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连理之喜
倾城公主自回宫之后性格大变,不再如以往那样熊孩子似的娇蛮任性,反倒是斯文恬静了许多,还多了个头疾的毛病,太医说是落崖时伤了头部,颅内有积血所致。许是积血的影响,倾城能记得的事情越来越少,直至某一天凌晨,她自梦中惊醒,之后头疼不已,却是再也记不起过去的事情。
皇上和太后心里焦急,催促着太医让他赶紧给公主治病,两位太医商量出结果之后,其中一位太医恭敬谦卑地回答:“回皇上,公主颅内有积血淤堵导致血行不畅,继而出现头晕头痛记忆缺失等症状,微臣给公主开一个活血化瘀的方子,待积血散去,公主自会恢复如常。”
皇上一边给太医施压,一边等太医写方子,一边自责,若不是他执意让公主去和亲,也不会害公主掉落悬崖,更不会重伤失忆。另一旁,太后坐在倾城公主床边,一手握着倾城公主的手,一手用帕子擦了擦公主额头的薄汗,轻声问:“倾城,皇祖母这么疼爱你,你连皇祖母也不记得了吗?”
倾城把手抽回来,往后退了退,抱着自己的膝盖,把自己蜷成一个球,她不住地摇头,不停的呢喃着“你是谁?我是谁?”倾城对“皇太后”这三个字没有半点印象,陌生得彷如第一次听见这个称呼。
皇上和皇太后自幼娇惯着倾城长大,尤其是皇太后,她疼了倾城公主十多年,这一夜之间祖孙情同陌路,皇太后难过得不知如何是好,但是她只能强作镇定,哄着惊吓过度、颤抖得如同小兔子一样的倾城睡下。
天色大亮,皇上下朝的时候和皇太后又来到倾城公主的寝宫,发现倾城虽然已经稳定下来,却是对凌晨所发生的的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不记得贴身随侍的孙姑姑,也不记得皇上和皇太后,皇太后以为是孙姑姑照顾不周,稍加提点了一番,直到第二天他们发现倾城公主又把昨天发生的事情给忘了,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
太医们及时修改了药方,总算是稳定住公主的病情,又过了四天,公主的记忆力逐渐稳定下来,不再出现忘记昨日之事的问题,眼下,除了记忆还没有恢复之外,她已经没有其他的症状了。
“倾城啊,最近好些了吗?”皇太后来看望倾城公主,拉着她的手问,“怎么又消瘦了不少?还有没有头疼啊?有没有想起皇祖母啊?”皇太后眼里含着泪,问题一个接一个的,其实她没指望倾城能回答,不过是不问心里就不舒服。
这一次,倾城公主并没有并没有抽回自己的手,而是握住皇太后的指尖,给自己一点温暖,也给了皇太后一点慰藉:“皇祖母,倾城虽然尚未恢复记忆,但也听孙姑姑告诉我,皇祖母是最疼爱倾城的,是倾城不好,让皇祖母担心了。”
皇太后听完此话,心里又是一阵酸楚:“哎呀,这场大病,让你跟换了个人似的,这番话说得更让皇祖母心疼啊。”
倾城抿了抿嘴,怯生生地问:“皇祖母,倾城以前……很顽皮吗?”
皇太后又“哎呀”了一声,说话都带着点颤音:“还真是什么都忘了,连自己都给忘了。”皇太后有点着急,问:“那还有什么人或是什么事是你还有印象的?”
倾城想了想,回答:“我只记得花满天这个名字,还记得……我很爱他。”
“还有吗?你记得与他之间发生过的事情吗?顺着这个想想,或许能想起更多的事。”
倾城想了想,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想得越久,头就越疼,她抱着头,拼命低吼:“我想不起来,我想不起来……”
皇太后心疼极了,她抱着倾城,用手护着她的头,安慰着:“好好好,想不起来就不想了啊。”等到倾城公主稳定下来,皇太后扶着她,郑重其事地说:“你放心,皇祖母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皇太后做主的结果就是,皇上不仅打消了送倾城去和亲的想法,还给倾城指了婚,让她可以嫁给她最爱的且唯一记得的花家大公子花满天。
皇上派连公公前来宣旨,花正坤作为花家大老爷,自然是要亲自迎接的,他将连公公迎入前厅:“连公公,请坐。”随后嘱咐管家赶紧上茶。
连公公见接旨的人都还没来齐,便坐了下来,花正坤一边与之寒暄,一边让下人通知花满天前来接旨。花满天听下人说有圣旨到的时候正和两位弟弟以及夜尊在一起,夜尊一听是要接圣旨,连忙问:“是要下跪的那种接旨吗?”
