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进行曲与我反对

小说:孤独的情怀 作者:假装懂历史
    常山武校的校服全是蓝色,从肩膀到裤腿带着白条纹的运动服。来的人真多,起码有两百多人的队伍,前面的几个人,拿着几种迎亲的礼物,一挂猪肉,一匹毛料布,四节连着的莲藕,烟酒成对,点心一封,都用红绸子扎着,看上去非常壮观。

    "马洪涛这是干什么呢?娶老婆还是抢压寨夫人来了?"黄狗很不屑的问道。

    "我们新兵连的时候,我们连长最喜欢骂人的话,你们这群土鸡瓦狗!"大熊最爱说他们部队的那些事。

    "坟头上耍大刀,吓鬼啊!"朱达说

    "只有虚弱的人,才做虚张声势的事,也就唬唬咱厂这些老实人。"吴科学说。

    "你们呀,这都是怎么了?今天是刘瑾的好日子,你们就不能说点好的,盼着人家过苦日子呢?"颜雨燕在吴科学旁边拉着他的手,为刘瑾打抱不平。他们两个现在不用避讳谁,都知道他们是一对,就差领证了。

    高小川今天很特别,五月的天气不算冷,都穿着短袖T恤或者衬衣的时候,他穿了一件夹克。那是因为他下面穿了刘瑾的一套内衣,内衣还是在上技校的时候偷的。

    高小川现在有点女性化了,说话和行为多少都透着一些娘气,说着话还申出了兰花指。

    "你们看你们看,马老师换车了,马自达,那个红色的马自达是头车。哎呦,后面还有个乐队呢,那个吹唢呐的,还有吹喇叭的,真逗!"唢呐吹的百年朝凤没几个人能听懂,反正就是热闹。

    是的日本出马自达和安哥拉,他们很好的学习了唐人的文化,貌似继承的很好,骨子里却是两个极端,那是来自古波斯的影响。看他们血腥的动漫就能窥其信仰一斑,他们的天皇是太阳,太阳发出炙热的光芒,太阳是太阳系最大的火把。

    (注:马自达取自阿胡拉玛兹达之名)

    高小川现在是马洪涛的弟子了,不过马洪涛没收他学费,也从没教过他一招半式,都是跟着下面的徒弟练基本功。

    真像红高粱里的娶亲队,不过人家马洪涛没用轿子也没骑大马,徒弟开车大红色的马自达来的。那时候进口车不多见。

    "堵门你们怎么都不去啊,就梅子和雅静在刘瑾房间里,去帮帮忙呀!"雨燕说。

    "不去,要不大熊你去?"黄狗说。

    "我去?我去堵门洞房就没马洪涛什么事了!"

    "咱别在这里看了,看的闹心!直接去酒店吧"

    "一会刘瑾上了车咱们在去酒店吧,要不然马洪涛还以为咱们混吃喝呢。"

    "一帮大男人一点度量都没有,你们不去我去,真是的!"颜雨燕气呼呼的甩开吴科学的手,自己走了。

    "你媳妇,脾气见长啊!以后难伺候啊!你看看我们家梅子,让往东,绝不往西。"

    "让东不西的那是你家赛黑,把老婆养的和狗似的还有脸说,我媳妇那是懂道理明事理,不是脾气大,娶老婆就是互补,把自己……"

    "滚,滚,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快去给你家雨燕当跟屁虫去。"

    "呵呵,好的,听您的,我这就去。"吴科学讪讪的笑着,跟着雨燕去了刘瑾家,其实他是很想去的,刚好有了借口。

    "嘘……嘘……"

    后面一帮同学跟着起哄。

    刘瑾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都在酒店的一张靠前的桌子上坐着,瓜子皮花生皮糖纸皮,空酒瓶子已经扔的桌子下面到处都是,主要是没上菜,要不然这架势早都喝倒几个了。

    刘瑾今天很坚持,从开始就是一袭婚纱,始终没有换过衣服,按理说要换三套衣服的。

    里边响着门德尔松的婚礼进行曲,外边吹吹打打的百鸟朝凤,好不热闹。

    牧师当了司仪,站在中央。刘瑾挽着父亲的手臂款款而来……牧师,双手向下压了一下,示意安静,婚礼进行曲停了,可是百鸟朝凤没停,刘瑾幽怨的用眼睛瞟了一眼马洪涛。刘瑾觉得在神面前应该是虔诚的,庄重的……

