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英雄本是一把刀(下)
伤人凶手成了被打的绵羊,期间传来各种求饶声,"哥哥,爹,爷爷,快被打死了!求求爷爷……"
砍人的□□被朱达夺走,反砍了五刀,这种刀本来是用来刺的武器,被朱达用来砍人了。
李东来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群恶狼,即便他也是打过无数群架的猛人。
求饶声也渐渐低了下去,那是被各种脚丫子踢到身体上的声音压下去的。李东来不知道被谁踩断了小腿骨,清脆的断裂声或许只有自己能听到,那一脚是黄狗踩的,黄狗从来都没忘记那如同满月居于夜的一拳。后来诊断是粉碎性骨折,长好了也是一长一短。
最先阻止事件进一步恶化的是女生宿舍下来的女生,但是她们的劝阻显然软弱无力,那是两百多人的愤怒,那是两百多人的拳脚,两百多人能插进战团的其实就几十人,事后好多人被踹都是自己人干的,一个字,乱,关中话叫,吃乱饭。
群架的性质已经被上升为,校外社会黑势力侵犯学校学生人身安全!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徐校长派司机开着他那辆破旧的拉达汽车,送伤患去职工医院的时候,那七个人已经没有一个能站着起来的。最严重的那个是勉十七中的孩子,头上的头皮被自己带来的□□生生削去了一大块,伤口和张开的嘴一样。鲜血侵湿的拉达轿车的座位几个月都没有散去腥臭。
最终阻止这场疯狂的斗殴的是学生科长贾斌老师,从没见过这么打架的,这是要把人打死的节奏啊!
果断一马当先冲进去,拦住最前面的黄狗,朱达和几个高年级的学生。那时的李东来看见贾斌,和看见亲爹一样,蜷曲在地上想去抱着贾斌的腿,没想到,贾斌又狠狠的踹了他两脚……老师都开始打人了,学生就停下来了。
"行了……"这是对学生们说的
"王八蛋,几年不见就跑回来祸害学校了,良心都让狗吃了…"这是骂李东来的
"没完了,我看谁还动手!"这是对零星落下的脚丫子说的
贾斌一边踢人,一边大喊让学生们住手。
然后就有了后来盛传的一段对话:
贾老师:"谁先动手的!"
黄狗:"他们"
贾老师:"你们为什么不找老师!报警也行啊!"
黄狗:"贾老师,刀离头近,还是我离你近!"
贾老师答不上来,情势所迫,挨打了就要还手,不还手是傻子,还手是天经地义。从这件事以后,学校组建了护校队,队长黄钟同学。
刘瑾很奇怪,去校医务室看受伤的同学,最严重的是谁?是高小川,当时黄狗和朱达都陪着小川,脑袋缝了二十几针,脸……脸就是有点肿。刘瑾看高小川的时候,那颗脑袋已经肿的不成样子了,除了眼睛能睁开一条缝,基本就是个人形怪物。当天晚上怕感染,就送河东店职工医院了。
"活该!"
刘瑾愤恨的看了一眼,丢下了两个字就走了。徒留下伤心欲绝的人形怪物,挨打的时候都没哭,这时候在医疗室哭的和丢了娘的孩子一样,那抽噎的让人不能直视……
用朱达的话说,那就是泥巴做的,一碰就碎。
黄狗也走了,劝不成,自己就是刘瑾的现任男朋友。
朱达也走了,河东店派出所来人了解情况,学生科叫走的。
最后他们都说,高小川是哭晕过去才送到职工医院的,因为医疗室不会治疗哭病!
这次都不算高小川最伤心的一次,后面还有更伤心的,只是未到伤心时。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
却道故人心易变。
乾隆说曹雪芹的《石头记》,写的是盖明珠的家事。其实,是不是的只有曹雪芹本人自己知道,小说是文学作品而已。
高小川没读过贾宝玉的诗,不对,是纳兰容若的诗,所以他也不懂悲伤的含义,他就是个病人,还是个病入膏肓的斯德哥尔摩病人。刘瑾同学曾几何时变过心?压根就没心没肺,起码从没对他上过心,何谈故人心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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