“是啊。”花无谢回答。
“那我不去了!”夜尊回身往桌子边一座,倒了杯茶,“这里的人可当不起我一跪!”这是把皇上也算进去了,意思是就连皇上都当不得夜尊一跪,更别说来的人还不是皇上了。
“啊?”花飞扬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连忙“嘘”了一下,悄声说:“面面哥,这可是大不敬之罪,以后可不能这么说了啊!”
夜尊与沈巍乃是天生地养的双生鬼王,如无意外,他们可与天地同寿,当然,天地的力量还是要远大于夜尊与沈巍的,否则用陨石力量锻造而成的四圣器也不可能镇压了夜尊一万年。人类不过区区百年光阴,以夜尊那天上地下为我独尊的性子,怎么可能向人类下跪?但这话还不能说与花飞扬听,所以夜尊喝完这杯茶,运起“瞬移”异能,说了句“我不去!”,留下一团黑烟消失了。
花飞扬盯着那已经消散了的黑烟说不出话来,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似乎是快要掉地了。
花无谢托着他的下巴往上一用力,花飞扬那合不拢的嘴算是闭上了,不过,闭上了也没用,花飞扬又张开嘴大声嚷嚷:“他他他他他……他怎么消失了?!!!”
花无谢淡定的回答:“他那不是消失,是用轻功飞走了!”花无谢早在体验“瞬移”这项异能的时候就想好了,以后谁要说夜尊“消失”了,他就说夜尊是“轻功好”。
“可可可……可是他留下一团烟雾啊……”花飞扬受到了惊吓。
“那是残影!”花无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是……是吗?……”
“嗯,这代表他离开时你的肉眼跟不上他的速度,还以为他仍在原地,这就是残影。”花无谢快编不下去了。
“二哥,你轻功也挺高的,没见你有这种情况啊?……”花飞扬动摇了,但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所以说,沈面面的轻功比我高。”呵,轻功再高也比不上瞬间移形换位啊,这话没毛病。
“这……这样啊……”花飞扬被说服了,然后就一脸崇拜地看着夜尊离开前所坐的位置,“太厉害了,二哥诚不欺我也!”他记得二哥说过,沈面面力大无穷,轻功绝佳,看似喜怒无常其实简单好懂,是个很有趣的人,这才相处了几天呀,他真心觉得沈面面是个很有趣的人啊!
在下人的催促下,兄弟三人快步去往前厅,连公公见人都到齐了,先向花满天道了声喜,花满天大惑不解,忙问:“连公公,何喜之有?”
“自然是你和倾城公主的连理之喜。”
和连公公的笑容满面相比,花满天的脸色可不那么好看:“不可能……公主明明答应过我……她答应过要成全我和千寻,她怎么可以……”
连公公可没理会花满天的喃喃自语,在他看来,能当驸马那可是天大的喜事,哪有不能接受的,花公公站高一个台阶宣读圣旨:“花满天接旨!”
除了花满天,其他一众人等全部跪下接旨,连公公看花满天还没有跪下,皱了皱眉,示威似的“嗯”了一声,说:“花满天,还不跪下接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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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尊出了花府之后不知道要去哪好,干脆在街上闲逛荡,他平时瞬移惯了,也没怎么好好感受一下烟火气息,反正现在没事,他索性放慢步伐一个摊子一个摊子走过去,也别有一番风味。
现在是集市的时间,街上人很多,难免会首尾相碰,夜尊不喜与人接触,便往人少的方向走。最先路过的是一个小吃摊,主要卖的是胡麻(芝麻)制品,摊主是个和蔼可亲的老婆婆,看到夜尊路过她的小摊子,热情招呼了起来:“小伙子,来来来,坐坐坐,尝尝老婆子的芝麻糊和芝麻糕。”
老婆婆没碰到他,夜尊也闲来无事,便顺着老婆婆的动作坐在小摊前,老婆婆热情地介绍:“这胡麻又称芝麻,可补心脏,益气力、填脑髓、长肌肉、久服强身,被称为八谷之冠;取油以白为胜,服食以黑为佳,小伙子,老婆子这胡麻摊子可是神京城一绝,从种植到榨油到制成各种小零食,都是老婆子一家人手把手弄出来的,老婆子还添加了一点自家祖传秘方,你来尝尝看,好不好吃!”