    很多人都误解了基督教,尤其是中国的信徒,不信?你问问他们怎么区别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就知道了。

    基督教广泛的说是三个同宗不同仪的兄弟,其一是西罗马公教,也就是天主教。其二东罗马正教,东正教。其三马丁路德金在原有的教意上所创的新教,也是我们国家最广泛接受的基督教,大众普遍认同的基督教。因为马丁懂拉丁文,可以直接看懂圣经原本,教皇骗不了他。新教被广泛接受是有原因的,区别是,新教,拜上帝即可,不用管什么大主教,红衣主教,教皇之类的吸血鬼。因此新教让吸血鬼都去见鬼了,也是当时成教阻力最大的。新教有牧师和长老,没有神父卖赎罪卷的,也不强迫捐款,《圣经》的发放只收印刷成本。但是,虔诚的基督徒一旦结婚是不会离婚的,因为那是在神面前发下的誓言。

    马洪涛今天穿的烧包极了,中式黑底的衣衫,挽着白袖边,套了一件大红色织锦缎的褂子,脚蹬布底鞋,头上打了摩丝,梳的油光发亮,一派员外打扮。

    牧师看了看眼前的这一对新人,皱了皱眉,因为是在酒店不是在教堂,没有神圣的十字架,也没有唱诗班,气氛也不够庄严,所以简化了许多。

    牧师拿着话筒开始宣读结婚誓言: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马洪涛觍着笑脸大声说:"我愿意,一百个愿意。"

    牧师顿了一下,接着说: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刘瑾停顿了一下,轻轻的回答:"我愿意。"

    牧师接着又说"如果没有人反对,神祝福你们,请彼此交换信物……"

    "我反对!"

    一个声音从同学这桌子上传来。

    整个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然后又多了许多交头接耳的杂音。

    其实要是传统的司仪主持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一帮同学在搞怪,况且司仪也不会问那么白痴的话,都这什么时候了,还有的选择么?这也是两种传统文化不同造成的,也就是教会有这种奇怪的问话,故意把矛盾与不和谐的第三者暴露在婚前,没有一点拆庙不拆婚的期许。

    文过饰非的觉悟一直都是我们传统的‘美德’。

    牧师是认真的,在众人注目下,拿着麦克风话筒就往这桌子走来,估计牧师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面。电线不够长,还拽了拽。

    这一桌子到好,齐齐的一起喊一个名字。

    "黄钟,黄钟,黄钟!"

    黄狗在埋头吃菜,好像刚才那一声呐喊不是他发出的似的。旁边的华梅已经大红脸了,一个劲的拿眼睛瞪他,这人丢的实在是没法说。

    牧师来到桌前问道"刚是谁要讲话……"

    "黄钟,黄钟,黄钟"大伙又在叫这个名字。

    旁边的颜雨燕都笑抽了,捂了个肚子,喝下去的饮料差点喷了吴科学一脸。

    牧师随着大家的目光来到黄狗身边,把话筒递了过去。

    "黄钟,黄钟,你不是有话要讲吗?"黄狗拍了拍旁边吴科学的胳膊,又看了看牧师。

    "黄钟你不是有话要讲,你刚才反对了。"说完接着埋头吃菜。果然是好兄弟,如此迅速的把自己出卖给了吴科学。

    完了,这一桌子没好人了,都笑疯了。

    牧师非诚郑重的把话筒递到吴科学手里……

    吴科学先是愣了几秒钟,看看旁边的黄狗众人,又看了看快笑死的颜雨燕,在看看远处的刘瑾。然后正色,清了清喉咙对着话筒说话了。

    "我叫黄钟,大家都叫我黄狗,我是个大坏蛋,刘瑾从小就是我们的同学,我们都喜欢她,虽然,我们两小无猜的经历了小学以及初中时光,但是她今天做出了人生最重要的选择,不论好坏,不论反对与否,我黄钟也不能抢婚……我们都祝福她,祝福她平安快乐,如果有谁对她不好,我们是不会放过他的。谢谢!最后重申一遍,我叫黄钟,我是个大坏蛋"

    吴科学把话筒递还给了牧师,坐下来吃东西。

    黄狗坏笑着,朝吴疯子竖起大拇指。

    婚礼仪式还是要继续进行下去的,不能因为有人反对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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