不错,这么丑的东西,竟然还能吃。”我吧唧吧唧嘴,确实还是挺好吃的。

    他笑嘿嘿地,用大拇指扫过鼻尖,学着李小龙地亚子,不太聪明。一脸期待的说:“那是,这人也不能光看长相,是吧?!这长的丑,活得久,长的帅嘛,也不一定惹人爱哈。”

    我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是啊,这长得帅,也不一定是好人。”

    刘志知道自己说的话,让我想起了某些不好的东西,连忙打哈哈的开始找话题。

    “欸,我们好久没有打球了,我们今下午或者晚上叫上杨安来玩一小会儿吧,就在小区的那个运动场,上次从哪儿经过,看了看,还不错。”他往嘴里塞了一口菜,继续说:“你觉得怎么样?”

    我笑笑的说:“好。”

    只要你还在,怎样都可以。

    现在的我,还无力承担失去所有。

    “那就晚上吧,早上出去买菜也累了,吃了饭就在家休息休息,晚上点,可以当作是锻炼,今后啊,我们还是要一起夜跑哦~”刘志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也听的稀里糊涂。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只是少了那个不常见面的人。

    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都说痛苦是要选择遗忘,而不是记起。但是我偏偏想要记起,已经无法让我忽视他的存在,一直那么介怀。

    吃过药,刘志坐在床上偷偷看着我笑,我被他看的不好意思,笑着用枕头打他。

    “干什么,一直看着我笑”

    “因为你长得好看”说着把我圈进他的怀里,从背后抱着我,玩弄我的手指,然后在我头顶亲了亲,把脸放在我的肩胛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嗯,今天的你格外帅,以后我们也要这样,一起买菜做饭,然后累了就午休,睡够了就吃饭.....”

    一言一语都有我的未来,我笑着问他:“那谁挣钱养我们呢”

    他想了想,抱紧我,说:“我爸的钱,应该够我们俩吃喝玩乐了吧,反正就我一个儿子,他也不会想要把遗产给别人。”

    我没有说话,看着自己的手指甲,然后拿起来,在他眼前晃了晃,他迷茫的看着我,我说:“帮我剪指甲吧,我小时候就特别喜欢我妈妈给我剪指甲,掏耳朵,很舒服,让人想睡觉。”

    拉开床头柜,拿出工具包里的指甲刀,嘴里说着:“只要你愿意,以后我也会帮你剪指甲,帮你掏耳朵。”

    我笑而不语,并未回答他。

    我坐在他的怀中,他从背后拿起我的手,然后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很认真很认真的帮我修理指甲,这一刻,对我来说,是满足了我对所有恋爱生活的幻想,我是那么的幸福,我也在动摇,我要不要放下执念,忘记那个不爱自己的人,和一个让自己感觉生活在一起很有情趣的人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由心的感谢他对我的所有关怀以及热爱。

    他是一个很合格的恋人,但是却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

    夜幕降临,刘志日常和爸爸唠嗑,此后家里的饭后洗碗都被刘志承包了,妈妈一个劲的笑得直乐呵,都快把刘志夸上天了。爸妈对于我是同性恋这件事情多多少少应该也了解到位了,光看我对刘志的态度,估计就已经猜想到了,但是他们也没有跟我说反对的话,依旧开心的生活,而且对待刘志就像是对待亲生儿子一样,也没见她对外人这样过,只是我还是得找一个机会,跟他们说清楚,说不说这是我的问题,也是我的对待这件事在家人方面的态度问题,至于接不接受那是他们的事情。

    等我们到楼下运动场的时候,杨安和唐茂元已经热完身了,这是我这么久以来,和唐茂元第一次见面。

    “老陈,终于见到你了,我都快想死你了,你们一下子都走光,我连个对手都没有了,可荒废了我的球技。”唐茂元大步走来,把我揽住,我有些僵硬的回他:“嘿嘿,你那么多兄弟伙,随便拉几个就可以组一个队,慌啥。”

    刘志掰开他放在我肩上的手,把他拉到一边,大声的说道:“今晚,就让你想念一下,失败的味道。”说着,用脚勾起地上的球,一下握在手上,转了几圈,对着杨安说:“接球。”

    一场球,酣畅淋漓,所有的不愉快都在汗水中溜走。

    杨安和刘志去买水了,本来我要去的,被他俩强烈要求我坐下来休息休息,等着他们回来就好。

    唐茂元,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普通朋友,所以总会觉得他是客人,对他要礼貌。但是男孩子之间,还是会大大咧咧一些。

    我坐在篮球框下,双手反撑着地,仰头看向夜空,冬日的夜,只有零零散散几颗星星。

    “老陈,最近还好吗?”唐茂元和我同样仰望星空。

    我讷讷地说:“嗯,还好。”

    “我知道,你们之间肯定发生了很多事情,并不是网上和校园里传言的那样,我也不屑于那些道听途说。但是,作为朋友,我还是想说句心里话,只要你过的好,一切都是好的,看着你我也高兴。”

    突然之间觉得,他就像是认识了很久的老友,我们俩坐在这里聊着家常。

    “嗯。”

    我不说,你不问。这就是可以说走就走说来就来的朋友吧。

    快要过年了,在他们走之前,我跟他们说,如果觉得学校里太冷清,过年时可以来蹭顿饭。他们应着,然后打车回去了。

    睡之前,刘志总喜欢跟我说一些他奶奶小时候给他讲的故事,把我当小孩子一样,但是我喜欢的晚安情节,竟然是他给了我晚安吻,还有晚安语:

    第1次晚安:因为有风有雨,所以,幸福更值得珍惜。人总是会活出一个方法,等待幸福。

    晚安,同学。

    第2次晚安:少走了弯路,也就错过了风景,无论如何,感谢经历。晚安,同学。

    第3次晚安:如果可以我愿意做你无声的倾听者,愿你每天开心。

    晚安,同学。

    ......

    谢谢你,晚安,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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