夜尊端起碗,拿起勺,盛了一勺黑芝麻糊尝了尝,浓稠细滑的口感带上清新扑鼻的油香,甜而不腻,稠而不焦,甜食本就能带给人幸福的感觉,夜尊也被这芝麻糊的美味虏获,嘴角勾起一丝甜甜的笑。夜尊其实是个爱“笑”之人,上一世误以为被哥哥抛弃,因不想看到那张跟哥哥一样的脸所以常年带着面具,别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也没兴趣去研究他的喜怒哀乐,他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但是他却希望所有人都害怕他,因此他只能通过笑容来表达自己的情绪,诸如冷笑、暗笑、奸笑、嗤笑、狂笑、皮笑肉不笑等等他“笑”了个遍,反倒是这一世心结解开了,还来到异世,没人认识他,他也懒得与人为敌,发自内心去笑的次数却是多了不少。
“阿婆,味道确实很好,帮我再装一碗,我带回去给哥哥吃。”虽然是疑似的哥哥,不过,姑且当他是真哥哥吧,反正还没找到新的疑似对象。
“行,这就给你装。”老婆婆一边装,一边念叨夜尊:“小伙子啊,这胡麻呀补肝肾,益精血,最适合须发早白的年轻人食用啦,你也别因为头发花白就不敢见人,非得带个面具,你天天到老婆子这里来,婆婆天天给你盛一碗糊糊,保管你三个月就变回黑发,脱了面具找媳妇!哈哈哈。”
正在吃芝麻糕的夜尊呛着了,他嘴角抽搐,原来这老奶奶是以为他生病了不敢见人才这么热情的啊?这叫什么?母性大发?
老奶奶完全没察觉到夜尊的尴尬,把打好包装的芝麻糊递给夜尊,笑眯眯地说:“小伙子,明天记得来啊。”
“呃……”夜尊犹豫了一下,还没等他拒绝,老奶奶又继续说:“一碗糊糊一文钱,一盘芝麻糕三文钱,你要是天天来,老婆子算你一盘芝麻糕的钱,再送你一碗糊糊,这么俊的小伙子,可不能像老婆子这样暮气沉沉的哦~保管你吃上三个月头发又黑又亮找漂亮媳妇!”
您这要是暮气沉沉,那世上估计就没有朝气蓬勃的老婆婆了。
“我……”夜尊是真不想来,但拒绝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他无奈一笑,答应了下来:“好吧。”夜尊的思维方式其实很简单,不想来是因为老奶奶的热情吓着他了,他向来不喜与人亲近,能和花家大少与三少平和的交流那还是因为有花无谢这个疑似哥哥的人做缓冲,但是面对这个老婆婆,既然拒绝的话说不出口,他也不准备为此而纠结,拒绝不了那就接受,什么时候不愿意来了,他自然不会委屈自己往这边跑。
夜尊一翻手掌,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出现在他手中,这是花无谢给他的,皇帝赏赐了千白银,他拿出两锭给打成了碎银子,最大约有指甲盖那么大。夜尊觉得这么一大包拿出去有点不太方便,就直接给吞下了肚,需要用的时候再吐出来,竟然完全没想到其实他可以只拿几锭碎银子出门。他拿出其中一块碎银子交给老婆婆,老婆婆拿在手里一掂量,连忙说:“哎呀小伙子,你给多了啊,太多了太多了。”
夜尊不在意这些,直接说:“那就留着慢慢吃。”
“行,老婆子给你记着账!”
