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寂静的夜里长鸣的警笛显得尤为刺耳,幽暗杂乱的巷子里跌跌撞撞地窜出个黑影来。右手扶着腿肩膀不停撞到墙壁上,在一片垃圾杂物里左冲右撞,狼狈至极。

    暗冷的月光照在他身后那条幽深曲折的小巷,映出一路漫长蜿蜒的血迹。

    沈琛靠着一辆二手宾利有些烦躁的抽着烟,右手劳力士的手表已经碎了一条缝,像一根钢针不偏不倚正从中心扎下把昼夜分成极端的两端。

    按沈琛挑剔的性子,若是放在从前,这种碎了的玩意他是绝对不可能戴的,但现在没办法了,只能指望着这玩意儿知道时间。

    为了不被定位手机已经扔进江里了,全身上下根本没有点电子产品,宾利是从偏僻地界淘来的二手车,拆了导航开车一切凭脑子。

    已经快九点,秋天的傍晚已经有些冷了,长风从山的另一面吹过来,搅动一旁枯黄的银杏树林无端让人觉得有些冷寂萧条。

    又等了二十分钟,远处才终于跌跌撞撞地闯过来一个人影,像是受了伤,佝偻着腰手扶着大腿一瘸一拐艰难往宾利的方向挣扎。

    “陶恂!”沈琛心头一跳,快跑两步过去搀住了陶恂一只胳膊 ,伸手却摸到一手温热湿黏,沈琛用劲儿大了一些,骂:“怎么搞的?我不是都打点好了吗?怎么还伤成这样?”

    “楚俞专门派了人盯我,见我想跑就过来把我往死里打。”陶恂吐了口唾沫,半口的血:“幸亏老子练过——我说琛哥你手能轻点吗?”

    沈琛把手移开了点拉起陶恂的袖子,手臂上被划了半尺长的一条口子,鲜血汩汩地流,把半只袖子打湿的跟放血里洗了似的,灰白衬衫上血与灰混淆不清,肚子上还留着个鞋印子,黑色的西装裤也被划开一大条口子,走路一用力血就汩汩地往下淌,地上全是血脚印。

    沈琛的脸皮抽搐了一下,简直无法想象,自小娇生惯养的陶恂是怎样忍着这样的伤势,从一群混混的包围里逃出来,又跑了一公里的路找到这儿的。

    “先上车。”沈琛架过陶恂的胳膊,两步把人扔在副驾驶座上,自己去后座翻药箱,“有云南白药碘酒纱布,你自己将就着包扎一下,我给你订了十一点的渡船,时间快不够了。”

    陶恂喘了两口气,把云南白药的盖子拧开,直接像倒酒一样往伤口上浇,一边疼的面目扭曲,一边盯着打方向盘的沈琛。

    “琛哥 ,你不走?”

    “走不了。”沈琛直接调了最高时速,一踩油门,宾利就像离弦的箭窜了出去,“你给我顶了罪我也走不了,楚俞想整死我就不会只准备这一手。你犯什么蠢出来顶包?你真以为得罪了楚俞,陶家还能保的住你?”

    “我乐意犯蠢,你管我?”陶恂嗤笑了一声,把安全带绑紧固定好自己的腿,开始用矿泉水清洗伤口:“琛哥,多谢你费心了,难得现在连我爸都不愿意管我 ,你还来捞我。”

    矿泉水把伤口周围的灰和血渍冲洗干净,露出皮肉翻卷的一道伤口。陶恂疼的冷汗涔涔垂着眼竟然还在笑。

    沈琛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顾忌着陶恂包扎伤口的动作把车速放缓了点儿。

    山间小路坑坑洼洼,两边的护栏外即是万丈悬崖,另一侧则是莽莽群山,寂静的山间只有那辆二手宾利颠簸的声音,断断续续好似下一刻就会因为山路崎岖彻底散架。

    陶恂简单包扎了一下伤口,像是累极靠在座椅背上喘息。

    山路十八弯,终于在又一个急转弯后陶恂顺利摔向了沈琛。额头磕在沈琛消瘦的肩胛骨上有点疼,他把头往上抬了抬又有气无力的垂下来。

    “靠会儿哈!”话说的倒还是漫不经心,呼吸却放的小心翼翼似乎生怕惊扰了谁似的。

    沈琛不大喜欢别人靠近,忍不住小幅度的动了一下,见陶恂还往上靠,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伤了腰?”

    陶恂噎了一下,哭笑不得,半响摇了摇头:“没,就是累的,借你肩膀靠会儿呗,咱俩这十多年的交情,等会儿上了船那可就是天涯永隔了。”

    这个词有点像天人永隔,沈琛皱了下眉头,没说话。

    他跟陶恂是青梅竹马的交情,从小一个院子里长大,一个冷漠一个张狂但关系好的不得了,后来长大了就出来一起当祸害,年轻气盛仗着家世雄厚做事也都疯的很,久而久之外边人都说他俩是狼狈为奸蛇鼠一窝,传的很玄乎但他俩关系也确实铁。

    铁?

    沈琛嘴角不自觉绷了绷。

    沈琛在沈家不受待见,从小不论在外边还是在沈家内部总是低人一头,再加上他为人冷漠孤僻,这些年几乎没什么玩的来的朋友。

    ——唯有陶恂是个例外。

    陶恂是陶家最小的一个儿子,自小千娇百宠蜜罐子里长大的人,却偏偏喜欢死皮赖脸的跟在沈琛身后,不论沈琛说什么都对,不论沈琛做什么也都鼎力支持。

    外边的人都骂陶小公子脑子有病,温和慈爱脸看多了就爱看人甩冷脸子,专门凑上去找虐——欠抽。

    陶恂是个十足的纨绔,但家世摆在哪儿也没人敢怠慢。

    沈琛不论是创业还是发家都是有借过陶恂的势的,但实话说,他内心里并不十分瞧的上这个肚子里没几两货的纨绔。

    ——他其实,瞧不上陶恂。

    但也就是这个他瞧不上的陶恂,会在他得罪了楚俞后为他奔走为他花钱,为他不顾脸面的拉关系求人,甚至在最后,连沈家都为了自保不认他这个儿子的时候,还跑出来为他顶罪。

    真是,真心都被狗吃了。

    沈琛偏头看了一眼陶恂,那张万古不变的冷脸上的表情已经算得上温和了:“我在那边都给你安排好了,钱备的足,你过去了别委屈自己,该怎么玩还怎么玩,陶老爷子嘴上说的狠,可实际上也在为你暗中打点,只要你自己不乱来就不会出事。”

    “嗯。”陶恂掀起眼皮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打了个哈欠,“琛哥,这会儿离到码头还有一个多小时了,我靠着你肩膀睡会儿啊,到了叫我。”

    沈琛应了一声,觉得有点无奈。这人到底是多没心没肺,仓皇出逃远走异国他乡也许终生无法回归故土,这时候竟然还有心情睡觉?

    不过傻点也好,枕着票子当他风流纨绔的陶小公子,挺好的。

    沈琛盯着雾蒙蒙的前路,不自觉露了点笑。手上破碎的腕表指出清晰的时间,他突然有点松了口气的感觉。

    可能是众叛亲离下多了点无所畏惧,他已经把手上所有能调动的钱全打进了陶恂的户头里,后座放着一手提箱用报纸包好的现钱,路上得用现钱的地方也不少。

    穷途末路,他对这个一直瞧不上眼的草包纨绔的竹马倒有了点感动。

    陶恂歪在沈琛肩膀上,慢慢放缓了呼吸。

    挺值的,他想。

    琛哥的性子没人比他更清楚,心思深沉还有点目空一切的桀骜狠辣,能为了他做到这一步真挺不容易的,花钱动人脉不说,安排到这份上本身就会落下不小的把柄,尤其对于现在这风声鹤唳的时候,那是会送命的。