夜尊拿着打好包装的那碗芝麻糊,拎着钱袋往没人的地方走——他要把钱袋重新吞噬掉,不然拿在手上太麻烦。刚走出没几步,又遇到了别的小吃摊,茯苓饼、蜜饯、麦芽糖、驴打滚……总之,当他走出人群最多的那条街时,手里已经捧了许许多多的小吃了。终于走到了无人的小巷子,他终于想起来可以拿出几块碎银子放在腰间,他选了大中小三块碎银子放在腰带中间,然后把钱袋化成黑能量吞噬下肚,最后从巷子的另一边走了出去。他没注意到,在巷子外有个乞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离去。他来到一间尚算清净的小酒馆,点了一壶酒慢慢品尝起来。也不知过了多久,清净的小酒馆喧闹起来,似乎是在谈论皇家的八卦,倾城公主横刀夺爱啦,花将军和她的青梅竹马被拆散啦,青梅姑娘跑去找倾城公主算账反而被打啦之类的,有人说是倾城公主不该夺人所爱,有的人说青梅姑娘不该大闹皇宫给花家添麻烦,夜尊对这些八卦不感兴趣,但是对谢千寻给花家添麻烦这件事很在意,主要是他担心花无谢会不会因此而受到牵连,所以,他喝完最后一口酒放下一锭碎银子就走了,直接回了花家。
回到花家时,花无谢正在练武场练习射箭,他表情很严肃,射箭都射得带着股狠劲儿,箭“铎铎铎”扎在箭靶的中心处,箭尖都弯了。花满天把箭靶上的箭拔了下来,往花无谢身边走,花无谢却一把扔掉了手中的弓,理都没理花满天,转身走了。
“二弟!”花满天快走了几步,想要叫住花无谢。
夜尊看得出他们兄弟在闹矛盾,也看得出花无谢现在不想见到花满天,于是直接把花无谢吸到自己身边来,花无谢突然失重,忍不住“啊”了一声,随后,夜尊拉着花无谢的胳膊瞬移走了,徒留一缕青烟给花满天。
夜尊随便找了个屋顶落脚,拽着花无谢坐了下来,问:“你怎么了?看上去要哭出来了。”
花无谢快速眨巴眨巴眼睛,把眼中的水雾给逼了回去:“我才没有。”
夜尊没说话,静悄悄地看着花无谢逞强。过了好一阵儿,夜尊想起来自己买的那一大堆小零食,他把这堆小零食一股脑塞到花无谢怀里,然后把芝麻糊端到花无谢面前,小心翼翼地说:“这个挺好吃的,你尝尝?”
花无谢撇了夜尊一眼,心里想着,这时候应该喝酒。不过,想是这么想,身体倒是老老实实的接过碗和勺子,浅浅地抿了一口。甜而不腻的糊糊带着芝麻的清香,倒还真让花无谢心情好了一点点,他嘴角微微一勾表示确实好吃,然后静静喝着芝麻糊,吃着芝麻糕,心情逐渐平复下来。吃完之后,他有气无力地说:“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特别佩服和敬重我大哥,把他当成是自己的榜样……”话锋一转,变得悲愤且哀伤:“可为什么,娶公主的人是他?他想当太阳,可以,可为什么让我做他的影子?!”
夜尊从来没听过别人的心事,也不懂得怎么安慰人,只能干巴巴问一句:“要不……我送你去问问他?”
这神奇的脑回路逗笑了花无谢,却也让他知道自己是钻牛角尖了。
“二弟。”背后传来花满天的声音,他就站在房屋下。
花无谢一顿,暂时还没有勇气面对花满天。
花满天也不逼他,看似平静地说:“做影子,或许不会轻易被人注意到,但是却活得轻松自在,因为无论太阳如何灼热,前面都有个身体替他挡着。”
花无谢又红了眼,水雾再次聚集在眼眶中,他想起小时候大哥教他射箭时候的事,心里那点悲愤彻底消失无踪,他跳下屋顶,站到花满天面前,脸上满是愧疚:“对不起……对不起大哥,我不该那么说。”
花满天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地笑了笑。
“其实我明白,这场婚姻不是你想要的。你是花家的长孙,花家一切荣辱兴衰都要有你来承担,你不像我,每天可以无忧无虑的,游手好闲得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我……”越是明白花满天的重担,道歉的话就越是说不出口,花无谢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弥补自己的口不择言。
花满天释怀一笑,整个人比刚才轻松了不少:“二弟,今天就暂时抛开这些身不由己的事情吧,跟大哥去比比箭法怎么样?”
“嗯!”花无谢点点头,然后转身对夜尊说:“沈面面,你也来啊,我教你射箭!”
夜尊看了看屋顶上散落的一些小零食,鬼使神差地答:“有地方放零食我就去!”
“好,给你备张大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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