    陶恂得寸进尺的在人肩膀上蹭了一下,目光没分寸的从人形状好看的锁骨往下滑,劲瘦有力的腰肢轮廓隐约的腹肌修长笔直的双腿,皮鞋上还沾了点血迹,唔,腕表竟然还摔了条缝。

    陶恂有点想笑,琛哥有洁癖啊,别说是血迹了,就是沾上点灰这人也是绝对不会碰的,现在被他蹭了半身血还硬是一声没吭,脾气倒是好了不少。

    ——也是,按平时自己莫说靠着他了,就是碰一下他胳膊都能被眼刀子刷刷盯死在原地。

    陶恂想了想,觉得有点看不过眼,抓了一旁的一团纱布浇上水过来给人擦袖子上的血。

    “干什么了?坐好。”沈琛斥了一句,“我后座有衣服。”

    “那总没鞋吧?”陶恂把纱布团了团,翻到干净的另一面捂着肚子蹲下去细细擦沈琛鞋上的泥点,认认真真的从鞋尖到鞋根硬是擦的锃亮干净了,才一点一点的挪起身子。

    陶小少爷虽然纨绔但对沈琛的事向来上心 ,知道沈琛胃不好,这些年饭桌上酒都是他挡的,知道沈琛洁癖严重出行一切事宜都包办打理,偶尔沈琛身上沾了东西没地儿换就自己撸袖子给他擦。外人都说这是一物降一物,陶小少爷碰上沈公子那就婆妈的没法儿看,活像个皇帝身边的小太监。

    原本是一直不以为意的小事,但此刻看着陶恂捂着肚子蹲下去给自己擦鞋心里还是堵的发慌,原本他觉得陶恂就是个没脑子没学识仗着家世混吃等死的草包富二代,但直到此刻他才记起除了在他沈琛面前,陶恂也是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金贵人,哪儿会怎么低三下四的给人擦鞋呢?

    “别擦了,你睡会儿。”

    “嗯。”陶恂揉了揉肚子,把自己腕子上的手表取了下来伸手快速地握住了沈琛握方向盘的左手。

    “开车了,你干嘛?”沈琛另一只手赶忙将方向盘攥紧了,挣了一下,没挣开。

    “换表。”陶恂把那块裂了缝的劳力士取下来,放到了胸前口袋里,把自己手上那块表给沈琛戴好了,“知道你挑剔,别戴着块破表心里不舒服——我这表刚戴了两天,还行,你别嫌弃。”

    顿了一下,陶恂觉得自己话别说太满,“要真嫌弃你也将就一下,戴两天回去换一块就是。“

    沈琛转动了一下手腕,陶恂选的东西和他这个人一样花哨,一圈的黄钻晃的人眼睛疼,淡蓝的底色衬着苍白的腕骨,透出一股毫不掩饰的奢华。

    陶恂见他没说什么这才略放下心,从寸衣口袋里摸出那块裂了缝的腕表自己戴上,大大咧咧的笑了一声:“这表不错啊,琛哥送我了呗?”

    一块摔碎了的破表不错什么?

    沈琛不着痕迹地皱了一下眉头:“赶明儿挑块好的送你。

    陶恂也不矫情,特无耻的又靠上了沈琛的肩:“行,我等着。”

    前路还是未知恐惧,可是心里莫名多了一点盼头。

    深夜的码头有些诡异的安静,沈琛眉头皱的紧,推着箱子半搀着陶恂快步朝船上走去。

    陶恂失血过多脸色惨白的跟纸一样,“琛哥,你帮我把箱子提到船上,我有点儿事,马上来。”

    “有什么破事不能先上船?这儿不对劲儿,可能有人,你先上船。”沈琛勒紧陶恂的胳膊,把人往船上拽。

    “嘶!别拽,疼!”陶恂被碰到了伤口,脸色扭曲了一下。

    “是老爷子,知道我要走有东西给我,我得去一下。”舒了口气,陶恂把自己胳膊从沈琛钳制中拉出来,推了沈琛一把,“琛哥,老爷子跟船上的人打好了招呼,晚两分钟开船,我胳膊上有伤箱子推不上去,你帮我送到船舱里,我马上来。”

    沈琛几乎有些烦躁的抬手看了看腕表,“快点!”

    “好。”陶恂招手笑了下,一瘸一拐的快速朝渡口的另一边跑去,沈琛压下心里隐隐不安,转过身。

    他得把箱子给陶恂放好,不然这一箱子现钱被人发现了不是好玩儿的。

    然而他刚打开预定的船舱门便感觉船身震颤了一下,腥咸的海风从窗户里吹进来,沈琛不可思议的看着夜色中渡口微光正在缓慢后退。

    腕表的时间还停在十点五十分,然而船却已经开动。

    口袋里似乎有什么颤动了一下,沈琛抖着手把东西摸出来,发现是一个小型的通话机。

    “琛哥,是我。”那头的陶恂似乎是在快速奔跑,声音有点喘,但竟然还带着点笑意。

    “你在哪儿?”沈琛听见自己的声音有点抖,手也抖的几乎握不住通话机,但多年的历练让他保持住了最后一丝冷静,”为什么不上船?你那边出了什么事?什么人在追你?”

    “来人了,琛哥,有楚俞盯着我跑不了的。”似乎是出了事,他闷哼了一声,声音抖的厉害。

    “我人蠢,跑不了多远,但琛哥你不一样,你从小就比我聪明,老爷子已经暗地里在那边都替我打点好了,你替着老爷子为我准备的身份上岸,没人会为难你,你在那边好好过,就跟在车里跟我说的一样,该怎么玩儿怎么玩儿,别委屈了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陶恂,你特么说实话!”

    “我中枪了。”陶恂的声音像破了的风箱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胸口,真特么疼。琛、琛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说两句好听的安慰安慰我呗。”

    这句成语不是这么用的,沈琛嘴唇动了动,想骂他草包骂他蠢,到头来却一句都没能说出口。

    “琛哥,你别不说话,我挺害怕的。小时候你一生气就不说话,任凭我怎么道歉都不管用,你老用这招吓唬我,现在我要死了,你、你就不能多陪我说会儿话?”

    他停顿了一下,像竭力咽下了什么,声音越来越低,“琛哥,过两个月我生日,我、我挺想要那啥牌子,嗯,就是你最喜欢的那个牌子的新车的,你要不要考虑送我?”

    “还、还有,你收藏的法拉宾干邑送我一瓶呗?”

    “今年过年想带你去海边看看,你还记不记得我俩一块儿种的那棵桃子树?”

    “我、我挺期待你要送我什么表的,其、其实吧,我最喜欢我、我现在手上戴着的这块,虽然碎了,但、但总归是你戴过的不是?”

    他的声音已经低不可闻,渐渐与长夜海风混合在一起。

    “琛哥,我、我喜欢你。”

    长夜终于吞噬掉那一端的人最后一丝声息,耳边只剩下漫长的寂静,那些繁华和破旧都在转瞬消逝,无边无际的海上沉没着一轮如玉明月,似乎人间悲喜都与它毫无关联。

    琛哥,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直到海水将沈琛整个吞没他耳边也只有这一个声音。

    往昔数年不过须臾,那些悲欢离合也都不过虚妄,没有人会为你拼尽一切乃至付出性命,如果真的有,如果真的有的话——

    这一夜,年轻的陶恂枕着那块破碎的腕表永远的躺在了冰冷的秋夜里,而沈琛沉下万丈深海,身后绑着的铁块将他拉向地狱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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